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範本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範本
什麼是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對公司的正常執行,最佳化管理有作用。
中小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範本)
一、合同管理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政府部門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各法人單位、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但不限於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保險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則
合同管理必須遵循依法辦事,預防為主,層層把關,跟蹤監督,及時調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原則。
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參照有關政策。
4、保守商業秘密
管理、參與合同工作的一切有關人員,應當為公司保守商業秘密。
二、合同管理職責
1、企業合同管理部門(法務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條例,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4)、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5)、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6)、監督、檢查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7)、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採購人員。
8)、依法處理本公司的合同糾紛。
9)、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10)、按期統計、彙總本公司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並向公司領導彙報。
2、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籤合同,認真執行,並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絡,發生問題及時向法務部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協助法務部對合同糾紛的處理。
3、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絡,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法務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審籤管理
1、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儲存五年,以備核查。
3、除及時清結者外,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合同文字應當採用法務部發布的合同示範文字;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字必須送交法務部稽核。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法務部統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範,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於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各分公司經理、各部門經理或主管負責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對方當事人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管轄地,併力求選擇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親自在合同文字上簽名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字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字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四、合同審籤程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影印專用章的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影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範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公司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公司或組織註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託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許可權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