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如何制定?下面請看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模板,僅供參考。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種類安全事故。

  第三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有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和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責任落實到專人,任務落實到部門,與崗位職責掛鉤,使各種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努力建立安全文明校園。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責

  第五條 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規定,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第六條 學校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

  ㈠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責任。

  ㈡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

  ㈣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並考核其執行情況。

  ㈤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園校舍安全隱患,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㈧加強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與任何商業性活動。

  ㈩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應認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簽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領導要立即到達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受傷害者的父母(監護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學校應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事故的處理,並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第七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安全教育。學校應當將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班主任和全體教師有責任和義務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條 學校要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災、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並形成制度。

  第九條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應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狀態。

  第十條 結合“普法”教育活動,利用電影、電視、廣播、報紙、網路、黑板報和班隊會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知識教育,重點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條 學校應創造條件,開設安全教育演緡課,並建立安全教育演練基地,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生活、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把安全規範操作作為對其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十三條 學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責任制,作為考核領導和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 學校內部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門在具體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條 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校園綜合治安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學校一旦發現校園周邊有治安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六條 學校要與家庭、社群以及全社會從關心學生、愛護學生出發,樹立安全意識,努力做好各自職責範圍的工作。改善環境與條件,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有健康情況證明的器質性疾病學生應予以照顧。

  第十八條 學生在校內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護人身或財物安全等情況時,學校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條 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第二十條 學校要經常性教育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眾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一條 班級組織的集體課外活動,必須經學校同意,按學校規定進行。學校必須認真進行安全措施審查,條件不具備時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條 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學校或教師應承擔責任。

  ㈠學校使用的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或本省安全標準的。

  ㈡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的。

  ㈢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時,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採取必要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

  ㈣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衛生、安全標準的。

  ㈤學校知識或應當知道學生有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未予以必要照顧的。

  ㈥學生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㈦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㈧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學生傷害的,依法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學生父母(監護人)的過錯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學生的父母(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承擔責任。由第三人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完全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全部責任;部分由學校過錯造成的學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模板2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 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 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 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 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物業安全制度

  按照《宏實中學學生公寓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及《宏實中學學生公寓管理細則》、《宏實中學校園環境衛生管理細則》實施,同時對涉及學生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反饋。

  三、課堂教學制度

  1、 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 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 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 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 成立學校裝置設施檢查工作小組。

  2、 學校值周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 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 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 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 經常給飲水器械清洗、流毒。

  3、 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 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 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 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 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 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 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 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 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 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 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學校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 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 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 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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