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規範學校接待管理,嚴格控制接待經費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的原則

  1.學校要本著厲行節約、杜絕鋪張浪費的原則,儘可能地壓縮支出。

  2.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嚴禁部門內部或部門之間吃請,嚴禁超範圍、超標準接待。

  3.嚴格執行接待審批制度,杜絕先接待後申請現象。

  二、接待的範圍

  1、上級領導來校視察指導工作。

  2、上級有關部門來校檢查工作。

  3、聯辦單位及兄弟學校領導來校聯絡工作。

  4、為了做好學校的某項工作,需要得到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的支援和幫助的。 以上四種情況,確需接待時,可以接待。

  三、具體辦法及要求

  1、上級領導來校視察指導工作、上級有關部門來校檢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學校統一負責接待。

  2、接待標準:要本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原則,從嚴控制。

  3、其它:

  (1)嚴格執行對口陪餐及對等級陪餐,嚴禁一賓多陪。

  (2)每次接待完畢後應及時到辦公室登記使用情況,以便及時彙總。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2

  為推進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規範學校公務接待工作,現根據區教育局公務接待工作管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原則範圍:

  1、公務接待堅持有利公務、簡化禮儀、務實節儉、杜絕浪費的原則。

  2、本辦法適用學校負責接待部門,一般為校長室、教導處、總務處。

  3、學校公務接待,一般指來校進行考察調研、學習交流、檢查指導、工作研究等公務性活動。

  二、部門職責:

  1、“一室兩處”是公務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門,並全面負責學校層面的各項接待任務。

  2、工會組織、學校隊部需要公務接待的,則由“一室兩處”決定負責部門落實接待任務。

  三、接待地點:

  學校公務接待選擇的地點,一般為周邊地區餐飲部門,確因工作需要而要另行安排的,必須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並由學校指定部門負責辦理,如需住宿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安排。

  四、接待流程:

  1、公務接待審批。明確公務接待任務後,一般先行填寫“學校公務接待工作審批表”,註明接待物件資訊、人數、事由、停留時間、出席領導等,如需用車、住宿、贈送禮品的,應附詳細接待方案。“審批表”經主管領導同意後,由校長稽核接待標準後進行備案。接待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可以先安排公務接待,然後補辦有關手續。

  2、落實接待任務。公務接待工作經審批同意後,則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安排接待,接待用餐地點、住宿預定、用車安排等具體事宜,一般由學校總務部門負責人進行落實。

  3、接待費用結算。公務接待用餐、住宿、用車等費用,由接待工作負責人簽單,報學校負責人簽收後,送財務部門進行報銷。凡未辦手續或經分管領導批准,而發生的費用不予結算報銷。

  4、學校公務接待工作實施定期彙報制度,接待情況由學校“兩處”負責統計,每學期向黨政主要領導彙報一次,並在學校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

  五、接待標準:

  1、學校公務接待一般以工作餐為標準,每人每餐30元以內;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60元以內(不含酒水飲料);學校主要領匯出面接待的,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100元以內(不含酒水飲料);由上級交辦的重要接待活動,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可酌情增加用餐標準。

  2、對外省市有關單位派往學校學習考察的人員,其食宿費、用車費、通訊費、考察費原則上由委派單位自理,採取對等接待方式進行辦理。

  3、公務接待中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借接待之名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擅自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生活用品等。

  六、其他:

  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範圍。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之事項所產生的各種接待費用,由接待者自行支付。本辦法由學校校務會議負責解釋。本管理辦法自發布開始試行。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在接待工作中體現出辦公室幹部的工作作風和較高的工作效率,現制定本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1、首問責任制。每日辦公室坐班人員原則上作為當日接訪接待第一責任人,若其有其它公事外出,則第一個遇到來客的辦公室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2、凡是經門衛登記進校的上級領導、來賓和家長都應熱情相迎,禮貌地詢問其找何人或何科室,電話聯絡後,耐心地告知其所在位置,必要時電話通知來人接待。

  3、會見來訪者,應主動讓座,熱情服務,確認來訪意圖。

  4、如是自己能夠辦妥的事,應儘快辦理;如果自己正忙於急事,應禮貌地示意或告訴客人,請其稍等;如需找其他部門或同志辦理,應清楚地告知實情,儘量不讓其久等;如來賓要會見校領導,經電話請示同意後,將客人引至領導辦公室。

  5、客人告辭時,應站立握手道別或目送出門。

  6、接待結束後進行接待過程記錄,完成來人來訪登記表,並及時督辦來訪者要求辦理的未盡事宜。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廣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促使學校工作積極正常的開展,特制訂校長接待日製度。

  1、每週的週四為校長接待日,地點安排在學校校長室。

  2、每次來訪由校長或有關人員負責接待,並安排工作人員負責記錄。

  3、校長接待日接待物件為:學校教師、職工家屬、學生、學生家長、關心和支援學校的社會各界人士。

  4、接待要熱情,耐心聽取各方面反映的情況,宣傳國家制定的方針和政策,解釋學校的各項工作。對提出的問題,當時能解釋的立即解決;當時不能解決的必須記錄在案,儘快落實到各職能部門解決;對確實不能解決或有困難的問題,必須做好解釋工作;對提出的有利於學校發展和促進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經校長會研究後立即實行。

  5、每次接待日後,工作人員必須將記錄整理歸類,並附處理意見入校長室檔案。

  6、學校設立熱線電話:xxx 。

  7、每學期結束時,必須對本學期校長接待日工作作出總結,並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宣讀。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5

  1.校長接待日的主要任務是:

  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接受群眾諮詢,受理群眾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改進學校工作,推進行風建設。

  2.接待時間:

  每週四下午3:00-5:30

  接待地點:校長辦公室

  3.接待來訪原則:

  (1)實行首問負責制和服務承諾制,對於來訪者反映的問題,接待人能夠解決的要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後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並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予以回覆。熱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諉,努力給群眾滿意的答覆。接待人員要掛牌上崗。

  (2)實行分工負責,歸口辦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結果。

  (3)每次接待來訪的內容、結果都要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簿》,安排校長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年終歸檔備查。

  (4)尊重來訪者的意願,保護來訪者的合法權益。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時聽取和解決學校師生員工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廣泛聽取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群眾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接受群眾諮詢,受理群眾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改進學校工作,推進教育行風建設,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經學校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校級幹部接待日製度。

  一、接待時間及領導

  每週三下午3∶00~5∶40為校長接待群眾來訪時間(節假日除外),由學校安排一名校級幹部負責接待工作,並做好接待記錄。

  二、接待地點

  各輪值校領導辦公室(具體情況見排班表)。

  三、接待物件

  全校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群眾。

  四、接待事項

  全校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學校建設和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等。

  五、接待要求

  1、負責接待的校領導要按時到位,耐心聽取接待物件所反映的各種問題,並做好記錄(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簿”)。

  2、對廣大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屬一般性的問題且在職權範圍內能解決的,應立即予以解決;不在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及時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負責人儘快處理:重大事項須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解決。

  3、對廣大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解決的要明確解決時限,因條件等各種原因所限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4、在接待過程中,師生員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接待人要做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幫助師生員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5、接待人要在接待日的當日填寫完“校長接待日記錄簿”,特別是“處理意見”一欄,要求據實填寫,若屬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在該欄內寫明解決的辦法;若屬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解決的問題,應寫明所轉的領導或處室:若屬校長辦公會或支委會研究解決的問題,也應寫明。

  6、“校長接待日記錄簿”應在接待日第二天內由接待人整理好移交學校校長室。校長室根據接待人提出的處理意見,將轉辦和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做好登記;該轉辦的應在收到登記表的第二天轉至相關校級領導或處室;該會議研究解決的,一週內整理一次交學校法人。凡屬轉辦的問題,相關領導或處室最遲在一週內作出答覆,一般性問題可口頭答覆,涉及原則性問題應書面答覆,然後由承辦人或承辦部門在“承辦情況”欄寫明答覆情況,並由接待物件簽字認可。書面答覆材料一式三份,承辦方、接待物件各一份,另一份和“校長接待日記錄簿”一起交回校長室存檔。屬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待召開會議研究後由學校法人在“處理意見”欄作出批示,並明確由誰答覆,然後交回校長室,校長室按轉辦的方法進行辦理,此類問題最遲應在半個月內作出答覆(從接待日算起)。

  7、承辦領導和承辦部門要以對學校、對教職工高度負責的態度盡心盡力辦好所承辦的每一件事。校長室要跟蹤督辦檢查,定期將接待日所反映的問題的辦理情況在校務公開欄上公佈,接受師生監督。在督辦檢查中若發現有答覆不符合實際,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諉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行政負責人,並限期糾正。

  8、學校設立校長信箱(xx)及諮詢投訴電話(號碼為xx)。

  此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7

  1.接待原則及要求:

  接待工作是學校搞好對外聯絡的一項重要工作。校辦及有關部門對來賓接待工作的好壞,直接反映出學校的工作作風和外在形象。因此,接待人員必須十分重視和切實做好接待工作。

  (1)誠懇熱情,講究禮儀。接待活動作為一項典型的社會交際活動,務必以禮待人,體現學校接待人員較高的禮貌素養。對於來訪者,不管是上級機關來的,還是下級單位來的,也不管其身份、職位、資歷、國籍如何,都應平等相待,誠懇熱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2)細緻周到,勤儉節約。接待工作的內容往往具體而瑣碎,涉及到許多方面的部門和人員。這就要求接待人員在接待工作中要綜合考慮,有條不紊、善始善終。同時要厲行節約,勤儉務實,不搞形式主義,嚴禁奢侈鋪張。

  (3)保守秘密。接待人員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往往參與、接觸到一些機要事務、重要會議、秘密文電資料等,所以在迎來送往的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

  2.接待程式:

  (1)校辦接到上級部門、兄弟學校來訪的來函、來電及校領導的指示後,及時報告校領導,聽取校領導對接待工作的指示。

  (2)校辦要提早做好來賓來訪接待工作的方案,並及時遞交校長審閱。必要時還要將方案與來賓負責人溝通。重大活動由校領導主持召開有關協調會,落實安排相關部門負責人的工作。

  (3)校辦協調有關部門負責人落實接待工作方案,並根據需要做好資料準備(包括多媒體裝置及演示稿、會場佈置及席次安排等)。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協助做好來賓的吃、住、行及參觀考察活動。

  (4)做好接待工作有關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5)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包括根據需要邀請新聞媒體、來賓在校活動的攝影、攝像及電視、網站新聞的製作,網上圖片、稿件的宣傳等。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8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黨的各項政策、法令,有的放矢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校長接待日製度。

  一、每週四下午2∶30~5∶00為校長固定接待群眾、家長、學生及教師來訪日,由校領導輪流負責接待。

  二、接待來訪要遵循以下原則: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虛心接受群眾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分工負責,歸口辦理,件件有結果。

  三、對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自己能夠解決的要主動予以解決,需要集體研究後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研究後及時答覆,屬於職能科室處理的問題,批轉或責成有關部門答覆處理。

  四、依法辦事,公平待人,不歧視,做到語言文明、行為規範、儀表端莊、樹立楚州實小良好的領導形象。

  五、要為來訪者守密,不得散佈家長、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

  六、每次接待來訪的內容、處理結果都要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定期交校長辦公室保管,年終歸檔。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9

  家長來校分為兩種情形,一是關心子女成長,主動到校向老師詢問子女在校表現,二是因處理某些偶發事件,應學校或老師的要求到校共同商量。無論哪種情況,接待人員都應做到:

  一、要熱情接待來訪的家長。家長來訪,說明家長願意主動配合學校進行教育工作,接待人員要熱情誠懇,如讓座倒水,讓家長有一種寬鬆的心理,能真實地聽到家長的反映與呼聲。

  二、要如實介紹學生在校表現。在介紹學生在校表現時要實事求是,一分為二。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基礎上,指出某些不足。不能誇大也不能縮小,並和家長一道耐心地進行分析研究,絕不能帶有厭惡學生和埋怨家長的情緒。

  三、在介紹學生在校表現時,最好把學生找來,防止“告狀式”, “指責式”的接待家長來訪,這樣會造成師生感情及教師與家長的對立,達不到教育的效果。

  四、班主任要向本班各任課老師瞭解情況,讓家長進一步瞭解子女各科的學習表現。

  五、應瞭解學生的家庭成員所從事的職業、文化程度、性格特徵、經濟狀況以及家長對學生的態度和教育方法等。

  六、應瞭解學生在家表現情況。如學生在家學習、愛好、性格、交往等。

  七、要向家長介紹先進的教育經驗,探討加強對學生教育的措施。

  八、要虛心聽取家長的意見,誠懇徵求家長的建議。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強化學生宿舍管理,加強宿舍安全保衛工作,家長來訪特制訂下列制度。

  一、家長來不能擅自進宿舍,必須到宿管處登記。

  二、上課期間,家長不能進學生宿舍與教室。

  三、家長帶的東西,可存放在宿管處,然後由宿管員通知學生來領取。

  四、家長需要調換被單等物,有宿管員領家長到寢室去開門,並及時出來,鎖好宿舍門。

  五、寄宿生家長在探望寄宿生時應主動維護寄宿生學習生活的秩序,保持宿舍內的整潔、安靜。

  六、男性家長一律不許進入女生宿舍區。

  七、寄宿生家長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區內吸菸、打牌、留宿等,不許將寵物帶進宿舍區。

  八、寄宿生家長應服從宿管員的管理,不得在宿舍區內無理取鬧。

  九、家長來訪接待時間為11:30~12:00,17:00~18:00,其餘時間家長不能探望寄宿生。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與兄弟學校和兄弟單位的聯絡,規範學校接待工作,對來賓來訪的接待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來校聯絡工作的外單位人員,均視為來賓。學校全體教職工要樹立誰遇見誰負責的“首遇責任制”的意識,努力做到主動熱情的問候,併為其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來賓接待工作由校辦公室負責接待。注重接待禮儀,樹學校良好形象。

  三、來賓來校商談事宜,確實需要安排就餐的,根據“節儉、適度”的原則,由校辦公室統一安排,並執行如下標準:

  1.教研活動、監考、工會、團組織安排的活動或會議等按每人每餐8元配備,由相關處室的主任安排陪同。

  2.外地來校參觀、考察人員、兄弟單位有關領導來校商談事宜,按每人每餐10元配備,由校領導陪同。

  3.原則上不招待香菸與酒。

  4.就餐地點:原則上安排在食堂;特殊情況由校長決定。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規範外來人員進園,特制定本來訪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園一律在門衛室填寫來訪登記表,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園方接待人、事由、進園時間等方可進園。

  2、門衛應禮貌地接待來訪人員,應熱情相迎,禮貌地詢問其找何人或何科室,電話聯絡後,耐心地告知其所在位置,必要時電話通知來人接待。

  3、對於來訪事由,如是自己能夠辦妥的事,應儘快辦理;如需找其他處室(班級老師)辦理,應清楚地告知實情,儘量不讓客人久等。

  4、來訪人員如要會見校領導,門衛經電話請示同意後,將客人引至領導辦公室。

  5、接待結束後(來訪人員離園後),門衛及時填寫來訪人員離園時間,及時督辦來訪者要求辦理的未盡事宜。

  學校公務接待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學校與社會、與家長的溝通和聯絡,便於家長來訪,整合學校、社會、家庭的教育教學資源,努力創造讓家長滿意、社會認可、學生快樂安全成長的育人環境,特制定學校家長來訪接待制度。

  一、學校設立家長來訪接待室,由學校保安和值班教師協作管理。家長來訪接待室暫定於學校安全保衛室(傳達室),每天上班時間值班教師輪流在此值班,值班安排、督促檢查由當天帶班領導負責,嚴禁空崗。

  二、值班接待人員應正確指導來訪家長將車輛按有關要求有序停放在停車區域,並依據學校有關規章制度,指導來訪家長的在校活動,避免在教學區遊走、吸菸、大聲喧譁等。

  三、教師約見家長,必須提前與家長約定好時間,並在家長來訪接待室等候家長或提前通知保安及家長接待室值班教師,做好接待工作。

  四、家長主動來校找教師瞭解學生情況,提前與教師約定好時間的,教師要在預約時間到接待室等待或通知保安及接待室值班教師,並囑託接待事宜。家長來訪前未與被訪教師提前聯絡的,由接待室值班教師負責及時聯絡,值班教師不在的時間由保安負責聯絡接洽並做好登記。

  五、接待來訪家長實行首問負責制。接待來訪家長、聯絡被訪教師等,被首問的教師要做到及時、恰當、正確處理,態度要真誠、熱情,不得推諉、敷衍、拖拉,讓來訪家長滿意。

  六、上課期間避免家長進入教學區探視、接送學生。特殊情況(如接送生病學生等)一律到安全保衛室登記,如實填寫好登記表,並透過接待值班人員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後,到辦公室或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到安全保衛室與家長見面。在正常的教育教學時間內,家長確需將學生帶出校外的,須經過班主任同意並履行學生請假手續後方可離校。

  七、家長在上課期間給學生送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由接待室值班人員負責接待,認真填寫好物品交接單,及時與學生班主任取得聯絡,通知其安排學生課間到安全保衛室交接、領取物品。

  八、週末放學時,各任課教師要按時放學避免拖堂,並督促學生及時離校。特殊情況延誤放學時,應提前通知家長,以便家長按時接學生。

  九、如遇家長來訪學校領導或反映其他事項,更要認真接待,問明大體情況,及時聯絡相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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