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制定了財務票據管理制度,下面是制度的詳細內容。
財務票據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儲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稽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戶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票證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於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範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並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臺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範圍,必須整本用完後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專案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註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範、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於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並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並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說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並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汙、合夥貪汙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汙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