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是專案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檔案,具有安全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編制和執行。
1、編制原則。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要在編制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進行。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與執行要納入公司的議事日程,並必須按設計者、稽核者、批准者的會籤程式後生效執行(特別是高層或難度大的施工專案)。
編制安全技術計劃時應考慮到必須與可能、切實掌握好花錢少、效果大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先進、可靠、實用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
2、編制依據。
編制時必須依據黨和國家、政府部門公佈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各項標準、規範、規章等(詳見組織設計編審制度);注重解決在實踐中存在或在檢查中發現亟待解決的問題;在技術革新與工藝改革中面臨所需的新防護設施問題;針對不安全因素易造成傷亡事故或職業病主要原因應採取的措施。
3、編制方法。
要按照專案施工的實際進行編制,內容參照《勞動部全國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專案總名稱表》((29)勞總護字號45號),工發總字(1`997)69號檔案。
編制必須針對性強,對各種不同的工程結構、施工方法、作業條件等產生各個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為此首先要掌握專案工程概況。
4、執行程式。
要認真進行分部分項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這項工作是《標準》“規範”的法定工作,必須認真執行。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專案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專案部實施。
3、交底必須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模式,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務查。
4、被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後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管理目的:
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採購部負責施工單位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產品質量、特殊工種操作證(高空操作證、焊工證、電工證)、施工人員相關保險的稽核。
2、工程部負責稽核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監督施工作業現場及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審批施工相關方案。
3、保安部負責嚴格審查相關方資質,負責審查施工人員相關證件,對專案施工過程安全管控。
4、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的施工作業,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護,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採購部應會同工程部、保安部與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單位作業人員等進行技術及安全措施交底,並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施工安全協議》,需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嚴格按協議執行(協議詳見附件1)。
2、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本人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保安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影印備查。
3、 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4、 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動火作業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許可證詳見附件2)。臨時用電需與酒店工程部提出臨時用電申請。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外牆清洗、外景燈維修等高空操作人員必須持有高空操作證,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高空作業安全責任書》方能作業(責任書詳見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施工證”胸卡。
7、 酒店應制訂並頒發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工監護:
1、施工單位須安排專門的監護人員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護。
2、監護人員要熟悉現場,明確安全防護措施;能冷靜分析並果斷處理作業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3、作業前,監護人員須會同作業人員確認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酒店保安部拍照後留存。
4、在室外檢修作業前,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5、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有權且必須制止違章作業。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注意被監護人員的情況,並注意自身安全,從事危險性較大的監護任務時,要根據情況增加監護人員。酒店保安人員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酒店方可立即終止施工作業或終止合同。
6、作業結束後,監護人員須對現場作最後的檢查,確認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
7、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8、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酒店工程部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裝置必須完好。
9、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10、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
11、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須設定圍欄、蓋板、警示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12、施工現場的道路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為了保障工地的綜治消防安全,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消防綜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專案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准,發給動火證,並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並熄滅餘火後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範圍的禁菸禁火區,並設醒目標誌,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裝置,在禁火區內禁止吸菸、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裝置,使用機電裝置,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准,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菸、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著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誌,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裝置,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後,除應採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後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專案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後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菸或亂扔菸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築材料裝置、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罰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後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有限公司專案部
20xx年5月20日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1、嚴禁煙火,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2、嚴禁亂架,拉,電線
3、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裝置、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進行佈置有序,保證現場道路和排水暢通;防火設施要遵照消防部門的規定,設施應完備可靠,使用方便。
4、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包括外來現場參觀檢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帽帶,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5、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於作業的人員,嚴禁從事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人員進出集中處施工,必須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時,必須明確規定安全防護的部位及要求。專案經理必須按方案,明確佈置架子工搭設,架子工必須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
8、現場電動機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9、現場施工人員應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隨處亂走動,隨地大小便,上班時間不得隨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經濟承包責任人即為消防承包責任人。
二、專案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於建築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按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建立健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用電安全、動火審批、巡邏值班、安全檢查等各項管理制度。
三、專案部必須全面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要求對施工幢號、各班組、各級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專案經理是專案安全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責任人為核心,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安全防火責任制。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按施工人數的10%配備),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四、專案部在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築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應採取相應的防火措施,適當減小防火距離。
五、專案部在施工現場應設有車輛環形消防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如果設定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定回車道。嚴禁佔用場內通道。
六、專案部在施工現場必須設有專用消防用管網,並配置消防泵,其電線應專線敷設,配備消防栓,較大工程要分割槽設消防栓,24m以上的高層建築要設定消防豎管,豎管每層應設定消防框口,並配置水帶和水槍。
七、專案部在臨建設施、倉庫、易燃料場和用火處必須設有足夠的滅火工具和裝置,對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並定期檢查。
八、專案部安裝使用電氣裝置和使用明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專案部在施工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滅火以後要保護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
十、專案部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公司將按照制度予以處罰。
十一、對建築工地消防管理不善而引起重大事故的,視情節嚴重給予經濟處罰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未涉及之處請參照公司《消防管理細則》執行。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 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 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 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專案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 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 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 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 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1)按照施工保證計劃要求,對施工現場全過程進行控制;
(2)嚴格監督實施本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範;
(3)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務,除及時制止外,有責任向專案經理彙報;
(4)認真執行對施工人員的分部分項工程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組長交籤,並進行檢查、督促各班組長向施工人員交底;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保護現場迅速報告;
(6)對已發生的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必須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及時消除隱患,並報安全員進行復檢;
(7)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危險部位,搭設外腳手架、拆除外牆腳手架,臨時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用電機械的變動移位。拆除模板,動用明火等。按規定程式向主管人員申報。
(8)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和維修。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為加強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保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得以順利實施,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現場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案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對專案部的安全生產、質量隱患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落實,杜絕不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隱患的事件發生,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隱患和質量隱患事故及時的處理在萌芽之中。經檢查專案部公開資訊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進行開展工作的處罰1000元。
二、經檢查發現專案部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班組不進行書面層層落實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措施施工的處罰100元。
三、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發現一人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處罰安全員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員不按國家有關安全措施施工條例進行施工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五、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處罰專案部200元。
六、機械電氣裝置傳動部位,未設保護措施、電氣裝置沒有漏電保護安全裝置以及裝置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並處罰專案部200元。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驗收規範進行組織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驗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許施工,經檢查驗收檢驗批不合格仍進行施工的,除進行返工外,根據造成損失數額的比例多少進行處罰100---1000元。
八、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標準,經檢查組討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後仍整改不合格的處罰專案部500元,
九、未經批准,不按時參加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處罰50元。
十、嚴肅對待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的完成,對已安排的作業計劃進度不予高度重視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階段性作業計劃和月作業計劃的除要說明主要原因和採取的保證措施外,對完不成當月進度作業計劃的,除甲乙雙方有協議除外,處罰專案部500---3000元。
十一、對不執行國家規範要求施工的專案部、班組和個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可同時並罰。
十二、堅持按章作業,遵守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予以重罰,檢查發現一人次處罰違章指揮人員處罰500元,違章作業人員100元。
以上處罰款項一律由被處罰單位以現金形式交公司財務,專款專用,年底用於對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按時完成進度計劃作出貢獻的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對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單位,在工程決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⑴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特點,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⑶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安全防護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並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
⑷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管轄班組、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接受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⑸對分管的工程專案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安全、技術問題及時停止使用,並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⑹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⑺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湖北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省政府227號令),“施工單位應保證建設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的規定。為了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經營部門在投標時應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規定,單獨編制安全生產費用預算。其範圍包括: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生活設施,辦公場所,娛樂場所,現場圍檔,場地硬化,醫療救助等。
2、公司和專案部收到建設單位撥付的安全生產費用後,應設立專用帳目,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用於購置工程安全設施、裝置和安全防護用品,並用於該工程的施工現場,做到專款專用。
3、公司和專案部應確保公司自身安全費用的投入(包括: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費用、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本公司安全裝置、儀器日常維修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費用)。
4、專案部在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的實際進度和需要,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安全生產費用需用的計劃細則,經審批後報送財務部門。
5、計劃財務科應按安全費用需用計劃組織財務計劃,以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落實。計劃財務科應對安全費用進行跟蹤管理和審計,以確保安全資金不被挪作他用。
6、本制度由公司計劃財務科和安全科共同監督執行。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於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築,並與建築工程用火作業區、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於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域內,應按規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並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的建築,必須單獨設定在臨時設施區域的長年下風向,並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定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並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佈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築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誌,設定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並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製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定防火制度和防火標誌,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0、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米(高處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於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裝置。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於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專案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定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定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菸。火柴梗、菸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後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幹,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乾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週一次的衛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後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定,入口處應設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裝置。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並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餘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杆、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定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誌,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1)電纜施工前負責人應瞭解電纜徑路和地下設施情況,以便採取相應措施預防損壞地下設施或發生觸電事故。
(2)電纜盤上的防護板,拆下後放置在安全地點。電纜盤兩側作業人員不得將腳伸入電纜盤底下。
(3)電纜盤應架設穩固,軸槓保持水平,方向正確;電纜盤架設距地面不應大於0.1m,並應有制動裝置。
(4)人工敷設電纜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手套。每人承擔重量不應大於35Kg,敷設電纜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扛電纜的作業人員均應站在電纜的同一側,並保持適當間距,在拐彎處應站在拐彎外側。往地在或溝內放電纜時,應按先後順序輕拿輕放。
(5)敷設較長電纜過鐵路或公路時,扛電纜作業人員必須排列成一直線與鐵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時起步跨越,嚴禁排成與鐵路與公路垂直的隊形透過。
(6)在鐵路電氣化區段,施工或整修電纜時,應確認電纜外皮接地良好,與繼電器箱、盒、架的鐵殼應絕緣,同電纜溝內數條電纜外皮焊接線完好之後,方準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