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會制度彙編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會制度彙編,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1

  為了加強學校工會工作的管理,使其工會工作程式化、制度化、規範化,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會工作制度。

  ⒈根據上級工會委員會的安排佈置,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一般三年一次換屆改選工會委員會,並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批備案。

  ⒉凡正式教職工均要入會,並填寫會員入會登記表,不願入會者,其後果自負。每學年初辦理一次調出或調入會員入會與離會手續。

  ⒊工會委員與工會組長,必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每學期一次檢查考核,並與獎懲掛鉤。

  ⒋堅持每期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每季度一次工會委員會,每月一次工會小組活動。

  ⒌經常瞭解會員思想動態,定期開展會員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會員法制教育與師德建設,認真組織會員學習教育教學及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⒍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餘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⒎關心會員生活與疾苦,凡會員的婚、嫁、娶主動關心,喪、病災要尉問。對特困家庭教職工要給予適當資助。

  ⒏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經常收集、反映教職工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組織教職工每期或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財務收支等重大事項。

  ⒐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實施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與物質權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制度,組織教職工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幹部,評議結果作為對幹部進行獎懲、任免依據之一。

  ⒒協助地主黨政、執法機關、學校行政查處侵犯學校與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件,維護學校與教職工的正當權益。

  ⒓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幫助農村教職工家屬扶貧致富,出點子,找門路,進行科技扶貧宣傳,幫助教職工下崗家屬再就業。

  ⒔遵守財經紀律制度,嚴格管理工會經費,做到賬據齊全,收支合理,定期公佈賬目。

  ⒕正確處理工會與黨支部、行政的關係,協調學校內部矛盾,監督並支援學校行政工作。

  ⒖有專用的工會活動室,以及學習、文娛、體育等設施、器材,並有專人管理,為工會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⒗每個工會會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2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稽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3

  為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佈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彙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彙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檔案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絡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佈,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4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會閉幕之後,對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餘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幹群關係,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彙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5

  為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我校工會的權利機構,工會委員會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

  2、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可召開;

  3、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審議和批准校工會委員的工作報告,討論並審議學校的重大事項,選舉產生校工會委員(校工會主席、女職委員、經費委員);

  4、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學年召開兩次。

  二、工會委員工作制度

  1、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各委員之間實行分工負責制;

  2、工會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討論(先委員間討論,再與校辦討論),實行民主集中制;

  3、工會委員的工作實行定期碰頭制度,委員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4、工會主席全面負責工會工作。應當做好日常的組織發展(吸收會員、小組劃分等),抓好組織建設(工會積極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設等),要關心會員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難會員的情況調查,負責提出補助的建議,報校辦同意後,按規定實施;

  5、經審委員應當做好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應針對學校的工作特點,做好活躍教職工文體生活的工作;

  6、女職委員主要職責是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作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各委員分工不分家,遇臨時或重大工作要齊心協力,群策群力做好工會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發揮工作積極性,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職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1、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組織工作和群眾工作;

  2、不斷完善工會民主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

  3、努力提高工會的民主管理水平;

  4、認真引導,充分動員會員參與學校民主評議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職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6、經常開展民主管理活動,聽取會員意見,吸收合理化建議。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如:開支標準、範圍;經費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潔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會的資金和財產;

  3、會計、出納分設,嚴格按照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會計稽核制度;

  4、按時撥交工會經費,並按規定的統計基數足額計提和上解。按時足額收交工會經費;

  5、工會各類報表報送及時、準確、完整、真實;

  6、財務檔案統一管理。每年書面總結財務收支情況如實公佈,接受會員監督。

  五、工會資訊工作制度

  1、工會資訊工作是聯絡黨和廣大會員的橋樑和紐帶,是傳輸各類資訊的重要陣地;

  2、工會資訊必須做到“五必報”: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報;重大活動、全校性活動必報;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報;關係會員切身利益的資訊必報;會員的思想動態必報;

  3、做好必報資訊的儲存,積累資訊資料,經常分析,充分發揮資訊資料的使用價值。

  六、家訪慰問制度

  1、工會家訪的目的是瞭解掌握會員情況,幫助會員解決困難和問題;

  2、工會會員生活中有重大事情應做到“五必訪”:會員退休離會必訪;退休教師、會員生病住院必訪;會員生育必訪;會員家庭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喪事必訪;會員有家庭糾紛必訪;

  3、會員生病住院,行政、工會送慰問金約300元整,會員大病酌情處理;

  4.會員家庭直系親屬有喪事,行政、工會送慰問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紗);

  5、退休教師每年行政、工會委員上門慰問一次。

  七、生活補助制度

  (一)補助物件及原則:

  1、生活確係困難的會員(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全區最底收入線以下),原則上一年(春節期間)補助一次;

  2、特殊情況,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經請示後再決定補助;

  (二)補助方式:

  1、必須由本人按補助規定向行政、工會提出報告或申請;

  2、實施補助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提出意見後,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審批;

  3、補助金額髮放必須由補助物件簽字領取。

  八、活動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餘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2、會員參加區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得獎者,行政工會給予相應獎勵;

  3、每學年教工的娛樂活動不少於兩次。對參與者和獲勝者給予相應的紀念品和獎品;

  4、退休教師每年(重陽節或元旦)組織一次活動。

  九、工會學習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學校的政治學習活動,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

  2、工會工作人員要自覺學習專業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學習的主要內容: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上級工會與校黨政檔案、指示、通報、簡報,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教材,書報刊雜誌等。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6

  維護職能

  1、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

  (1)確保每位會員都享有《工會法》所賦予的權力,確保會員對學校的知情權、參與權、民主監督權。

  (2)工會主席參加學校行政例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享有同級黨政副職待遇。

  (3)學校成立民主調解小組、“校務公開”監督小組,並積極開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權力與義務。

  2、確保會員物質利益

  (1)學校工會積極維護好教職員工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業務學習、進修的權益。

  (2)工會女工委員應積極維護學校女教師及兒童的`合法權益,積極關心婚假、產假中女教師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國際兒童節”對學校14週歲以下教工子女的關心、慰問。

  (3)工會能依據《勞動法》中所規定的勞動時間、節假日加班的報酬等要求,監督學校杜絕違反《勞動法》事件的出現。

  (4)成立民主調解小組,配合學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5)建立幫困體制,籌集幫困金,為困難教職員工獻愛心。

  (6)為教工多辦實事、多辦好事。建立“五必訪”制度,即:婚、喪、病假、產假、住院;對長病假、待退休的教職員工及時給予關心。

  (7)建立保險制度,做好教職員工的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特種重病保險、女教師特種重病保險及教職工的補充養老保險。

  參與職能

  1、完善教代會制度

  (1)貫徹落實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主的教代會制度,落實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解決必須依靠教代會的制度。

  (2)組織召開好每年二次的教代會,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教代會的操作及教代會的評估工作。

  (3)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應充分履行教代會所賦予的民主參政、民主議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職能,體現了教師的主人翁精神。

  (4)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教師的提案,認真對待、審議、及時解答、督促落實,以確保提案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5)學校教代會對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評優、推薦後備幹部等工作都嚴格按民主程式進行。

  2、完善“校務公開”工作

  (1)落實《關於推行校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深化學校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以促進學校的管理、發展和穩定為目的“校務公開”工作。

  (2)“校務公開”工作中,堅持黨組織為第一責任人;行政為第一執行人;工會為第一監督人的職責。

  (3)制定“校務公開”制度,並積極落實、執行。做好校務公開欄的公開工作;採用各種形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務公開的彙報。

  教育職能

  1、積極參與教育教學工作

  工會在教職工中積極開展“職工素質工程”的活動,配合學校在教師中開展各種業務技能的活動競賽。

  2、“學習型”班組的建立活動

  (1)工會每年年初制定校“學習型”班組的計劃,提交各班組討論、落實,並進行申報。

  (2)工會不定期的檢查,學期結束時進行小結,在評選出校先進班組的基礎上,申報教衛系統的“學習型”班組。

  (3)工會平時積極宣傳教師中的閃亮點,鼓勵先進、弘揚教師中的優秀品行。透過年級組的牆報、板報、櫥窗等展示媒體,以鼓勵教師學先進、當先進,弘揚崇高的師德模範形象,營造熱愛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的集體和個人。

  3、文化宣傳工作

  (1)積極配合黨、政透過各種渠道,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

  (2)抓好師德建設,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並列入所有考核的一票否決制度。

  (3)工會積極開展文體活動中,做到時間保證、場地保證、器材保證、人員保證的制度,鍛鍊教師身體。

  (4)工會積極組織好教師每年暑期的休息休養旅遊活動,確保每學期的春秋遊活動,透過旅遊來了解祖國山河的美麗,以期陶冶教師的情操

  (5)工會積極安排好即將退休教師的旅遊活動,每年為即將退休的教師舉行盛大、隆重的歡送會。

  4、確保完成義務獻血的工作

  加強工會自身建設

  1、健全的工會組織

  (1)工會每月召開工會委員、工會組長的例會,進行工作的協商和安排,進行理論學習,以發揮工會一班人的作用。

  (2)工會及時做好新會員的入會及會員會籍的登記工作。

  2、完善工會財務管理

  (1)在工會經費使用中,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來執行。報銷必須有2人簽字才有效,活動經費需有經審委員審定後才能支付。

  (2)做好2%的經費撥交工作

  (3)每季度的工會財務按時填寫、上交財務報表。

  3、日常工作

  (1)按時做好工會的資料整理與歸檔、儲存工作。

  (2)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必須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會議及培訓。

  (3)工會認真填寫好各種報表及其有關材料,準時上交。

  管理好退管會

  1、組織落實

  (1)工會確保專人負責學校退管會工作。

  (2)及時做好全體退休教職員工的登記工作。

  (3)積極協助退休網路小組的活動。

  (4)定期召開由學校、工會、退管會、退休組長參加的退休工作會議。

  2、活動落實

  (1)每年制定退管工作計劃,年底做好小結。

  (2)確保學校退管工作在全區名列前茅。

  (3)確保退休教師元旦、春節的“送溫暖”、暑期“送清涼”、教師節、敬老節的活動及旅遊活動。

  (4)組織安排退休教師的返校“回孃家”活動,做好70歲教師的慰問活動。

  3、為退休教職工辦事實、辦好事

  (1)督促學校確保退休教職工共享費的發放。

  (2)每年公佈經費的使用情況。

  (3)及時對生病、住院、家庭有困難及發生突發事件教師的關心。

  (4)認真做好退休教師的來訪、信訪工作。

學校工會制度彙編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塗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並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並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後應在一週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准,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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