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規章制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

  一、周例會內容:

  各部門全體員工參加,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會議並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不得無故缺勤,特殊情況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說明,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記入績效考核中。

  (1)每週一次(暫定為每週六下午6:00),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況,召開時間可以調整,則另行通知。

  (2)每週一、三、x各部門負責人早8:10、晚5:00召開碰頭會;對部門當日工作情況進行反饋;

  (3)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本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完成任務情況,提出需要公司領導解決的問題以及建議;

  (4)員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彙報本週的工作進展狀況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建議。

  二、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記錄本周工作總結、下週的工作計劃以及建議。以電子版的形式,確實有困難的可以以書面方式遞交。

  (1)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報送時間截止到周x15:00,員工的工作報告截止到周x下午17:30。

  (2)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彙總到辦公室文秘處,由辦公室文秘遞交至總經理處進行審閱。員工的工作報告直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彙報。

  (3)工作報告因公外出的且確實無法及時傳送報告的,可最遲遞延到下週一發送,並電話通知收件人,防止遺漏。

  三、由辦公室文秘做好會議紀要,每週一分發到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手裡。

  由各部門負責人通知到每個員工,傳達會議精神。

  北京市XX置業有限公司辦公室

  xx年xx月xxx日

  批准:xxx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2

  一、行政人事部職責

  1、負責貫徹公司領導指示。做好上下聯絡溝通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反饋資訊;搞好各部門間相互配合、綜合協調工作;對各項工作和計劃的督辦和檢查。

  2.根據領導意圖和公司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和其他重要文稿,牽頭或協助公司的規劃研究。

  3.負責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總經理的日常活動和外出活動的安排。

  4.組織安排公司辦公會議,或會同有關部門籌備公司其他會議及有關重要活動,做好會議記錄和整理會議紀要,根據需要按會議決定發文。

  5.負責公司來往信函的收發、登記、傳閱、批示,做好公文的擬訂、稽核、印刷、傳遞、催辦和檢查,及文書檔案資料的歸檔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歷年大事記的原始資料收集和編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編輯公司簡訊、簡報或內部發行的刊物。

  7.負責公司保密工作和法律事務,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紹信。

  8.負責前臺接待、客人來訪迎送等招待工作。

  9.負責公司辦公設施的管理。包括公司辦公用品採購、發放、使用登記、保管、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傳真機、影印機、電話、計算機、手提計算機的管理和使用。

  10.負責公司總務工作,做好後勤保障。主要是衛生保潔、電話總機服務、安全防範工作。

  11.負責公司車輛排程、管理、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公司領導和職工正常工作用車。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減少事故和違章,降低油耗。

  12.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組織機構設定、部門工作職責、部門人員編制與內設機構、崗位工作標準和人員素質要求的制定、實施及檢討、改善、修訂。

  13.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人力資源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並組織實施。

  14.組織督促各部門編制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業務管理程式、規範和落實辦公例會、總經理交辦工作,並負責跟進、檢查、監督、考核。

  15.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獎金、調動、考核、獎懲、辭職辭退、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16.調查處理各種重大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員工投訴;調處勞資糾紛。

  17.做好員工保險、福利工作。

  18.為豐富員工文化生活,組織安排各種文體活動和旅遊活動。

  19.每月製作相關行政費用表及人力資源報表供總經理審查並進行存檔。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關制度管理規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員工上班時必須簽到。遇公事外出遲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屬分部經理說明。

  3.員工考勤包括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

  4.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後未到崗者。

  5.早退:下班時間結束前1小時內提前離開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未請假者計曠工。

  6.曠工:上班時間開始後1小時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時間結束提前1小時以上離開公司者;超過遲到、早退時限到崗或離崗,且未提前請假的,記一天曠工;以去工地、處理客戶事宜等為由未到公司上班,經查不實的,按曠工論處。

  7.病假:提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結束後需到行政部進行銷假。未填請假條的補填請假條。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醫療單位開具的病假證明。

  8.事假:一天以內需提前請假,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在上班後半小時內請假,並在上班後補辦請假單;事假兩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寫請假單,未按上規定辦理的,均按曠工處理;

  9.違反勞動紀律規定:

  (1)遲到、早退:

  曠工一天以內的,當月工資按全額工資扣除三天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曠工超過三天者解除勞動合同人事部規章制度人事部規章制度。

  (3)婚假

  凡透過試用期的員工,憑結婚證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喪假

  員工真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請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計劃生育規定並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員工,憑醫院證明,經公司行政部核准後,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產假。

  (二)物資用品採購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資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

  (2)辦公用品、電腦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規定)。

  2.採購程式:

  (1)每月26日各部門上報下月所需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彙總編制《採購預算表》一式兩份。

  (2)行政部經理根據實際需要進行稽核簽字,並報總經理簽字批准。

  (3)總經理審批簽字後交財務部,財務部預算、預支採購金額,並留存一聯;

  (4)行政部按計劃安排實施採購。

  (5)由行政部對採購物品進行登記,填寫《辦公用品採購統計表》。

  (6)如需進行應急採購,可先報行政部,由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進行採購,採購後按正常登記手續進行登記。

  (三)物品領用管理制度

  1.物品類別

  (1)辦公用品:包括紙、筆、筆記本、計算器、名片夾、訂書機、膠水、回形針、透明膠、雙面膠、直尺等公司出資購買的辦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類碳粉、硒鼓、列印紙、其它特種紙及各類電腦、印表機耗材。

  2.領用原則

  (1)辦公用品:本人根據工作需要,填寫《辦公用品領用表》,到行政部領取。

  (2)公用物品:本著合理使用杜絕浪費的原則,互相監督,物品屬自然磨損者,則以舊換新;凡屬遺失或被盜者,及時報行政部備補,並按原價賠償,由行政部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

  (四)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潔範圍包括:辦公區域內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潔衛生由各部門所有人員輪流打掃,詳見《值日輪流表》。

  3.值日人員須按如下標準進行清掃:

  (1)地面:無紙屑碎末,無油漬,無汙痕,整潔通透。

  (2)桌面:無明顯灰塵,無油漬汙痕,桌上物件分類整齊擺放,物見本色。

  (3)椅、沙發:無明顯灰塵,無汙垢,擺放端正整齊。

  (4)玻璃窗、窗臺:光潔鋥亮,無水漬、無汙痕和灰塵,做到窗明几淨。

  (5)印表機等固定裝置設施:無灰塵,無汙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值日人員對其進行垃圾清掃、去雜物處理。

  4.個人衛生執行以下標準:

  (1)自己辦公區域衛生,整理檔案,清倒個人垃圾,保持辦公桌整潔;

  (2)定期擦拭及保養自己使用的電腦,保持其清潔及正常的使用;

  (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菸頭、瓜果、皮核,禁止從窗戶往外吐痰倒水、亂扔雜物;

  (4)其他需個人注意的衛生事項。

  5.衛生懲罰制度:

  個人辦公區域衛生由個人負責,包括工作臺、紙簍、書架、電腦、個人辦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區域由值日人員負責。

  (五)檔案的分類及管理制度

  1.市場部檔案:

  (1)投資資料:包含檔案、圖紙、,市場人員使用投資資料需進行登記,並將原件存檔,影印件下發給相關人員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檔案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投資資料由內勤傳送,並將回覆檔案及時存檔,以保投資檔案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檔案:包括市場人員跟蹤專案登記表、客戶考察通知單、專案總結、合同概況表、分公司宣傳品發放統計表、客戶檔案及競爭對手調查表、業務費及佣金提取表等,由專案內勤分類存檔,便於隨時查閱。

  (3)市場部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檔案。

  2.專案部檔案:

  (1)定額:按照專案名稱分別存檔,每次下發時都要在《檔案收發登記表》上進行登記,並將相對應電子版檔案進行存檔。

  (2)施工圖:由設計人員將施工圖交給技術部內勤存檔,並在《施工專案圖紙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技術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檔案。

  3.工程部檔案:

  (1)工程施工過程資料:包括與甲方聯絡函、工程洽商、變更等相關資料,按專案分類進行存檔,填寫《檔案收發登記表》。

  (2)報驗資料:按工程進行存檔。

  (3)結算資料:包括工程結算資料、勞務結算資料及材料結算資料,分別填寫《工程結算統計表》、《勞務結算統計表》、《材料結算統計表》,並隨時更新。

  (4)工程部會議紀要及其他需要存檔的檔案。

  4.行政人事部檔案:

  (1)分公司相關行政制度、員工檔案。

  (2)集團公司下發的相關檔案、制度等。

  (3)合同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將各類合同進行存檔。需借閱合同者,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簽字登記後方可借閱。凡與合同無關,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者,除在具體保管合同的部門履行簽字手續外,還須出具書面借條,寫明借閱原因,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准後方可借閱。

  (4)其他需要存檔的檔案。

  5.財務部檔案: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種經營合同、工程專案合同、會計年度資料備份盤,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賬簿。

  (2)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3)公司經營合同:包括代銷合同、聯營合同、經銷合同、租賃合同。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儲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術人員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機密的人員在入、離職時必須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洩露公司的機密資料。

  2.各部門檔案及檔案按類別、按級別、按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歸類管理,分為三類:一般檔案、保密檔案、絕密檔案。一般檔案各部門經理均有權查閱;保密檔案各部門經理如要查閱的,必須由行政部經理簽字才能查閱;絕密檔案一般不準任何人查閱(注:副總、總經理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查閱的部門經理,必須要總經理簽字同意,且必須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點進行查閱,公司檔案不準任何人帶出公司。

  3.除本部門工作人員外,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其他辦公場所,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門人員電腦,不得檢視隨身碟、光碟及軟盤中的檔案資料,更不能翻閱、抄錄其他部門資料。

  4.在列印、影印檔案或資料中,應樹立保密意識,不得隨意將檔案、資料內容洩露給公司外部人員及其他無關人員,列印、影印錯誤的重要檔案應及時銷燬,不得亂丟亂放。

  5.負責檔案及檔案的管理人員應具有高度保密意識,不得向任何人有意無意洩露公司的機密。公司員工應做到“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問的事不問”。廢舊檔案不得隨意丟棄,經公司認定作廢的檔案應定期銷燬。

  6.公司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種檔案或資料。

  7.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帳務、報表、資料,不得將公司機密洩露給予任何人。

  8.合同檔案、財務狀況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內部檔案應特別注意保密原則,各種資料應妥善儲存,更不能洩露給其他人。

  9.凡重要檔案,未經上級允許,不得複製、抄錄。

  10.員工的薪金、獎金公司予以保密,嚴禁任何人互相打聽、攀比。

  11.員工應盡忠盡職、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譽,工作中不得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資料。

  以上內容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行政部。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3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專案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4

  導言

  為推動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上市公司運作,促進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的基本原則,並參照國外公司治理實踐中普遍認同的標準,制訂本準則。

  本準則闡明瞭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階管理人員所應當遵循的基本的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等內容。

  本準則適用於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應當貫徹本準則所闡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細則,應當體現本準則所列明的內容。本準則是評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衡量標準,對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將責令其按照本準則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一章股東與股東大會

  第一節股東權利

  第一條股東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上市公司應建立能夠確保股東充分行使權利的公司治理結構。

  第二條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應確保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享有平等地位。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股東對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公司重大事項,享有知情權和參與權。上市公司應建立和股東溝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條股東有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透過民事訴訟或其他法律手段保護其合法權利。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侵犯股東合法權益,股東有權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或侵害行為的訴訟。董事、監事、經理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有權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賠償的訴訟。

  第二節股東大會的規範

  第五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表決程式,包括通知、登記、提案的審議、投票、計票、表決結果的宣佈、會議決議的形成、會議記錄及其簽署、公告等。

  第六條董事會應認真審議並安排股東大會審議事項。股東大會應給予每個提案合理的討論時間。

  第七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原則,授權內容應明確具體。

  第八條上市公司應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透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包括充分運用現代資訊科技手段,擴大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比例。股東大會時間、地點的選擇應有利於讓儘可能多的股東參加會議。

  第九條股東既可以親自到股東大會現場投票,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投票,兩者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有關條件的股東可向上市公司股東征集其在股東大會上的投票權。投票權徵集應採取無償的方式進行,並應向被徵集人充分披露資訊。

  第十一條機構投資者應在公司董事選任、經營者激勵與監督、重大事項決策等方面發揮作用。

  第三節關聯交易

  第十二條上市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協議的簽訂應當遵循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公司應將該協議的訂立、變更、終止及履行情況等事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披露。

  第十三條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關聯人以壟斷採購和銷售業務渠道等方式干預公司的經營,損害公司利益。關聯交易活動應遵循商業原則,關聯交易的價格原則上應不偏離市場獨立第三方的價格或收費的標準。公司應對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條上市公司的資產屬於公司所有。上市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各種形式佔用或轉移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上市公司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

  第二章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

  第一節控股股東行為的規範

  第十五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遵循先改制、後上市的原則,並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權結構。

  第十六條控股股東對擬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時應分離其社會職能,剝離非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機構、福利性機構及其設施不得進入上市公司。

  第十七條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主業服務的存續企業或機構可以按照專業化、市場化的原則改組為專業化公司,並根據商業原則與上市公司簽訂有關協議。從事其他業務的存續企業應增強其獨立發展的能力。無繼續經營能力的存續企業,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透過實施破產等途徑退出市場。企業重組時具備一定條件的,可以一次性分離其社會職能及分流富餘人員,不保留存續企業。

  第十八條控股股東應支援上市公司深化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轉換經營管理機制,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各項制度。

  第十九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二十條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上市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作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第二節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第二十二條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應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第二十三條上市公司人員應獨立於控股股東。上市公司的經理人員、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在控股股東單位不得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控股股東高階管理人員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承擔上市公司的工作。

  第二十四條控股股東投入上市公司的資產應獨立完整、權屬清晰。控股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應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明確界定該資產的範圍。上市公司應當對該資產獨立登記、建帳、核算、管理。控股股東不得佔用、支配該資產或干預上市公司對該資產的經營管理。

  第二十五條上市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獨立核算。控股股東應尊重公司財務的獨立性,不得干預公司的財務、會計活動。

  第二十六條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及其他內部機構應獨立運作。控股股東及其職能部門與上市公司及其職能部門之間沒有上下級關係。控股股東及其下屬機構不得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屬機構下達任何有關上市公司經營的計劃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響其經營管理的獨立性。

  第二十七條上市公司業務應完全獨立於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及其下屬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控股股東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第三章董事與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的選聘程式

  第二十八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規範、透明的董事選聘程式,保證董事選聘公開、公平、公正、獨立。

  第二十九條上市公司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披露董事候選人的詳細資料,保證股東在投票時對候選人有足夠的瞭解。

  第三十條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公開披露的董事候選人的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切實履行董事職責。

  第三十一條在董事的選舉過程中,應充分反映中小股東的意見。股東大會在董事選舉中應積極推行累積投票制度。控股股東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採用累積投票制。採用累積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裡規定該制度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上市公司應和董事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公司和董事之間的權利義務、董事的任期、董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責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補償等內容。

  第二節董事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董事應根據公司和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忠實、誠信、勤勉地履行職責。

  第三十四條董事應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其應盡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董事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出席董事會,對所議事項表達明確的意見。董事確實無法親自出席董事會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董事按委託人的意願代為投票,委託人應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董事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嚴格遵守其公開作出的承諾。

  第三十七條董事應積極參加有關培訓,以瞭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掌握作為董事應具備的相關知識。

  第三十八條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董事除外。

  第三十九條經股東大會批准,上市公司可以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但董事因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而導致的責任除外。

  第三節董事會的構成和職責

  第四十條董事會的人數及人員構成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董事會能夠進行富有成效的討論,作出科學、迅速和謹慎的決策。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應具備合理的專業結構,其成員應具備履行職務所必需的的知識、技能和素質。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應確保董事會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應認真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確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並關注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第四節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四十四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規範的董事會議事規則,確保董事會高效運作和科學決策。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應定期召開會議,並根據需要及時召開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事先擬定的議題。

  第四十六條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董事會應按規定的時間事先通知所有董事,並提供足夠的資料,包括會議議題的相關背景材料和有助於董事理解公司業務進展的資訊和資料。當2名或2名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明確時,可聯名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或延期審議該事項,董事會應予以採納。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應完整、真實。董事會秘書對會議所議事項要認真組織記錄和整理。出席會議的董事、董事會秘書和記錄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重要檔案妥善儲存,以作為日後明確董事責任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八條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董事會部分職權的,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授權原則和授權內容,授權內容應當明確、具體。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項應由董事會集體決策。

  第五節獨立董事制度

  第四十九條上市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應獨立於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東。獨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擔任除獨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職務。

  第五十條獨立董事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獨立董事應獨立履行職責,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第五十一條獨立董事的任職條件、選舉更換程式、職責等,應符合有關規定。

  第六節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第五十二條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並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

  第五十三條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第五十四條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2)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3)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4)稽核公司的財務資訊及其披露;(5)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

  第五十五條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式並提出建議;(2)廣泛搜尋合格的董事和經理人員的人選;(3)對董事候選人和經理人選進行審查並提出建議。

  第五十六條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董事與經理人員考核的標準,進行考核並提出建議;(2)研究和審查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五十七條各專門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有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十八條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各專門委員會的提案應提交董事會審查決定。

  第四章監事與監事會

  第一節監事會的職責

  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監事會應向全體股東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條監事有了解公司經營情況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監事會可以獨立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

  第六十一條上市公司應採取措施保障監事的知情權,為監事正常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協助,任何人不得干預、阻撓。監事履行職責所需的合理費用應由公司承擔。

  第六十二條監事會的監督記錄以及進行財務或專項檢查的結果應成為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第六十三條監事會發現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可以向董事會、股東大會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節監事會的構成和議事規則

  第六十四條監事應具有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監事會的人員和結構應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及公司財務的監督和檢查。

  第六十五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規範的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會議應嚴格按規定程式進行。

  第六十六條監事會應定期召開會議,並根據需要及時召開臨時會議。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如期召開,應公告說明原因。

  第六十七條監事會可要求公司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內部及外部審計人員出席監事會會議,回答所關注的問題。

  第六十八條監事會會議應有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應作為公司重要檔案妥善儲存。

  第五章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

  第一節董事、監事、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

  第六十九條上市公司應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和程式。

  第七十條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由董事會或其下設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獨立董事、監事的評價應採取自我評價與相互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七十一條董事報酬的數額和方式由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請股東大會決定。在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個人進行評價或討論其報酬時,該董事應當迴避。

  第七十二條董事會、監事會應當向股東大會報告董事、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及其薪酬情況,並予以披露。

  第二節經理人員的聘任

  第七十三條上市公司經理人員的聘任,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公司經理人員的正常選聘程式。

  第七十四條上市公司應儘可能採取公開、透明的方式,從境內外人才市場選聘經理人員,並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

  第七十五條上市公司應和經理人員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七十六條經理的任免應履行法定的程式,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節經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第七十七條上市公司應建立經理人員的薪酬與公司績效和個人業績相聯絡的激勵機制,以吸引人才,保持經理人員的穩定。

  第七十八條上市公司對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應當成為確定經理人員薪酬以及其它激勵方式的依據。

  第七十九條經理人員的薪酬分配方案應獲得董事會的批准,向股東大會說明,並予以披露。

  第八十條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經理人員的職責。經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公司董事會應積極採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利益相關者

  第八十一條上市公司應尊重銀行及其它債權人、職工、消費者、供應商、社群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利。

  第八十二條上市公司應與利益相關者積極合作,共同推動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

  第八十三條上市公司應為維護利益相關者的權益提供必要的條件,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利益相關者應有機會和途徑獲得賠償。

  第八十四條上市公司應向銀行及其它債權人提供必要的資訊,以便其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作出判斷和進行決策。

  第八十五條上市公司應鼓勵職工透過與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人員的直接溝通和交流,反映職工對公司經營、財務狀況以及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決策的意見。

  第八十六條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續發展、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關注所在社群的福利、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問題,重視公司的社會責任。

  第七章資訊披露與透明度

  第一節上市公司的持續資訊披露

  第八十七條持續資訊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責任。上市公司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

  第八十八條上市公司除按照強制性規定披露資訊外,應主動、及時地披露所有可能對股東和其它利益相關者決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資訊,並保證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資訊。

  第八十九條上市公司披露的資訊應當便於理解。上市公司應保證使用者能夠透過經濟、便捷的方式(如網際網路)獲得資訊。

  第九十條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資訊披露事項,包括建立資訊披露制度、接待來訪、回答諮詢、聯絡股東,向投資者提供公司公開披露的資料等。董事會及經理人員應對董事會秘書的工作予以積極支援。任何機構及個人不得干預董事會秘書的工作。

  第二節公司治理資訊的披露

  第九十一條上市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1)董事會、監事會的人員及構成;(2)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及評價;(3)獨立董事工作情況及評價,包括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的情況、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及對關聯交易、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的任免等事項的意見;(4)各專門委員會的組成及工作情況;(5)公司治理的實際狀況,及與本準則存在的差異及其原因;(6)改進公司治理的具體計劃和措施。第三節股東權益的披露

  第九十二條上市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較大的股東以及一致行動時可以實際控制公司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詳細資料。

  第九十三條上市公司應及時瞭解並披露公司股份變動的情況以及其它可能引起股份變動的重要事項。

  第九十四條當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減持或質押公司股份,或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轉移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應及時、準確地向全體股東披露有關資訊。

  第八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5

  第一章 燃氣稽查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用氣管理,規範用氣行為,維護使用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燃氣事業發展。打擊偷竊燃氣等違章行為,強化稽查管理,保證燃氣企業安全平穩供氣,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落實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氣軟體系統中將逾期3個月未購氣使用者設為黑名單,組織安檢人員對列入黑名單的使用者逐一進行落實。

  第三條 對直通、倒拔表字等竊氣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同時,應做到:

  1、對利用各種手段偷盜氣的,由安檢人員責令其立即終止盜氣行為,並停止供氣,並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2、對盜用燃氣情節嚴重的,申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刁蠻使用者、拒不整改使用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罰,防止燃氣費的流失。

  第四條 對未加裝防盜封的使用者,利用安檢期間進行加裝。

  1、如發現表封有被損壞現象,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反映,並安排人員進行入戶檢查,以確定該使用者是否存在盜氣行為。

  2、重點對無改管手續,擅自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使用者,尤其是針對那些將燃氣管線進行改動的燃氣使用者,一經發現嚴肅查處並責令改正。

  3、加大對私接熱水器、採暖爐使用者的查處力度,對拒不整改的使用者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安全隱患。

  第五條 對違章佔壓燃氣管線的使用者及單位,向其講明佔壓燃氣管線的危害性,並透過法律宣傳做通違佔戶的思想工作,爭取其主動自行拆除佔壓建築物,確保燃氣管線安全輸氣。

  第六條 注重對公服及工業使用者的稽查檢查,對重點使用者的燃氣使用情況做到及時掌握。

  第七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二章 入戶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民使用者每年進行至少兩次的入戶安全檢查,檢查時員工要統一著裝,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條 確認燃氣使用者裝置有無人為碰撞、損壞。如發現人為或故意損壞情況,應禮貌提醒使用者,注意保護有關裝置,同時耐心地對使用者進行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宣傳,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條 檢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動,是否被作為其它電器裝置的接地線使用,有無鏽蝕,重物搭掛,膠管是否超長及完好。對存在的問題向用戶提出整改意見並幫助和監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條 檢查用氣裝置是否符合安裝要求,裝置效能是否滿足使用要求,對不能滿足安裝和使用要求的裝置,必須向用戶講明原因,提出建議。

  第五條 檢查有無燃氣洩漏、灶前壓力和氣表執行是否正常。 第六條 對使用者提出的相關要求和幫助,應提供相應幫助。

  第七條 檢查合格後,請使用者簽字確認,當次未能入戶檢查的使用者要詳細說明原因。

  第八條 凡是進行年檢和日常維修結束後,應隨時填寫“使用者使用證”的相關內容及檢查記錄。

  第九條 妥善保管各種檢查記錄,以備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查驗。

  第十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第三章 入戶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運營人員的服務質量,提高公司的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人員上崗必須佩戴工作卡。

  第三條 對待使用者要主動熱情、文明禮貌。

  第四條 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條 工作應堅持利民、便民原則。

  第六條 不準擅自向用戶收取額外費用。

  第七條 不準向用戶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用戶索取或非法收授財物。

  第八條 未經審批不得私自為使用者安裝和改裝燃氣設施。

  第九條 不準要求使用者為其提供勞力、運輸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條 對待使用者的詢問要耐心解答,不準用粗暴的語言對待使用者,不得與使用者發生爭吵,要主動向使用者講解燃氣設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條 安裝期間嚴格遵守施工紀律,不能接受使用者飲料、水果、食品、菸酒等各種招待;禁止擅自動用使用者物品,損壞使用者物品照價賠償;尊重使用者,儘量避免影響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安裝期間,除安裝地點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條 安裝完畢將汙染的牆面、地面打掃乾淨,恢復原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運營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6

  一、倉庫例會制度:

  1、例會時間:每天晚上20點鐘左右,原則上為晚班發料結束後召開

  2、例會地點:成品倉庫

  3、參加人員:全體保管員,包括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基建倉庫、勞保配件倉庫

  4、會議召集及主持人:倉庫主管

  5、例會內容:①傳達公司領導指示要求;②總結當天工作,表揚先進行為,勸誡消極行為,批評錯誤行為;③佈置明天工作,包括臨時工作調整;④協調倉庫人員及崗位工作;⑤強調倉庫工作紀律,宣揚愛崗敬業精神;⑥傾聽員工對於工作的意見、建議、呼聲,能當場解決的必須當場答覆解決,不能當場答覆的必須及時向上級反映並及時把結果反饋給員工;⑦其他內容

  6、例會原則:會議時間長度一般15分鐘,有話即說,無話不說,力求簡明扼要突出重點,並儘量縮短會議時間。

  二、成品倉庫盤點制度:

  1、對晚班的界定:所謂晚班時間,即為當天的19:00點鐘――次日的7:00點鐘之間的時間間隔。所以,該時間段的生產領料應歸屬為當天領料,而不應該歸屬為次日領料,該時間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庫時間拖延到第二天7點以後)也應該歸屬當天。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該時間段跨越了午夜0:00點鐘而將領料或成品歸屬到第二天。

  2、日盤點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庫保管員每天自己組織盤點並交接。

  1)盤點交接流程:交接雙方共同盤點倉庫實物→製作“盤點交接表”→在帳本、盤點交接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傳遞“盤點交接表”。

  2)成品庫交接班,必須按上述流程規定的順序操作,嚴禁違規。

  3)交接時間:每天必須盤點交接兩次,早班、晚班各一次。為不影響正常出入庫工作,盤點交接應儘量在成品庫沒有出入庫業務時進行;

  4)盤點交接必須條件:①必須發貨和入庫保管雙方同時參加盤點;②雙方必須在盤點表上共同簽名確認。

  5)早班交接盤點:每天早班入庫結束後對倉庫盤點,套用複寫紙製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盤點交接表”,在帳本、庫存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情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盤點表一份倉庫留存,另兩份分別送達業務部和財務部。

  6)晚班交接盤點: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盤點交接表”,留存倉庫即可。

  3、周盤點:即銷售會計盤點。每個星期三上午9:30點鐘左右,銷售會計(或與銷售主管一起)對成品倉庫盤點一次;

  4、月盤點: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點鐘左右,由銷售會計對上月最後一天庫存檔點。

  5、盤點表:所有盤點資料,必須製作成盤點表。

  對於日盤點表,銷售會計主要核對盤點資料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對於周盤點表和月盤點表,銷售會計不僅要核對會計盤點資料與倉庫自盤資料是否有差異,還有核對所有盤點資料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當發現差異時,必須立即複查盤點資料並查詢原因,必須將詳細情況向財務經理彙報。嚴禁隱瞞差異。

  三、成品庫損失賠償規定:

  1、意外損失:是指被盜、火災、雨水災害等。凡屬個人主觀過失、工作失職原因造成的損失,對直接責任人處罰100元,對倉庫主管處罰50元。

  2、丟貨損失:是指日常盤點盤虧。5件以內的丟貨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賠償;超過5件的部分,個人負擔損失的40%

  四、原材料倉庫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天中午11:30――14:00點鐘,原材料倉庫硬性停止一切入庫作業,僅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負責車間少量補充領料,其他人員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車間大規模領料結束後,倉庫主管應安排一人開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員下班。值守夜班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車及入庫。

  3、注意事項:倉庫主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詳列值班人員姓名和具體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應儘量保持相對穩定化,不要在短期內隨意變更。特別注意,中午值班與夜班值班在人員安排方面謹防衝突。

  五、原材料盤點制度

  1、月盤點:以“抽查盤點”為主,即在每月1――3日對上月原材料抽查盤點。

  重點抽查範圍是:收料、發料非常頻繁的材料品種;剛入職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本月出錯頻率比較高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上月被處罰最多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

  2、季度(年度)盤點: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份,實施材料倉庫整體盤點。所有的材料都將被仔細地盤點清查一遍。

  3、盤點工作組織:原材料盤點,應在財務經理指導下,由成本會計(材料會計)負責牽頭組織,與倉庫主管共同負責實施。

  成本會計(材料會計)必須事先制定盤點方案,包括盤點時間、記賬人員、搬運人員、分組情況、材料品種、注意事項、盤點要求等等,與倉庫主管協商,與生產部門協調後,報請財務經理批准。

  4、盤點表:盤點結束後,在電腦裡製作盤點表,並及時提請財務經理查閱。

  六、處罰

  <倉庫管理制度>各條各項有處罰標準的從其標準;無處罰標準的,每違反一項,每人每次處罰10元。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7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公司內部資料需外發客戶時報領導審批同意,嚴禁透漏本公司機密違者重罰。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六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

  3、上班期間不得嬉戲打鬧、睡覺、做個人私事,違者扣罰10元/次。

  4、每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100元,(條件:必須是滿勤員工,無客戶投訴者)。

  十、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一個月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一、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客戶爭吵3次/月。

  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XXXXXX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8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促進證券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適用本規定。

  大股東減持其透過二級市場買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規章、規範性檔案中關於股份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曾就限制股份轉讓作出承諾的,應當嚴格遵守。

  第四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可以透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賣出,也可以透過協議轉讓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減持股份。

  因司法強制執行、執行股權質押協議、贈與等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

  第五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以及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第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六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六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三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透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第九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透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第十條 透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並導致股份出讓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東身份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減持後六個月內繼續遵守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的股權被質押的,該股東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通知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當統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場內場外股權質押登記要素標準,並負責採集相關資訊。證券交易所應當明確上市公司大股東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發生平倉風險、解除股權質押等資訊披露內容。

  因執行股權質押協議導致上市公司大股東股份被出售的,應當執行本規定。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未按照本規定減持股份的,證券交易所應當視情節採取書面警示等監管措施和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措施。情節嚴重的,證券交易所應當透過限制交易的處置措施禁止相關證券賬戶六個月內或十二個月內減持股份。

  第十三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未按照本規定減持股份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等監管措施。

  第十四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未按照本規定披露資訊,或者所披露的資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超過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範性檔案設定的比例,中國證監會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六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未按照本規定減持股份,構成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中國證監會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七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違反本規定減持股份,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依法採取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9日起施行。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9

  一、基本素質

  (一)熱愛公司,對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發展規劃有深刻的認識,願意為公司的發展壯大貢獻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二)愛崗敬業,準確定位自寫嘻嘻嘻嘻嘻嘻己所處的崗位,要有神聖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滿懷熱情的投身於工作中。

  (三)職業操守,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

  (四)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作中應該有團隊紀律性和榮辱觀,相互協作,一切從大局出發,團結同事,不搞小團體。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每週

  六、日單休制(部門內部員工輪休)。休息天數不可疊加,如因其他原因沒有休息不再另行安排休息。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否則除進行績效考核扣分外,每次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第一次警告處理,第二次起扣除1小時工資; 遲到10—30分鐘,扣除2小時工資; 遲到30—6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 遲到60分鐘以上,扣除當天工資。

  2、早退10分鐘內,起扣除2小時工資; 早退10—30分鐘,扣除4小時工資; 早退30—6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早退60分鐘以上者,視曠工1天處理。

  (三)除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外,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要請假,則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離崗期間的工資。

  短期病假——1.0(須出具醫院就醫證明且請假天數不超過7天) 長期病假——1.0(停薪留職)

  特殊事假——1.0(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孕育) 普通事假——1.5

  (四)員工因事請假必須向行政部領取請假條並如實填寫,經領導審批後交回行政部備案,方可離開崗位。請假不超過1天者由部門領導簽字生效,超過1天者由公司總經理簽字生效。

  (五)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六)員工若因病及特殊情況未來得及請假,需電話通知相關負責人並在進入崗位時填寫請假條,如超過3天未通知者則按自動離廠及無薪處理。

  (七)公司考勤以最終的書面字據為依據,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八)考勤記錄每週公佈一次,如對考勤記錄有疑問者可以在公佈後第二天向行政部查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九)特殊崗位考勤制度另行規定(施工期間駐工地人員、食堂、門房)。

  三、工資待遇

  (一)員工進入公司簽訂上崗合同,擬定基本工資。

  (二)公司工資發放方式為現金,員工核對無誤後,在工資表上簽字。離崗補發工資方式為現金當面發放。

  (三)每月15號公司統一發放上月工資,如遇週末,則延後至下個週一進行工資發放。

  (四)工資發放標準按照各部門既定的薪酬制度執行。

  (五)如果因為特殊情況,需要駐外辦公或者出差辦公,公司應該按照當地日常生活標準進行補助。

  (六)員工若對工資發放額有疑問的,應在工資發放後二天內向財務部查詢,逾期者公司可以不予受理。

  四、考核制度

  (一)所有員工進入公司必須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工資按崗位薪酬制度擬定。

  (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後,所屬部門應組織內部員工對該員工試用期的表現進行評核。合格者上報總經理,經總經理稽核通過後,簽訂正式上崗合同交由行政部備案,正式發放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不合格者雙方協商是否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合同。

  (三)如員工在試用期內出現以下情況,公司有權無薪辭退。

  1、消極對待工作,不執行公司任務,不服從公司安排

  2、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損害公司利益

  3、缺乏集體觀念,強調個人利益,搞小團體,影響公司團結

  4、不按時出勤,遲到早退三次或者無故曠工

  五、辭職規定

  (一)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需要提前一週將辭職報告提交行政部門,由行政部組織離職手續,開會交流工作經驗、總結工作疏漏,以便公司日後更好的開展工作。

  (二)若需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經所屬領導、行政主管簽名,總經理審批方可生效。

  (三)若已得到批准辭職的員工,公司在半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所欠工資一律下一次發工資時,統一結算。

  (四)所有員工離職必須履行相應的手續,如不履行手續,公司有權扣發剩餘工資。

  (五)涉密崗位員工辭職必須按照公司保密協議辦理離職手續。

  六、日常行為規範

  (一)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任何人不能凌駕於制度之上。

  (二)各部門之間不存在隸屬關係,嚴格執行辦事程式,一般不能越級、跨部門管理和反映情況(特殊情況除外)。

  (三)各部門領導要以身作則,員工必須服從部門領導的安排。

  (四)各部門領導採用考核上崗制,考核評價不合格者自動離崗,另擇他人擔當。

  (五)各部門領導如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者翫忽職守者,公司隨時有權剝奪其權力,另指定替代者。行政部必須在下月對其進行考核評價,考核結果經總經理稽核後成為正式的部門負責人。

  (六)公司為員工提供三餐和宿舍(按需要),如果員工不需要視為自動放棄,公司不另行補助。

  (七)在宿員工必須保證宿舍的'清潔整齊,每日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如有破壞宿舍財物者,公司有權勒令其賠償並搬離宿舍。

  (八)餐廳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開飯並且保證餐廳乾淨整潔。

  早上: 7:30—7:50 中午: 12:10—13:00 晚上: 7:10—7:50

  (九)餐廳供餐種類為公司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理由要求餐廳更改配餐。

  (十)餐廳供餐採用簽到制,工作人員應及時統計就餐人數,駐外人員或者外出人員必須在開飯前一個半小時通知他人代簽,否則不為其準備工作餐。

  七、處罰條例

  (一)甲類過失(屬於重大過失,每次至少處50元以上罰款)

  1、未經允許將公司重要資料外洩者(按保密協議);

  2、酗酒後回公司上班,有粗暴語言及侮辱其他員工;

  3、威脅或散佈謠言損害他人或公司聲譽的;

  4、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

  5、辱罵管理人員及威脅管理人員的;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機械裝置,消防裝置的(除罰款外還需照價賠償);

  7、管理人員濫用職權或私洩報復者;

  8、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9、在公司內部打架鬥毆;

  (二)乙類過失(屬於輕微過失,每次至少處10元以上罰款)

  1、不愛護機械裝置、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其他事情的;

  3、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輕微損失的;

  4、挑撥是非,亂傳閒話,影響團結,擾亂秩序的。

  注:本處罰條例,如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處罰金將在上月發工資時一併扣除,包括曠工處罰及觸犯廠規條例的各項處罰。

  八、獎勵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50—1000元獎金)

  1、對改進企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工作態度好,為企業創造良好聲譽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評選);

  3、如有重大事故發生,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議提出,經採納實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節約,有明顯成績者;

  6、敢於抵制不正之風,事蹟突出者。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0

  1綜合管理部(辦公室、保衛、車位買賣合同管理)

  1.1負責內部檔案和外部檔案的收取、編號、傳遞、催辦歸檔。

  1.2負責公司檔案列印、影印、傳真函件的傳送、各種會議的通知、安排、記錄及紀要的制發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總經理作出彙報。。

  1.3負責公司的對外公關接待工作。

  1.4為總經理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及各種報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鑑,開具公司對外證明及介紹信。

  1.6協助總經理做好各部門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範本的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

  1.7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的值班。

  1.8負責處理本公司對外經濟糾紛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務。

  1.9負責調查和處理本公司員工各種投訴意見和檢舉信。

  1.10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管理。

  1.11負責公司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

  1.1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3負責公司內的清潔衛生管理門衛、廠區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經濟活動狀況找出各種管理隱患和漏洞並提出整改方案。

  1.15二手車位買賣合同填報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各種報表及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變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員招聘及員工培訓員工買賣合同管理。

  1.17二手車位買賣合同績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員工社會保險的各項管理。

  1.19針對公司的經營情況提出獎懲方案,勞務輸出合同範本各部門獎懲的實施,執行獎懲決定。

  1.20人員檔案管理及買賣合同背景調查。

  1.21檢查和監督公司的員工手冊和一切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22負責與勞動、人事、公安、社保等房屋中介合同範本政府機構協調與溝通及政府檔案的執行。

  1.23負責員工的勞資糾紛事宜及各種投訴的處理。

  1.24負責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

  1.25公司員工工資的核算、編制和發放工作。

  1.2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財務部

  2.1公司財務預算、決算、二手車位買賣合同。

  2.2編制財務計劃。

  2.3編制會計報表。

  2.4擬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5負責合同的深圳租房合同範本,對公司對外的經濟合同進行稽核並備案。

  2.6負責建立公司二手車位買賣合同成本核算體系,並進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對深圳租房合同範本單據進行稽核。

  2.8負責各種財務資料的收集、五金 合同樣本、保密工作。

  2.8處理車位買賣合同、應付貨款等有關業務工作。

  2.10負責公司稅務處理工作。

  2.11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機關政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政府檔案的執行。

  2.12監督公司不合理費用開支。

  2.13公司全盤賬務業務處理。

  3、銷售部

  3.1負責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產品營銷條件進行市場定位和勢態分析作出公司營銷策略、方針的建議方案。

  3.2搞好公司的產品宣傳策劃。

  3.3組織合同評審工作。

  3.4催收貨款做好資金回籠及賬款異常處理。

  3.5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負責接待客戶並協助處理好客戶投訴。

  3.6負責客戶的溝通和聯絡及潛在客戶的開發。

  3.7負責建立公司營銷資料庫。

  4技術部

  4。1負責公司產品規劃、技術調查、工廠佈局。

  4。2新產品開發研製,樣件製作、鑑定與稽核。

  4。3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引數、工藝圖紙、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檔案的制定和管理。

  4。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4。5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並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1

  完善和修訂《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工作是繼集團公司理順工資關係之後的又一項重點工作內容。集團公司黨委和工會為進一步深化分配和崗位制度改革,結合重組整合後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企業的機制體制,對不符合集團公司今後發展的規章制度加以補全和修訂,從而達到更加科學,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

  一、企業文化、企業精神、企業制度是標誌著、指引著企業發展航行的燈塔,建立健全而又完善的規章制度是企業規範運營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企業更加科學發展、平穩、流暢、高效運作的重要保障。

  同時還要彰顯規章制度保障及執行力,是企業各項工作順利運作的生命線。因此做為集團公司的每一位員工都要充分認識到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明示性以及約束性。

  本人自20xx年11月參加《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的修訂和完善工作,首先在工作之初,我與工作小組成員按著分工進行認真詳細的閱讀。閱讀後將現有制度不完善、需要修訂之處進行標記,在集團工會主席的指導下會同小組成員進行討論和修改,同時本人將每一次召開的會議和討論修改的內容都認真的做好會議記錄。透過每次修改制度工作會議,都有了不同的感受和收穫以及不同程度提高了認識。感受和收穫:

  1、集團公司黨委和工會為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管理和為實現一定的制度約束,經營管理企業長足發展的宏偉目標,結合重組整合後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與理順工資關係後的現實狀況,對不符合企業內部管理體制、機制建立起來的規章制度加以補充和修訂,從而達到更加科學、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充分體現企業文化、企業精神和科學化管理。

  2、在此次修訂補充和完善集團公司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中,首先完善了總經理的工作職責,從而明確了總經理監督檢查一年一度的競聘上崗工作。同時在修訂原制度部分的條款中,以結合理順工資關係大綱和具體配套實施方案來進行修訂的,從而使全體員工在競聘上崗時有章可循,充分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原則。

  3、在此項工作進行中,針對企業內部員工內退方面,增補了新規定,做為集團黨委和工會考慮到集團員工的年齡結構和社會現實難上崗,借鑑其他企業的現行辦法,從多種因素考慮,經過多次討論,形成了適合集團公司內部實際情況的規章制度。從而透過討論形成《集團公司對內招錄員工子女討論稿》。經過集團員工的認真討論,大家一致認為,做為集團公司黨委和工會能夠想員工之所想,急員工之所急,這一做法充分考慮到了廣大員工子女就業難的問題,體現了集團公司黨委和工會對員工最深切的關懷,這種特殊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更加增強了集團公司黨委和工會與員工之間的凝聚力、向心力,也是作為集團公司工會所倡導的“職工之家”的重要體現。

  4、《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的修訂中,將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不規範的地方加以了修飾。在此次修訂中明確要求:①黨務和政務要分開,人力資源方面要提升,勞資方面單獨要實名,專案、工期、策劃、營銷方面也要提升,專業性強。同時要求,人力資源和專案前期策劃營銷這兩塊,要儘快完成形成。②工程開發方面要有流程圖相對應,集團公司所屬子公司之間章程要對應。③集團公司組織機構流程示意圖要表述、上下對應,。這都充分體現了修訂後製度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二、提高和認識方面

  透過這一年的工作,與小組成員相互配合,尤其感謝集團領導的指導和信任,給了我人生當中最受鼓舞和感受以及得到肯定成績的一次學習機會,讓我懂得了做好每一件事都有如何程度的難度,提高本身的工作能力是一方面,關鍵是另一方面在於你對工作的態度。另外還要抓住事物的本質,發揮好個人與大家的智慧和智慧。只有這樣才能做好每一件事,才能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才能把握各種工作的實際需要,才能實現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的最優組合,形成一整套合理科學的運作機制,發揮好整體效率。所以說,做為一個長足發展中的企業有一個可操性和延續性的規章制度非常重要。這體現著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工作中必須遵守的勞動原則和範圍。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恪盡其守地認真學習貫徹各項規章制度,規範自身行為,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每一項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2

  一、應急前準備

  (一)落實防控責任。機電裝置租賃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做好物資儲備和臨時隔離場所設定。公司長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劑、非接觸式溫度計等防疫物資儲備。在裝置調劑中心設定人員臨時隔離觀察點,便於疑似人員隔離及中轉。

  (三)做好基礎防控措施。包括環境衛生管理,生產和辦公場所清潔和消殺,樓宇通風管理和衛生消毒、重點場所清潔消殺、人員管理、個人防護、宣傳引導等日常基礎防控措施。

  (四)加強疫情資訊監測。收集了解最新疫情資訊,關注職工所在社群疑似或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人員等資訊,以及疾控機構釋出的各類人員排查資訊等,及時轉發公司微信群內,全員排查上報。

  二、應急處置

  (一)疑似疫情情況下的應急處置

  職工或來訪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可疑症狀,本人或家屬可能存在與疑似或確診病例密切接觸史或次密接史,但尚未確認屬於疫情管控物件。

  1.啟動應急響應。發現異常情況人員,立即報當天值班領導及值班科室負責人,值班人員加強與疫情防控辦公室協調溝通,協助疫情防控辦公室仔細詢問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經過及聯絡方式等,做好詳細記錄,並立即報送至機電裝置租賃分公司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鶴煤公司疫情防控辦公室。

  2.實施人員管控。對於出現疑似症狀的職工,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將其引導至臨時隔離觀察點,進一步瞭解其本人和家屬近14天內是否有中高風險旅居史,疑似或確診或密接人員接觸史等情況。對於職工或家屬有可疑接觸史,第一時間停止工作,返回居家觀察,向社群報備,等待進一步訊息。對於有疑似症狀、可疑接觸史的來訪人員,不得進入公司,並予以勸返。

  3.就近轉送醫院。根據職工意願,撥打120或其自駕車,將出現疑似症狀的職工就近轉送至設有發熱門診的定點醫療機構,進一步進行醫學檢查以及病毒核酸檢測,如屬疑似或確診病例,由醫院按照國家新冠肺炎疫情報告時限和要求進行上報,公司同時報告鶴煤疫情防控辦公室,按照確定疫情情況啟動相應應急處置。

  4.居家康復觀察。疑似症狀職工根據醫院診療意見,進行疾病治療,居家康復休息,直至身體完全康復,方可返回上班。對於可疑接觸史人員,在未正式排除相關風險前,執行居家觀察措施。根據社群排查結果,落實後續管控措施。

  5.關心疏導員工。做好員工的心理健康輔導服務,疏導和關愛幫扶困難員工等,促進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

  6.資訊跟蹤上報。持續跟進事情進展,及時進行資訊統計和上報,做好輿情管理,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維護社會穩定。

  (二)確定疫情情況下的應急處置

  發現新冠肺炎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等情況,員工或來訪人員健康碼異常,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1.啟動應急響應。發現新冠肺炎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等情況,啟動相應應急程式,配合所在地社群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出現人員健康碼異常,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群報告,瞭解具體情況,根據社群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2.開展現場管控。在獲知職工被判定為新冠肺炎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等訊息時,應第一時間實施管控措施,採取封閉管理,限制人員進出,暫停一切活動。所有在場人員立即佩戴口罩,就地現場隔離;同時,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員居家隔離等候調查。在未完成核酸檢測排查、獲得衛生防疫部門許可前,不得離開現場。等候調查期間,減少人員聚集。

  3.配合人員轉運。積極配合社群、疾控等相關部門迅速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轉運到定點隔離場所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做好相關員工家屬的安撫工作,後續配合調查動員。

  4.配合開展流調。配合公安部門、疾控機構等專業人員調取外來來訪人員登記等資訊資料,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甄別查明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一般接觸者。

  5.配合開展檢測。配合相關部門有序開展人員核酸檢測。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風險大小確定檢測優先次序。確保檢測篩查過程不發生人員聚集和交叉感染,配合開展環境檢測等工作。

  6.配合人員管控。做好涉及的重點人群管控工作,落實重點人員的核酸檢測、自我健康監護等相關措施。

  7.開展全面消殺。在相關部門指導下,組織對辦公場所特別是好感染者涉及的辦公區域的全面專業消殺。

  8.配合隔離點管控。配合社群對職工小區劃定為集中隔離點、居家隔離點的封閉、封控和防控管理,根據社群要求,做好相關後勤保障和支援。

  9.落實心理疏導。做好員工的心理健康輔導服務,疏導和關愛幫扶困難員工等,促進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

  10.落實封控措施。在配合專業機構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辦公場所的封閉或封控措施。在獲得疫情防控部門許可後方可解除封控,恢復正常活動。

  11.資訊跟蹤上報。持續跟進事情進展,及時進行資訊統計和上報,做好輿情管理,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維護社會穩定。

  三、應急狀態解除

  (一)應急狀態解除條件:

  1.疑似疫情情況下,職工可疑症狀經醫院檢查後排除,本人或家屬可疑接觸史經疫情防控部門、社群排除,可以解除應急狀態。

  2.確定疫情情況下,經疫情防控部門、社群許可,可以解除應急狀態。

  (二)疫情應急狀態解除後的措施

  1.審視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總結疫情應急工作經驗和不足,修訂完善防疫應急預案。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針對疫情發生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和短板,對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進行完善。

  3.加強人員培訓和疫情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物資保障。

  4.根據地方疫情防控形勢,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3

  歡迎你加入本公司,公司將為你提供一個就業的機會,一個展現自我的空間環境,誠望你能愛崗敬業,有主人翁精神,服從管理,盡心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為促進公司發展、提高公司效率,增加員工收益,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基本素質

  (一)熱愛公司,對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發展規劃有深刻的認識,願意為公司的發展壯大貢獻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二)愛崗敬業,準確定位自寫嘻嘻嘻嘻嘻嘻己所處的崗位,要有神聖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滿懷熱情的投身於工作中。

  (三)職業操守,積極維護公司的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

  (四)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工作中應該有團隊紀律性和榮辱觀,相互協作,一切從大局出發,團結同事,不搞小團體。

  二、考勤制度

  (一)公司實行每週六、日單休制(部門內部員工輪休)。休息天數不可疊加,如因其他原因沒有休息不再另行安排休息。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否則除進行績效考核扣分外,每次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如有:

  1、遲到10分鐘內第一次警告處理,第二次起扣除1小時工資;

  遲到10—30分鐘,扣除2小時工資;

  遲到30—6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

  遲到60分鐘以上,扣除當天工資。

  2、早退10分鐘內,起扣除2小時工資;

  早退10—30分鐘,扣除4小時工資;

  早退30—6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

  早退60分鐘以上者,視曠工1天處理。

  (三)除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外,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要請假,則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離崗期間的工資。

  短期病假——1.0(須出具醫院就醫證明且請假天數不超過7天)

  長期病假——1.0(停薪留職)

  特殊事假——1.0(直系親屬的婚、喪、嫁、娶、孕育)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4

  1、制定內容的合法

  規章制度除了設計上的科學性,具備可操作性外,內容的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制定的程式上無任何瑕疵,內容的不合法也是硬傷。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不是很困難,把握一個核心要點是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的法定化,也就是禁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條款是才能解除。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一個月內需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而不能在規章制度中規定,試用期不籤合同、不繳社會保險等等。

  2、協商機制問題

  我們在勞動合同法中有多處關於協商的事宜,該協商實際上也是民主磋商,在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協商。例如: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該條款僅強調是平等協商後確定,沒有說形成一致意見後確定,該觀點對上一篇文章觀點進行修正。

  3、重大事項的理解

  在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三款中關於“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透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該重大事項法律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作出分類或決定,注意認為重大事項決定不適當,提出意見的主體是工會或職工,並不要求是職工代表。

  4、嚴重失職、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尺度

  勞動合同法賦予用人單位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勞動關係的權利: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以及其他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情形。該“嚴重”情形需要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予以明確,同時用人單位需要對該嚴重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定義或界定,防止過寬達不到警示的效果,過嚴得不到有效的遵守。例如:規章制度中關於考勤的規定,一年內遲到二次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對該規定還要考慮具體的崗位,若要是遲到時間不長,也不影響工作,屬規定過嚴。

  5、勞動者確認並簽字

  規章制度經過合法程式,並被認為是符合企業文化或要求的且符合法律規定的,為此,還需要勞動者對規章制度予以確認並簽字。該簽字的過程我們在招聘新員工入職中也做了提示,在實行規章制度過程中,需要勞動者確認:某年某月某月在單位內部某某處公示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本人已經詳細閱讀或學習,願意予以遵守,並署名。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15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透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絡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腳踏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絡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貼上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汙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乾咳嗽鼻爰儺胗兄拔翊砣耍厥餷榭鍪潞笮璨骨爰俚ィ蛹僖殘璨剮辭爰俚ァ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裝置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裝置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廠方的商業秘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路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翫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裝置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販私、行為的;

  (6)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洩露廠方商業秘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許可權: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專案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專案中,按專案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秘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資訊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資訊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

  秘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檔案、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三)屬開廠方秘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廠方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秘密,不準透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秘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秘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洩露廠方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洩露廠方秘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洩露廠方秘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影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汙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裝置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裝置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裝置,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兇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