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1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裝置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膠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2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床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床、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為“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3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汙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牆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牆上塗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髮、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牆壁、門窗整潔乾淨,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製: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4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後。下晚自習後,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後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並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裡洗漱,亂潑髒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裡打鬧,熄燈後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髒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裡,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裡,飲料瓶、快餐麵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裡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衝乾淨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裡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裡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5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生管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
3、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4、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5、學生宿舍實行舍長安全負責制,舍長(或輪值的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8、我校為住宿制學校,除學校劃定的周邊社群外,其它區域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況要申請外宿的,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明確安全責任,到政教處領取《季延中學外宿申請表》填寫,班主任、年段長核實申請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級領導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應到學校生管組先登出內宿床位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6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譁,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絡,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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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8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9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彙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鍊、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准。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譁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裝置。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准,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三、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腳踏車、雜物等。
學校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10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