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
為了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學校校產,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護校值班表,要求護校人員嚴格按規定時間護校,確保校舍安全,並做好護校記錄,有問題及時解決彙報。
2、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舍,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彙報。
3、教室的燈頭,插座不準學生觸控,應用電教設施時,教師應親自動手,不能讓學生幫忙。
4、課間活動,體育課間嚴禁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玩危險玩具。嚴禁在任何場合玩火。
5、不準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發生溺水事故。
6、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要注意過行人和車輛,放學時要排好路隊。
7、校園內的樹木,花草,籃球架等禁止學生攀登。
8、嚴禁亂買一些不衛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2
一、指導思想以市局安全工作檔案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建設,強化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人身及公私財產安全安全,堅持以樹立學校“環境優美、管理規範、師德高尚、校風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為目標、保證學校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秩序,從而全面推進學校建設。
二、工作原則l 、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 2 、堅持科學執行的原則
3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 4 、堅持分層負責的原則
5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
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周國強(校長)
副組長:各校務組組員
成 員:各班主任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檔案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並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 、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 、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 、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檔案、計劃安排、規章制度 (文章轉自實用文件頻道XX09) 、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二、治安管理制度:l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一)值班巡邏制度
2 、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衛人員負責對全校範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 、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 、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衛。
5 、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1 、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 、採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 、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對擅離職守誤崗脫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後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 、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彙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三)外來進校人員管理制度1 、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衛人員詢問允許後方可進校。
2 、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並暫存,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後,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門衛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並由其本人簽字。
4 、健全危險品的進貨和使用帳目,使用劇毒藥品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和領用手續,用後剩餘藥品及時入庫儲存,並做好記錄。
5 、劇毒藥品庫要求雙門雙鎖雙人管理,只有兩個人同時在時才能領取劇毒藥品,劇毒藥品要放在保險櫃內,不得與其它藥品混放。
6 、禁止學生將任何化學藥品帶出實驗室,禁止學生將危險品帶入學校。
7 、在教師、學校使用強酸、強鹼等強腐蝕性藥品及劇毒氣體等,必須嚴密監控,設計險情處置方案,檢查應急救護設施,並事先進行安全使用教育輔導,實驗結束後,要切斷電源、收回剩餘藥品。
十、校內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辦法
l 、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示,並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後研究佈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 、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明確要求,講解安全知識。
3 、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4 、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5 、活動結束後,在統一指揮下有秩序的帶回,分班總結後再行解散,防止擁堵傷害師生安全。
6 、活動進行中,設專人檢查電器、音響、燈光、電路等溫度,防止火災發生。
7 、各年級各班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的活動,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注意:各種情況下勻應及時、準確、清晰上報,並要按組織系統上報,杜絕越級上報現象發生。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3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各科室、各班級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負責人作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
三、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術防範裝置、使用、維護、管理有效。
六、重視消防安全、消除隱患。
七、實驗教師重視實驗安全。
八、體育訓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體育訓練,又注重安全。
九、對失職導致安全問題的依法查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治安巡邏及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
四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四防安全檢查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單位每年檢查六次;保管室、實驗室、儀器室每月一次。
二、檢查中要本著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主要查組織、查制度、查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各種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專人限期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報告上級領導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認真填寫四防安全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步做出詳細記錄,由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明確責任,以備查詢。
五、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學校安全防火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學校財產和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成立安全委員會和義務消防組織,依靠群眾,貫徹“以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各單位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庫房儲存物質性質,制定相應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員會定期檢查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滅火種,嚴禁吸菸,重點部位必須配備消防器械,並懸掛“嚴禁煙火”醒目標誌。實習工廠、汽車隊、倉庫以及其它單位的可燃廢物(如鋸末、創花、紙屑、油漬物等),必須在工作結束後徹底清掃,按指定地點存放和清理。
四、安裝使用電器裝置和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施工,並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高壓線下、電纜物上嚴禁堆放各種物品。電氣焊工的作業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五、消防裝置、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專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二不準”,即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何人挪用和損壞;“一追查”,即對違犯“三定”,“二不準”者追查責任。消防器材裝置存放地點周圍兩米內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立即報告保衛科和消防隊,並組織參加滅火救災鬥爭。對積極參加滅火的有功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隱瞞情節者從重處分。
七、發生火災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不查明原因不放過,不採取補救措施不放過,不總結經驗教訓不放過。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4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餘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傑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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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和第一責任。副所長分管安全工作,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和通知,積極維護穩定,及時準確報送重大資訊,不瞞報、漏報。
3.所長、副所長、各科室負責人每季度末檢查一次安全工作,每逢重大節假日要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並開會認真分析內部穩定和治安形勢。
4.加強國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配合校園國家安全小組開展工作,自覺遵守校內各項規章制度。
5.實行24小時業務值班制,值班人同時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6.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積極配合、協助公安機關和保衛部門查破重大案件。
7.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及時更換滅火器材。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
8.定期講課培訓、進行安全教育,學會報警、撲滅初起火災技術。
9.加強有毒、有害藥品的管理,貫徹執行藥品法。
10.加強醫療活動中的三查七對,杜絕醫療事故,減少事故苗頭。
11.積極完成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下達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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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範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准,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准。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並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絡。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並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逐級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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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大營希望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學校領導組織老師對校舍、校產、消防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杜絕無人值班的情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7、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絡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8、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讓家長來訪接待室或門衛室等候,用電話聯絡後由學生到接待室或門衛室帶領入內。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9、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和停放各種車輛,要及時予以清理。
10、外來機動車輛不準駛入校內,外單位車輛停放學校過夜須徵得學校領導及門衛的同意方可入內。
11、來訪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並儘量通知有關人員,如找校級和中層領導的必須打電話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如有不明情況的應和學校領導聯絡,經允許才能進入校內。
12、禁止推銷人員未經同意進入學校。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值日教師及班主任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防護意識和保護措施。
5、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6、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衛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7、學生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門,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8、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並進行登記,有家長領回。
9、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和班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有關老師同意,方能入校。
四、課間安全:
1、學生課間活動文明有序,嚴禁攀爬窗臺、樓道護欄、校門、花牆等校內高處危險設施,嚴禁在教學區大聲喧譁,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
2、嚴禁教師組織學生從事安全和能力承擔之外的班級工作,嚴禁教師組織學生踩踏在窗臺上擦二、三層教室朝外的玻璃,嚴禁學生在桌凳上走動。
3、注意用電安全,嚴禁觸控電源插頭、插座、電扇開關等帶電物體。班主任要經常檢查班級的電源、電器有無裸露、損壞,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學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電源、電器等帶電裝置。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嚴禁攜帶火種進校園,不燃放煙花鞭炮。
5、要教育學生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校期間,未經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允許,
任何學生不得私自與陌生人接觸、不得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物、禮品或隨陌生人離校。學生在校期間與陌生人接觸造成後果的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負主要責任。
6、加強學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購買、食用過期、變質或“三無”食品,一般情況不允許帶零食入校,嚴禁在校門口購買食品。
7、保證各種活動安全,班主任以及課任教師要與活動的組織者做好活動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好活動過程中學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活動中存在安全隱患,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上報或停止活動。
五、安全責任:
1、學校的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共同職責,有責任和義務預防和制止各種危及學生安全的事件發生,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如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逐級上報。
2、學校每學期都要層層制定和簽署各種《安全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實行責任認定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到人。為確保本細則順利實施,把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學校的各種安全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追究和事故處理。
3、對年度內班級和個人因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響的,班級不能評選各種綜合性集體榮譽,教師個人年度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實行一票否決。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執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援。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9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護技能;及時排除學校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防範措施,切實降低事故發生率;依法處理學校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學校安全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與鄉、村及派出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根據以上任務、方針和原則,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定期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總務主任分工負責,成員由值班人員、值周教師及班主任組成,根據學校安全責任書中具體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師負責日常護校工作,按時開關校門,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果由於擅離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並且要以經濟損失10%的金額進行處罰。若堅守崗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另行處理。
四、值周領導、教師務必於上課前三十分鐘到校履行職責,負責本週的作息時間、升降旗、衛生工作、校園內偶發事件。每天放學督促學生整隊離開校園,檢查教室是否關好鎖好,是否有學生逗留。課間及課外活動巡視管理學生,防止學生傷亡事故發生。對進入校內的閒雜人員要及時詢問,督促其離開校園,如不按規定操作,出現校園安全事故,應負主要責任。每週在升旗活動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的教育,活動內容有記載有資料;對中途離校或當日不到校的學生要及時追蹤瞭解,家長取得聯絡;經常性的檢查門、窗、桌、凳、玻璃,電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中午、下午放學要組織本班學生關好教室門窗,送學生安全離校;教育學生不要吃過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學生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和報告工作;做好災害性天氣時學生離校回家工作;每月將安全排查月報表上交工會處。
六、上課教師每天上課時檢查學生是否到齊,對缺席學生要詢問原因,及時協同班主任做好處理工作;在班主任請假期間在該班 任語、數課的教師為代理班主任,責任同班主任安全責任內容相同。
七、幼兒教師負責好幼兒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及時瞭解幼兒身體狀況,每天所吃零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災害性天氣,協同家長使幼兒安全回家;對幼兒園內設施要經常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兒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做好對幼兒安全知識和自我防範意識教育。
八、總務主任經常檢查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定期(三週一次)檢視校內一切設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校外周邊設施每月巡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建議有關人員和部門,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園周邊經營攤店情況,是否有不利於學生安全的商品和過期食品出售。
九、學校每學期安排第一週和第十二週為安全教育周,內容根據季節和實際情況而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活動,必要時請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座或觀看安全教育錄影或圖片。
十、遠端教育裝置安全防護措施。管理人員,要按程式操作,確保裝置安全執行,值班人員每晚檢視兩次裝置教室門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師把門頭窗開啟一定縫隙,防煤氣中毒,同時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並教給學生一些預防方法及自救常識。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對於翫忽職守,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0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裝置完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裝置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並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裝置,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並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彙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範圍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於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並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1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強化管理職責,規範工作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發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xx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xx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xx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達州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xx縣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 xx縣xx職業技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總負責,副校長分管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各處室(部門)結合業務工作具體負責落實的管理責任體制和執行機制,全校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具體落實“管業務必須管業務範圍內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
第三條 全校教職員工必須不斷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熟悉並掌握學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識,自覺把確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學和各項具體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條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落實上級機關關於安全教育、培訓、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檔案、會議等精神。
(二)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三)編制學校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部署學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彙總、分析、總結、研究和形勢預測,制定校園安全預案;
(五)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六)負責學校教職員工的教育、培訓,組織師生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七)其他涉及學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條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級領導和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組成。
(一)校長為組長;
(二)書記、副校長為副組長(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為第一副組長);
(三)成員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體藝衛處、招生就業處、生產實習處、保衛科、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教科室、工會、女工委、團委等處室(部門)負責人、各年級組長。
第六條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學校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體系,並嚴格考核獎懲;
2.將安全工作與主要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核;
3.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與各處室(部門)、年級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工作,組織和領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實施整治;
5.組織編制學校安全應急總體預案,並按規定報送備案。指揮事故處置。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為具體責任人,具體負責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結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檢查方案,並開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學校安全工作任務;
4.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5.負責做好校長委託的其他有關安全的工作;
(三)學校導班子其他成員以分管業務為職責範圍,主動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學校的具體安排,結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實意見,把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統籌安排並考核。
2.掌握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建立健全本處室(部門、年級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導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總結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5.對分管職責記憶體在的重大隱患必須現場察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四)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負責職能範圍內的相關安全職責,具體如下:
1.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工作相關檔案、資訊的對外報送和保密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各類檔案及檔案室的安全工作;協調各處室有效開展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2.教務處:負責督促指導全體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全校學生和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常規性安全工作和學生安全教育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3.政教處:負責全校學生的各種違紀違規、打架鬥毆的處理;負責班主任、宿舍管理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學生寢室內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4.總務處:負責督促指導校舍、基建、設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設施隱患臺帳;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5.體藝衛處:負責督促做好體育和藝術教育活動安全工作;做好各種傳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堂、小賣部、營養餐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做好學生軍訓的安全管理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6.招生就業處:負責督查指導高考、中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7.生產實習處:負責督促指導各種實驗實習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各種實驗室、實訓場、實驗裝置設施和實驗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種裝置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8.保衛科: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學校安全工作計劃、起草綜合性檔案,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擬定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資訊的彙總分析,為領導提供基礎情況,負責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資料釋出工作;協調學校各部門迎接安全檢查;負責門衛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協助校長處理安全事事故;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綜合性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9.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督查指導電化教育裝置設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計算機室、多媒體室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學生辦理資助材料中的相關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0.教科室:負責督查指導所開展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1.工會、女工委:負責督查工會會員的安全工作;負責涉及安全的信訪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維護學校政治穩定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涉及校園及周邊的WW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2.團委:負責青年、團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第七條 事故處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領導、相關責任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處理。相關情況及時通告給校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報教育局,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依規合理妥善處理。
(三)實行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制。全體教職員工在涉及師生傷亡的事故現場,必須承擔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要以人為本,協調各方力量,採取措施,盡最大努力,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第八條 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分層考核制,各教職員工對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負責、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對校長負責。校長考核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考核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考核教職工。
建立健全責任倒推追究制。凡發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內部實行責任倒推制,當事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分管領導、校長分別為第一、二、三、四責任人;
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實行部門負責制,“誰審批、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凡發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質,根據“一崗雙責”落實責任。由於相關人員未履行應盡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或者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對有關責任人要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2
為了讓每一位教師知道,當傷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怎麼辦,青山中心小學近日完善了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在報告制度方面,學校制定了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師應首先向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報告,非班主任的應告訴班主任教師。
應急處理機制,根據不同安全事故制訂了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包括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學校還成立領導小組,對所有老師進行培訓,讓大家熟悉掌握應急程式和措施。
學校還專門邀請工程技術人員來校,對校園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已符合建築標準的樓梯護欄進行了增高處理,在窗臺上增加了防護欄杆,做到關注每一個細節,徹底清除安全隱患,明確安全工作制度,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3
學校要認真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按照國家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國家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教學計劃中,按學期做出具體的安排。
二、在開學初、放假前,學校要組織學生集中進行安全專題教育。新生入校後,學校要及時組織學生學習學校相關的安全制度和規定,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三、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預防演練活動。要針對預防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緊急疏散演練活動,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四、學校要制定並組織實施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瞭解安全規章制度、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五、學校要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講座和書信溝通等方式,讓家長了解學校、班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六、學校要聘請優秀的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制副校長,協助學校制定和落實安全制度,處理安全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等。
七、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內容、時間、地點及參加人員要有詳細的記錄並儲存。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4
一、學校體育運動中的安全要求
學校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要求
1、體育課、體段課的運動量必須符合學生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的特點。
2、體育教師在上課前必須認真檢查所用場地,確保場地的安全係數。
3、體育課要組織周密,運動時要有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4、體段課須由教師全面組織,嚴禁學生自由活動。
5、教師上體育課前應仔細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安全進行。
6、體育教師應教會學生遊玩方法,並加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
7、加強基本技術訓練和指導,做好運動性傷病的預防工作。
8、加強體育課及體育活動課的紀律教育,各項體育運動均需按統一的口令行動。
9、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運動的活動量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於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予以必要的照顧。學生應主動向學校講明自己身體的特異情況。
學校體育運動場地與體育運動器械設施要求
1、學校田徑場應設有平坦、松硬適度、不揚塵的跑道。跑道終點線應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長段,以便緩衝和整理活動。教師上廛前應事得天獨厚清除跑道上的磚塊等障礙物,確保學生運動安全。
2、爬繩、爬竿、跳箱及單雙杆等,均需附設沙坑,內建足夠厚度的黃沙或70%與30%鋸末的混合物,沙坑應經常翻鬆。沙坑內不得混有致傷性雜物。(如無沙坑,活動開展時須鋪墊足夠保護學生運動安全的海棉墊子。)
3、投擲專案的投擲區,必須與其他運動場地分開,並保持足夠的距離。
4、單雙杆、爬竿、吊環等所有的固定器械,應無鏽斑、發黴、斷裂等情況,發現不牢固的地方應及時調換或修理。
5、操場上一切遊藝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檢修,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體育器具旁設立指導性說明及使用規則。
7、學校提供的活動場地、活動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
二、學校衛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學學校食堂衛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學校食堂必須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師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設多個食堂應按規定每個食堂分別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新建、改建、擴建食堂必須經衛生監督機構稽核和竣工驗收。
2、學校要加強食堂衛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衛生管理制度,應有一位校長分管學校食堂衛生工作,並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堂衛生管理人員,負責食堂衛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質量驗收和食堂衛生檢查工作,並做好記錄。學校食堂和餐廳應保持環境整潔,垃圾和泔腳缸要加蓋,並定期清理。
3、食品生產經營者承包的中小學食堂、餐廳必須由食品生產經營者向食堂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師生供餐。並應接受學校對食堂的衛生管理。
4、學校食堂供應熟食滷味、冷麵、冷錕飩的必須按照本市相應的衛生標準執行。未經許可,學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單位供應盒飯。
5、食堂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和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鍊,上崗前將手洗乾淨,操作時穿戴清滯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菸。
6、食品加工場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距離公共廁所、垃圾站、糞池等汙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應設有與供應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的食品貯存、初加工、燒煮的場地、冷藏裝置、備餐室和更衣室等設施,蔬菜應與肉類、水產類分池清洗,食堂在佈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的交叉汙染;
(3)廚房的淨高不低於2.5米,廚房的最小面積不得小於25平方米;
(4)食堂內應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通風、盛器清冼消毒和學生洗手洗碗設施;
(5)糕點食品加工場所應當符合《糕點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7、食堂採購食品及其他原料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規定。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應當層層驗收,做好進貨驗收記錄及索證工作。
8、凡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應。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加工後的熟製品應在備餐間記憶體放和供應。
10、供應熟食滷味或冷麵冷錕飩,須設有不小於4平方米的專間及二次更衣室,專間內裝有空調和紫外線滅菌燈,並配有熟食冰箱、流動水、清洗及消毒池,專間內溫度應保持在25·c以下。
11、供應熟食滷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應的葷食品、冷麵、冷錕飩的應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且做好留樣記錄。
12、食品倉庫、冷藏裝置應保持整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做到先進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應及時清洗乾淨,保潔備用,不得與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顯標誌,嚴格分開。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須經消毒後方可使用。
14、凡外購課間點心,學校必須向供方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學校供應盒飯必須向供方索限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15、中小學食堂發生食物中毒,必須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並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
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要求
1、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生產經營者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領取衛生許可證。學生營養餐的生產經營者,其衛生許可證中必須有獲准“學生營養餐”的許可專案。未領取衛生許可證者不得生產經營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2、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用水、個人衛生、生產用具以及貯存、消毒、運輸等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第八條有關規定。運送路程較遠的膳食要有保溫裝置。
3、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人員應按規定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4、學生集體用餐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嚴禁使用《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用的食品製售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食品、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規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溫度。
學生集體用餐不得直接供應未經加熱的食品,製售涼拌生食菜餚要有保證衛生質量。
學生營養餐每份所含的熱能和營養素應達到營養要求。學生營養餐的烹調應注意減少營養素的損失。
學生課間餐的食品每份應當單獨包裝。
5、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中小學校應設專(兼)職人員負責學生集體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員應掌握必要的食品衛生和營養知識,應重視學生對飯菜質量的要求,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積極採取控制措施。
學校訂購集體用餐時,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訂購學生營養餐時,應確認衛生許可證注有“學生營養餐”的許可專案,不得訂購無衛生許可證生產經營的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和學生課間餐。
學校應當設有學生洗手、餐具清洗裝置和符合衛生標準的飯菜暫存場所。
負責分發學生集體用餐食品的人員每年要進行體檢。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不得進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分裝、發放工作。
6、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油、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暫不作為實行學生集體用餐的單位對待。但是,按本辦法應體檢的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當地衛生部門應加強對該類食堂的指導,學校應努力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加強食堂衛生管理,保障學生健康。
盒飯衛生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先向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稽核並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生產經營。
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2、生產經營盒飯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衛生要求:
(一)具有與供應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儲存、冷藏、挑揀切配、烹調、清洗消毒、盒飯分裝、裝箱等專用場地;
(二)建立分裝盒飯專間,內設空調、紫外線滅菌燈、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設施;
(三)佈局合理,形成生進熟出的流水作業線;
(四)有相應的更衣、洗、照明、通風、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盒飯的原料應當符合相應的衛生要求或標準。盒飯食品應當燒熟煮透,不得加工供應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經冷藏的盒飯從燒熟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需要冷藏的盒飯,燒熟後應當在3小時內使食品中心溫度降至20·c以下,冷卻後分裝,在10·c以下冷藏,加熱後食用。盒飯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5、供應的盒飯應當在冰箱內留樣24小時。
6、接觸食品的各種機械裝置、工具、容器、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接觸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應當有明顯標記,嚴格分開使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後應當嚴格消毒,並保持清潔。
7、盛裝盒飯應當採用符合衛生要求的不鏽鋼容器。
8、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證明和食品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後上崗。
做好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外露飾物。上崗前和便後應洗淨雙手,操作時必須穿戴清潔的白色工作衣帽,進入分裝專間時應重新更衣,洗手消毒,並戴口罩。
9、盒飯生產經營者應加強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衛生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每天進行原料質量驗收、衛生檢查和產品質量檢驗,並做好記錄。
10、盒飯應當採用封閉式專用車輛運輸。在運輸前對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應當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汙染。
11、凡生產加工學生盒飯的`單位和個人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裝盒飯的專間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飯衛生質量檢驗機構,配備合格的檢驗人員;
(三)供應的盒飯應當符合相應的營養和衛生標準;
(四)配備專(兼)職的營養師(士);
(五)廚師應當經營養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12、學校供應學生盒飯時應做到:
(一)訂購時應當查驗供應單位的《特種食品衛生許可證》;
(二)設有專用場所暫存盒飯;
(三) 供應時有專人負責盒飯的管理。
學校小商店衛生要求
1、環境應符合食品經營單位衛生管理要求。
2、經營人員上崗時應穿戴清潔的統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和不戴戒指。並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衛生培訓合格證上崗。
3、銷售衛生
(1)定型包裝食品標誌應符合有關規定(廠名、廠址、配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進口食品應有中文標識,嚴禁陳列、貯存、銷售超保質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裝食品貯存條件必須符合產品標識的註明的要求。
(3)散裝直接入口食品應有防蠅防塵設施,價目標牌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銷售時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銷售工具不得有生鏽、積汙垢現象,包裝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汙垢不潔。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衛生、安全標準。
4、食品庫房衛生
(1)庫房地面和貨架不積灰,無廢棄食品的殘餘食物;
(2)食品應做到分類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雜物要做到分開存放,食品堆放時應做到隔牆離地,堆放整齊;
(3)倉庫內應有除害措施,無鼠跡。
學校中傳染病的預防與干預要求
學校中傳染病的來源主要是患傳染病的學生和教職員工,其次是感染後無症狀而排菌的健康帶菌者(因不易被人發現,易感兒童很容易和他們接觸而被傳染),此外,正處於潛伏期、前驅期或隔離末期的兒童來到學校,也往往是病原體的傳播者,特別是,未注意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以及未按計劃實行自動免疫接種,是導致傳染病學生中發生傳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兒童傳染病的發病和流行,必須採取下列綜合措施:
1、加強入園、入學晨檢制度,及時瞭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密切注意傳染病的新動向。
2、加強健康教育,使教職員工特別是衛生保健教師及班主任,熟悉並掌握學校中的常見傳染病的前期症狀及傳染源隔離時間,培訓班級衛生員,發揮他們在預防傳染病工作中的監督與傳報作用。
3、加強教室內通風換氣減少呼吸道傳染病傳播的機會。
4、建立食品從業人員憑健康證上崗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搞好飲水衛生和食品衛生,減少腸道傳染病發生以及傳播的機會。
5、參加有計劃的自動免疫接種,增強青少年兒童身體的抵抗力,對已處於潛伏期或密切接觸的易感者,則應採取被動免疫接種,例如接種丙種球旦白等。
6、一旦發生傳染病的暴發或流行,則應立即上報衛生防疫部門,在上級防疫部門的指導下,開展自動、被動免疫接種及群體藥物防治。
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職責要求
(一)當好學校領導參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學期、季度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劃,組織好各項全校性的衛生保健工作,經常進行技術指導和衛生管理。
(二)結合學校教學和季節特點,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制訂各項檢查評比制度。認真指導和培養學生的衛生習慣。有計劃地培訓和建立一支衛生員或紅十字青少年骨幹隊伍。
(三)定期進行學生體格、視力等檢查工作,及時掌握學生生長髮育和健康狀況、營養狀況、生活安排、學習和學生因病缺課情況,認真填好學生體質健康卡,建立並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注意積累資料,分析健康資料。
(四)積極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簡易治療與應急處理以及近視眼、沙眼、齲齒、蛔蟲、脊柱異常彎曲、扁桃體炎、鼻炎、貧血等矯治工作,如發現病情嚴重者,應迅速護送到醫院診治。
(五)做好傳染病管理,各項預防接種和登記、統計工作。如遇傳染病發生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消毒處理。嚴格執行患傳染病學生復課前的檢查制度,以控制傳染源。
(六)堅持體育與衛生保健相結合,會同體育教師,定期檢查體育器械與運動場地的安全,並分工做好學生的形態、機能、素質測量以及體育課運動量強度和密度的生理測定。
(七)實行教學衛生監督,對學生作息制度、課程客觀存安排、作業佈置以及課外活動等方面,都要從勞逸、動靜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證學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
(八)指導學校愛國衛生工作開展,督促各項衛生制度的落實。培訓炊事員和飲水管理員,指導檢查食堂衛生、膳食營養和飲水衛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九)積極開展紅十字活動,培養紅十字小幹部。
(十)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各種衛生保健講座和業務進修,要在不斷實踐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使工作為斷深化。
三、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強教育。學校必須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範騎車和走路,特別是在寒暑假前後返校活動中必須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學生騎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2)教育學生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
(3)穿馬路時,200米內有橫道線必須走橫道線。
(4)教育學生騎腳踏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騎,在沒有機、非分道設施的路上騎腳踏車,應有盡有在道路右側1.5米以內行駛。轉彎要伸手示意。
2、加強管理。學生家長要經常性地對自己子女的腳踏車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二輪、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12週歲的兒童。
學校不得在公路上上體育課或組織學生遊戲。
素質教育活動中的安全教育
1、學校開展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報批制度,開展活動前必須書面報縣素質教育活動辦公室,得到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嚴禁租用無客運資格和個人車輛運送學生開展活動。
3、學校開展戶外素質教育活動必須嚴格按規定由指定運作單位進行運作。運作單位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以確保學生安全。學校不得允許沒有得到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開展素質教育活動。
4、學校每組織一次素質教育活動,必須有明確的帶隊領導和教師。在整個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為規範教育工作,教師不得離開學生團隊自行開展活動。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特別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須確保夜間學生的活動和住宿安全,保證學生有足夠的睡眠時間。
5、開展軍事訓練中,要根據氣溫適時調節,特別要防止中暑的發生,班主任要親臨現場,隨時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飲食要足量、衛生,不得到市場上購買熟食製品,杜絕食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園安全要求
1、建立嚴格門衛制度,設專職門衛,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保安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增強敬業精神。
2、建立並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證件,進校填寫客單,離去收回客單。
4、教室必須配門鎖,學生臨時異地上課離開教室應關門上鎖,底層教室還應關好窗,上好搭扣。
5、學生腳踏車宜集中停放,學校規模大的,應建腳踏車停車場,定時開關,由專人看管。
6、學生進校後一般中途不得離校,確有需要,應由班主任出具出門證明。
7、低年級學生進校後,不得讓陌生人帶領出學校。
8、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陰止,不得放行。
9、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擾、行兇、鬥毆,先應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可撥打“110”報警。
11、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應關閉校門。
五、學生在校用電安全要求
學生在學校學習和生活離不開用電,為避免學生在校用電事故的發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學校電工一定要按用電要求嚴格安裝用電線路,不準學生隨意亂拉電線。
2、必須選用質量合格的開關、插頭和電源插座並安裝在安全的地方,儘量讓小學生摸不著。
3、電工要定期檢查教室的線路、開關、插座和各種用電器是否破損。一定要按裝漏電開關。
4、學生不得私自亂拉電線,不得用手觸及電線,不得隨意拉開關、摸電源插座。
5、需用電時才拉開關,離開教室一定要關風扇,熄電燈。
6、用電器壞了,一定要請老師、電工修理,簡單故障也應在電工或老師的指導下自己才動手排除。
7、用電器壞了,一定要報告電工或老師及時更換,自己不能隨意動手更換。
8、電工要專門負責實驗室的用電安排,上課前後,電工都要檢查所有的開關、線路、電源插座,防止上一節課有同學把開關、用電器等弄壞及汙損而造成接著上課的同學觸電。。
9、在帶電做實驗時,一定要穿絕緣膠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腳弄溼,電工工具一定要準備齊全。
10、在學生宿舍裡,電線一定沿牆壁整齊佈設,不得懸空亂拉,防止學生在上面搭掛衣物等。
11、宿舍線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學生絕不能偷電,不能用電爐電飯鍋煮食燒水,不得在床上安裝電風扇,使用電吹風等。
六、學校消防安全要求
1、貫徹執行《消防法》,切實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訂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計劃,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有意識地把消防安全滲透到學校教學中。
3、組建學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機構,並確定專人負責學校實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體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及時排除。
5、堅持經常檢查學校消防裝置情況,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6、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要有防範措施,要有請示報告。
7、做到不組織未成年人參加滅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常規工作,並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七、物理、化學、生物實驗中的安全要求
1、實驗之前必須預習。認真學習有關實驗教材的內容,明確實驗目的,結合課文理解實驗內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個實驗的步驟以及實驗注意事項。
2、做實驗以前,要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儀器是否乾淨,並將桌面上的實驗用品放整齊。
3、做實驗的時候要嚴格按照實驗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注意操作規範。如要進行自己設想的實驗,事先必須徵得教師的同意,聽從教師的指導。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特別要謹慎、妥善地處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實驗室所有的藥品不能跟手接觸,更不得品嚐藥品的味道。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藥品應該交還實驗室,未經教師允許,不能將藥品帶出實驗。
6、濃酸(如濃硫酸、濃硝酸、濃鹽酸等)和濃鹼(氫氧化鈉濃溶液、濃氨水等)具有強腐蝕性。不要讓它們濺在皮膚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氣體(如氫氣、一氫化碳等)與空氣的混合氣體遇火容易發生爆炸,因此這些氣體的發生裝置要遠離明火。點燃可燃性氣體前,必須先要檢驗氣體的純度。
8、實驗時皮膚如被玻璃(先檢查傷口裡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傷,先用3%雙氧水消毒傷口。傷口深的要接受醫生的檢查處理。
9、使用加熱器加熱時要小心,萬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溼布或沙土覆蓋著火的物體。火勢大時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再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
10、安裝照明電路,應仔細檢查使用的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11、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12、保持實驗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愛護公共財物和儀器裝置。注意節約藥品、煤氣和水電。
13、實驗時,要認真地和耐心細緻地觀察實驗現象,將觀察到的現象和實驗資料,實事求是地隨時作好記錄。
14、實驗完畢後,將實驗裝置拆開,把廢液和廢物倒在指定的容器裡,然後把儀器洗乾淨放回原處,做好清潔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間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充分準備,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2、學校每年6月初檢查、督促落實防汛措施,特別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內,當市、縣有關部門釋出(通知)風力8級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風暴潮達5.20米以上時,學校防汛小組的成員必須到位,要加強值班。
4、當江海潮位預報有風暴潮時,學校應組織人員配合出防、巡邏,發現問題和隱患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5、當市氣象臺釋出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後,學校防汛小組成員要主動進入崗位,對本單位的危房、棚舍、門窗、避雷針、廣播線、電話線、行道樹等進行認真檢查,落實加固搶險措施。
6、當市氣象臺釋出颱風緊急警報包括內部廣播、電話通知後,學校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住在危房內的人員及危舊校舍內的學生要採取應急措施及時撤離,根據就近安置的原則,認真切實地做好危房人員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
7、當發生重大險情時,學校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果斷決策,迅速組織人力、物力、認真做好受災師生的安全撤離工作,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級強風暴等特大災害時,學校要堅持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重點設施的安全為宗旨,根本縣防汛指揮部的命令,迅速組織人員按照老、弱、並殘、婦、幼、後青壯年的秩序,撤離至距一線大堤5公里以外的範圍內,有領導、有組織地另行安置好師生員工。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15
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範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鬥毆,滋事,散佈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範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內禁止攜帶手機及貴重錢物,貴重錢物自己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8、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9、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後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商河縣玉皇廟中學
20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