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考勤制度(通用11篇)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通用11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學生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1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於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後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准。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後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准後,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儲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絡,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幹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學生處統計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2

  每學期開始,學生報到後班主任指派班長開始考勤。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後班長應將班級日誌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彙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准,假期結束後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後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彙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3

  為了提升學生通瘍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行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後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於校服、班服、便服、揹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並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後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並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遊戲軟體、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儘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範,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行動電話)時,不能聲喧譁與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行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絡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並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ˇ理或處分。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4

  一、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和生活老師管理。

  二、每學期開學時住校生必須要到教導處辦理住校手續。住校生每學期住宿費在開學時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繳納。

  三、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鋪位。

  四、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努力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個人”。

  五、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內務;晚上實行晚點名,點名以後不許外出,除特殊情況(如生病等)以外;嚴格請假制度。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條,經當晚夜自習輔導教師(或班主任)簽字,再交當晚值班領導簽字,假條交到住校生管理員處備案後,才能離校。外出學生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銷假登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如有需要進入宿舍時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員同意,並要進行登記。非住校生及住校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飯、就寢上下樓道或進出寢室時,必須有秩序行走,不許喧譁、打鬧、推搡、擁擠,更不得故意製造混亂。

  八、為嚴肅校紀、校風,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作為住校生必須遵守的紀律:

  1.嚴禁住校生在校園內打架鬥毆。

  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嚴禁住校生熄燈後在宿舍裡聊天、打鬧、起鬨、高聲喧譁和使用手電筒看書等。

  4.嚴禁住校生抽菸、喝酒、打牌及變相賭博。

  5.嚴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寢室。

  6.嚴禁住校生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住校生將不健康以及不利於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帶入學生宿舍。

  8.嚴禁住校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9.嚴禁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10.嚴禁住校生將各種動物帶入學生宿舍。

  11.嚴禁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1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咖、進舞廳等。

  13.嚴禁在宿舍裡燒煮食物,點蠟燭,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

  14.嚴禁住校生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嚴肅處理。

  16.嚴禁住校生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或其它食品。

  17.嚴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時間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到教室及校園內從事其它活動。

  以上若干條紀律,凡是住校生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第一次作訓誡談話,班級作公開檢查;第二次學校紀律處分,全校公開檢查,以牌告形式公佈處分;第三次則取消住校生資格,不退還任何住校費用,按照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給予處分,以牌告形式公佈。

  九、住校生要加強自身安全意識,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的財物保管。嚴禁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十、住校生要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

  慣,不亂倒飯菜、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室內的東西一定要嚴格按照要求統一擺放整齊。

  十一、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得分高的寢室月末將給予“文明寢室”稱號,發給獎狀。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個人”,給予獎勵。每週每天進行內務檢查評比制度,獲勝者給予榮譽稱號及發給獎品。期末進行總評,得分高的寢室將給予“優勝寢室”稱號,發給獎狀、錦旗。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先進個人”,發給獎狀、獎品。

  十二、住校生應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按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按照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同時也按違紀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為嚴肅紀律對有違反就寢紀律的住校生,給予批評、教育,寫檢查,累計達三次的,取消住校資格且不退還住宿費。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5

  評比制度:

  1、學校每天檢查值勤隊員的上崗及工作情況。

  2、值勤人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行為規範。

  3、衛生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衛生和眼保健操情況。

  4、體育室檢查各班的廣播操情況。

  5、檢查結果及時公佈。實行一週一公佈,一月一評比,每學期一總評。

  6、行為規範總評分數作為學期文明班、行為規範先進集體評比的依據之一。

  評比內容

  (一)衛生10分

  1、教室

  ⑴門窗灰塵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⑶課桌排列不整齊,每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乾淨,扣0.1分。

  ⑸放學門窗、電燈、電風扇不關,扣0.1分。

  ⑹清掃工具未放在指定地點,字紙簍未及時清理,每項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潔,學習用品亂放,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每項扣0.1分。

  2、包乾區

  (1)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2)牆壁有積塵,扣0.1分。

  (二)行為規範10分

  1、準時到校,遲到每人每次扣0.分。

  2、進校沒有佩戴紅綠領巾、校徽、週一沒穿校服,每人次每項扣0.1分。

  3、早讀、午休有組織、有秩序,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點心、午餐時教室保持安靜、整潔,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6

  1.按時到校,不遲到早退,離校後及時回家,並在來回途中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2.嚴禁在學校內吸菸、喝酒,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3.在教室內和樓道內部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4.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5.對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視其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

  6.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7.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8.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勞動就業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師,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援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10.熱愛集體,團結友愛,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11.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2.按時上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

  13.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坐,衣著整齊,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14.上課時不準說話,不得吃東西,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要先舉手示意,允許後起立回答。上課時關掉行動電話。

  15.保持教室衛生,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裝置、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

  16.每天上課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7.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每日填寫,最後彙總,報給教務管理人員,由教務存檔保留。

  18.上課時間、統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的,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絡,由學校酌定。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絡或招回的,學校一律不予承認,並按考勤規定記考。

  19.學員請事假、病假、公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和交驗病假條。假滿後及時結假。請假程式是“先向班主任請假,按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方可生效。准假許可權:病假原則上尊重醫生意見。事假、公假一天以內者,班主任有權批准;三天以內者,班主任籤意見,教務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

  20.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應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並通知單位,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但時間超過30分鐘者,均按曠課一節處理。曠課累計達十節課者,令其退學,不退還其所交的所有費用。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7

  一、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考核機制的主要內容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考核主要以綜合考核為主,內容一般涉及教學、評教、考勤、辦公秩序、招生、學生穩定、工會活動、領導評議等多項內容:

  1、教學常規考核由教務和教研部門考核,內容主要涉及學生評教、聽課、備課、筆記、考試、課堂秩序檢查、教科研獲獎等內容;

  2、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辦公秩序、考勤、會議等則主要由行政辦公室考評;

  3、招生、學生穩定則主要由招生部門考評;

  4、工會活動則主要由工會考評;

  5、領導評議則主要由校會領導根據印象打分評定。

  最後由行政辦公室將各結果按一定比例彙總,形成教師一個學期的最終考核分數,以最終綜合得分作為教師評優選模、職稱評定、聘任、培訓的主要依據。

  二、中職學校教師考核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透過調查某些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考核機制,發現其考核機制存在諸多需要商榷的問題。

  (一)教學常規檢查的泛化。

  教學常規檢查不僅無法給教師工作一個合理的評價分數,激發起工作積極性,而且還會出現工作導向偏離工作目的的現象。由於缺乏可比性和科學的評價依據,教學常規檢查無法給教師工作一個合理的評價,談不上以此對教學行為進行有效的合理調控,也談不上促進教師對教學的調整。

  教學常規檢查只能驗證教師是否完成了足量甚至超量的備課、作業、筆記、聽課等項內容。但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來判定備課質量高低,只能看步驟是否齊全、書寫是否認真,因此很難給教師的備課劃定一個合理的分數。對於學生的作業、課堂筆記檢查只能查出某一科教師是否讓學生完成了足量的作業、記錄了詳細的筆記等,也沒有標準指導檢查者給出一個合理的分數。

  對於教師的以聽課為主的學習交流,只能檢查其完成情況,而無法給出具體分數。以上三項內容只能憑印象給出相差無幾的分數,有些學校甚至不敢公開考評結果,否則引來爭議無法解釋。過於強調教學常規檢查還會出現導向性錯誤。為了爭取考核高分,教師整日忙於上述東西的整理,無暇顧及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出現手段不利於目的實現的導向性錯誤。

  (二)過分強調考核的統一性。

  考核結果決定評優,考核分數按照從高到低一攬子往下排,沒有考慮到不同專業的差別,將沒有可比性的科類一同比較,出現了根本沒有可比性的專業卻存在考核分數上的差別。考試成績在教師考核中佔有相當比重,考試結果將直接影響到教師考核分數。中職學校考試的試題來源基本都來自於本校同科類的教師。

  適度的試題難度能夠有效地檢測出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的`高低,也能夠有效地指導教師調整教學,提高教學水平。但教師為了提高考核成績,會千方百計降低試題難度,提高及格率和優秀率,一旦出現個別教師所出題目偏難,則會導致同科教師考核分數偏低,直接影響到教師考核,而出題者則會成為眾多同科教師攻擊的物件。如此,實則將本屬於競爭對手的同科教師變成了一條戰線上的朋友,缺乏了有可比性的公平競爭的氛圍,更談不上教學質量的提高。

  (三)學生評教的侷限性。

  學生評教有一定的公平性、科學性。但其公平性的發揮受到學生是非分辨能力的影響。因此,出現了學生評教成績受師生關係和教師上課的語言技巧的影響,部分教學風格嚴肅、認真的教師則出現評教比較差的現象,影響教師工作積極性的發揮。

  (四)領導評議分數倍受爭議。

  每年考核都會出現,與教學相關的考核分數相差無幾,但領導評議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拉開差距,成了是否優秀的決定性因素,其結果是評優、晉升、培訓、聘任領導說了算。

  (五)過於強調綜合的評比分數。

  容易難分主次混淆重點,導致教師什麼都要抓,什麼都參與,看似綜合全面實則不知輕重。

  三、中職學校教師考核機制調整的對策

  調整中職學校考核制度,建立重點明確、客觀性強、公平公正、有可比性、能夠正確引導教師工作方向和有效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的考核制度。具體的實施辦法如下:

  (一)降低常規檢查在考核中的比重。

  過分強調備課、作業、聽課、筆記等教學過程性考核會出現教師為了取得考核高分,忙於考核資料的整理、書寫,忙於督促學生書寫、整理筆記、作業,當檢查之時會出現這些東西的整、全、齊,甚至出現了做假的現象,教師無心顧及課堂教學質量。如此檢查,出現了手段與目的違背的.導向性錯誤,一定程度上束縛了教師教學的自、靈活性,也挫傷了教師工作的積極性。更何況,以上考核專案沒有一個具體的可供判定的標準,考核部門難以操作,致使得分相差無幾,起不到評比所應當具有的效果。但是,以上常規檢查為主的過程性考核不應取消,而是教研部門透過檢查為教師教學提供教學的指導性建議,以便於教師改進教學。

  (二)建立以直接體現學生知識、技能掌握程度的考試成績為主的考核制度。

  要明瓤一級、每一學期、每一專業具體的教學內容和具體的測驗標準,以優秀率和及格率作為參考依據。無論是文化課和專業課,要使考試成績的提高直接體現學生知識技能水平的提高。教務人員只要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內容把握好考試這一環節,保證考試的公平性,便能有效控制整個教學,你考什麼他就教什麼,你考到什麼程度他就教到什麼程度。任課教師圍繞考試,改進發揮能動性,努力工作改進教學提高學生考試成績的結果就是提高了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程度。值得一提的是這絕對不是應試教育,而是要正確運用考試這一手段來激發教師工作的積極性。

  (三)教師的考核評比要具有可比性。

  現行的教師考核評比,以綜合分數作為依據從高到低一攬子排列,忽視了不同專業之間的差別,殊不知不同專業根本沒有可比性。目前,中職學校學生考試內容都來由本校同科教師提供。將不具有可比性的專業一起比較使得同專業教師為了提高考核分數,千方百計的降低課程難度和考試難度,提高考試分數來爭得較高的考核高分。如此,便使得本應屬於競爭對手的同科教師,變成了一條戰線上的朋友。

  教學內容越來越簡單,考試難度越來越小,考試分數越來越高,同科教師考核分數越來越越高,評優比例越來越,學生越來越學不到東西。一旦有某個教師出的考試題目難一點,導致同科教師考核分數偏低,影響評優選模,此教師便會成為其他同科教師抱怨的物件。因此,要儘可能的將同科、同進度的教師作為相互比較的物件,而不是全體教師分數從高到低一攬子排列,要使同科、同進度的教師成為競爭的對手,相互爭奪,同科同進度教學內容要有不同的教師任教(至少兩名教師),以便於比較優劣。教學考核統計每學期分為兩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總成績為依據,估計,期中考核公佈後,便會立即引起下半學期的激烈競爭。

  (四)課堂教學秩序檢查必須成為重要的考核依據之一。要將這一檢查結果按一定比例放入總的考核中。經常將課堂秩序混亂的教師與班級進行通報,列入考核,對臨時完善教學秩序會立即見效。

  (五)要充分、合理地發揮學生對教師教學的評價作用。學生作為教學的直接客體,直接與任課教師交往,必然對任課教師有一定的合理評價。但關鍵是使學生明白:什麼樣的課是好課,什麼教師是好教師。從而有效發揮學生評教的作用,促使教師調整教學改善教學效果。

  (六)教師考核就是教學考核,不要把太多的與教學無關的考核算入任課教師的考核中。其他考核由主管部門單評定,單獎罰即可,不要列入任課教師考核中以免過於綜合重點不分明。

  教師考核機制的科學性直接影響到教師工作方向的選擇和工作積極性的激發。中等職業學校只有科學構建學校教師的考核機制,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有利於正確選擇工作方向,最限度的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辦學質量,實現辦學目的。

  可見,教師是學生管理的主體,要想充分調動教師教師教學和學生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必須充分考慮到是對制度執行後的與利益相聯絡的考核會直接影響到這種制度是否最程度的調動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還要充分考慮到,教師按照制度去努力工作的結果是否正好達到了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的初衷,是否會跑偏了。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完善教育制度,對學生違制度,遵循教育批評、懲罰、改正的原則真正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1、凡無故曠課,經教育不改,曠課達到2天,給予警告處分;達到4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到1周者,給予箭處分。

  2、連續4次遲到算一次曠課;連續曠課達2周,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按學籍管理規定改為試讀生;累計曠課達3周,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因曠課達到4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3、違課堂規則,破壞課堂紀律,造成教學難以進行者,停課教育並請家長,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與相應處分。不認真學習,不完成作業累計達到3次,停課教育並請家長;因不完成作業而請家長累計達到3次且屢教不改者,學校請家長陪讀,家校聯合對學生進行教育。

  4、違學校制度,破壞公共財物,造成嚴重後果,除賠償外,給與警告處分;經常打架、罵街且屢教不改者,給與警告處分。

  5、不接受教師的正確教育,對教師採取粗暴蠻橫的態度,甚至有漫罵或報復行為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小學生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去網咖,一旦違者記過一次。

  7、在社會上有違法行為,被機關受審處理的小學生,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8、同學之間發生矛盾不能正圈理,而動手打人或發生群毆,學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進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後果,視情況和態度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箭、記過處分、視情節惡劣的送交機關處理。

  9、凡警告3次,嚴重警告2次,箭2次,記一次過者,改為試讀生,請家長陪讀,與學校攜手共同教育。

  10、上述細則作為衡量處分等級是參考在細則中沒有包括的情況而應當處分時,酌情給與相應的處分。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9

  為營造良好的第二課堂氛圍,充分發揮課外活動在學生素質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實現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的思想性、專業性和群眾性,以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學生課外活動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安排在非學習時間,活動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院兩級活動的統一安排。

  2、學生課外活動須堅持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組織內容不健康,違校紀校規的活動。

  3、學生課外活動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以班級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班主任同意,以專業為單位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同意,跨學院或在校外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分管領導同意,社團開展的活動須經院團同意。

  4、學生課外活動須有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和活動方案,並要針對活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制定安全預案,活動結束須及時總結。

  5、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須以安全為前提,活動須明確負責人及安全責任,活動範圍原則上應在校園內開展。室外活動應事先經得學校保衛部門的同意。

  6、學生課外活動的開展原則上自籌經費,提倡勤儉節約,活動過程中注意保護活動周圍的環境,活動中正確使用和盡心保養開展活動所需的設施,器材等。

  7、學生課外活動須按計劃認真開展,切實保證活動效果和質量,對影響較好,意義較的活動,學院經討論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10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政教處。進校後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影片、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等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四)在學校期間,嚴禁玩手機,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透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凡是出現以上情況的,參照《歸州中學學生行為規範量化細則》對各班進行量化。

  學校學生考勤制度 篇11

  中學生濫用手機已經成為校園管理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學生長時間進行網上聊天、打遊戲、看影片等活動,影響睡眠,分散精力,浪費時間;二是透過手機容易沉溺於不健康的網上資訊,影響了中學生的道德成長;三是使用手機過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學聯絡,不利於中學生自理能力和立精神的形成。為此,我們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透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信通或班級共用手機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還可以直接透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並回家省一週以上。對多次違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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