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規章制度制定的基本要求

幼兒園規章制度制定的基本要求

  規章制度是指指令性檔案,其制定和貫徹都是一件嚴肅而細膩的工作,不能主觀臆斷或草率行事,幼兒園規章制度的制定既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及職能部門包括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還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規章制度要具有可行性

  制定規章制度,要考慮幼兒園的實際,要考慮本園的人力、物力等條件,幼兒園的背景和發展狀況,制度的要求要適合現狀又要略高於一步,但不能脫離幼兒園的實際,教職工們經過努力能夠達到,過高過低都不能發揮應有的應用,只有要求和措施恰如其分,才能切實得到貫徹執行,並行之有效。脫離實際,行之不同的規章制度,會變成一紙空文。

  (二)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內容明確具體,便於執行

  制度是行動的準則,也是教育的手段。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用明確制度的制定目的和內容要求,制度的內容要精練扼要,條紋言簡意賅,內涵明白準確,便於理解和記憶,便於執行,同時也便於管理者的指導工作和督促檢查。

  (三)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有科學性

  幼兒園規章制度必須是科學規範的,要體現幼兒教育工作的特點,符合教育和管理規律,規章制度要求標準要符合幼兒教師的.勞動特點,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幼兒園管理者要以科學的態度制定規章制度、檢驗規章制度實施情況和效果。

  (四)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有相對的穩定性

  規章制度頒佈後,要保持其相對穩定,並持之以恆地堅決貫徹。要不斷引導工作人員自覺遵守,養成習慣,形成傳統,使之成為管理有效手段。幼兒園規章制度不能朝令夕改,這樣會使規章制度失去嚴肅性和約束力。當然保證制度執行的嚴肅性,並不意味著規章制度的一成不變,隨著幼兒園變化發展,要定期對制定進行修改完善,從而增強管理功能。

  (五)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有群眾性

  幼兒園規章制度的制定要動員全園教職工參與,讓大家充分討論,發揚民主,這樣制定出的制度才能符合廣大教職工的利益,具有可行性,同時透過自定過程,激發全員的積極性,增強主人翁責任感,提高執行的自覺性,實現自我管理和控制,使制度發揮了教育大家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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