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擬稿)

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擬稿)

  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擬稿)

  一、宗旨:為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創造最大利潤並增加職工福利,特 制定本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員工紅利制度。

  二、適用條件:公司月業績完成≧30萬元;個人業績完成率≧70%。

  三、辦法:公司以個人職等與年資之不同,分配公司盈利於員工做為獎勵。 年終一次性發放,具體發放時間由公司總經理室屆時通知。中途離職員工不 得支領。發放辦法內容如下:

  1.一線(客戶經理):60股*入職月數+66股*業績(收款:萬元為單位)

  2.二線(市場部經理):60股*入職月數+47股*業績(收款:萬元為單位)

  3.二線(UI設計部、網站運營部負責人):10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4.二線(行政部、財務部負責人):8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5.二線(非市場人員):6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6.三線(市場總監、副總):400股*入職月數(每月業績完成70%以上); 以每月33萬業績為例,純利潤50%,16.5萬*12月=198萬元;公司拿出10萬股,即每股19.8元;

  三、利潤監督管理: 為了使公司財務資料反映真實性,公司特成立利潤監督管理小組,對公司財務核算進行監督,管理制度《員工紅利制度》。小組成員共四名,小組成員由公司全體員工推選產生,利潤監管小組設組長一名,由小組成員推選產生。小組成員中公司財務人員不能超過2名。

  利潤監管小組的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財務人員進行財務核算時違反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監督。(3)當公司經理、財務人員的行為損害全體職工的利益時,要求經理、財務人員予以糾正。

  四、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經理室所有。

  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擬稿)

  一、宗旨:為激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公司創造最大利潤並增加職工福利,特 制定本員工年終分紅獎勵制度。

  二、適用條件:公司月業績完成≧30萬元;個人業績完成率≧70%。

  三、辦法:公司以個人職等與年資之不同,分配公司盈利於員工做為獎勵。 年終一次性發放,具體發放時間由公司總經理室屆時通知。中途離職員工不 得支領。發放辦法內容如下:

  1.一線(客戶經理):60股*入職月數+66股*業績(收款:萬元為單位)

  2.二線(市場部經理):60股*入職月數+47股*業績(收款:萬元為單位)

  3.二線(UI設計部、網站運營部負責人):10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4.二線(行政部、財務部負責人):8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5.二線(非市場人員):60股*入職月數*績效得分;

  6.三線(市場總監、副總):400股*入職月數(每月業績完成70%以上); 以每月33萬業績為例,純利潤50%,16.5萬*12月=198萬元;公司拿出10萬股,即每股19.8元;

  三、利潤監督管理: 為了使公司財務資料反映真實性,公司特成立利潤監督管理小組,對公司財務核算進行監督。小組成員共四名,小組成員由公司全體員工推選產生,利潤監管小組設組長一名,由小組成員推選產生。小組成員中公司財務人員不能超過2名。

  利潤監管小組的'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2)對財務人員進行財務核算時違反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監督。(3)當公司經理、財務人員的行為損害全體職工的利益時,要求經理、財務人員予以糾正。

  四、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經理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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