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目的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目的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是為了讓公司更規範化,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目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目的:

  為規範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執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2.(2)及7.(3)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翫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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