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公司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迴圈、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

  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

  四、崗位職級劃分

  1、 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職級對應崗位1a銷售經理2b銷售主管3c銷售業代4d長期導購員五、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員工在試用期間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員工在試用期結束之後並經轉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

  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2、 崗位工資:是指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崗位責任及工作,給予崗位工資享受。

  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的同時,公司對該銷 售員工所下達的業績達成績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4、全勤獎金:是指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必須在9:00前打卡,超過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的扣20元/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無故不打卡按曠工處理,累計超過三次無故曠工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獎金。

  5、銷售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日程內應保持在8:00-22:00間自己的通訊工具處於正常待呼狀態,如發現3次/月不能正常傳呼者,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6、 綜合補貼:包括手機通訊補貼、個人日常餐費補貼等。

  7、 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年終獎(按全年銷售達成率×0.5%)、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9、新老員工必須承諾遵守個人薪資保密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詢問或評論個人薪資。違者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批評、處罰、降薪的處分。公司在需要時並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

  十九條第二、第三款的規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單方面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並不予以任何經濟補償。

  六、試用期薪酬

  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全勤獎金)的100%。

  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係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其期間的全勤獎金。

  3、 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

  七、薪酬的支付

  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八、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一律員工在試用期合格並轉正三個月後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的產品,不屬於提成範圍的產品公司另外製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任務

  銷售經理按全年每月部門總銷售額的績效提成提取。

  銷售業務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第二個月按正式員工的50%計算任務額。

  四、 績效提成制度:

  1、 提成結算方式:分為兩項,第一項以每月銷售業績達成考核當月結算,第二項以貨款回款率提成結算;試用期合格並轉正的銷售業務員業績達成率底於50%不給予考核績效工資。

  2、 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 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淨銷售額=當月發貨金額-當月退貨金額

  4、 銷售績效提成比率:

  提成等級

  銷售任務完成比例(銷售業務員)銷售提成百分比(銷售經理)銷售提成百分比第一級100%以上0.0%0.0%第二級70%~100%0.0%0.0%第三級50%以上0.0%0.0%5、 貨款回款提成比率:提成等級銷售任務完成比例(銷售業務員)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銷售經理)貨款回款提成百分比第一級100%以上0.0%0.0%第二級70%~100%0.0%0.0%第三級50%以上0.0%0.0%

  五、 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 周銷售冠軍獎,每週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周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現金獎勵(周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的三分之一);

  2、 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3、 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4、 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xxx元獎勵;

  5、 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6、 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7、 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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