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相關範本
消防管理制度相關範本
近來,有不少朋友為小編如何制定消防管理制度,那麼,下面請參考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消防管理制度相關範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消防管理制度相關範本1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需要設定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檔案、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裝置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 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並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並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排程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並立即向排程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裝置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 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牴觸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於0.5M範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
第七條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並設明顯的`標識,註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裝置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裝置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 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範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透過建築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後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 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範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佈,熟悉其使用的物件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裝置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範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後,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 消防器材管理規範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溼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採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鏽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乾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乾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採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式向上級領導和排程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排程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範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後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並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本制度從x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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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1對重點防火部位、易發生火險部位,應配備足夠的乾粉滅火器材,隨工程進度及樓層及時增加滅火器。
1.2消防器材應保證靈敏有效,乾粉滅火器必須按規定時間更換乾粉,滅火器材必須在經市消防局批准的銷售單位購置,不得購置對環保有影響的滅火器,對購置的偽劣器材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用火管理制度:
2.1嚴格執行電、氣焊工的持證上崗制度。
2.2無證人員和非電、氣焊工人員一律不準操作電氣焊、割裝置,電、氣焊工要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操作前,要清除附近的易燃物,開具用火證,並配備滅火人員和滅火器材。
2.3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時,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消防人員必須對用火嚴格把關,對用火部位、用火時間、用火人、場地情況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並對用火部位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
3材料防火管理制度:
3.1根據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存放、儲存易燃材料;
3.2各種易燃材料的儲存場所,嚴禁使用明火照明、吸菸及明火操作;
3.3易燃物品的堆垛不宜過高;垛與垛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
3.4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
4電工防火制度:
4.1各種電器裝置裝修必須按供電局規定辦理;
4.2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境,如潮溼、高溫等,選擇不同型別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牆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或加套管保護。
4.3根據電氣裝置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截面的導線,並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止超負荷。嚴禁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導線與導線、導線與裝置之間的接頭必須接牢;
4.5變(配)電室內應經常保持整潔;變(配)電室內不得進行其他操作和休息;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4.6安裝電器裝置時,不準超過用電負荷量,並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裝置;
4.7化絕緣油及使用噴燈、電爐等明火操作必須事先報經消防部門批准;
4.8暫設電工人員對所管一切電器裝置和線路要經常進行檢查、維修,裝置和線路必須符合消防要求;
4.9導線與牆壁、頂棚、金屬構件、可燃物品應保持適當距離或加套保護;
4.10露天電閘箱必須有防雨裝置。
5油料庫防火制度:
5.1油料庫要通風、乾燥,不得用易燃物支搭;
5.2油漆庫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裝用品要及時清除;
5.3油料桶要碼放整齊,品種分清,庫內要留通道,庫門不得堵塞;
5.4庫內溫度不能超過攝氏35度;
5.5庫房內外嚴禁吸菸;
5.6庫內要保持通風乾燥,嚴禁在庫房內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
6辦公室防火制度:
6.1辦公室內吸菸應設立菸灰缸或防火水桶,不得隨地亂扔菸頭;
6.2不得在辦公室內放置大量紙張等易燃物,辦公用廢紙應置於紙簍內;
6.3有電暖器的房間嚴禁存放和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電暖器旁不準存放紙張,辦公桌應與電暖器留有1米的安全距離;
6.4不準在電暖器上烘烤衣物;
6.5下班後拉閘斷電,嚴禁在室內私拉電線。
7宿舍防火安全制度:
7.1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
7.2宿舍內照明電線嚴禁亂用或私拉電線;
7.3在宿舍內吸菸要設定菸灰缸或防火水桶;嚴禁隨地亂扔菸頭;嚴禁臥床吸菸;
7.4宿舍內取暖爐具應距離可燃物質不小於1米,並遠離電線等易燃物;
7.5取暖爐具應指派專人看管,宿舍內無人時必須拔掉電暖器的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