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消防管理制度

鄉鎮消防管理制度

  有關鄉鎮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收集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了解。

  網格化鄉鎮職責和消防工作五項制度

  一、鄉(鎮)、辦事處消防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

  (二)將轄區消防建設和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內容,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勢,研究部署工作任務。

  (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社群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轄區各單位、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定期考核,實施獎懲。

  (四)指導和督促社群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在農業收穫季節,重大節日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採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五)建立固定消防宣傳設施,組織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落實每月一次的消防宣傳,提高公民火災防範意識。

  (六)指導社群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和轄區單位建立群眾性消防組織,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撲救,配合處理火災善後。

  (七)根據上級要求或針對轄區實際,開展消防諮詢,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

  (八)鄉(鎮)要按照“四有”標準,建立農村鄉鎮多種形式消防隊,加強管理和訓練,提高對農村火災的防範和處置能力。

  (九)重視和加強消防工作,為開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二、社群(村)消防工作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按照鄉(鎮)、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的消防安全。

  (二)對居(村)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發現並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維護保養轄區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工作檔案。

  (五)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協助政府及公安機關等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村)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材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後,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鄉(鎮)、辦事處和社群(村)消防工作制度

  一、鄉(鎮)、辦事處消防工作五項制度

  (一)雙月聯席會議制度

  1、消防工作實行雙月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派出所、安監辦事處工商所、綜治辦以及轄區重點單位等組成。

  2、鄉(鎮)、安監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

  3、雙月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火災隱患及整改情況,分析消防工作形勢,交流消防工作經驗,研究制定應對措施,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由安監辦負責統一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

  4、鄉(鎮)、辦事處和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要落實每週檢查制度,對移交的火災隱患單位要及時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及時進行反饋。

  5、會議內容要及時記錄歸檔,遇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市)區防火安全委員會書面報告。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安監辦、社群(村)要開展經常性消防檢查,對舉報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進行查處。

  2、組織社群(村)、轄區單位工作人員按照確定的火災隱患排查責任片,每月上旬集中一天時間對轄區單位和居(村)民住宅區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每月下旬的複查驗收日統一進行復查。

  3、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群(村)為單位進行彙總並上報安監辦,安監辦負責向隱患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檢查小組督促隱患單位限期進行整改。

  4、對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單位和場所,由安監辦負責向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並填寫《鄉鎮辦事處(安監辦)火災隱患查糾移交表》。

  5、公安派出所社群(駐村)民警要落實每週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

  6、根據上級的要求,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整治活動。

  (三)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每季度組

  織專業人員對本轄區從事消防安全工作的專兼職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開展防火檢查、消防宣傳、處置火災的`能力。

  2、各鄉(鎮)、辦事處和社群(村)每月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即進社群、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組織各類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群眾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3、鄉(鎮)、辦事處組織社群(村)在轄區建立消防宣傳陣地,透過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定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消防宣傳氛圍。

  4、按照上級部署,在“119”消防宣傳日、重大節日以及冬防、麥收等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向居民發放消防宣傳資料,提高居民防範火災的能力。

  5、定期組織居民到消防站參觀,接受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社群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

  6、督促轄區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重點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專門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

  (四)消防安全責任獎懲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每年要與社群(村)、轄區單位、沿街門店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消防責任。

  2、鄉(鎮)、辦事處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之中,實行目標管理,並落實考核獎懲。

  3、對因未履行法定職責或工作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的,導致轄區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對亡人火災事故和較大以上火災事故進行倒查,堅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搞好半年督導、年終考核評比,每半年對社群(村)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對年度內發生2起以上亡人火災事故或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5、對上級安排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執行,未落實消防檢查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未及時督促整改或不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移交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五)消防安全聯防聯治制度

  1、各鄉(鎮)、辦事處要充分整合安監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和社會綜治等消防監管力量,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

  2、要深入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

  3、要採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範和抵禦火災風險的能力。

  4、積極構建“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

  二、社群(村)消防工作三項制度

  (一)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1、社群(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群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群(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絡會議,制定社群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佈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群(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

  4、小區消防工作組每週召開一次例會,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群(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社群(村)居民代表、消防志願者、社群單位等通報社群(村)消防建設情況,徵求社群(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群(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社群(村)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群(村)消防安全。

  2、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3、督促社群內(村)單位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4、在轄區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放雜物,保障居民安全。

  5、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並對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鎮安監辦,由安監辦向有關單位下發“安全生產責令改正指令書”等有關檔案。

  (三)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經常向居民家庭、社群(村)單位宣傳消防基本知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託社群(村)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

  3、社群(村)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群(村)居民群眾開放。

  4、社群(村)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5、針對本社群(村)的實際,開展社群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6、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7、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群(村)單位參觀火災現場,警示教育居民群眾。

  鄉(鎮)、辦事處消防安全檢查內容

  (一)查消防驗收手續,看生產、經營場所建築是否經消防驗收或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在開業前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

  (二)查疏散通道,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無阻,是否堵塞和上鎖。

  (三)查“二合一”、“三合一”,看是否在經營場所、車間、倉庫所在建築設定員工宿舍。

  (四)查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看消防設施是否擅自關停,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選型和設定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五)查線路,看電氣線路是否穿阻燃線槽(管)保護。

  (六)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依法取得有關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七)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看是否違法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違法使用明火、違章進行電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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