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制度
績效考核制度
績效考核制度是指對職工工作績效的質量和數量進行評價,並根據職工完成工作任務的態度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給予獎懲的一整套科學、合理、全面的考核制度。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大家參考閱讀!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透過績效指標體系的設計、考核,使員工明確工作重點,追求工作成果,實現公司目標。
3、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4、透過客觀公正的評價進行合理的績效獎金分配,樹立以業績為導向的績效文化。
5、為培訓、薪資調整、年度評優、崗位調整、考核辭退提供參考依據。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基本原則:客觀、公正、公開、公平。
2、以崗位職責為主要導向原則:關注本崗位業績指標是否達成,即“人與標準比”。
3、要求個人考核以事實和資料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對下屬的績效表現負直接責任,下屬的成績就是主管的成績,主管應透過績效輔導和過程管理,提高個人的能力及素質水平以促進持續的績效改進。
五、績效考核物件
1、公司部門經理級、主管級、普通級管理幹部
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 連續出勤不滿三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員工
六、績效考核週期:月度考核
具體地說: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月度考核時間為:下個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責任
1、直接上級和部門負責人:下屬員工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設計被考核物件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標、目標值、評分標準,觀察、記錄員工的日常績效表現,輔導員工進行績效改進,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指導,幫助下屬完成績效計劃和達到績效目標,對下屬進行績效評估,與下屬進行持續的績效溝通。
2、公司總經理:依據公司年度目標和計劃,制定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指標並進行考核,對各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對各部門工作進行指導,促進整體績效目標的達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與解釋,宣傳與溝通,考核工作的組織、監控與督導,考核資料整理統計、考核分佈狀況的稽核,結果的應用與反饋,向員工和主管提供指導、支援與培訓,受理員工的考核申訴。
八、績效考核流程
設定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與評估?績效考核操作程式?績效面談
1、設定績效考核指標
1.1 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目標,由總經理設立各部門月度績效目標,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擬定下屬每位員工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
1.2 由上下級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在《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上簽字確認。
1.3 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需要對任務目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績效考核與評估:
(1)考核結果劃分:就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屬工作結果進行評分,評分方法參考《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中說明。然後按分數排序並根據“1、2、3、4”績效定義,得出四個等級的考核結果。
(2)1級員工績效定義: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對公司團隊作出突出的貢獻的;為公司掙得了榮譽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動承擔額外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能積極主動提升素質技能,使工作績效有顯著提高的。
(3)2級員工績效定義: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標,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了基於本崗位應知、應會、應做、應想的`全部事情,並完全無投訴的。
(4)3級員工績效定義:沒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標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的;與客戶、上/下級、同事發生爭吵,破壞組織氣氛的;不按業務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誤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的。
(5)4級員工績效定義:有重要工作指標未完成的;洩露公司商業秘密或財務秘密的;未能及時解除事故隱患,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訴的。
(6)對被評為“1、3、4”級的員工,須說明評估理由,並有書面的事實依據。
連續三次被評為“3”級、“4”級的員工,將被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將考慮崗位調整或辭退。
3、績效考核操作程式:
(1)、考核物件先自評,目的是讓所有被考核人積極參與到績效考核中來,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績效考核任務書》,自我評定自己當月工作得失,然後發給直接上級複評
(2)、上級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並對考核績效定義最後評定,然後彙總部門考核傳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協助總經理對各部門經理績效考核複評,然後彙總當月所有被考核人績效工資,提交總經理簽字後交由財務,原件為財務工資核算依據,印復件為行政人事存檔。
4、績效面談:
(1)績效面談是一個雙向的、正式的溝通。
(2)被評為“1、3、4”員工,必須由其上司(總經理)進行面談。
(3)績效面談由人事行政專員督導實施、跟蹤落實,並負責保管/歸檔面談記錄。
九、績效工資基數等級:
(1)部門正副經理:800元
(2)部門主管:700元
(3)普通員工:600元
績效定義為1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20%發放;績效定義為2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100%發放;績效定義為3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80%發放;績效定義為4級員工,績效工資按基數的50%發放。
十、績效工資發放
管理人員的月度績效工資隨月度固定工資發放。
十一、績效考核申(投)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1)、員工可在考核結果公佈後的2天內,對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頭申述。上司在給予解釋與說明後,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書面申訴,由行政人事專員進行調查協調,行政人事專員接到投訴單的3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並正式書面回覆員工,如屬直接上司故意為難、公報私仇等行為的,將對責任人處4級懲罰。
(2)、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