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值班巡查制度(通用14篇)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通用1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門衛值班巡查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制度。

  1、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校門開關時間按學校適時規定執行。

  2、非開門時間,學生有特殊事情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登記;教學時間,無教導處批准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和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門衛值班人員要妥善安排好來學校視查、檢查的領導和村小學辦事教師進出校門,並作好登記。家長、住校教師客人及其他進入校園辦事的人,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勸阻家長接送止步,不得進入校內。

  5、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駛;禁止與學校工作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外來人員在校內停放車輛、擺攤等。

  6、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出門。

  7、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車輛、攤點在門口逗留,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衛生。

  8、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9、門衛室及室內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10、學校放學以後,檢查教室及校園裡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及時通知班主任教師,做好遣送工作。

  11、夜間巡視校園2次以上,檢查各教室、辦公樓、會議室、教師住宿樓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校園,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12、堅守工作崗位,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辦理好交接班手續並作好登記。

  13、及時向校長和分管領導反映門衛、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14、積極協助任課教師處理好校內或班級發生的突發事件並作好記錄。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2

  門衛室是對外聯絡的重要視窗,也是人員、物資進出的通道。為了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切實做好學校聯絡安全保衛工作,特定製度如下:

  1、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杜絕無人值班的情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2、開關門時間:早上6:00;中午12:00開門學生放學;14:30開門學生上學;下午17:40開門學生放學:其餘時間一律關門。

  3、外來人員進校,值班人員必須詢問。凡聯絡工作需出示證件,如實進行登記方可進校。嚴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閒逛人員進入學校。

  4、學生上課期間,不得擅自出校門。家長來訪、送雨具等,只能在離放學的前5分鐘入內。學生放學後不到上學時間一律不準再到校活動。

  5、外來機動車輛不準駛入校內,外單位車輛停放學校過夜須徵得學校領導同意。

  6、認真做好報刊收發、通訊聯絡工作,外來郵件要妥加保管並及時通知收件人領取。匯款、包裹單和掛號信須輸領取手續以便備查。

  7、假日期間,凡需要學生來校的,教師一定要先來校;學生離校後教師方可離開。未經組織,假日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到校,如有事來校要在門衛室登記。

  8、外地推銷物資人員必須查驗證件,須徵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如實進行登記才准予進入校內。

  9、對需出門的基建維修物資,私人從學校購買的物資,值班人員有權查問,記錄後方可放行。

  10、夜間要加強校園巡查,防止盜賊入校行竊,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必要時撥打110。

  11、禁止校門兩側設攤點,做好校門口清潔衛生工作。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法院安全保衛工作,確保辦公、辦案的順利進行,維護法院審判、辦公場所的良好秩序,確保人員及財產安全。根據人民法院安全保衛工作相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門衛管理

  (1)安全防範採取人防和技防相結合的辦法,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遇有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及時啟動處置預案。

  (2)加強人員出入管理。法院大門上下班時間段正常開啟,上班後關閉,同時開啟安檢門。所有出入人員透過安檢門進出。

  (3)值班人員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工作,嚴格執行身份識別儀實名登記制度,對案件當事人未攜帶身份證的,原則上不能進入,特殊情況經法警大隊負責人及院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訴訟當事人一律不能進入辦公區域,由各業務庭室在一樓接待室進行接待。

  (4)對於因公或親(朋)友來訪人員,原則上必須身份證實名登記,如未攜帶身份證的應與被訪幹警聯絡,得到被訪幹警認可後,在登記簿上如實登記來訪者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進入時間等方可進入,離開時要登記離開時間。

  (5)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做到逢進必檢,對進入審判和辦公區域的人員嚴格檢查,對人員和隨身攜帶物品進行安檢,安檢完畢後,訴訟當事人及旁聽人員物品一律存放儲物櫃內。如有攜帶危險物品及管制刀具的一律收繳,並及時上報法警大隊登記。

  (6)值班人員工作期間須按規定著裝,做到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竄崗,值班室電話在工作期間一律不得用於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7)對來訪人員無理取鬧,擾亂審判、辦公秩序的,在勸阻無效後,應當及時向法警大隊負責人報告,視情形採取措施,必要時向110報警。

  (8)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安排,由辦公室負責。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二、加強物品進出管理

  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從辦公樓內運出任何物資、裝置等,門衛值班員必須進行盤問,並及時報告院辦公室或法警大隊。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放行。

  三、法院基建工程、裝修、裝置維修(用電、用火)等專案由辦公室和門衛對施工單位負責監督,做好相應的安全防範工作。

  本規定從生效之日起實施。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4

  為規範小區門衛值班制度,保證小區安全管理有序進行,保證小區、業主和住戶財產、人身安全,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及範圍:

  第一條 負責小區外來車輛、人員進出登記。

  第二條 負責監管進出小區的機動車及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

  第三條 負責小區院內、住宅樓安全巡視,以及夜間巡視。

  第四條 協助維持小區安全秩序、防止盜竊、失竊問題發生。

  第五條 負責安全事故及時上報通知相關業務部門,對突發事件採取果斷應急措施。

  第六條 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快遞等信件要及時登記、通知。

  第七條 認真填寫值班資訊登記,儲存值班的各項記錄,定期上交。

  第八條 負責監管小區門口門前三包區域衛生。

  二、 值班制度規定:

  第九條 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值勤時間:(白班)6:00--14:00/(中班) 14:00--22:00/(夜班)22:00--06:00;值班人員要做到24小時輪流值勤。夜班22:00--06:00期間,每隔1小時要巡視各區域一次。

  第十條 值勤期間穿戴整齊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上佳、認真負責、恪盡職守,禮貌待客。

  第十一條 嚴禁離崗、睡崗或酗酒、閒聊等,因事臨時離開,崗位必須有人代班。 第十二條 對各級政府、街道、居委會辦事機構的通知、通告,應及時進行傳達。 第十三條 不允許態度粗暴、故意刁難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以身作則,不得偏袒徇私,嚴禁監

  守自盜。

  第十五條 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應臨危不亂,不卑不亢,果斷靈活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十六條 夜間執勤時間,加強小區巡察,對小區物品進行檢查,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小區的安全;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處理;因工作失職,給公司和業主造成財產經濟損失,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班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 熟記公司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發現公共區域的電燈、門窗、園牆等有缺損時,應報公司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十八條 交換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值班中所發生的重要事項登記到《交接班記錄表》。

  第十九條 保持值班室環境清潔、物品擺放整齊;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確保用電安全,預防火災。

  三、緊急事件的處理

  第二十條 小區發現盜竊時,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追回失竊物為首要,並立即上報相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條 值班期間發現、發生特殊緊急情況,必須將情況上報通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得到單位負責人授權的情況下,及時撥打報警電話(火災報警119,治安報警110,急救報警120)。對小區內突發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實施扣押、拘禁;可在群眾協助下將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進行處理。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5

  一、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每晚12點鐘以前鎖好大門和腳踏車棚。

  三、對陌生人、可疑人員要及時嚴格進行盤查登記。

  四、對來訪的可疑人員要用電話聯絡或親自陪到房主家,必要時及時報告派出所。

  五、外來人員攜帶的可疑物品進行檢查登記。

  六、協助居委會調解小區的各類民事糾紛。

  七、管理好門衛設施的使用,及時報警。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6

  一、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衣著整治,佩帶袖章上崗,嚴守崗位,確保社群安全。

  二、對外來陌生人員進行詢問,檢查證件,並搞好登記,對推銷人員和收購廢舊物品等無關人員要嚴禁入內;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熟悉社群內的基本情況,掌握人員的流動情況,發現住戶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要盡責制止和規勸,發現住戶有不法行為的,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四、注意防火安全,出現可疑火光、黑煙或異味,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因,遇火災要及時採取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消防部門。

  五、管好車輛的進出、行駛、停放,確保車輛停放有序,保護好花草樹木。積極維護住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敢於同各種不法分子作鬥爭。

  六、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逗留、閒談。值班室內必須整潔有序,各種登記齊全,物品擺放整齊,禁止出現值班室內家庭化、生活化的現象。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7

  一、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大門開門時間:早上7點至9點,中午12:00至15:00,晚上18:00至22:00,大門關閉後人員出入經由小門透過,車輛進出臨時開門。

  二、外來人員,必須經門衛登記後方可進入。院內車輛實行出入證管理。出租營運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院內。外來車輛未經同意,不得在院內停放過夜。

  三、門衛對外來人員、車輛未履行登記職責的,扣發當月工資20元/次。

  四、外來人員不得在院內鬧事和從事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否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不準閒雜人員及精神病人進入院內,不準小商小販入院叫買叫賣。對外來人員攜帶大件物品外出的要經門衛核實情況後方可透過。

  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門衛值班室閒談,或者進行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

  七、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文明、熱情待人;堅持24小時有人監守,不得擅離職守。

  八、任何人不得阻礙、刁難門衛值班員履行職責,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或者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8

  1、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堅守崗位。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幹私活,不能擅離崗位;

  2、門衛室內,不準搞娛樂活動,非值班門衛人員不得長期滯留門衛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員精力;

  3、值班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開啟和關閉大門;

  4、出進人員和車輛應接受和配合門衛值班人員的檢查,門衛認定可疑的,有權盤查;在大門開啟時間外進出的人員,應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原因。否則,門衛值班人員應拒絕其進出學校;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汙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7、門衛室及周圍不準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證出入暢通;

  8、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指揮車輛人員出入、停靠,確保大門暢通無阻;

  9、門衛值班人員對出入學校的人員,應嚴格進行登記;

  10、門衛值班人員要逐日對執勤點及周圍進行清掃,保持經常性的整潔乾淨。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9

  為了維護正常的學校教學秩序,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我校門衛制度:

  一、學校門衛實行值班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

  二、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三、凡是來訪人員一律在門衛室填寫好來訪登記表,與相關人員溝通後,方可進入校園。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破壞學校教學秩序的人員,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四、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

  五、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應在指定位置停放;

  六、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七、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領導。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我校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1、門衛要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絡,經電話確認後如實填寫好《來訪登記表》,方可進校。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與學校行政領導取得聯絡並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3、學校受訪物件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衛值班室。

  4、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絡。

  5、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6、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7、學生在上學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應憑班主任簽字批准的出門條,經門衛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1

  為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實行24小時巡查,詳實、清楚地記錄巡查日誌。

  2、學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時值班工作,記錄好學校值班日誌。

  3、做好每週輪流的班級值日製度。

  4、門衛人員按照學校制度,做好校門口人員進出登記、驗證工作。

  5、值班人員如發現問題,按照學校的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做好資訊傳遞工作。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2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學校前後大門實行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身著制服,莊嚴整潔,掛牌上崗,文明值勤。

  二、大門早上六點啟開,晚上十一點關閉。住校園內的教職員工憑證件(身份卡、臨時出入證)出入;來校講課的教師、公務接洽和走親訪友人員憑身份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登記手續。上課時間不得會見學生。

  三、校外人員攜帶大宗物品出門時,需出示《物資出門證》並接受查驗;校內教職工攜帶大宗物品外出的,亦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情況並登記。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20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計程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六、遇到可疑人員要仔細盤查,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報告保衛處,同時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有事提前請假,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3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准後,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准除外)。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對學校日常工作的制度化管理,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值班工作由政教處具體負責。值班領導代表學校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值班人員開展工作,代表學校處理值班時間內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嚴格值班責任制。值班期間遇到問題,一般性事項由值班人員協調處理,並報告值班領導;對需要答覆又把握不準的,請示領導後再予答覆;緊急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根據領導指示迅速處理,確保工作不耽誤。

  三、值班人員督促學生會值周學生幹部做好學生課外期間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四、嚴格值班紀律。值班實行滾動式輪值制,每班實行周值班制,值班人員要按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空崗。臨時有事要先向同伴和帶班領導請假,並向門衛值班人員說明情況。值班人員要經常保持值班室的清潔,對當天當班期間的情況要按照要求做好記錄。並在週一早上8:00前作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實行值班考勤制度。學校建立值班考勤簿,政教處負責不定期檢查。值班情況作為對個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六、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接待客人、接聽電話、下達通知或處理其他事項,態度要和藹,語言要規範,記錄要清楚準確,請示報告要及時,處理要及時迅速,辦理結果要作記錄。值班期間要保持聯絡資訊暢通。

  2、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並迅速向帶班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認真負責,按照要求和安排常巡視、勤觀察,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旦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要承擔事故責任。

  4、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和學校日誌,整理好當日值班臺帳。向值班領導及時報告值班期內的重要和重大事項。

  5、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總值班或學校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值班過程中有關事項的應急處理程式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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