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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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制度一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於2000元人民幣並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程式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傢俱;03:辦公裝置;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體類;08:倉儲裝置;09:通訊裝置。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後附不少於三家的'採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採購部幫助詢價),並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採購到貨後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並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後,將<收貨領用單>影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於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原件儲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儲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並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並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並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儲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絡售後服務商;
6.3.維修後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並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組。
7.網路裝置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體,
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後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
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影印件交行政部,並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組。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儲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並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並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資產管理制度二
為規範我局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現固定資產的最佳化配置,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高效,防止固定資產的流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其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局各科站室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嚴格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本著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編制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於每年12月下旬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交jú長辦公會審定後執行。對於確屬急需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後,報jú長批准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