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
渠道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地區代理商行為,確保西安信利軟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系列產品在全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級代理商業務範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在其周邊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區開展業務,如周邊地區設有代理商後需即行停止。
第三條、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係。
3、熟悉電信,無線網路市場和相關產品。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
5、熟悉電腦和網際網路技術,能為客戶進行現場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並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7、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代理商要為本地的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支援。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申請人填寫代理申請表。
3、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稽核。透過稽核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影印件)等資質檔案;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影印件)供公司備案。
4、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5、打款進貨。
6、款到發貨。代理授權書,隨首批貨一起發給代理商,並在官方網站對外公佈代理商代理資訊。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及服務必須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給代理商的相關產品及服務,具體內容以本公司與代理商所簽署的代理協議規定為準。
第六條、首次進貨說明
代理商的首次進貨須50臺起步。
第七條、經銷處、經銷商的設定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設立經銷處及經銷點、代辦處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進行備案。
第八條、產品銷售價格
代理商銷售本公司產品,可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和客戶情況制訂銷售價格和銷售策略。第九條、代理政策
1、訂貨與供貨:遵循先訂貨,後發貨的原則向代理商供貨。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3、運輸:若客戶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長期合作物流企業。
4、宣傳資料:依據訂購產品的數量,隨貨提供相應的宣傳品及產品資料。
5、資訊反饋: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彙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於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6、政策變化:在代理銷售期間,由於本公司在產品及市場政策等方面發生變化,將提前通知代理商並與代理商協商解決由於政策變化而產生的問題。
第十條、代理商的.義務及禁止事項
1、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需盡職推廣本公司產品。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的產品代理和使用者發展,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負責管理,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的經銷商、經銷處等的名單彙總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智慧財產權,不得複製、複製、洩露本產品給使用者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本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第十一條、代理商培訓
1、本公司將為代理商提供培訓支援,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產品,並能向客戶提供必要技術支援與使用者服務。
2、在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核准成為本公司的代理商後,可在網站代理產品區查閱最新的產品動態資訊以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可以透過多種方式聯絡公司,提出相應的問題,問題將及時得到本公司的及時解決。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總部來接受現場培訓指導,費用自理。-
4、本公司將透過網站和郵件向代理商傳送產品最新資料,最新價格,同時將在網站上公佈各地代理商名錄。第十二條、宣傳推廣
本公司為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人員及技術)支援,並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援。
第十三條、停止服務
協議期間代理商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本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代理協議。
第十四條、公司聯絡方式
1、透過傳真聯絡本公司。
2、透過電話聯絡本公司。
3、透過官方網站聯絡本公司。
4、公司將視具體情況不定期舉辦代理商交流會議,以促進代理商之間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