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例會制度範文

行政例會制度範文

  行政例會制度一

  1、學校行政例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行政會議的決定,佈置階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務,研究完成任務的方法和途徑與要求,交流、檢查工作完成情況,使學校各項工作穩步有序地按計劃進行。

  2、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出席物件為學校中層以上班子成員。

  3、行政例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

  4、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5、會議主要內容應事前通知,與會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並認真參加討論,學校重大決定必須在行政例會上討論決定。

  6、佈置的'各項工作應明確、具體,各部門應積極接受任務,按要求和時限保質保量並創造性地完成。

  7、會議應做好記錄並存檔,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認真做好傳達或轉達。

  行政例會制度二

  1、每週五上午9:00~11:30為行政例會時間,行政人員必須按時主動出席,不接待來訪客人,不處理其他工作。

  2、每月第一週為行政擴大會議。

  3、每次理會,利用半小時學習有關管理工作的經驗,並結合本校實際工作進行討論。學校行政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黨支部參與學校行政工作重大問題決策的原則。

  4、到會者必須作好會前準備,簡要彙報一週分管的工作,並提出下週的打算與建議。

  5、研究工作時做到暢所欲言,解決問題,為更好地推進學習、工作而獻計獻策。行政會議透過的各項決策由責任部門或指定人員負責實施,並按時向校長室或行政會議通報。

  6、為加強班子人員的組織性、紀律性、例會內容詳細記錄後,不得隨便外傳。

  7、行政會議由專人記錄並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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