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工廠管理制度

木材工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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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材工廠管理制度1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並於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採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採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採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並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各採伐點之間的採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並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辦證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餘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覆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木材工廠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廠發展,結合本廠生產車間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實用於本廠全體人員,具體包括車間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

  二、人員管理

  1、車間全體人員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如:車間開早會所有車間人員提前5分鐘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廠長根據生產進度安排公休一天;

  2、車間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絕管理人員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體車間人員必須按要求佩帶工牌,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4、車間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例如吃東西,聊天,聽歌,離崗等行為,吸菸要到廠指定區域;

  5、對惡意破壞工廠財產的行為或盜竊行為,不論大小一經發現,一律交總經辦嚴厲處理;

  6、車間人員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應按廠請假程式向各級主管申請,得到批准方可離開。

  7、工作時間內,倡導全體人員說普通話,禁止拉幫結夥。

  三、作業管理

  1、車間嚴格按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裝置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

  2、生產流通確認以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錯誤,應立即停止生產,並向負責人報告研究處理;

  3、車間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所操作裝置及工作區域進行清理,保證工序內環境衛生,通道或公共區域主管安排人員協調清理;

  4、車間人員領取物料時必須持車間主管開具的領料單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產完成後,如有多餘的物料及時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域內;

  5、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並要做出明顯的標記,不能混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際協調好,標示醒目;

  6、車間人員下班時,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裝置保養工作。最後離開車間要將門窗,電源關閉,若發生意外事故,將追究最後離開者的責任以及生產主管的責任。

  7、車間人員嚴格按工藝規程及產品質量標準進行操作,擅自更改生產工藝造成品質問題,由作業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四、生產現場物品擺放及清潔衛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產現場的,倉管員必須按規定的位置並擺放整齊,標示清晰;各生產現場原材料保管和適用,由該現場直接管理人員或該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員工直接保管和維護,不得隨意放置物品。

  2、生產現場均為設定作業區,員工不得隨意到非作業區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場地,應請示批准。

  3、包裝好的產品應放置在暫放區內,標示明確,以便檢查驗收及轉序尋找,搬運方便,防止在使用型號,規格時拿錯。

  4每日在清理現場時必須將不能回收的廢物及時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裡,現場清理餘料時,將有用的餘料清理出來,能及時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現場時,發現價值較高或良性物品,從重處罰。

  五、工程技術人員(出模師)評審

  1、工程技術自行設計,放樣品經過第一次評審不合格,修改後第二次評審仍不合格的,罰款100元;

  2、工程技術放樣品評審合格後,投入生產,未將生產資料傳達給相應的部門一次罰款100元。(例如:效果圖,模板,模板臺帳,材料清單,工藝流程,以及技術指導性檔案等)

  六、本廠物料管理單據的使用

  1、本廠生產用物品,半產品,成品以及派工單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寫生產編號;

  2、要填寫生產編號的表格如下:

  <申購單><採購單><進倉單><領料單><退倉單><生產日報表><員工派工單><成品入庫單><不合格處置報告><工序檢驗報告><產品交接單><來料檢驗報告>,質量記錄不真實,統計錯誤,造成損失的從嚴懲處,每次處罰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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