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眾籌需遵守相關制度

公益眾籌需遵守相關制度

  只要站在“網際網路+”的風口上順勢而為,就會飛起來。那麼,公益活動該如何站到“網際網路+”的風口上?

  在8月29日召開的“‘新思維·新公益·新模式’公益模式創新論壇”上,廣東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萬惠眾籌平臺創始人陳寶國表示:“利用網際網路思維和技術,公益眾籌可以打破傳統公益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透過分享、互動,產生更大的社會效應,能夠更快彙集大眾力量參與公益活動,幫助有需求的人群。”

  2013年以來,隨著網際網路金融呈燎原之勢快速發展,藉助於眾籌這一積小流以成江河的創新模式,公益活動也走入普通人的生活。有研究機構統計,2014年,中國公益眾籌市場規模達到1272萬元,表現出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而陳寶國認為,這僅僅是公益眾籌的起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愛君表示,藉助網際網路開展公益眾籌,可以解決資訊傳播的覆蓋面和傳播效果,同時藉助現代電子網路支付技術,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起資金,提升了收集資金的.效率;此外,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如何快速瞭解受贈人的信用狀況,這也將是公益眾籌發展面臨的最大痛點。

  中國人民銀行法律事務處處長、廣東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秘書長張勁也持相同觀點。他認為,作為網際網路公益眾籌平臺要想取信於民,首先要建立起自己的信用,同時作為一箇中介平臺,也要向公眾披露更多有關眾籌者的信用資訊。

  法治週末記者瞭解到,目前,廣東省為了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了縣級綜合徵信中心17個,信用村1963個,服務站2980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認為,當金融的特點和網際網路的特點相結合起來時,會出現很多外部效應。比如眾籌可以彙集起海量的、碎片化的力量,運用得當可以實現“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但也可能意味著權利受到侵害之後,由於救濟成本高昂,以致於當事人會放棄救濟。

  時建中坦言,這也是根植於傳統經濟背景下的法律制度,在面對一些新興業態時所表現出來了一些“不適應”。不過他認為,“法律制度缺失的環境,同時也會給企業創新帶來很大的空間,但是業務創新一定要遵循基本的原則,即權利義務責任要均衡,這樣才不至於在制度完善過程中被淘汰掉”。

  李愛君也表示,傳統的行為模式+網際網路後,依然要使其中的法律關係遵循現有的相關法律制度,尤其是不能突破一些禁止性的法律規定。

  根據眾籌的性質不同,可分為捐贈眾籌、產品眾籌、獎勵眾籌等,不同性質的眾籌則需遵守不同的法律制度。李愛君認為,如捐贈眾籌,須符合公益事業捐贈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是以產品作為回報的眾籌,那麼就要遵守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而介於捐贈眾籌和產品眾籌之間的獎勵眾籌,則需要關注最高院有關“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避免觸及“非法集資”的法律紅線。

  論壇現場,萬惠眾籌公益平臺也正式上線。據瞭解該平臺也是廣州首個“網際網路金融+農業專案+信用建設”的試點專案。依照平臺發展規劃,萬惠眾籌前期將以公益眾籌、產品回報眾籌為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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