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怎麼制定?那麼,下面請參考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1
一、員工著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企業徽章。
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製說明
1、員工入公司後,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後,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著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2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公司員工榮譽感,規範儀容儀表,打造整齊、統一、規範、專業化的團隊,現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公司經理級以下人員(含試用期入職七日後的員工);公司經理級人員及股東另行規定。
二、工作服種類及特色:
1、本公司的工作服一律為藍色(食堂廚師、廚工除外)。工作服不區分;管理人員和員工統一著裝。
2、本公司的工作服分為夏裝和冬裝兩種,夏裝為天藍色短袖兩件;冬裝深藍色外套兩件,上衣共4件。
三、工作服制作、發放、領用及回收:
1、本公司工作服的製作由財務部招商承製,並按員工實際人數加制5﹪至10﹪以備新進員工工作服的發放。
2、由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新進員工工作服的發放、回收及工作服加制數量的統計、相關資訊的傳報。
3、凡屬本公司員工在入職七日後,即由行政人事部登記直接發放工作服。
4、員工除入職七日後由行政人事部登記直接發放工作服外,其它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領用工作服必須先寫申請,經本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後,方可再次到前臺領用新工作服,且再次領用時必須以舊換新。
5、員工工作服以舊換新時:
A、必須將工作服清洗乾淨、整齊疊放交回前臺,凡未清洗乾淨、整齊疊放的工作服前臺工作人員拒絕以舊換新;
B、若工作服有損壞或丟失的,視當時具體情況扣取一定成本金;
6、因臨時增加工作任務而招聘的按天或按小時計算工資的臨時工不發放工作服。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著及保管年限:新工服以2年為期限(舊工作服以1年為期限),從領用之日起計算。凡在公司入職滿2年(舊工作服1年)的員工,工作服確實破舊需更換的,公司免費更換(必須以舊換新)。
2、公司作業員和倉管因工作性質特殊,特別規定其工作服使用年限為:新工作服1.5年,舊工作服1年。
3、工作服如未達使用年限,由於本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遺失或損壞的,需重新領用,由本人出錢購買(若屬損壞的必須以舊換新)。
4、工作服若屬員工人為損壞的,給予罰款30-100元。
五、員工著裝規定:
1、每個員工應愛護使用工作服,否則給予績效考核扣分處理。
2、公司所有員工(經理級以下)進入公司區域必須穿著工作服。
3、穿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乾淨,儀容儀表大方得體。
4、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性員工發不過耳,不準留長鬍子、長指甲,女性員工不得濃妝豔抹、奇裝異服,金銀或其它飾物佩戴應得當。
5、員工穿工作服,無論是夏裝還是冬裝都必須扣好所有的紐扣;在天熱時,從衣領第一粒紐扣算起,男性可允許有兩粒紐扣不扣,女性可允許有一粒紐扣不扣,其它的紐扣必須全部扣好。
6、員工穿工作服,必須將衣領整理整齊,嚴禁翻領,嚴禁工作服折皺、髒亂、有汙跡;嚴禁捲袖子、卷褲腿;嚴禁打赤腳、穿拖鞋。
7、員工穿工作服,要求男性一般情況下將襯衫紮在長褲裡,也可不紮在長褲裡,但嚴禁男性穿工作服時,襯衫的一邊紮在長褲裡,另一邊撒在外面;嚴禁女性在穿工作服時不扣紐扣將工作服當風衣穿。
8、為便於區分和加強管理,規定無論是任何時候只要是進入公司區域:辦公室、作業場所和倉庫重地的都必須穿戴作服、佩戴廠牌;週末及節假日不加班或輪休的員工未穿工作服、佩戴廠牌的嚴禁進入公司。
9、特殊場所或情形下不穿工作服的必須事先報備行政人事部另行評定。
10、違反以上規定,給予罰款30-50元,情況嚴重的由行政人事部評定。
六、特別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財務人員外出政府機關部門辦事,在外可以不身穿工作服,但事畢回到公司區域必須穿工作服,如無特殊原因事畢回公司未穿工作服的,將以不遵守公司制度給予罰款30-50元處理。
2、員工離職時,工作服領用未滿半年的,在結算工資時扣除工作服的成本金。
七、各部門履行的管理職責:
1、各部門班組長、主管、經理應督促其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班組長每天應檢查督促本班組成員按規定穿工作服;主管、經理每天應檢查督促本部門成員按規定穿工作服;並對違規情況給予月度優秀員工、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扣分或罰款。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對公司所有員工(經理級以下)是否穿工作服進行巡查;對未穿工作服者視具體情況給予罰款30-50元,情況嚴重的另外處罰。
3、行政人事部在巡查時若發現有員工不穿工作服或不按規定穿工作服的,可直接對員工本人進行罰款,同一個員工一個月違規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本部門班組長、主管和經理人員連帶罰款50-100元。
4、各部門主管人員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制度。
八、附表:工作服更換申請表
九、本制度從以下籤明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有增刪修改,另行通知!
檔案簽發: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