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

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1

  一、教師要堅持政治和業務學習,履行教師的權利和義務,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做到為人師表,以達到促進自身專業成長,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的目的。

  二、教師學習內容包括:《憲法》、《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上級教育部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時事政策;教育教學理論;最新科技和知識等。

  三、教師學習方式採取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以自學為主導。教師參加集中學習時不得遲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集中學習和自學都要做好學習筆記,學期結束交由教導處檢查評比。自學時間每學期不少於32個小時,要制定學習計劃並於每學期開學時上交教導處。

  四、除當年參加國培、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遠端培訓專案,並獲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其他教師都要參加當年的遠端繼續教育。

  五、學校大力支援教師進修。教師有義務接受學校委派的各類進修學習,包括國培、省培、地市級培訓以及學校根據需要計劃的培訓,無特殊理由,教師不得拒絕,否則不得參與本年度的評優評先。

  六、參加各級各類培訓的教師,在培訓期間要遵守紀律,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作業,不得無故曠課。培訓結束後受訓教師認真撰寫培訓總結(心得),並將總結(心得)及相關證書影印件上交教導處,教導處核實後開具證明,受訓教師憑證明報銷相關費用。

  七、受訓教師培訓期間無故曠課的,學校根據情節給予批評和100-500元的物質處罰,並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師自學考取高階技術資格證書的(非培訓獲得),學校一次性獎勵600元。

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2

  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

  一、教師要堅持政治學習,履行教師的權利和義務,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做到為人師表。每學期學校組織集體學習二次以上,其餘時間教師透過報刊雜誌或網路個人自學。

  二、教師要堅持業務學習,及時瞭解教育教學資訊,掌握教育規律,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業務學習和校本培訓,平時要多看報刊雜誌,瞭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論,並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學過程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教師要積極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教研活動和教師培訓。不按要求參加的除不報銷相關費用外,取消評優資格,並按上級要求進行經濟處理。

  四、每位教師每學期要寫出一到兩篇聯絡自己教學實際的、質量好的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材料。論文按質量予以20-50元的獎勵。

  五、政治和業務學習教師都要認真做好學習筆記,總結學習情況,包括摘錄要點,學習心得體會,學校期中和期末檢查學習筆記兩次,對達到一定學習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獎勵,積極學習的予以表彰和獎勵,未達到的取消評優資格。

學校教師學習和培訓制度3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依據“充實隊伍、最佳化結構、提高素質”的.指導思想,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中心,中青年骨幹教師為培訓重點,按需培訓、學用一致、注重實效、多種形式並舉的培訓原則。

  二、物件及範圍

  重點培養在教學實際中湧現出來的優秀中青年教師,各級重點學科的後備帶頭人和教學急需的一線教師。全體教師應當樹立終身教育的觀念,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且自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師培訓。

  1、每位在職人員須積極參加師培工作的有關的學習及會議,按要求認真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做筆記,積極參加座談及交流。

  2、對校內組織的業務學習,基本功訓練,現代資訊科技培訓等工作及時參加並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任務。

  3、為骨幹教師培訓創造有利的條件,保證他們能定期參加學習和各項活動,爭當優秀學員。

  4、校內將結合上級工作安排及校內工作實際定期開展競賽活動,對在競賽活動中獲獎的人員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5、對不能完成師培工作任務的人員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

  三、骨幹教師培訓制度

  1、骨幹教師要經常與青年教師交流教學心得,向青年教師傳授教學方法,指導青年

  教師如何寫教學設計,如何上課。

  2、骨幹教師要經常聽青年教師的課,並提出寶貴意見,認真與青年教師進行交流。

  3、骨幹教師要帶1——2名青年教師,每學期要給青年教師做示範課,青年教師要做彙報。

  4、骨幹教師要每學期寫一本優秀教案,一篇高水平的科研論文,一篇課後反思,青年教師要寫出一份優秀教案,一篇科研論文,一篇課後反思材料。

  四、青年教師培訓制度

  1、學校成立青年教師培訓領導小組,教導處制定並實施培訓計劃。培訓重點一是師德,二是基本功。

  2、青年教師的教案必須認真規範。新教師備課必須寫詳案。

  3、每學期青年教師都要開一節以上的公開課。

  4、青年教師必須學會使用電化教學儀器,必須能熟練地使用計算機輔助教學及編制試卷和練習。

  5、青年教師均須擔任班主任。

  6、每學年末,青年教師都要做一次書面總結進行交流。

  7、經考查,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青年教師,將作為南華初級中學名師榜的推薦人或候選人。

  8、任教三年之後,業務水平高、工作成績顯著、並做出突出貢獻的教

  師,可以入選學校骨幹教師榜。

  五、制度保障

  1、全體教師要配合有關部門積極參加進修和各種培訓學習。在專業培訓中,培訓人員的選拔應根據培訓內容與教師的專業特點綜合考慮,必須是有利學科的發展或教學需要。為保證培訓計劃的落實、保障教師參加培訓的權利,無特殊情況不得變更。

  2、教師在進修和培訓期間,要認真學習,做好筆記。培訓結束後要以書面的形式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培訓情況,培訓教師有義務將培訓所獲取的知識與資訊傳遞給其他教師。

  3、參培教師接到學校通知後必須自行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妥善安排好請假期間內的教學或其他崗位事宜,否則自負其責。

  4、教師培訓、應按有關規定及培訓層次形式的要求進行考核及鑑定,並將鑑定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職務任職資格、獎懲等方面的依據之一。

  5、凡缺勤達總課時數1/3以上者,必須參加下期培訓。

  6、考核不合格者,要繼續參加培訓。

  7、本制度適用於學校全體聘用、聘任教師。未盡事宜交校務會討論決定或由職代會討論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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