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精】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精】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社群學校建設,規範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中永社群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社群分校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社群學校專職工作者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群學校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社群學校各分校要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群學校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各分校負責人、校長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專案,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許可權。1000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各社群分校負責人審批;20xx元的開支須報社群學校校長同意(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同時備案);20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群學校教育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群學校應成立社群學校財務監督小組(社群學校教育委員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稽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群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群學校財務監督小組每半年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佈清查結果,並上報龍灣區社群教育委員會備案。

  六、掌管社群經費的社群學校正、副校長和各社群分校工作負責人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並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群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0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學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少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實行校長“一隻筆”審批制度,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總務處主任稽核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帳員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帳員或會計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按學校有關制度規定由校長同意,並確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紀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按校代會制度執行

  3、辦公用品添費的管理

  (1)添辦公用具、裝置,由各部門、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審批許可權相應的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實施。先斬後奏者不予以報銷。

  (2)辦公用品,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不得私自購,否則不予以報銷。購買的物品一稈到物品保管記造冊(實驗儀器在實驗保管員處、電教器材在電教員處),再由有關部門、處室或有關人員領走。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建立電腦管理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清查,處終必須盤點,做到帳物相符。對丟失、毀損的要查明原因,屬於人為損壞者,由當

  事人照價賠償。

  2、對所有固定資產都落實責任承包制(使用者為責任承包人),人員變動時(學生使用部分每學期清理一次)進行清理,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3、固定資產的報變買,原價值在100元以內的由後勤主任把關處理,超過100元者,必須報學校研究同意方能報廢或變買。

  4、不得私自將公物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需借用者應徵得學校的同意,持借條到保管員處借取,借物單位或個人不按時歸還,聯絡人和保管員有責任追回。

  5、學校樓舍等維修,由學校研究後實施。

  五、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實行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並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六、會計報表制度

  1、年初向學校報送收支預算表,年終要保送收支決算總表,並寫出預決算說明書。

  2、每月向學校報送預算內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報表。

  七、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未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隊員工監督。

  2、專項審計。對教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落實事實。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力關係的連續性質。

  八、財務公開制度

  為也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二十八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學校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學校經濟效益,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財務組織

  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人員設專職會計員、出納員、收銀員、倉管員。

  第三十條會計員

  在經理的領導下,有權和必須監控出納、收銀、倉管的工作,確保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既有明確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約。經理不能兼出納;會計員不能兼任出納、收銀、倉管,會計只管帳不管錢和物;出納員管錢不管帳和物;倉管員管物不管錢;

  第三十二條財務人員必要時應簽訂崗位責任書和勞動合同,保持相對的穩定。財務人員的任命、招聘、調動和離職,必須經部門經理審查批准,辦理交接手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並追究法律的後果責任。

  第三十三條不稱職的財務人員可由部門經理提出辭退請求,直接決定辦理交接手續後予以辭退和調聯動。

  第三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恪守本單位的財務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節財務流程

  報銷流程

  注:1、發生的經濟業務付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即可報銷;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及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2、對於手續不齊備的報銷單據,財務部不予付款;使用違規報銷單據的,學校有權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額在500元以上時,借款人須提前2天通知出納,以便備款。

  2、借款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及總經理簽字。

  3、未結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記帳流程

  資產管理流程

  第四節資金管理

  第三十五條為適合資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任何人不得隨意挪用收入,活動經費、員工工資、借款、報銷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條學員的繳費收入,由收銀員(程柳金、梁杏蘭)負責代收保管。

  出納員必須每天把招生組的學費收入點算準確,與收銀員交接時互相簽字登記。

  第三十七條收銀員和出納員必須認真點鈔、驗鈔,事後發現短款或收取偽鈔的,由當事人照額賠償。保險箱內也不允許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標並被盜,由直接責任人照額賠償,部門經理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出納工作必須憑有效憑證,辦理審批手續,並要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名方可支款登記。無經理、會計、經手人簽字認可的支款,一律無效。每週應把所有的單證交給會計員審查登帳。

  第三十九條出納員必須設定《現金日記帳》及《銀行存款日記帳》,逐日、逐項分別登記入帳,發現帳帳不符或帳款不合時,必須查明原因及時更正。

  第四十條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傳活動、招聘等確實需要借款的,應手寫借據,徵得部門經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斬後奏無獲准借款的,由出納員承擔後果。所有借款必須從本月發放工資時一次性扣還,前欠不清,後不再借。

  第四十一條借款、報銷等支出低於100元的,可由部門經理簽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核準,出納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條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費用時,必須提前通知出納員。

  第四十三條發放辭職員工工資時,必須由總經理、部門經理、後勤部簽名方可發放。

  第五節庫存控制

  第四十四條購入學員教材、飲料等,倉管員憑購貨單,清點購入的教材及飲料,確認無誤後,填寫入庫單給財務部,方可登記入帳。會計分品種、規格記數量和單價及總金額。倉管員分品種、規格記數量。月末時,將各自的進銷存資料進行核對。

  第四十五條如發現購貨單與實際來貨不一致時,應及時與採購人員核對,更正處理。

  第四十六條倉管員必須憑學員收款收據方可發放教材書。

  第四十七條倉管員應建立庫存商品的明細帳,做好庫存商品進銷存記錄。

  第四十八條每月末倉管應對教材書、飲料分別進行盤點,詳細填寫盤點表,包括品種、規格。盤點結果必須與帳面數進行核對,如有盈虧現象,應查詢原因,作出結論,再由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加強庫存商品的管理和監控,如發生丟失,由倉管員負責;

  第五十條每季度由後勤部、財務部組織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第六節費用報銷

  第五十一條辦公教材/文具的採購本著價格合理、經濟適用的原則按實際需要統一採購,並指定專人兼職保管發放。領用時按人登記。員工離職時如數交還(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從工資中扣回其物品價值。

  第五十二條水電費的開支須憑有關部門的收據報銷,並一定要附上當月起止的用量記錄、單價,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條加強電話通訊管理。私人電話、聲訊電話杜絕打,無關重要不該打。

  第五十四條業務招待費是指開展經

  營需要與有關政部門發生的公關費,應本著“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開支,不得鋪張浪費、更不得虛報弄假。餐飲招待報銷時,應註明事由、單位、個人姓名、人數,以便監察審查。

  第五十五條費用報銷需憑有效證據,由經手人簽字,經負責人審批,由會計員稽核無誤,再由出納員支付。如發現虛報多報重報的情況,按報銷金額10倍予以處罰當事人。

  第七節資料上報

  第五十六條會計員必在每月六日前上報會計資料

  第五十七條會計資料上報內容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

  庫存商品進銷存明細表

  營業收入彙總表

  管理費用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稽核同意後,經主席團稽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稽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稽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列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稽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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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裝置和主要專案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稽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專案,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稽核批准的專案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裝置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稽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檔案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稽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1、學校財物一律歸學校所有,統一登記造冊,建有財產賬,教職工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所有公物不經學校批准不得外借。

  3、學校對辦公室配置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具、生活用品、臉盆、保溫瓶三年更換一次,教師工作調動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帶走,平時誰毀壞誰賠償。

  4、教師每學期用的教學資料應登記造冊,使用後歸還,丟失的賠償。

  5、教師調動前所用的公物及資料應向學校交清,否則應照價賠償。

  6、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東西,所需物品應由後勤擬定計劃後報請校長批准。

  7、財務管理人員要廉潔奉公,敢於抵制不正之風,嚴格財務制度,未經領導批准的開支不得報銷。

  8、嚴格財經制度,任何教師除一費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按一費制收取的金額一律上繳,不得私自佔用,更不準借作他用。

  9、各辦公室、教室電燈要節約用電,不得亮長明燈,更不準私自使用電器裝置。

  10、嚴格出差補助制度,未經批准一切費用不得報銷,出差補助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

  11、會計要做到日清月結,月收支情況向校長彙報,並定期公佈賬目,每月應向校長以書面形式寫出收支餘缺情況,年終寫出收支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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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綜合檔案室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保管檔案、資料的重地,是學校機密核心。為了確保檔案室的安全和檔案的完好無損,特制訂制度如下:

  1、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分門別類,本著存放有序、方便查詢的原則立卷歸檔;採用先進技術,實行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2、嚴格執行安全制度,定期檢查檔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塵、防汙、防光、防蟲蛀、防盜、防高溫、防水)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3、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4、禁止將明火、食物、水漬、昆蟲、有害氣體、易燃、易爆等物帶進檔案室。

  5、檔案進出應仔細清點和登記,按規定程式辦理移交接手續,案卷調節器用後須準確無誤地放回檔案箱、櫃。

  6、定期檢查電氣裝置和消防器材。

  7、進檔案室查閱資料,由檔案員調出,在專門查閱室內查閱,查閱者不得抽菸、不大聲喧譁。

  8、查閱人員須憑有效證件或介紹信登記後方可查閱,查閱時不得撕頁、塗改,一旦發現由查閱者負全部責任。

  二、檔案保密制度

  1、檔案管理人員要嚴守國家機密,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2、未經主管領導批准,檔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洩檔案內容,不能在私人通訊通訊中涉及機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如違反保密紀律,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檔案員崗位責任制

  1、加強自身政治和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適應本職工作需要。

  2、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歸檔及時、分類明確、檔案完整、存放整齊有序。

  3、對業務部門的立卷歸檔工作,負責加以督促、指導。

  4、及時做好檔案的利用、統計、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檔案資訊資源,積極主動地為學校的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6、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做到不該說的堅決不說。

  7、切實做好庫房溼度的調節和控制。落實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塵、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對檔案要定期檢查、鑑定、發現破損、變質要及時修補和複製。

  學校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網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由學校的網路管理員負責學校網路安全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2、學校計算機網路應有防範xxx、色情、暴力等不良資訊的遮蔽軟體。學校校園網總伺服器上裝有專門的防毒軟體,現技組負責維護軟體的安裝、升級,保證計算機網路的安全。

  3、電教組配合德育處經常對學生進行健康上網的教育,禁止學生去社會網咖,防止學生迷戀上網損害自身的身心健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食堂經費的使用,根據《會計法》和學校食堂財務工作要求,特制定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克己奉公,廉潔自律,自覺管理使用好食堂經費。

  2、食堂購菜必須嚴格執行定點、定員及驗收制度,所有購菜憑證均必須有供貨人、經手人、驗收人及審批人簽字方為有效。

  3、必須嚴格執行食堂物資採購的經手、驗收及審批制度,有關人員必須填寫好物資的進、出倉清單,並依此建立、登記好物資進、出倉的有關帳冊,定期盤存,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

  4、食堂出納應認真稽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要加強現金及原始憑證的整理與管理,現金及時上解銀行,及時做好日記帳的登記,做到日結月清,並定期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5、食堂會計應認真稽核原始憑證,依稽核後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並進行其他帳務處理,妥善整理、儲存會計檔案,並及時饋食堂的收支情況等有關會計資訊。

  6、對違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的行為,將按《會計法》等有關條款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6、學校食堂財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範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關於全區中小學學生食堂停止執行綜合毛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桂教財基〔20xx〕52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按照規定設定食堂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實行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並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中小學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學生自願入夥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伙食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補助、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小賣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向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月末按實際發生的伙食費確認食堂收入,實行按期(月或學期)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據實結算,確保學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款項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條:食堂成本分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裝置折舊成本”和“管理費用”。“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製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費無直接關係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裝置折舊成本”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裝置、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裝置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但不包括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學生食堂裝置折舊。“管理費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用品費、差旅費、郵電費、培訓費、裝置維修費等。

  第九條:以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為學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製品、水產品、蛋奶、調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電費、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的支出。營養餐人工工資由縣財政撥款支付人工費;燃料、水電費、管理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營養餐使用的裝置不計提折舊。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按規定簽章或簽字,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員、食堂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簽字後報學校領導籤批,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採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核算,並嚴格規範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資採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宗物品採購要實行定點採購,學校組織採購小組以招標形式確定供應商。肉、米、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採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採購,採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和固定人員採購。每次採購結束時要做好採購記錄備查。

  第十四條:購進的物資要經與採購物資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五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餘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映盈餘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六條:建立資訊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採購、伙食質量及食堂安全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徵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學期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佈和饋,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校長、食堂管理小組(夥管會)要經常瞭解市場供求資訊,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十七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原材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採用的。

  (二)價格明顯高於批發市場,甚至高於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傻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四)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映強烈的。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學校實行獨立財務制度並專門開設銀行帳戶進行獨立核算,開戶行是南京銀行健康路支行,帳號是xxxxxxxxxx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的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不得在學校之外設定同級機構。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會計室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專案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專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專案完成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辦公室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總務處應配合有關部門,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會計室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提供財務報告。

  2、會計室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為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並有預算指標。

  四、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並經會計室稽核後付款。

  2、所有借款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屬於差旅遊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於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後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裝置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瞭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發票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火車票貼上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貼上在報銷單背面。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後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後,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細則並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賬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檔案的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經財務處負責人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複製件,應當在專設地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佈日起實施。凡與本規則不全套財務管理制度範本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範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記憶體入賬戶,出納的週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並向體教職工公佈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彙報財經收支、結餘情況,並實行月報表彙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並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並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准後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係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後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檔案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並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並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傢俬自徵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並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週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透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以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為原則,服務教學為目的,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財務法規、財務制度。做好財務工作。

  一、預算的制定:

  每學期開始,由各處室作出本學期的開支預算,報學校財務室,由財務室整理後上報校長會,校長會根據財務室所做的本學期收入預算平衡各處室預算,並制定出學校總的收支預算,財務室整理並印發各處室,各處室的開支由其主管校長負責管理,未經校長會批准,期末不能突破預算數。

  二、預算的執行:

  物品的採購要體現增收節支的原則,採取專人負責多人參與的方法,購買地點原則上是政府定點單位。

  1、教學用品,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要求,制定購買計劃,經教務處審查報校長會通過後,由總務處與相關科室及專業人員負責購買。

  2、除教學上專業性強的物資外,其他物資的採購由總務處作出

  計劃與預算,報校長會批准後,由總務處統一購買,並專人管理,驗收登記。

  三、審批制度

  1、報銷發票時,必須是完整、真實合法單據,必須有主管副校長或總務處負責人簽字,金額小於(含等於)300元的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大於300元的由校長審批,經審查無誤後財會人員方可支出。

  2、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財務校長及校長同意並簽字,借款金額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個月工資總額,同時辦理好借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我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嚴格財經紀律,特制訂《財務管理制度》,以規範我校的財務收支行為。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收入,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學校校長,在校長辦公會上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辦公會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50元以下,由後勤主任審批;

  (2)開支50元以上,2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

  (3)開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內,由校長負責審批;

  (4)開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5)開支10000以上者,原則上需經教代會及理財小組表決透過。

  2、審批程式

  (1)500元以內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審批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500元以上的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代表集體審批簽字,最後由校長審批後報銷。

  (3)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出納不得付款,會計不能入賬,並及時向學校領導映。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

  (2)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事前審批:教職工因公外出均應事先審批,公差、領導外出及區外出差由校長室審批,車限硬席、硬座,船三等倉以上。

  2、規範填寫報銷單:車旅費,至太和來回可報20元,至阜陽市來回可報30元,住勤費據實按市區內30元/天。一般不予以報銷包車發票,特殊情況(緊急事情)確實需要租車,經校長同意後,方可租車和報銷租車發票。

  四、理財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必須堅持管理的原則,成立以教職工代表為主,有關領導參加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教職工產生,並由學校派。

  2、管理小組有權監督財務的實施情況,有權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進行檢查,有權檢查現金、存款、固定資產和會計賬目。

  3、管理小組參與學校重開支的討論和決定。

  五、財務審計制度

  1、定期審計。學校的財務,由學校管理小組在年中或年末進行定期審計,做到查漏補缺,糾正錯誤。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嚴肅處理。每次審計結束後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學校彙報情況,並將審計情況上牆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2、專項審計。根據職工映的問題,由管理小組對有關專案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審計,及時澄清事實,妥善解決問題。

  3、離任審計。學校財會人員在離任進行工作交換時,在學校領導的監督下,向新任財會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確保財務關係的連續性質。

  六、財務公開制度

  為了增強學校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學校財務人員必須每月向教職工公佈(在校務公開欄中公佈)財務收支情況。

  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採購制度

  1、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專案,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手續完備後方能採購。

  4、採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採購造成積壓浪費。

  5、簽訂購貨合同必須註明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支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員負責。

  6、採購學生用教材,一定要從正規渠道採購。

  驗收入庫制度

  1、增添或配置固定資產,必須經過驗收。學校歸口部門和責任人應及時按照國家有關的驗收標準及合同條款約定的專案進行測試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辦理結算手續或不辦理接收手續。

  2、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並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單據應及時交財務入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庫房驗收時應認真檢查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等並做到發票與實物相符,否則不予入庫。

  4、不得將驗收新購物品與私人物品調換。

  5、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6、對入庫的教學裝置有關部門負責人協同總務處及供應商完成學校的教學裝置的安裝除錯工作,並做好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

  7、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儘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領用物品需辦理領用手續,一律憑物資“領用單”到庫房領取各種物資,無“領用單”一律不受理。

  2、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

  3、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4、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賠償辦法由裝置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准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製度

  1、學校內部調整時,由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財產清查,並辦理交接手續;

  2、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3、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專用教室裝置的管理制度

  1、專用教室包括圖書閱覽室、美術室、科常室、常規電教、體育辦等。

  2、專用教室裝置進行歸口管理專人負責,將所有裝置編號並在裝置明顯位置裝上“裝置卡”,其內容包括裝置名稱、編號、裝置管理部門、操作責任人等,做好教學裝置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

  3、對圖書等資產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蛀等工作。

  4、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教學裝置的日常小修,當故障較不能正常執行時應報校務辦(總務處)檢修並做記錄。由總務處校務辦(總務處)負責建立並儲存教學裝置檔案。

  5、對所有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要在學校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安排下,由校務辦(總務處)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市直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專案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為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稽核,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應當明確,並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核獎勵制度,按照考核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核,對考核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小學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小學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佈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小學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核定後,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小學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小學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為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許可權。對於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物件、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託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覆同意後才能實施,批覆單作為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註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於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核算須設定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專案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專案,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專案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專案,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製的建築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採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年至少一次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定期盤點,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在查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及時進行報批及賬務處理,以此保證單位固定資產賬賬、賬實和賬表一致。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九條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負債。為控制債務和規範程式,學校因事業發展確需借債的,必須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條定期清理負債。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結清和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三十一條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教育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對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處置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教育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分別按照合併、撤銷兩種情況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監督

  第三十四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財務報告包括學校基本情況表、資產負債表、事業支出明細表、收入支出總表、專用基金收支情況表、有關附表和財務分析報告等。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校應每月定期編制財務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報市教育局。

  第三十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主管責任,校長任職屆中或調動、離任前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或審計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

  第三十七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中小學校財務必須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財務監督、審計及上級財稅、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章財務內控管理

  第三十八條中小學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結合本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控制制度。

  第三十九條建立財會崗位職責制度。要明確會計崗位的設定、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和許可權,建立會計崗位的工作考核制度。

  第四十條建立內部牽制制度和財務處理程式制度。財會機構內部分工要做到錢賬分管,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銀行留存印鑑由出納、會計分別保管;會計主管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納、會計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第四十一條建立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必須使用由浙江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並監製套印的各類票據;學校憑《票據購用證》指定專人到財政部門登記領用,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中小學校財會機構不得使用;收費票據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內部應建立健全收費票據管理制度,並指定專人購領、保管、繳驗、發放票據;收費票據不得轉借、轉讓、代辦、買賣和用於自立專案的收費,不得利用收費票據從事經營活動和違法違紀活動;票據存根要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保管,市教育局對學校收費票據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二條建立會計檔案制度。中小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印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保管好會計檔案。

  第十二章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市教育局協同市財政、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定期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擠佔、截留、挪用中小學經費,違規向學生亂收費,違反有關管理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失浪費,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亂髮錢物或其他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問題。

  第四十四條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按照“校長負責制”的原則,落實責任制,對存在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等行為的單位與個人,按有關規定堅決實行責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中小學校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和細則,並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於相關條款,各縣(市、區)、各民辦學校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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