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游泳池是健身娛樂的重要公共場所。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順利地開展健身運動,滿足廣大業主健身的需求,遵守開放活動時間的秩序,防止人員事故的發生,保障游泳愛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專人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懸掛“入場須知”
2、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衛生常識。
3、對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自覺禁止入內。如會所發現以上患者有權禁止其進行遊泳活動。
4、設定安全標誌和救生器材。
5、游泳池遵守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4>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5>未成年人活動時,家長或保姆要保護孩子的安全,不得進入深水池,不得在池邊追逐、打鬧。無家長、成人陪同禁止未成年人入內。
<6>場所入口處管理員要嚴格把關,注意游泳人員有無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無家長或保姆陪同未成年人。堅決阻止,禁止入內。
<7>嚴格控制場內人流量,絕不能超出核定人數,防止事故發生。
<8>場所出現人員溺水、嚴重打鬧等事件,要及時保護、控制現場,搶救人員,疏散人群,撥打110、120急救電話
<9>經營場內各類警示牌(救助人員標識統一、水深水淺、更衣室、救助區、兒童池、緊急電話、安全宣傳標語、禁止標識等等)明顯,
二、游泳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懸掛在明顯位置,從業人員持《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2、成立衛生管理組織,設立衛生管理人員,設有專職救生人員,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衛生資料檔案。
3、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衛生,室內無積塵,地面無痰跡和垃圾。加強自然通風,機械通風設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調器(系統)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蠅、蚊、蟑螂、鼠害的設施,張貼禁菸標識,經常檢查設施使用情況。
4、室內泳場應有機械通風設施和人工照明設施,保證新風供應,空調器定期清洗消毒。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設定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
5、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池水迴圈淨化消毒,每2小時自測一次餘氯,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禁止肝炎、心臟病、皮膚癬疹、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游泳,有明顯標誌。
7、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8、廁所採用水衝式蹲式便器,有通風設施。
9、用水、供客用食品、化妝品、一次性衛生用品應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10、對旅客廢棄的衣物要進行登記,統一銷燬。
11、定期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與經常進行的藥物處理相結合,保障游泳場所的清潔衛生。相關管理人員要經常清掃游泳池的周圍,防止碎石、玻璃及其他雜物損傷人體或影響水質。水質的衛生管理。確保水池無雜物、無漂浮物。要按要求對水池進行消毒。
個人衛生管理
<1>參加游泳前,先要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化膿性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發熱等病在未治癒之前,不能參加游泳。女性經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發現身體不適,請停止游泳活動
<2>游泳課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衝淋全身後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準備活動後再入池。
<4>飯前半小時或飯後急劇運動後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衛生,不準在池中吐痰等;杜絕不文明、不講衛生的行為。
三、游泳場所設施器材的管理制度
泳樂設施保養維修作業指引提要: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
(一)、目的
對裝置進行維修和養護,保證裝置正常使用。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管理處泳池、噴泉設施保養維修作業。
(三)、工作程式
1 泳池泵、噴泉泵維護檢修
2 每日維護檢修:
A. 每二個小時檢查一次水泵的運轉情況,檢視電機溫度及各儀表資料是否正常。
B. 排除不正常漏水現象。
C. 檢查潤滑油是否足夠。
3.季度維護檢修:
A. 檢查聯軸器是否完好。
B. 檢查主要部件連線螺栓、固定螺栓的緊固情況。
4、每年度維護檢修:
A. 檢查密封環磨損情況。
B. 更換密封填料。
C. 檢查軸承的磨損情況,更換潤滑油。
D. 檢查泵葉、泵殼的腐蝕情況,做好除鏽油漆工作。
5、常見故障處理:
A. 吸不上水:吸水管是否漏氣;濾淨器是否有雜物堵塞,安裝位置是否準確;鎖緊濾淨器上蓋;鎖緊所有吸水管的聯接件;更換泵的密封墊圈;開啟濾淨器,灌水;開啟所有關的閥門,清洗濾淨器,拆開水泵,清除堵塞物。
B. 電動機不轉時處理:檢查電源開關;檢查保險絲和斷路器;檢查控制箱電動機線路;泵卡住時,應關掉電源,用手轉動泵的聯軸器,若轉動不自如,需檢修泵。
C. 流量降低處理:檢查過濾器是否堵塞,若過濾器壓力錶壓力很高,比正常動行壓力高07公斤左右,則需進行反洗;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堵塞,清洗濾網;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修理;檢查閥門開關、管路是否堵塞;檢查泵葉是否反轉,若是應掉換三相動力線中的任何二根線;檢查發動機是否過熱,檢查工作電壓是否正常。
D. 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閥門是否都全開;拆開泵,排除泵葉輪上的外來物;適當關緊出水閥門增加出水管壓力,減少出口流量。
E. 電動機過負荷裝置跳閘時處理:檢查線路是否連線錯誤;用萬用表檢測電源是否缺相;電動機執行電流是否超過額定電流;熱繼電器的整定值是否合適;檢查泵軸是否有卡住葉輪不規格,若有拆除處理。
6、泳池維護工作
7、池面日常維護:每天在開放前應吸塵及清理池面雜物。
8、水下燈更換
泳池放水,拆密封罩,更換燈泡;噴水池水下燈,將燈拉出水面,開啟密封壓蓋、玻璃罩,更換燈泡。
9、管理員每天對泳池的管理記錄在《泳池日常執行記錄表》。
10、保護游泳場所的各種設施,延長游泳池的使用壽命,並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1、有關管理人員和救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器材的使用及損耗情況,及時向管理部門彙報以便作相應處理。
12、日常記錄《泳池日常執行記錄表》
F、特種設施另制定制度
(四)、游泳池資料管理
游泳池開放後,要逐日填寫游泳池的管理日誌,記錄使用時間、氣溫、水溫、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等情況。
四、游泳池救護員管理制度
1、救護人員(救生員、急救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裝置,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
2、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3、要牢牢樹立安全意識,把保障業主的安全放在首位。營業時間內由救生員負責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嚴格執行遊泳救生常規。
4、救護人員需由專業人員經培訓後方能上崗,規定明確的職責,並配戴特定標誌——袖標和標誌帽。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觀察,注意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遇到“突發”事故,要行動迅速、機智果斷、勇於救生,敢於負責,把減輕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應盡的職責。開放完畢要做好清池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5、救護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確立有備無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識責任感,對業主的安全負責。
6、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7、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
8、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訊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採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誌、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並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迴圈系統、地面衛生等清潔乾淨、開啟和擺放好。
10、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制分佈圖),不得擅自離崗、並崗、在崗上看書報、閒談、打瞌睡、飲酒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只限於身體不適和兩便),並要在十五分鐘內返回。
11、每天結束後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12、要每天填寫游泳池管理日誌,記錄每天的天氣、使用時間、氣溫、水溫、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情況。
13、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於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14、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15、做好水的淨化處理工作,熟悉迴圈過濾系統的使用。
人員責任:
主管():具有長期從事游泳救生工作經驗資質;擁有中級救生員資質;擔任過游泳池救生組長。兼任救生組長,游泳池日常救生工作的組織者、管理者、協調者。負責游泳池開放程式的施行。由主管直接領導,統計救生員出勤、上崗、待命、訓練情況;做好救生器材的維護管理。負責向主管正確反映游泳池開放工作情況。開放期間做好遊客安全宣傳服務。
救生員():具有救生工作上崗資格。執行中心和上海市游泳救生協會的各項規定,服從主管工作分配。對遊客安全負責,為遊客提供游泳服務。
水處理員():由具有室內游泳池水處理工作經驗及資格者擔任。在主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游泳池水質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維護加熱、淨化裝置的完好。
醫務():由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者;經過游泳場所一般性培訓擔任。由主管直接領導。做好開放值班工作,維護醫療器材,保證正常使用,員工健康統計、諮詢、員工病假確認。
廣播員():負責廣播宣傳和即時對中心其他部門的聯絡。
保潔管理員():負責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救生工作、宣傳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向遊客提供使用說明服務。
驗票員():嚴格按照“進場人員須知”要求進行放人,觀察詢問不符該專案活動條件的人員,特別是老弱病殘的、未成年的(要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酗酒的等等。在開放前必須要在救助人員全部到位之後,方可開門放人入場。
五、游泳池溺水事件應急預案
五(一)、定義:游泳池溺水事件是指游泳池在營業時間,出現有人在水裡無法游泳,正在沉入水裡或已經沉入水裡的緊急情況。
五(二)、目的:確保游泳池出現溺水事件時,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
五(三)、適用範圍:游泳池管理。
五(四)、職責:
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撥打120急救電話,直到120救護人員來到現場才停止,搶救移交給救護人員。同時,撥打110警務電話,得到公安部門的支援。
2、前臺工作人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撥打急救電話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3、主管負責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呼叫巡邏隊員到大門崗位接應120急救車,維護現場秩序,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4、泳池領班,客服主管負責協助事件的處理,直轄市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5、管理處指揮中心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完撫家屬,將事件上報各級領導。
五(五)、程式
1、救生員一發現有人溺水,判斷溺水者情況,可充分利用救生器材(救生圈、杆、繩)營救溺水者,在離池岸較近距離發生溺水事幫時,救生員可用水將溺水者施救上岸。如溺水者無意識應實施水中營救,立刻躍入游泳池,一手拉住溺水者的頭髮或將另一隻手反抱住溺水者的兩個腋窩,將溺水者拖到游泳池邊上面,同時呼叫同事(另一名救生員和前臺工作人員)協助。
2、如溺水者不醒人事(無聲音,手腳不動),前臺工作人員、救生員分別負責
以下工作:
2.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並呼叫同事撥打120急救電話。救生員:對溺水者進行搶救,將溺水者平放在地面上,身體平直無扭曲,將溺水者頭側向一邊,清理口腔異物,壓頭抬顎,保持頭向後爺,然後進行人工呼吸。吹兩口氣,再對溺水者的心臟按壓30次,直到溺水者恢復呼吸或醫院救護人員到來。另一名救生員維持現場秩序,控制圍觀人群,並儘快有序地將泳客清場。
2.2泳池前臺人員負責打120急救電話,說清楚出事地點,另一名前臺工作人員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安排巡邏隊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維持好泳池的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游泳池。
2.3管理處指揮中心接到游泳池的通知後,立刻呼叫巡邏崗去大門口接應救護人員儘快到泳池,馬上趕到現場協助維持秩序,控制現場圍觀人群,協助救員儘快把滬客有序地清理現場。
3、瞭解溺水者家庭及聯絡電話情況,指揮中心或滬池及時負責通知家屬,安扶家屬。
4、指揮中心負責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管理處負責人,相關負責人接到通知後馬上趕到現場。
4.1泳池領班、客戶服務主管協助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4.2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並安撫家屬,讓游泳池保持正常秩序,在得到溺水者的搶救結果後將事情報告上級領導。
做好相關記錄,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六、游泳開放管理
1、人員配備
室內游泳池應該視開放和安全情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救生員配備必須符合《游泳池開放管理條例》的要求,淡季為了節約開支,保證佈崗所需救生員;旺季使用臨時救生員,以補充安全觀察人數。主管可在救生員中產生。水處理員一名(或與水質監管部門簽訂《義務協助書》)監測水質,保證水質安全,應視水處理週期性。醫務人員配備一名,堅持經營時間在崗,保證開放需要。
2、開放時間
在遊客市場需求的情況下,根據中心具體情況、開放成本制定。淡季應保證會員遊客的鍛鍊需要為主,比如開放早、晚場,工作人員實行兩頭班制;旺季應保證營業額能夠均衡整年收支,比如延長開放時間,充分挖掘市場潛力。
3、開放程式
A、開放前:主管向全體救生員作班前報告。當值主管檢查游泳池設施、水質、救生器材;詢問醫療器械備用情況;安排救生員上崗。待命主管帶領待命救生員進入醫務廣播室,待命主管在救生員上崗後,由醫生播放廣播,更衣室保潔管理員放人。
B、開放中:在規定救助人員數量前提下,主管按的規定;按時帶領救生員接崗、換崗工作。值班救生員認真觀察,熱情服務;待命救生員隨時做好補崗、頂崗和急救準備,認真休息保證上崗觀察質量。在節約成本的前提下,救生員可以實行輪流休休息制(最基本的方式3∶1,三個上崗;一個休息,休息時間半小時/次)。在開放高峰中救生員應發揚奉獻精神,放棄休息,參加觀察。醫務廣播員做好醫療、宣傳工作;保潔管理員保持環境衛生、整潔。
C、開放結束:主管帶領全體救生員做好清場工作。醫生向主管彙報工作;保潔管理員關更衣室進入游泳池的門(中心可能有洗澡的客人或員工滯留在浴室),完成保潔後向主管彙報情況,主管做好當日工作總結後,經主管同意工作人員下班。主管作好開放記錄,並向主管作工作彙報。
D、開放監督:主管為開放工作第一監督人。主管應隨時隨地巡視游泳池。向主管了解開放情況,作出合理的開放工作安排;主管定期對救生員進行考核,對於不能透過考核的救生員及時向經理彙報,作好替換準備。監督全體人員的工作質量。
E、輔助工作:開放前,為保證安全衛生,救生員負責沖刷游泳池邊。在定期的吸汙工作由救生員配合水處理員。游泳池也將制定水處理週期計劃和閉館全面維護計劃。
4、開放須知
開放高峰時間,救生員應自覺停止休息,作池邊工作,幫助其他救生員安全開放工作。
七、游泳場所流程管理
1、售票處接待服務程式:
1)所有泳客須持票或持卡入場,嚴禁帶病、醉酒者入場。
2)售票員出售泳票或查驗泳客持卡為效期內使用的,即發放客匙,泳客方可入場,並提醒泳客保管好物品,指引泳客進入更衣室。
3)泳客購買泳衣或泳具時,售貨員須開做帳並做出好售出物品記錄,泳客儲值卡結賬的須請泳客在收銀單上簽名,經售貨員確認有效後方可掛帳。
4)泳池入口處檢票放行。
5)每班次服務員交接,須核對實物數、票根、現金、日報表,無誤後進行交接。
2、安全監護服務程式:
1)每班次設立兩名救生員,救生員須全面監控入水泳客的活動,重點注意老年人、小童及醉酒後入場者。
2)遇有溺水時,須及時入水搶救,並利用器械合力救出溺水者並同時進行急救及發出通知,請專業醫護人員入場急救。
3)對於在水中作出危險動作的泳客預以警告制止。不聽從者請保安預以協助。
4)每班安全責任人對營業發生的事故須負主要法律責任。
5)交接班時,安全責任人須在交接班本中交接並簽名。
6)每月對安全防範意識強的班組、個人提出表揚並獎勵。
3、休閒吧服務程式:
1)每班一名吧員,必須對各種飲料,酒水價格清楚。根據泳客喜好及時推銷。
2)根據泳客所點飲料,酒水,開單以做帳單,然後用托盤給泳客送飲料,酒水。
3)待泳客消費完畢後,吧員提前將帳單,送到泳客手中結帳,如儲值卡結賬通知售貨員打出帳單泳客簽名與收銀確認後方可入帳。
4)吧員及時清理檯面為下一桌泳客作準備。
4、更衣室服務程式:
1)服務員根據鑰匙號碼主動提示泳客更衣,提示泳客將貴重物品交吧檯保管好。
2)提示泳客鎖好衣櫃,讓泳客沖涼。
3)為泳客指引進入水池方位等。
5、檢票處服務程式:
1)為泳客檢票做好記錄。
2)對無票、醉酒、皮膚病者不準下水。
3)除了著泳裝其餘人員不準入場,若陪同必須要進場,需購票方可進入。
4)提醒泳客對腳部消毒,將拖鞋按規定擺放。
5)提示泳客不允許私自將飲料、食品帶入泳池。
6)每班次都要與售票處認真核對,無誤後清理衛生下班。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四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條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上報事故。
第五十一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過程中所用工具必須就近安放不得隨意亂丟;
3、不得擅自接電源,需臨時用電應有電工接線;
4、造型需留出澆鑄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響澆鑄;
5、澆鑄前應檢查所用器械,加穿澆鑄時應穿戴的防護用品;
6、澆注前應檢查型箱的乾燥,壓箱必須夠重,邊縫需填實,防止鐵水溢位;
7、出水應慢放,在放水結束後方可移包,澆鑄過程應做到實走、穩抬、慢澆;
8、應按規定時間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須在工件冷卻後再進行清沙處理;
10、注意車間整體衛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擺放整齊。
二 、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1、職業危害防治方面應做到
(1)對存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場所進行定期檢測;
(2)制定防治粉塵、有毒有害氣體、輻射、噪聲和高溫等職業危害的具體措施;
(3)企業應每年組織相關人員對職業危害狀況進行評估,以確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規定發放
3、員工健康監護應做到
(1)企業應定期為員工體檢,並建立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2)對職業病患者,應按規定給予及時治療、療養。
(3)對患有職業禁忌症,並確診不適合原工種的,應及時調離。
三 、中頻感應爐安全操作規程
1、在開爐前應先開水系統並認真檢查個水冷管的暢通,及水壓是否正常。保證各水接頭不得漏水。
2、在開爐前應檢查爐襯和爐口,爐嘴保證完好。保持感應圈清潔。並對爐臺機械執行進行檢查。
3、按規定對材料進行檢查和部分加料。
4、通電由低逐步漸高,直到正常。增壓過程巾應隨時注意各儀表指示。
5、熔鍊中應保證爐料按比例投入,隨時除渣和松料,以保證不得出悶氣,架牢現象。
6、按工藝要求溫度及時出爐,在出爐前應造渣並清渣。
7、每一爐爐水出完以後應檢查爐襯。
四 、混砂機安全操作規程
1、檢查機器各部是否完好,輾輪轉動是否靈活,刮板尺寸是否調節適當,再空運轉3分鐘~5分鐘,確認各部正常後才能加砂、加料,並必須嚴格按規定量使用,禁上超負荷。
2、混砂機在轉動時,不許用手扒料和清理輾輪,不許伸手到輾盤內新增各種物料,取樣必須從取樣孔去取。
3、無論新、舊砂都必須過篩防止將鐵塊等雜物投入輾盤內損壞機器。
4、因故停車應清除輾盤內的砂及物料後再行啟動,不能重車強行啟動。
5、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並應經常注意音響及輾輪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處理。
6、當輾輪未完全停止時,不準將手及其它器械伸進輾盤內,進入輾盤內清理檢修時,除了要拉開電源開關,掛上“有人檢修,不準合閘’’的警告牌外,還要設人監護。
7、工作後,必須檢查、清掃裝置,做好日常保養工作,並將各操作手柄(開關)置於空擋(零位),拉殲電源開關,達到整齊、清潔、安全。
五、砂輪機操作規程
1、開動砂輪機使用前首先檢查砂輪罩殼是否齊全牢固,砂輪是否有破損。
2、使用砂輪磨削時應戴好防護眼鏡。
3、操作者,應站在旋轉砂輪的側面。
4、砂輪安裝時需兩面加石棉墊,加緊牢固。
5、磨削時工件應夾緊抓牢,工件應慢慢接觸砂輪。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應均勻磨削。
6、磨削時發現砂輪跳動、運轉不平穩應及時修整砂輪。
7、如有異常情況出現立即停止。
六、熱處理爐操作規程
1、開機應認真檢查各項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2、臺車送出、進應仔細觀察走線安全。
3、裝料不得超重量(11噸)和爐料在進爐內前要檢查穩定性,並不得超高和須離測溫表10 cm~2 0 cm。
4、在設定溫度前須再度檢查爐料捌‘質對設定溫度應複檢後方可開啟。
5、對直接入水件必須在頂起前要開啟油泵,並保證安全卡在位。
6、熱處理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溫度的升、保溫情況。
7、處理完後應檢查內膛電阻帶和爐板清潔方可把臺車進爐。
七、噴槍操作規程
1、使用噴槍前必須檢查液化氣瓶閥有無洩漏。
2、檢查噴槍開關是否完好。
3、檢查滅火器是否完好。
4、檢查皮管有無漏氣,連線各部位應嚴密。
5、點火時需在口後部點火。噴口不得對人和物。
6、點火前要對需烘烤得部件周圍檢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對型模烘烤過程中必須先前後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後必須管好氣瓶開關,然後管好噴槍開關,槍瓶分離後分別放好。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嚴禁煙火,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
2、嚴禁亂架,拉,電線
3、進入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裝置、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圖進行佈置有序,保證現場道路和排水暢通;防火設施要遵照消防部門的規定,設施應完備可靠,使用方便。
4、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管理人員(包括外來現場參觀檢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帽帶,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5、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對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於作業的人員,嚴禁從事作業,嚴禁酒後作業。
7、凡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人員進出集中處施工,必須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時,必須明確規定安全防護的部位及要求。專案經理必須按方案,明確佈置架子工搭設,架子工必須按方案、按操作要求搭設防護棚、張設安全網。
8、現場電動機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定漏電保護裝置。
9、現場施工人員應在規定的施工區域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隨處亂走動,隨地大小便,上班時間不得隨便躺地休息。
10、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透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為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強化各類監控措施落實,確保重大危險源處於可控狀態,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40號令)、《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xx)、《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3定義
3.1 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危險化學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
3.3單元
一個(套)生產裝臵、設計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臵、設施或場所。
3.4臨界量
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5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重大事故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洩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
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
3.7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週轉庫房。
3.8儲存區
專門用於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 職責
4.1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2安全巡檢保衛部負責組織生產車間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
4.3安全巡檢保衛部負責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建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委託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4.4車間主任直接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並對管理結果負責;安全巡檢保衛部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4.5安全巡檢保衛部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專業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傳達至相關從業人員。
4.6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負責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的演練。
4.7安全巡檢保衛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 工作程式
5.1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
5.1.1根據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汽油、溶劑油、原油、液化石油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屬於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巡檢保衛部組織相應的生產車間,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並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5.1.3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評估人員應具有相應能力,應安排本單位的註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進行。
5.1.4安全巡檢保衛部每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5.1.5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5.1.6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採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並由相應機構出具符合規定的評估報告:
(一)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毒性氣體實際存在(線上)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線上)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5.1.7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資料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幷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六)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5.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臵、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裝置、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5.2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5.2.2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裝置、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險源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資訊的不間斷採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洩漏檢測報警裝臵,並具備資訊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資訊儲存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資料的儲存時間不少於30天;
(二)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臵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臵緊急切斷裝臵;毒性氣體的設施,設臵洩漏物緊急處臵裝臵。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5.2.3透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規定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應當採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5.2.4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執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5.2.5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臵、重點部位分包的責任人,承包人定期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5.2.6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瞭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5.2.7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臵辦法。
5.2.8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後果和應急措施等資訊,以培訓教育、公告欄等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5.2.9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物資,並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
式濃度檢測裝置、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裝置;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配備一定數量的行動式可燃氣體檢測裝置。
5.2.10重大危險源所屬車間應制定相應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重大危險源現場處臵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並及時修訂完善。
5.2.11對辨識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逐項進行登記建檔。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檔案、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徵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四)區域位臵圖、平面布臵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裝置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臵、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重大危險源場所安全警示標誌的設臵情況;
(十一)其他檔案、資料。
5.2.12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後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5.2.11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第五項規定的檔案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重大危險源出現5.1.7規定所列情形之一時,要及時更新檔案,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5.2.13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在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相關記錄
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與基本特徵表
重大危險源檔案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麵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乾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2、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炊事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經過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時穿戴整齊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2、食堂工作人員進行食品加工時應遵守相應崗位的衛生操作規程,有良好的衛生習慣。
3、保持食堂和餐廳的環境衛生整潔,每天進行衛生清掃,及時清運餐廚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規範進行,各功能專間專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標識清楚,不得混用。
5、及時修繕維護衛生基礎設施,保證清洗、消毒和防塵、防蠅、防鼠設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做好各類臺賬記錄,並妥善儲存二年。
7、食品採購渠道合法,驗收認真,索證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設專間儲存,分類分架,隔牆離地。
8、規範進行餐(飲)具消毒,消毒崗位從業人員熟悉消毒知識,按規範開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並做好臺賬記錄。
9、食品新增劑使用實行專人專櫃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量使用,並進行公示。
10、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時,專人負責,鎖存留樣。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式
1、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控制方針,確定安全控制目標。安全控制目標是減少和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保證人員安全和財產免受損失。具體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增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b)減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c)減少或消除裝置、材料的不安全狀態等。
2、編制專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有效地實施專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對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5、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須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安全許可證》後才可開工。
2、總承包單位和每一個分包單位都應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各類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才能上崗。
4、所有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並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檢。
6、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7、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8、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齊全,並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
9、施工機械(特別是現場安設的起重裝置等)必須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2、儘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風險的危險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應努力採取降低風險的措施。
4、在條件允許時,應使工作適合於人。
5、應儘可能利用技術進步和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來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應考慮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
7、應將技術管理和程式控制結合起來,有效開展預防活動。應有可行的、有效的應急預案。
8、作為最終手段,還應考慮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目的
為及時獲取適用、有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和保持獲取、識別及更新的途徑,保證安全管理的執行符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控制管理。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釋出的安全管理、保衛和消防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安全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2技術部負責根據國家政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釋出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基礎設施、裝置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負責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本公司測量方面相關的管理體系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3.3涉及到質量、環境、安全、測量以外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獲取、識別、傳達、實施和更新由相關部門負責。
4、工作程式
4.1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獲取
4.1.1獲取範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
c)國務院及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行政法規;
d)國務院部委和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行政規章、制度、檔案等;
e)國內外標準、行業標準等。
4.1.2獲取途徑
按以下四種途徑及時或定期獲取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a)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
b)報紙、刊物、書籍、媒體等;
c)相關方。
4.2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識別與確認
安全環保部負責識別國家釋出的適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並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報公司領導稽核。
其他部門對於涉及到本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應對其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和確認,編制形成相關法律法規清單,安全環保部彙總。
4.3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與實施
安全環保部對識別出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並組織實施,必要時對相關方進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傳達。
其他部門對於涉及到本部門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也應及時傳達到有關員工並組織實施。
4.4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安全環保部、技術部要確保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及時更新。
4.4.2對從外部獲取的或當工藝、裝置、產品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對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識別,填寫《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資訊表》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4.4.3各單位在收到公司最新的法律法規清單後,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清單》進行確認、更新。
4.5各單位、人員可查閱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文字。當需要紙質文字時,應由職能部門辦理檔案發放登記手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專案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專案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環保裝置、裝置管理制度
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並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範圍內的外部資訊和本部門的資訊交流,並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資訊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裝置、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範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並做好處理工作。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並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裝置、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裝置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製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彙報,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並開好分析會。
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裝置驗收移交工作:製作安裝後的裝置,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裝置使用:為了確保裝置的安全執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裝置安全執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裝置要求管理好裝置。
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裝置、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檔案關於“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資訊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並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校園硬體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瞭解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定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資訊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範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資訊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體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疾病防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資訊科技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路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要以“完備預案、嚴格申報、全程關注、確保安全”為指導思想,落實安全管理,確保活動安全。
2、建立活動安全管理組織系統。組建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集體開展活動中,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活動安全。學生活動中,學校衛生老師也應參與安全工作。
3、完善活動方案制訂和安全工作資訊呈報。每一個活動都需制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落實安全崗位責任,並及時呈報。在活動中如果發生師生受傷害事件,要及時向校長彙報,並由學校上報教育局。
4、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及時上報。如學校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責任。
5、實施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並告之相關活動組織部門。活動組織者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6、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思想、運動常識、生理衛生和運動安全教育,要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學生活動如需家長配合的,及時加強家校聯絡,實現家校的有效溝通和配合。活動結束後要進行活動總結,評價學生對活動安全的執行情況。
7、學生在活動中如遇緊急情況,活動組織老師要迅速做好處理工作,本著學生優先的原則進行,盡最大努力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救助為先。並在第一時間上報活動負責人及學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