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衛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衛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衛管理,嚴格履行門衛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衛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裝置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裝置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衛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衛科安排安全保衛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衛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衛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衛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2
學校安全工作關係到整個社會穩定,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係到學校的生存與發展,關係到學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安全工作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其責任重於泰山,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體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為宗旨,以避免各類等級事故或案件的發生為目標。
一、目標要求:
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關於做好安全工作的有關檔案,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網路,狠抓日常管理,堅決杜絕因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積極做好事故、案件預防工作,消除轄區安全隱患,努力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二、工作要點:
1、教學區、生活區安全:
(1)各年級主任要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應措施,教育引導師生建立良好、和諧、新型的師生關係,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引導、啟發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年級組組織各項活動,都要周密考慮安全因素,切實把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兌現。
(3)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各班級教室,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學生生活區不得使用明火,師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
(4)體育課及活動課,教師應全程跟蹤,督促學生注意安全;活動量大的訓練專案,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及注意事項,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加強管制刀具的檢查與收繳。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師或教官要對學生所帶物品進行檢查,凡帶有棍棒、刀具、紗布、鐵鏈等器械要收繳到德育處。
(6)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到位,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交通、乘車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作為夕會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鬧、追逐。
(2)各年級組要結合學校接送工作,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確乘車安全規定及注意事項,講評各班安全工作。
(3)建立教師安全值班登記,值班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課間巡查,及時發現解決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中午和晚上要認真檢查教學樓安全設施,督促學生全部離開教學樓後方可鎖門下班,
(4)各年級組要堅持學校學生餐前餐後排路隊和課前、睡覺前清點學生的規定,切實加強學生業餘管理工作。
3、飲食衛生安全:
(1)嚴格執行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2)教育學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對教室、生活區、飲水機消毒。
(3)教育學生飯前便後洗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教育學生合理飲食,防止學生暴飲暴食。
(5)嚴格按照學校醫務室的要求,採取相應措施預防疾病,學生生病後要按照校醫要求及時處理(送市級醫院、通知家長、提醒學生服藥),防止出現病情延誤。
4、校產校舍安全:
(1)每月組織一次校產校舍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每位教師都是學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學校總務處。
(3)各年級組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嚴禁不按照規程操作。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師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在確保完好後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要親自組織,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嚴防訓練事故發生。
(3)加強對學生進行日常養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學生在樓道、樓梯內奔跑追逐。
(4)加強對實驗室、電腦機房等特殊場所的管理,指導學生按規程操作。
(5)完善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安全常識教育,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安全工作是事關學校生存與發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響中心,不是全域性但影響全域性,讓我們分校全體師生積極行動起來,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抓安全,處處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三、安全措施:
分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查詢安全隱患,研究解決辦法,切實將事故和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全力維護教學秩序的穩定,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政府和上級部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屬深圳市沙頭角中學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學校安全辦公室、有關職能部門查實後報請學校處理。
第四條 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實行安全保衛責任制。校長負責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統一領導,安全辦公室依律對全校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各行政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第五條學院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衛防範措施;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內部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調解內部糾紛,維護正常秩序;
(三)加強安全保衛資訊收集工作,及時向公安保衛部門報告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苗頭、事端;
(四)保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協助公安保衛部門做好案件偵察、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幫助教育有違法行為或輕微犯罪行為的人員,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被判處管制、被剝奪了政治權利、宣告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依法保外就醫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監視居注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和勞動教養所外執行人員;
(六)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管理暫住人口和其它外來人員;
(七)完成政府、上級部門規定和佈置的其它安全保衛任務。
第六條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並明確學校內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門衛、值班、巡邏制度;
(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檔案、圖紙、檔案、資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鑑、財務資料和票據、現金、貴重物品、重要裝置和物資等安全保衛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六)教室、實驗室、學生公寓、食堂、運動嘗圖書館、集會場所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訊息傳遞制度;
(九)主辦、承辦大型集體活動申報制度。
第七條 學校的要害部門或部位必須安裝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洩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安全設施或技術防範裝置,並根據需要組織人員值班護衛。
第八條 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接到公安保衛部門安全、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限期內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
第二章處罰
第九條 對違反學校安全保衛管理的行為,視性質、情節、後果和態度,分別給予下列處理或處罰:
(一)通報批評;
(二)賠償損失;
(三)行政處分(教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察、開除;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留校試讀、開除);
凡在校外受到執法部門處罰者,學院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拒不服從學校處理或處罰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部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整改或採取相應措施;
(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不報告或不及時報告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的教職員工,視情節輕重,處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擾亂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擾亂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運動場所等正常秩序不聽勸阻者;
(三)在公共場所或學生宿舍起鬨、砸玻璃、摔瓶子、燃燒公私物品,影響他人工作、學習、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場所攻擊他人者;
(五)在校園道路、籃球場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練習腳踏車或進行其他不宜活動而不聽勸阻者;
(六)酗酒鬧事,不服從管理者;
(七)攜帶彈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園內打鳥者;
(八)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條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劇毒物品者;
(二)偽造各類票據、磁卡、證件等弄虛作假者;
(三)結夥滋事、製造混亂或煽動鬧事,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四)妨礙公安保衛部門或有關人員執行公務,尚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者。
第十三條 有下列侵犯公民權利、損壞公私財物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罰款、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打架鬥毆或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後果者;
(二)偷竊、騙娶搶奪公私財物者;
(三)調戲、侮辱婦女或進行其它流氓活動者;
(四)利用語言或傳單、信件、大小字報對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進行攻擊者;
(五)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壞公私財物者;
(八)恐嚇或以其它方式威脅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條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在易燃易爆場所,違反禁令吸菸或使用明火者;
(二)過失性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三)違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私接電線或違章用電者(違規器具一律沒收);
(四)違反消防管理規定佔用消防通道,埋壓、圈佔消防設施,毀壞或無故耗損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裝置或將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區未經許可動用明火,不聽勸阻者;
(六)有火險隱患,經學校通知後仍不整改者;
(七)發生火災,隱匿不報者;
(八)違反《消防法》其它規定者。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教職員工處以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行政處分;學生處警告以上行政處分:
(一)無證件出入校門,不接受批評教育者;
(二)無有關部門證明攜物外出,不聽勸阻者;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4
1、外來人員要經門衛同志同意並填寫規定單子,才能進校。
2、學校大門定時開關,住校教工回校遲需和門衛聯絡。
3、一切物資出門必須查對,要有物品出門證才能放行(出門證由部門負責人開條)。
4、外來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校住宿,有特殊情況在校住宿要得到保衛人員和分管校長同意。
5、凡屬學校用房,統一使用學校裝配的門鎖,部門與個人不得擅自更換,不得私配鑰匙,更換工作要移交鑰匙,遺失要報告和賠償。
6、學校招用臨時人員,必須辦理有關招用登記手續。
7、學校電器、電源、房屋等裝置未以同意不得隨便拆裝。在校教職工不能使用電爐等用電加熱的電器,違者按有關單位規定處罰。
8、住校教工的用火要經同意,注意防火措施。
9、要隨手關門關窗,關燈關水籠頭。學校的通道口、門口必須保證通暢,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10、提高警惕,線、貴重儀器、裝置要放置安全地方,防止失竊,一年一次檢查滅火機、消防箱。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校長是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學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責任。
(二)實行安全保衛工作崗位責任制。將安全目標、安全責任、安全措施落實到年級、班級、和個人,明確分工,細化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學校每週要對安全保衛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認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堵塞弄清。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影響學校安全的每一個問題都能得以及時、徹底解決。
(四)切實加強對校園、教職工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保衛制度。節假日、週日、飯間和夜間要安排專人值班,具體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五)積極參加公安部門、教委組織的各項活動,並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力度,堅決打擊不法分子對學校的騷擾和侵害,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強食堂安全保衛和管理,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倉庫和操作間。
(七)門衛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晝夜值班,大門隨時關閉,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制度,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入校園從事一切活動,若遇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派處所。
(八)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學校督導評估範圍,對安全保衛工作存在的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九)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失職、瀆職而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的,要堅決查處,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領導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根據情節輕重程度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6
(一)為使師生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校領導中務必確定專人抓好安全保衛工作。全校設定小組,在校黨支部、校長領導下工作。校內各處、室、組、班設定保員1-3人,治保員為各處、室、組、班,主任及班幹部,治保員在治保小組的具體指導下工作。
(二)門衛要加強進出校門的檢查。來客進門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師生在上課期間及職工在上班時間一律不會客,師生在上課期間不傳呼電話;課間學生外出要經班主任批准,並在規定時間返校;任何人攜帶物資出校門須經有關人員同意,門衛有權檢查;外單位機動車輛未經同意不得駛入校園。
(三)教室、宿舍要按時關鎖門窗;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教室裡概不會客;宿舍裡要嚴格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外人住宿務必到門衛處登記。
(四)食堂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潔工作,經常檢查電路、爐膛殘火和煤氣罐,按時關鎖門窗,加強值班保衛。
(五)實驗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並隨時關鎖,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定,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格保管,科學使用,室內應有勞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滅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財務室要嚴格現金管理,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會計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貼合安全要求,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嚴格保管,財務檔案妥為儲存,不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銷燬。
(七)配電室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嚴禁違章操作,電工不得帶電作業,保證人身安全,裝置安全;電路維修要經常化、制度化,並由專人負責;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機器裝置要加強保養,配電室閒人免進,要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送電,使教育教學正常進行。
(八)廣播室不準播放不健康的音樂和錄音,自編資料要經過團委審查,宣傳櫥窗及板報不準書寫、張貼政治觀點錯誤的文章和圖片,要加強檢查,防止亂寫亂畫,造成不良後果。
(九)做好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材料完好無缺。借用檔案要履行借還手續;嚴禁塗改、圈畫、批註、撤換檔案材料。
(十)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大聲喧譁及玩遊戲等影響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為。
(十一)在電腦室內,嚴格規範化操作程式,不得私接電源,不得看不健康光碟,人走機停,隨時關好門窗,做好安全防範。
(十二)圖書室內嚴禁吸菸,不得私拉電線及亂接電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盜工作。
(十三)醫療室內嚴禁吸菸,嚴格按照醫療機制程式操作,做好藥品檢查工作,杜絕進假藥、過期藥品,嚴格執行校價格規定標準,做好校安全衛生和健康防預工作。
(十四)小賣部禁止購買劣質食品,做好進貨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盜工作。
(十五)後勤做好校園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治保小組要經常組織檢查,記載校內各處的安全保衛工作狀況;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員來校滋擾;安排寒暑假學校值班事宜;加強節日安全保衛工作的檢查監督;表揚獎勵先進個人和群眾,發現不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者要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和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7
一、安全保衛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脫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二、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學校安全保衛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職責人,校長是第一職責人。
四、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家長。
五、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務必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七、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衛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九、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8
一、辦公室的抽屜中不得存放現金、存摺、債券等有價證券,不得存放貴重物品過夜。
二、辦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計算機及各種資料必須認真保管,以防失竊。
三、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隨收縮好自己的抽屜,進出關好門窗,以防偷竊。
四、教師辦公室嚴禁吸菸。
五、未經許可不準使用電爐及明火器具。
六、辦公室成員必須學會使用辦公室和周圍的消防器材,發生火警可及時撲救。
七、配合校辦定期檢查辦公室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下班離校時必須做好安全監察,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源。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9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腳踏車橫衝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禮貌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即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使用者的用電狀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10
一.保衛人員(門衛)安全保衛和巡查制度
1.每一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務必進行登記,並問明詳細狀況,未經登記或狀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後,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校產安全保衛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築物、旗杆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後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務必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並經常檢視校安全生產狀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務必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狀況,務必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並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務必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櫃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並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務必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鉅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記憶體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裝置,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裝置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並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按照規程設定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有專人管理,職責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定。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務必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製品、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務必理解門衛或值班人員的詢查,並登記後方可入內。
3.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並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絡。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並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後標明離校時間。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11
1、全體教職工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切斷電源、貴重器材裝置用畢及時歸還,以確保安全。個人貴重物品及現金不應存放在辦公室,丟失責任自負,並對當事者提出批評。
2、加強安全防火工作。治保會要經常進行安全防火防盜檢查,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加強對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資管理要嚴格執行物資的收、發、領、核對制度,做到日清月結,財物相符,定期檢查。貴重物品要在裝有安全防範的庫、櫃存放,專人保管,嚴格領用手續,清點、交接做到帳物相符。放假期間,對貴重物品要相應集中保管。
4、外單位借用活動室,要事先通知保衛人員(時間、人數、內容、活動地點),以便協助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5、節假日值班的教師,要遵守時間,按時交接班,並做好記錄;要忠於職守,不得擅自離崗;離崗必須找本單位人員頂替;要負責對重點要害地區進行巡邏檢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報告。
6、加強門衛工作。門衛要做到24小時不離崗。中途離崗,要有人頂替,要做到24小時電話暢通。對陌生人進活動中心要詢問,對閒雜人員及各類推銷員、廢品收購人員進活動中心要阻止,對攜物出活動中心要盤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理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7、在治安保衛工作中要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對堅持原則、認真執行本制度的給予獎勵;對翫忽職守、不依本制度辦事的給予處罰。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衛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衛”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腳踏車橫衝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使用者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衛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
學校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篇13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裝置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汙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九、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