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1

  為更好地維護學校的財產,節省學校對公共財物不必要的維修經費,保持教室的整潔美觀,創造一個良好的教學環境,使學生養成文明守紀的良好習慣,促使師生共建文明校園,特規定如下:

  一、班級財產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應有責任、自覺地協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級財產。

  二、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課桌凳椅以及其他設施期初由班級登記交到總務處統一存檔,分班造冊登記,交班級按學期包乾管理使用。教室內的各種裝置應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學生管理,按照相關的操作規程進行。如有損壞,請班主任及時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該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物,故意損壞財物者均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四、對所損壞的裝置,均需由該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員寫出報修單交到到總務處,由總務處通知有關人員進行維修。

  五、每個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子,課桌、椅子不準塗寫、刻字。對於亂塗、亂刻、損(毀)壞公物的同學,班主任通知其家長,並責令修復如初,或照價賠償。

  六、學校班級財產由班主任簽字承包,原則上一包一學年。中途若學生變動,必須到總務處做好財產交接手續。 不與總務處做好交接手續的將按學期初數處理。

  七、各班財產不能互相調換,不能隨意移動到室外(校、年級集會例外)。

  八、各班必須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離燈熄。不得損壞線路裝置。

  九、學校每個月檢查一次,公佈於門廳處 。期末彙總上交學校。

  賠償標準如下:

  1、課桌椅每套150元(課桌100元、凳子5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亂塗、亂刻一次5元,桌椅橫檔斷裂每張5-20元,。

  2、牆壁損壞、亂塗、亂刻或有汙跡等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計算),黑板500元。

  3、電器開關、插座每件20元。日光燈每盞10元。燈管每隻10元。

  4、玻璃每塊20元,帶窗框損壞每塊200元。5、每扇門280元,把手每隻30元,鎖每把10元。

  6、喇叭每隻60元。

  7、講桌 200元。

  8、班牌25元。

  9、樓道及教室宣傳牌每塊40-100元。

  10、衛生工具由班主任定價。

  11、其它按實際原料費加施工費計算。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2

  一、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並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二、班主任應制定具體管理措施,建立監督機制,課桌凳由學生自己負責保管使用,其他財產要有專人負責。

  三、各班財產,學期初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完好,班主任清點後,正式執行制度。

  四、每個學生都應自覺愛護班級財產,文明使用。

  五、財產在使用過程正常損壞,由班主任到總務處報告登記,經驗審後,由學校負責維修更換;若屬管理不善,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學生或班級承擔;故意損壞,加倍賠償,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六、每學期結束,學校總務處與班主任共同檢查班級財產的`使用情況,並做好記載,損壞財產沒有落實到人的,從班費或班主任津貼中扣出。

  七、財產管理每學年評分一次,納入班級考核,作為評選“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據,對管理嚴格、財產完好的班級,學校公開表揚並給予一定獎勵。

  八、學年初班級財產登記因按時上交總務處,否則視班級財產完好處理。

學校班級財產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校班級財產管理,減少損壞,防止浪費,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一、財產內容:

  1、班級配備講臺桌、黑板、課桌椅、電視、門窗、吊扇、開關板、插座、日光燈、玻璃等設施;

  2、學生宿舍配備床、桌椅、櫃子、門窗、衛生間潔具、洗滌用具、吊扇、開關板、日光燈、玻璃等設施;

  3、學校其它公共財產、設施。

  二、財產管理:

  (一)後勤管理: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學期初,學校後勤處將教室、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進行維護,保證能正常使用後交付各班級學生使用。經班主任核實並在責任書上簽字,其班級財產管理責任由班主任承擔。後勤處、學生處進行督導。

  3、學期中,後勤處會同學生處對班級財產管理組織督查,每週班級應指派專人進行自查,並報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調整或離職等,應向後勤處申請辦理移交手續,沒有辦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擔責任。

  4、學期末,班主任必須向後勤處申請,由後勤處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畢,班主任管理責任終止。如不按此程式操作,其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5、後勤處、學生處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檢查,發現問題,除及時維修外還應做好記錄,上報情況,落實賠償。問題嚴重者,報學校領導按有關規定處理。

  6、後勤處對班級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進行維修,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級管理:

  1、班主任對教室、學生宿舍的財產全面負責,應經常對學生開展愛護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囑學生管好財產,不損壞公物.如有損壞,責成當事人賠償。

  2、教室、班級所屬學生宿舍的所有財產,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實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照價賠償。其班主任作為賠償第一責任人。

  3.教室課桌椅,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監管。學生人數增減,班主任把增減人數通知後勤處,由後勤處增設或收回桌椅.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更換桌椅。

  4、特殊情況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校長同意後,班主任會同後勤處相關人員辦理變更手續。

  三、獎勵與賠償:

  1、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人在開門窗,人走關門窗。開關門窗動作要輕,勿用腳踢門。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2、多媒體、機房、實驗室等公共場所裝置,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丟失要照價賠償。

  3、課桌椅要愛護,不亂刻亂畫,不準私自調換。人為損壞或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看管好班級的其他財產,不能分清責任的財產破壞行為,由集體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地上拉繩曬衣。故意損壞花草樹木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6、賠償和修理後,由後勤處財產管理員核銷。

  7、舉報他人破壞公物者,經核實給予相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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