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熱】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保衛人員(門衛)安全保衛和巡查制度
1、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並問明詳細情況,未經登記或情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後,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校產安全保衛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築物、旗杆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衛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後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並經常檢視校安全生產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必須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情況,必須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並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必須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櫃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並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的現金必須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鉅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記憶體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裝置,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裝置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並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按照規程設定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必須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定。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必須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製品、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或值班人員的詢查,並登記後方可入內。
3、門衛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時間並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絡。
4、如來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並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後標明離校時間。
3、學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4、班級出現學生無故缺席、意外傷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安全辦公室,以便做應急處理。
5、值日教師要向學校行政值周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6、安全分管領導每月要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本月安全工作情況,並在每月5日前,書面向縣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學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長履職情況。
7、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影響的事件,堅持逐級報告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在明確事故後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局:安全辦xx、局辦公室xx)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 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執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 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龍山農場學校
20xx年3月28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學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校長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
2、學校食堂必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食堂經營活動,並且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滿日前到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複驗手續。
3、食堂從業人員每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4、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害昆蟲孳生的條件。
5、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索證登記制度,並設定檔案;食品採購的場所應相對固定,以保證所採購食品的質量;禁稚購過期變質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於℃;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
7、食品在烹調後到出售前,若超過小時的,應當置於高於℃或低於℃的條件下存放。
8、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使用剩匪,不得製售冷葷了。
9、公用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10、食堂用餐場所應設定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須有明顯的標誌,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12、外購訂餐時,必須索取送餐者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送餐者衛生許可證上必須註明“送餐”的許可專案。
學校食品安全製備制度
1、選擇經過安全處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乾淨。
2、徹底加熱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必須達到℃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食品出鍋後儘快吃掉。
4、妥善貯存熟食品,應在℃以上或℃以下的條件下貯存熟食品。
5、貯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須再次徹底加熱,加熱時應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溫度都達到℃以上。
6、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的接觸,用於處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開。
7、加工製作食品前和每次間歇後,必須把手洗淨。
8、保持加工操作間的清潔,所有用來製備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須保持絕對乾淨,抹布應每天更換,並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蟲、鼠類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將晨(午)檢表考勤與《安全日誌》填寫、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結合管理。
1、建議由安全委員負責統一考勤,上交晨(午)檢表填寫、上報,公示欄公示,並填《安全日誌》。
2、對於不假不到者務必與家長及時聯絡,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節課離教室,曠課,經學生尋找後返教室上課;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後,離校,離家出走;————解決方法:學校要求?各班要加強考勤,做到每堂課清點人數,做好記載,重點是記載好體育課為典型的缺勤名單。?加強了門衛的管理,學生進校後,一律只能憑假條離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課前一律不能出校門購物或油印資料。(減小隱患,避免後續麻煩)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點式記載。
4、《安全日誌》填寫不是負擔,簡單,效果好,學生能落實。?希望老師們督促,減小自身的安全壓力和避免責任。
二、重點治理初一年級“課間跑跳鬧”現象,本週起,安全辦將要求保安人員對課間教室內及走廊上跑、跳、打鬧的`現象做人數、次數的記載,定期公示。以此為各位班主任營造管理跑跳鬧的聲勢。
三、特殊群體管理:重點做好杜絕串班、串樓、串校。本期校門口學生逗留現象越來越少,得益於學校老師們的治理,堅持。但不能掉以輕心,上週五,一初中4名學生要進學校,被門衛和保衛攔下,上週3,一初中旁巷道內學生打架,由我校學生參與。請班主任還要加強對重點防控學生的警示教育。建議:?深入瞭解、排查經常與校外人員,社會人員、不良少年交往的學生近況,要求家長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將常在校門口逗留的學生向保衛、保安介紹,加強聯絡與保衛聯絡,如有逗留請保衛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車安全,不坐無運營資質的車,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駕駛的兩輪車、電瓶車。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裝置、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儘量減少財產損失。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並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6
在課間活動中,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佈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骨幹,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上課時、協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後腦著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痺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動作,發揚“寧失一球,不傷戰友”的優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則,可能出現的不規範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後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為了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專案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後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定範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為。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鋒定進行的體育專案時,必須徵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後方可使用,用後立即歸還。
5、對於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後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範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範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於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並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彙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絡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後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後方可出校。騎腳踏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後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牆、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牆外。嚴禁打架鬥毆、起鬨、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並協助調查處理。師生髮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築,不準私自佔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牆、欄杆、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裝置、建築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准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准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裝置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並經法定檢驗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採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痺大意,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後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後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範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範能力。
3、放學後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於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並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絡,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後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淨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後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學生管理
十七、學生應當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不得將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等帶進學校。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嚴禁用獵物等。
2、進入校園,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邊走路,一邊追逐打鬧,注意力要集中;不得並排行走,以免妨礙交通。
3、為防止樓道擁擠,確保上下樓的秩序,凡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亂跳樓梯或在樓梯上打鬧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擁。各年級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順序上下樓(樓兩頭班級走各自附近樓梯,靠近後樓梯的班級走後樓梯。)任何人不得亂關鐵門,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4、進入校園內要文明遊戲,尤其在樓道走廊內,不要追逐打鬧、捉迷藏;不要在樓拐角處等奔跑;嚴禁下樓梯時沿扶手欄杆向下滑行;嚴禁樓上的學生站在窗臺或身體伸出窗外打掃衛生、擦玻璃等危險工作,嚴禁從樓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發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電,保護好學校或班級的電源;不要接觸裸露的電線,不抓摸、破壞電源插頭等,確保人身安全;到飲水機處接開水時要按順序,不要推擠,防止燙傷;不要捅馬蜂窩,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嚴禁攀爬、翻越牆頭和走廊護欄。禁止亂扔、投擲磚頭、石子等,不得拿樹枝、棍或用繩拴東西亂舞;不得用彈弓等打鳥或瞄準他人;禁止從樓上亂扔東西或隔牆拋擲硬物、垃圾等,以免砸傷過往的行人,造成意外傷害。
7、不要把衣釦、筆帽、錢幣等小東西含在口裡玩,以免進入喉嚨或吞入肚裡,造成傷害。不得購買、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動植物,以免中毒。
8、盪鞦韆時不要一擁而上,防止繩索斷裂摔傷,在鞦韆運動的範圍內不得站人,以免發生相撞事故;用聯合器械架、單雙槓玩鍛練時,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說笑打鬧,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傷。不要到牆根玩耍遊逛,遠離斷壁危房,確保安全。
9、進行踢足球、打籃球等對抗性運動時,要文明禮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護,注意保護好頭部,並儘可能防止腿部踢傷、骨折等;進行田徑運動時,要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認真做好準備活動,避免拉傷。
10、在做各類實驗時,要聽從老師的具體要求,按照操作規範認真地操作,避免腐蝕、灼傷、爆炸等危險發生。
11、考試失敗、丟東西或做錯了事等,要敢於面對,不能怕受責罰而不敢回家,更不能離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時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給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靜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帶走外出,被人拐賣。
12、在看電影,集會、聯歡等,萬一發生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冷靜觀察,聽從組織者的指揮,儘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擁擠,造成傷害。
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八、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1、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裝置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
2、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3、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
4、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5、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在對上述各項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責任
十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實行嚴格過錯責任原則,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和用具、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的;
2、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3、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藥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4、教師知道學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異體質,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範的;
5、教師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職員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的;
7、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8、事故發生後,未及時採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9、學校或教職工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學生髮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1、校園內學生自殺、自傷或突發疾病,學校發現後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2、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或擅自離校發生的;
3、學校放學淨校後,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擅自到校活動發生的;
4、教師強調了安全事宜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後,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5、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的;
6、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會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於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實施其年齡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學校、教師已經告誡,但學生不聽勸阻、自行實施的;
2、學生或者監護人明知學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異體質,或學生身體情況、情緒、行為有異常但未告知學校的;
3、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處理
二十二、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事故發生後,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生一般傷害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二十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參加保險的,學校或學生的監護人應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願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屬於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願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獎 懲
二十五、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學校安全責任人要承擔責任:
1、 違反本規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的;
2、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違反本規定第七、八條的,由學校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違反第十七條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 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九、因學校教師或後勤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後,將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 則
三十、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 小學校務委員會。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檔案建立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目的主要在於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排程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並確定一名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安全檔案立卷
檔案人員應按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收集各種安全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三、安全檔案的保管
由專門負責安全工作的校領導指導安排檔案保管工作,確保檔案詳實有效,便於安全工作的開展
四、安全檔案的整理
定期對安全檔案進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體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備案。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為了確保廣大師生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由班主任、班幹部為組員,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專題會議,提高師生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安全意識,增強防範意識。
四、學校班級利用升國旗、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範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擊、防溺水、防中毒等作為教育重點內容。
五、在學校門口及周邊環境,設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學期組織學生觀看安全錄像,寫出安全保證書。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組織學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競賽。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1、學校成立網路管理領導小組和網路維護小組。維護小組由管理員和資訊科技教師組成,負責在網路管理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日常維護。
2、網路使用者是指使用網路的各部門及個人。
3、學校鼓勵各部門、各科室、各學科組和全體師生使用網路資源。
4、網路維護小組根據教育網資訊管理中心要求為每科室、學科組、個人統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隨意更改,如有需要報維護小組進行修改。
5、各科室、學科組和個人在使用網路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資訊中心的有關規定。
6、使用者在使用網路時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禁止各使用者上不良網站。透過聊天、郵件而傳播網路病毒的,維護小組要及時提醒,要求該使用者改正,如果是故意行為,將報學校網路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嚴肅處理。
8、網路的主幹通訊裝置、主幹網路線路、伺服器、網路交換機及其它公共裝置由維護小組負責管理維護。
9、維護小組對各使用者計算機進行對入網裝置、安裝的軟體實行
規範管理,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安裝不健康內容、危害網路安全和一些遊戲軟體進行及時清除
10、網路資訊是指透過網路釋出、傳遞及儲存在網路裝置中的資訊。學校鼓勵教師使用網路上有用資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學校網路提供的各種資訊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的資訊。
12、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期間,學校網路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網路監控,及時、果斷地處置網上突發事件。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加強我園的消防用電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用電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電安全制度: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兒園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綜合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燈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5、幼兒園內所有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嚴格要求教師不要用溼手接觸帶電裝置,不用溼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VCD、電扇、計算機等。
7、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後開電器開關,用完後應關掉電器開關後拔電源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
8、不要用溼手觸控照明燈具開關、插頭,不要超負荷用電。
9、禁止食堂人員私拉、私接各種電器和各種開關與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沖洗電餅鐺、合面機、蒸車等。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水產路小學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護導教師每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學校衛生老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腳踏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豎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學校預防溺水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助到家。
一、日常管理
1、學校要建立健全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範制度。把任務落實到部門、班級,實行各負其責的防範工作機制。
2、學校應當在校內外水池、流域等易發生溺水的地方設定警示標誌、加裝防護設施。
3、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勞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活動地點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相關措施。需乘坐船隻的,必須嚴格檢查船隻的證照和安全效能情況,嚴禁超載。
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會印發《致家長的一封信》,透過家庭問、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聯絡,增強家長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的責任意識。
5、加強農村河流、池塘、水壩附近的管理,設立安全警示牌,並在事故多發地設立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督管理員。
二、事故處理
(一)報告程式
發生特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概況快速報告鎮人民政府、中心校。
(二)時間要求
發生特安全事故,應盡最快的速度報告事故。在5分鐘內向鎮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報告。
(三)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要簡潔明瞭,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初步判斷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事故報告電話
中心校:;局指揮中心報警電話:110;發生火災報警電話:119;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五)學校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時,學校應當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規定的原則和程式等,及時實施救助,並進行妥善處理。
三、附則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範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錶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後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範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週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准後,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錶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錶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錶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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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的穩定,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公共財產和學生的安全,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希全體教職工遵照執行。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書記和主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第三責任人,全體教職工為第四責任人,引發安全事故者為直接責任人。
二、每學期召開1-2次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佈置學校的安全工作。
三、每學年學校下班級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四、教學樓、辦公大樓、各功能室、午託所、學生寢室、宿舍大樓及學校門面均要配有消防滅火器。總務主任每年要培訓教師使用滅火器,每年要定期檢查滅火器的使用情況及校舍的樓房和線路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學校門面不許經營液化氣及電子遊戲機業務。
六、學校午託所要嚴格執行午託所管理制度及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七、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學校規定時間值日,認真巡查並填寫值日登記表,放學後晚走20分鐘,巡校和清場。值日期間發現安全事故要及時處理,重大事故要及時報告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值日行政要認真檢查值日教師的值日情況,校要經常抽查值日情況,值日效果與期終評估掛鉤。
八、全體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的規定的學生在校活動時間,班主任要按時放學並認真按學校的要求送學生過馬路。班級集體外出活動須經校長同意。
九、學校每學期要請公安政法部門給全體師生作法制和安全報告。班級要利用班隊會對學生進行防火、防險、自救、互救及用電知識教育。
十、任何個人(包括門衛)未經學校同意一概不許在辦公室、教室和門衛室使用電炒鍋、電鈑鍋、電爐等家用電器。違者罰款50-100元。
十一、宿舍大樓各住戶的竹篙要綁好,前陽臺一律不許放花盆和重物,以免風大吹落造成傷人、毀物事故,人行通道不許安裝空調。若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綮事住戶負一切責任。
十二、對突發事件,在場的所有教職工要全力以赴,消除險情。
十三、對安全工作實行獎懲掛鉤,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給予處分並對全期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度。
某某學校
20xx.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