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1、自覺參加隊組每週一次的安全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刻苦學習技術業務,堅持科學養路,嚴格執行養護安全操作規程。
3、不準違章、冒險作業,採料時嚴禁挖神仙土,如有違章、冒險現象,一經發現立即糾正。
4、出工前應穿戴好安全標誌服帽,同時檢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隨車出工時,要按規定乘坐,放置好工具,嚴禁談笑戲鬧,車未停妥時,嚴禁跳車、扒車。
6、平原地區作業隨小四輪和拖拉機帶拖斗上下班時,嚴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欄杆的空拖斗只許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許乘坐二名裝卸工,其它載貨拖斗一律不許帶人,不許超載超坐。山區視情況而定,但原則上嚴禁小四輪和拖拉機拖斗帶人。
7、用鎬開挖路面時,應並排前進,左右間距須保持一米,避免對面作業,如必須對面作業,相互間距不得小於五米。
8、在公路維修作業時,應在作業區的二頭離作業場所10-15米處,放置安全圓錐柱(墩)或紅白相間的施工標誌牌,彎道應適當放置遠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時還要牽線劃塊作業,以保證養路工作時間順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業中不準來回奔跑互相打鬧戲耍,不準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隨時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狀態。
10、雨季要堅持值班巡路,發現塌方阻車問題應做好標誌,同時立即報告上級,組織力量搶通,並保持水溝暢通及時清理路面雜物。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檔案彙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物件、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並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採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製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定、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物件、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檔案彙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記錄檔案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範、字跡清晰、儲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後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檔案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後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並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並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紮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配置安全設施,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效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僱傭合法資質的車輛,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紮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乾淨,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並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線處要採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菸和隨意丟棄菸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線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於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於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後、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新增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後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鬆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鬆開油門後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菸,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鬆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並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後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後採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於5公分,伐區內高於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後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於1.7米的死枝清理乾淨,確保樹幹光滑。
第六章採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採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採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採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裝置,保證防護裝置質量,堅固適用。採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於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採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並繫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採種。採用機械裝置採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採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採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採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並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光、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職責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一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職責。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職責。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職責。
6、非上班時光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我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職責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人和職責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職責。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職責班組若找不出職責人,則職責班組承擔50%的經濟職責。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一天一次的場地清理,堅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職責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職責制(要職責到人)和裝置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職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職責班組100-500元。
2、認真 六、職責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職責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職責。(職責分4種:直接職責、主要職責、重要職責和領導職責。)
1、認定負直接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職責。
2、認定負主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職責。
3、認定負重要職責的,職責人或職責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職責。
4、認定負領導職責的,相關職責人承擔20%以下經濟職責。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職責的,相關職責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職責。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資訊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禮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禮貌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 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專案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專案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幹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援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准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稽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
5.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瞭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並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幹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排程,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專案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佈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並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進取採取改善措施.
十一、專案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專案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實施.
3.在組織專案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援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專案付經理安全責任
1.專案付經理協助專案經理搞好專案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範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並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專案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專案工程特點,主持專案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範,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並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並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專案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專案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麵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並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並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後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採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裝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釋出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檔案控制程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後,修訂版釋出實施。
6.2.6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製度,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第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裝置、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為一週,部門安全教育為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複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稽核。
六、對商戶的安全教育
對商戶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並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透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衛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確保給商戶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佔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捲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汙,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戶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菸區吸菸,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衛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並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絡,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並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後,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後不研究、不答覆、不安排整改。
五、對於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
六、對由於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採取防範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1、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戶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裝置
1、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
2、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除錯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每週對外接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衛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定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併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裝置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裝置在正常狀態下執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後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裝置定期補給裝置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裝置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列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戶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jiǎ幣。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檢視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並如實彙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字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裝置,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裝置、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並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並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裝置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偽,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稽核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執行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新增、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排程、管理。
4、裝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後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幹私活、非規定工作範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洩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於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於中位。
(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後再啟動,啟動後,立即鬆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執行後,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並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後退行駛並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並熄火後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後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
(2)停放後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並鎖定製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週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1t;叉車保養規範>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戶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市場管理員每日對轄區內的商戶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由物業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管理人員組成。消防安全重點商戶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物業部經理。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商戶下發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市場管理人員和被檢查商戶的門市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線路是否有亂接亂掛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營業結束或下班後,關閉電閘、清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消防工作人員的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落實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1t;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在控制室抽菸、會客、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嚴禁中途離開出現無人監控狀態,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控制室內應設定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裝置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裝置檢測、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檢查和裝置執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九、對消防控制室通訊器材、監控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協助技術人員做好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十、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市場和各家商戶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整。加強日常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消防人員應每日對消防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場上的消防設施裝置,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及公司辦公區的消防設施裝置統一由物業部進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消防設施裝置、器材如有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主管
3、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保證
滅火器材處於完好狀態。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業部組織對整個市場的滅火器材進行年檢,發現漏缺的滅火器及時增配。每月對室內外消火栓,消防井進行檢查、檢測、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市場管理人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商戶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物業部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責令商戶停止經營,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商戶,並落實整改。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後,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商戶在重新裝修門市、倉庫之前,由門市負責人提前一週向物業部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帶設計好的裝修
二、經物業部審批合格後,才可動工,同時簽訂“房屋裝修協議”,並且保證在不破壞房屋建築設施的基礎下裝修。交納裝修押金300元,如需動用明火,則需交納動用明火押金300元,兩項共計交納600元押金。裝修完畢後,由物業部驗收合格退還全部押金。
三、需要稽核的方面有:用電情況,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電氣裝置,裝修的位置是否對房屋的主體結構有影響,承重情況等進行檢查。
四、商戶裝修期間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由商戶自行清理,否則扣除相應的垃圾處理費(所收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門市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填寫“動明火審批單”。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且自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經物業部稽核通過後才可動工,並交納300元動用明火押金。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物業部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對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戶,由電工和物業部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並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五、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市場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應對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出入庫進行登記。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分項儲存,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徵、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應分庫存放。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裝置、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質的專人押運,並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裝置的鋪設和安裝必須符合&1t;電氣設計技術規範>),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執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並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乾淨、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並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六、關好門窗,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動物飛禽闖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裝置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裝置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裝置。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範圍:適用於公司範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資訊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裝置儀器
1、 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效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裝置。
8、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裝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裝置、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裝置、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裝置、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裝置、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3、 起重裝置、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裝置、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裝置、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裝置、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裝置、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裝置、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執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裝置、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裝置、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裝置、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裝置、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週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於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兩次。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於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於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公司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第三條 組織制訂修訂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 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第五條 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到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第六條 負責審批勞保用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監督檢查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 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檢查督促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 負責對公司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總結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第九條 指導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定期召開安全人員的會議,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建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站場安全、穩定、有序執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站場日常生產執行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條公司站場管理部負責門站、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大型調壓場站及其附屬設施、裝置的執行管理,是站場管理的歸口部門。
第四條站場管理部設經理一名,全面負責站場部工作,副經理兩名,一名負責公司門站和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城區大型站場設施,另一名負責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和其它工業使用者調壓設施,站場部經理柯根據業務需要適時調整。
第五條站場部執行工實行四班三倒作業制。公司門站每班兩人,其中班長一名,執行工一名。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長一名,執行工兩名。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為無人值守站,由分管門站的副經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場站將根據實際需要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統一調配。
第六條所有進站人員必須遵守《進站安全管理規定》:
1、本部門上班人員及公司安全檢查人員進站須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證。
2、公司其他部門人員及外來人員須經有關領導(站場部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辦理登記手續;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站,若必須進站按規定帶合格的防火帽,進站後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來入站人員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著防靜電服裝,在站內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車間。
4、公司或上級領導參觀視察時,應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站場部經理陪同,並按要求著裝、確保站場安全。
5、未經允許不得在車間照相、錄影。
6、進入站內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禁止亂動裝置、消防器材。
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施工區域。
8、站區內嚴禁煙火,不得帶火種,不得穿鐵釘鞋進站,規章制度各種動火作業方案需經相關人員審批後方可作業。
9、違反上述規定,值班人員有權盤查、制止。
第七條門站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接班人員上班前必須保證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並不得飲酒,嚴禁酒後上崗。
2、嚴禁攜帶小孩及非生產人員進入場區。
3、每班結束之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接班人應在此時間內上崗接班,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結束之前,交班人不得離崗。
4、交接班工作的組織實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長負責。
5、交接班時,必須做到"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執行情況及記錄;
交裝置工作情況;
交閥門啟閉情況;
交上級領導指令情況;
交加臭液位情況;
交流量計流量;
交帶氣裝置介面檢漏情況;
交維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崗位衛生和存在的問題。
五不接:
生產及記錄情況不清不接;
閥門開關情況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設施不全不接;
崗位衛生不好不接;
無客觀原因,該處理的問題不處理不接。
6、交接班時要責任明確,交接過程中查出的問題由交班班長負責,接班人簽字後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7、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不得塗改,並妥善儲存,並由本部門存檔。
第三章值守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上崗前準備工作要周到,按規定穿戴勞保防護用品,工作區域要乾淨整潔。
第九條當班人員要對SCADA系統資料和影片影像實時監控,每兩小時對站場工藝區巡視一次,按執行日誌要求對各類資料進行記錄,並與SCADA系統資料進行校對。
第十條每班人員對工藝區管道及裝置用行動式檢漏儀進行檢漏一次,並做詳細記錄。
第十一條每班檢查閥門“開、關”標誌牌懸掛是否正確,不得開啟懸掛“嚴禁開啟”標誌牌的閥門。
第十二條同煤鍋爐房調壓站執行時由分管副經理每日巡視一次,停運時每週巡視一次。SCADA系統資料和影片影像由公司門站值班人員實時監控。
第十三條每週一對各站區進出口閥井用行動式檢漏儀檢漏一次,並進行詳細記錄。
第十四條站場調壓設施及其附屬設施、裝置每年進行春季、秋季兩次檢修,確保效能良好。
第十五條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聽從指揮。
第十六條保證站區消防通道暢通,對消防器材必須會正確使用和保管,保證消防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消防裝置嚴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條禁止在站區工藝裝置附近堆放油布、破布、廢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並保持站場乾淨整潔。
第十八條站區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任何情況下,嚴禁使用有明火的電氣裝置。
第四章裝置維檢修內容及要求
第十九條站區內一切維修、檢修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第二十條日常維修、檢修內容包括:處理介面微量洩漏;排汙;更換過濾器濾芯;拆裝壓力錶、流量計、安全閥等。
1、處理介面微量洩漏、排汙、拆裝壓力錶等小型作業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後,由部門分管副經理現場指揮,當班人員現場作業。
2、更換過濾器濾芯、流量計、安全閥拆裝較大等作業時,必須制定作業方案,並由安檢部稽核,公司分管副總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電器裝置、線路的一切維修工作,必須由公司電工進行作業;SCADA系統相關的軟硬體及附屬裝置必須由公司網路維護員進行操作。
第二十二條調壓器和電動球閥的大型維修必須由廠家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
應急管理與計量交接
第二十三條站區內的一切應急活動必須依據各單元應急預案和公司綜合應急預案進行實施。
第二十四條應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臺賬,存放定點有序,並每月檢查一次,是否齊全有效。
第二十五條當班人員為應急事件的第一響應人,應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並通知相關人員,通知內容應講清事故性質、發生位置、發生時間及後果。
第二十六條每年各站區應急演練不少於四次,並進行總結改進,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七條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的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與魯能
焙燒爐計量員核算、交接上日用氣量,核對無誤後,用電話報回門站夜班班長。
第二十八條門站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準確記錄站內超聲波流量計累計氣量和同煤鍋爐房等調壓站流量計累計氣量,再到省公司末站進行氣量交接,核對無誤後,簽字蓋章取回《購銷氣量交接單》。
第二十九條門站夜班班長進行核算、統計各場站用氣量,核實無誤後,由部門經理簽字,報送總經理、生產副總、排程指揮中心。
第三十條氣量交接資料必須準確無誤,站內相關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協議》的相關條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按照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稽核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絡,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
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x區與管理工作責x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x區域(車間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1、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2、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XX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裝置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效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________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一次檢驗;出廠滿________年進行
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________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一、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二、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四、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