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精選1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學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

  為了全面發揮服務育人的目的,加強學校食堂飲食衛生的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使《食品安全法》和《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必須承擔《食品安全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的義務。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

  2、食堂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接受身體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取得相應合格證後方可上崗;衛生設施達標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3、認真落實飲食衛生標準,搞好環境衛生、設施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

  4、按衛生“五四制度”和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嚴格進行食物檢驗,使生熟分開,葷素分開,防止交叉汙染。食品燒熟煮透,做好炊具和餐具的消毒工作。

  5、不採購、不存放、不加工、不銷售、不供應腐敗變質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原料和食物,自覺遵守各項衛生制度和法規,在食品中參雜使假,加工銷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行為,是違背食品行業的道德準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譴責。

  6、炊事人員要做到“三白”(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四勤”(勤洗澡、勤洗頭、勤換衣、勤剪指甲)、“五不”(不隨地吐痰、操作時不抽菸、不用手抓食品、不隨地倒垃圾和髒水、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咳嗽和打噴嚏)。

  7、原料加工時要嚴格執行雙墩、雙刀制度,生熟分開,杜絕交叉汙染,加工原料時必須要摘洗乾淨,堅持先洗後切的原則,減少營養成分的損耗,水池葷素分開。

  8、不用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包裝材料清潔衛生,掉在地上的食品不得直接出售,運輸食品要有防蠅防塵裝置。

  9、製作間、出售間分開,達到“五專”:即專人、專食、專用具、專消毒、專冰箱;冰箱、冰櫃、食品原料碼放整齊,生熟分開且有標記,主副食原料分庫,隔牆離地地存放。

  10、廚房衛生,每日專人負責打掃。餐廳每日三次打掃,物放整齊,堅決做到工完場淨,環境衛生無髒、無臭、無垃圾,汙水要及時處理清運

  11、食堂工作人員要虛心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檢查,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並重,以防為主;服從和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聽從就餐人員對食堂衛生工作的要求意見,及時改正工作。

  12、絕不允許向師生出售腐敗、變質、過期、劣質及被汙染的食物,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三餐開飯的時間均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其餘時間餐廳要關閉。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2

  為了學校教育的多元化發展,推動學校校園內拓展型課程的開設,鼓勵教職工參與學生的課外教育活動,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訂石筍中學各類課外小組活動制度。

  本“學生課外活動小組管理制度”適合學校教務處、德育室及教研組等有關部門開設的各類以學生為主要物件、以課外活動為主的各類課外活動小組。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會同教務處、德育室,根據上級部門(包括青少年科技藝術指導中心、區教育局、區體育局、區教研室)部門的新學期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學校三年發展規劃和學校自身的發展特點,在集中體育組、藝術、科技總輔導員的基礎上,制訂出本學期課外活動小組開設計劃後,由相關單位和負責人具體落實。

  2、體育教研組長負責體育類活動小組的活動安排和指導,科技、藝術總輔導員負責科技、藝術類活動小組的指導,學校類的活動小組由教務處具體負責。所有活動小組都應確保各小組的活動能安全、正常的開展。確保小組活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3、期未結束(或雖未到期未,但某一活動小組活動內容完成),輔導老師應將本小組的活動記載交主管領導(總輔導員、體育教研組長或教務處、德育室)存檔。

  4、每學期結束時,由校長室會同教務處、德育室將本學期各活動小組的活動情況進行總結、表彰。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3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長帶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後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2、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3、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5、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開啟配電箱,觸控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6、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7、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9、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0、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1、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2、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4、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儲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

  3、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尋呼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4、宿舍裡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六)學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範圍:

  1、各類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鋼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鉛筆刀、模擬刀、尖頭剪刀、各類尖銳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鋼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師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學生不帶、不玩各類刀具,正確引導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實刀具管理的責任制,經常排查,對發現持有、攜帶違法管制刀具的學生進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學生在教室未經允許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學生不得攜帶任何刀具進宿舍,生活老師應經常提醒和排查。學生在校園內公共場所嚴禁攜帶各類被管理刀具,一經發現,立即收繳。

  4、各班對美工刀進行集中收集,貼上學生的班級和姓名,統一交相關美術老師管理。

  5、對學生已經帶到學校的玩具刀統一由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假時交其家長或責令帶回。

  三、處理辦法

  以上管理條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術老師認真執行,學校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有違規,將與相關責任人的級部考核掛鉤,並取消當年的一切評優。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4

  為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辦理走讀證的資格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範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二、請假手續辦理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週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週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並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後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三、學生出入證管理。

  1、學生不能在出入證上亂塗亂畫、不貼本人相片或貼其他東西,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並扣班級管理分0.5分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並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l分,並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並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四、學生進出學校管理。

  1、學生進出學校,必須主動出示請假條或出入證(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學生,學生一定要家長不能開車進校內接送,只能停在校門口等,學生車輛必須停放在學生專用停車棚)。有長期出入證的學生必須掛在胸前,隨時主動按受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的檢查,如學生不按規定執行,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有權拒絕其進出學校。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透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牆、走圍牆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3、不服從保衛人員和行政值日領導管理的,強行離校無理取鬧,將報政教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報校長會討論開除。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5

  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生體質健康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體育鍛煉意識,培養體育鍛煉的能力,養成科學的生活方式,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長效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按照學校《關於加強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宣傳教育引導

  學校透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鍛煉、體育競賽、班團隊活動、家校協同聯動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體育健康教育宣傳引導,讓家長和學生了解運動在增強體質、促進健康、預防肥胖與近視、錘鍊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學生體育與健康素養,增強體質健康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二、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規定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剛性要求,每週開齊3課時,確保任何教師不以任何理由擠佔體育與健康課程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

  三、保證體育活動時間

  全面落實大課間制度,每天安排學生進行30分鐘課間操活動,每節課間要求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值周生督促檢查。合理安排學生校內、校外體育活動時間,著力保障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要求班主任和體育老師利用釘釘群和微信平臺等大力推廣家庭體育鍛煉活動,有鍛鍊內容、鍛鍊強度和時長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強度練習。要對體育家庭作業加強指導,提供優質的鍛鍊資源,及時和家長保持溝通。

  四、提高體育教學質量

  要求體育教師聚焦“教會、勤練、常賽”,逐步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的體育課教學模式,每學期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要開設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社團活動,鼓勵學生利用課餘和節假日時間積極參加籃球、排球等專案的訓練;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全員體育競賽”活動,提高學生的體質健康。體育教研組要定期進行集中備課和集體研學,適時對體育課的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五、完善體質健康管理

  評價考核體系

  學校把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管理體系。高度重視體質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參與、體育鍛煉和競賽、健康知識、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積極探索將體育競賽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參加體育競賽的,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進行評價。要健全家校溝通機制,及時將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結果和健康體檢結果反饋家長,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體質健康監測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xx年修訂)》《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系列檔案要求,對體質健康管理內容定期進行全面監測,建立完善以體質健康水平為重點的“監測—評估—反饋—干預—保障”閉環體系。中學部認真落實面向全體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製度和抽測複核制度,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真實、完整、有效地完成測試資料上報工作,研判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制定相應的體質健康提升計劃。

  七、健全責任機制

  要統籌安排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督促細化體質健康管理規定,將體質健康管理工作納入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中,定期召開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建立健康促進校長、班主任負責制,透過家長會、家長信、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八、強化檢查評估

  學校將學生體質管理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開展動態監測和經常性檢查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考核體育教研組的重要依據。學校設立監督舉報電話:xxxxxxxx。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學生體質健康科學管理。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6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作業管理的意見》,切實減輕學生學業負擔,規範教學行為,提升教學質量,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的通知》提出的“十條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現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

  “零起點”教學是指嚴格按照課程標準開展教學,不以學生擁有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積累作為入學條件和教學基礎,不以部分孩子超前掌握的知識水平為教學起點。各學段各學科都要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減輕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和學生的課外學習負擔。

  二、作業佈置

  1、建立作業稽核環節,在作業內容、數量、要求等方面,經集體備課成員集體討論教研組長把關,並做好記錄。

  2、嚴格控制學生家庭書面作業總量。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每天完成書面作業的總量時間最多不超過1小時。班主任需掌握本班作業總量,做好不同學科課後作業的具體平衡工作。年級組長審定學生雙休日、節假日的家庭作業。

  3、科學設計作業內容。重視培養學生自主學習意識、探究和創新能力,豐富作業型別,把預習鞏固類和閱讀、探究、實踐、體驗、合作等型別相結合,重在使學生所學知識得到鞏固練習,引導遷移運用,切實減少簡單記憶、機械重複的作業頻次,不得佈置懲罰性作業,儘量避免大量重複式抄寫作業。

  4、教師儘量在每節課下課前當堂佈置作業,學生需自行準備“作業記錄本”。嚴禁透過QQ、微信、釘釘等方式佈置作業。

  三、作業書寫

  1、一二年級學生用鉛筆書寫作業,從三年級起學生作業用鋼筆、碳素筆書寫。

  2、教師應該根據學科作業的特點規定相應的書寫格式和書寫整潔度。

  3、班級每學期舉辦一次優秀作業展示,發揮學生之間的傳幫帶作用。

  四、作業批改

  1、合理使用多種作業批改形式,有佈置必批改,做到全批全改,分析學生作業中的問題,反饋改進教學過程。教師作業批改過程中使用評語要適宜,根據學生的年齡、心理和認知一二年級可採用圖批,運用簡單生動的圖形符號批改評價。

  2、提倡面批與集體講評相結合,教師應及時向學生反饋作業批閱結果,共性問題集體講評,個別問題單獨交流,要引導學生根據批改結果分析學習存在的問題,建立錯題本,更好地開展後續學習。可實行分級作業獎勵制度,提高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習質量。作業質量納入評優評先考核。

  3、作業應該及時批改,批改時使用紅筆採用打“√”等形式,對於學生作業中特別精彩的地方,可採用其他符號或者語言進行提示鼓勵。同時教師對具有創造性、獨特性的作業應該以鼓勵和引導為主,注意保護學生的積極性。作文一般在一週內批改完成外,其他作業一般在當天批改。

  4、對學生作業的評價,一般採用“等級、激勵性語言、符號”等相結合的形式,在“正確”和“整潔”方面評價分別為出色、優秀、良好三個等級,發揮作業對學生的指導與激勵作用。

  5、作文一般在一週內批改完成外,其他作業一般在當天批改。對習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批改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在批改中既有對學生習作格式、語言等方面的評價,也有對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鼓勵性評價。

  6、教師在批改過程中應該做好相關記錄,特別是對有獨創性和普遍性錯誤的地方做好記錄,作為講解和輔導的依據。

  7、對於學生作業中錯誤的地方教師應該要求學生及時訂正,然後按照作業的基本要求書寫,教師及時對學生訂正的作業進行批改。

  五、其它

  1、建立常規檢查制度,學校將規範學生作業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的作業負擔、納入教育重點工作考核。

  2、突出家校共管。學校和教師要透過家長學校、家委會、家校互動平臺、家訪等形式,重視與家長的溝通合作,督促學生主動獨立完成家庭作業,並及時將完成情況反饋給教師;注重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不額外給學生增加課業負擔,充分保證學生每天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時間;最大限度減少使用電子產品,自覺保護視力。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7

  為了促進學風建設,培養廣大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習慣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體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為確保早操效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早操要求

  (一)每週一至週五,早晨7:00——7:20為出操時間(國

  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為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系部為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為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週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1、儀容、儀表大方得體,不許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

  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圍圍巾;

  2、早操音樂響起前各班應在操場指定地點集中站好,做到快、靜、齊,縱隊、橫隊均在一條線;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佇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第二條考勤檢查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委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委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後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後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託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並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條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

  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准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准,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為系部學生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第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8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透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絡學生,可透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絡,家長和學生也可透過學校公用電話0813-3950040聯絡.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透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簡訊聯絡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路,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路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9

  1.按時到校,不遲到早退,離校後及時回家,並在來回途中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否則後果自負。

  2.嚴禁在學校內吸菸、喝酒,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3.在教室內和樓道內部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4.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5.對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視其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

  6.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7.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8.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勞動就業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師,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援和配合教師完成教學活動,熱情幫助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10.熱愛集體,團結友愛,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和榮譽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11.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2.按時上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教室就坐。

  13.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坐,衣著整齊,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14.上課時不準說話,不得吃東西,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情。需向老師詢問或回答老師提問時,要先舉手示意,允許後起立回答。上課時關掉行動電話。

  15.保持教室衛生,愛護教室內一切教學裝置、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

  16.每天上課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學前認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7.學員考勤由班主任負責記錄,每日填寫,最後彙總,報給教務管理人員,由教務存檔保留。

  18.上課時間、統一組織的輔導時間和自習時間,一般不準請假,學員所在單位需要學員回去辦事的,應由單位與學校教務聯絡,由學校酌定。凡是單位直接找學員本人聯絡或招回的,學校一律不予承認,並按考勤規定記考。

  19.學員請事假、病假、公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和交驗病假條。假滿後及時結假。請假程式是“先向班主任請假,按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方可生效。准假許可權:病假原則上尊重醫生意見。事假、公假一天以內者,班主任有權批准;三天以內者,班主任籤意見,教務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長批准。

  20.對遲到、早退和曠課的學員,應予以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者要給予處分並通知單位,凡遲到、早退三次或遲到早退一次但時間超過30分鐘者,均按曠課一節處理。曠課累計達十節課者,令其退學,不退還其所交的所有費用。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0

  一、住校生必須遵守以下規範: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領導、教師及學生指導的管理。

  2、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

  3、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時起床,整理內務,做好寢室內的衛生工作;中午按時休息;晚上按時作息;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上課時間必須由班主任簽字,課後必須有指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且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消假登記。否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取消登出資格、勒令轉學等處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寢室及教室的環境衛生,垃圾按規定的地方傾倒。

  6、住校生不準在宿舍內、走道、樓梯上打鬧。若不聽勸告,造成的後果一律自負。

  7、住校生不得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不得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9、嚴禁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嚴重後果,責任自負。

  10、建立寢室值日製度,室長全面負責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輪流值日製度,保持室內衛生狀況,就寢時室長一定要檢查本室同學到位情況,凡晚回或未歸同學應及時向值班人員彙報。

  11、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學期末進行獎勵。

  12、住校生要增強自身安全意識,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財物保管。嚴禁身邊存放大量現金及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13、注意安全,學習期間,不得私自進入寢室。若發生失竊事件或特殊情況,及時報告保衛科或政教處。

  14、住校生表現情況納入評優、評“學生標兵”表彰,若有違紀行為,視其情節輕重,按教育部規定的有關辦法處分,並通知家長。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其住校資格:

  1、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2、住校生抽菸、喝酒;在宿舍裡賭博或變相賭博。

  3、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4、住校生未經許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裡燒煮食物,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熄燈後點蠟燭。

  7、住校生有敲詐勒索其他同學財物的行為。

  8、住校生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寢室長職責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職責。

  2、督促本室同學嚴格遵守寢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負責檢查本室同學的內務情況,遵守制度情況。

  4、每週安排一次衛生大掃除。

  5、做好本寢室同學的思想工作,調解同學間的矛盾。

  6、經常向管理教師彙報情況,協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從即日起開始實行,未盡事宜,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1

  一、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與制度,服從學校住校生管理員和生活老師管理。

  二、每學期開學時住校生必須要到教導處辦理住校手續。住校生每學期住宿費在開學時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繳納。

  三、住校生應嚴格按照管理人員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寢室、鋪位。

  四、住校生應保持學生宿舍的安靜、整潔、衛生,做到團結、互助、自律。努力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個人”。

  五、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內務;晚上實行晚點名,點名以後不許外出,除特殊情況(如生病等)以外;嚴格請假制度。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條,經當晚夜自習輔導教師(或班主任)簽字,再交當晚值班領導簽字,假條交到住校生管理員處備案後,才能離校。外出學生要嚴格在請假時規定的時間內返校,並及時做好書面銷假登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如有需要進入宿舍時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員同意,並要進行登記。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飯、就寢上下樓道或進出寢室時,必須有秩序行走,不許喧譁、打鬧、推搡、擁擠,更不得故意製造混亂。

  八、為嚴肅校紀、校風,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作為住校生必須遵守的紀律:

  1.嚴禁住校生在校園內打架鬥毆。

  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嚴禁住校生熄燈後在宿舍裡聊天、打鬧、起鬨、高聲喧譁和使用手電筒看書等。

  4.嚴禁住校生抽菸、喝酒、打牌及變相賭博。

  5.嚴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寢室。

  6.嚴禁住校生奇裝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住校生將不健康以及不利於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帶入學生宿舍。

  8.嚴禁住校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9.嚴禁住校生將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帶入寢室。

  10.嚴禁住校生將各種動物帶入學生宿舍。

  11.嚴禁住校生翻越欄杆圍牆及登屋頂、爬樹和爬窗,如出現意外後果自負。

  12.嚴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電子遊戲機、上網咖、進舞廳等。

  13.嚴禁在宿舍裡燒煮食物,點蠟燭,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及使用其它電器。

  14.嚴禁住校生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嚴肅處理。

  16.嚴禁住校生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或其它食品。

  17.嚴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時間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到教室及校園內從事其它活動。

  以上若干條紀律,凡是住校生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第一次作訓誡談話,班級作公開檢查;第二次學校紀律處分,全校公開檢查,以牌告形式公佈處分;第三次則取消住校生資格,不退還任何住校費用,按照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給予處分,以牌告形式公佈。

  九、住校生要加強自身安全意識,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發現不良現象應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住校生要加強自己的財物保管。嚴禁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如特殊情況下(如學費等)帶入時應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並交管理人員保管,管理人應作好登記工作,違者後果自負。

  十、住校生要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

  慣,不亂倒飯菜、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室內的東西一定要嚴格按照要求統一擺放整齊。

  十一、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輪到值日的寢室及個人要按要求把寢室及包乾區打掃乾淨,未達到要求的要扣除衛生分,並責令其限時改正。每週按各寢室情況給予“紀律”“衛生”等評分,得分高的寢室月末將給予“文明寢室”稱號,發給獎狀。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個人”,給予獎勵。每週每天進行內務檢查評比制度,獲勝者給予榮譽稱號及發給獎品。期末進行總評,得分高的寢室將給予“優勝寢室”稱號,發給獎狀、錦旗。對個人將評出“文明先進個人”,發給獎狀、獎品。

  十二、住校生應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按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按照價賠償外還給予一定的罰款,同時也按違紀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三、為嚴肅紀律對有違反就寢紀律的住校生,給予批評、教育,寫檢查,累計達三次的,取消住校資格且不退還住宿費。除以上制度外,未盡事宜,將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2

  學校的發展需要社會各界的支援,其中離不開家長的配合。為調動一切積極因數參加學校管理,形成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人的合力,培養合格人才,提高辦學質量,為此特制訂本制度:

  一、新學期開始成立家長委員會,學生家長將參與對教師和學校的評價,其結果將成為教師考核獎勵的依據。由家長中熱心教育事業,有一定活動能力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員組成學生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

  二、大力推行家長委員會制度,讓家長真正成為學校管理的參與者,學校日常管理和重大事項不僅要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而且要授予家長委員會參與決策的權利,切忌把家長委員會圖章化。

  三、權力

  1、參加委員會的會議,討論表決各項決定;

  2、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批評;

  3、有權要求召開臨時家長會;

  4、參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安全衛生的管理;

  5、在學校統一安排下,查聽班主任召開的學生會議;

  6、在學校統一安排下,查聽某一位授課老師的授課;

  7、參與對學校任課老師的評價、考核。

  四、義務

  1、熱愛學校,尊重教師,關心學生;

  2、關心教育事業,力所能及的支援學校建設;

  3、努力學習現代科學文化知識,關心愛護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

  4、參與學校管理,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共產主義思想教育;誠信教育,文明教育和安全、衛生教育;

  5、為孩子做表率以身作則,不賭博、不酗酒、不涉黃,為孩子提供一個健康文明的家庭環境;

  6、及時與學校聯絡,反映學生的思想、學習情況,反映教師的教學情況;

  7、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學生提高防範能力。

  五、活動

  1、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學生家長委員會會議;

  2、學生家長委員會與對應的年級、班主任對口聯絡工作。

  3、學校由教導處負責具體實施。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了維護校園正常的活動秩序,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生課間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晨讀早操、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三條、學校應加強課間活動的管理,利用晨會課、班隊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應由老師組織學生排隊前往,並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

  第五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師及時關注、提醒、監管。

  第六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遊戲,不得在走廊樓梯裡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得破壞公物。

  第七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

  第八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第九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十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上課教師)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效能。

  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採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

  第十二條、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情況嚴重的應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門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阻止。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製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後,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並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後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癒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週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週以上由校長批准。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准。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並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彙總、公佈、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週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並於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5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完善教育制度,對學生違制度,遵循教育批評、懲罰、改正的原則真正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定制度如下:

  1、凡無故曠課,經教育不改,曠課達到2天,給予警告處分;達到4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達到1周者,給予箭處分。

  2、連續4次遲到算一次曠課;連續曠課達2周,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按學籍管理規定改為試讀生;累計曠課達3周,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因曠課達到4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3、違課堂規則,破壞課堂紀律,造成教學難以進行者,停課教育並請家長,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與相應處分。不認真學習,不完成作業累計達到3次,停課教育並請家長;因不完成作業而請家長累計達到3次且屢教不改者,學校請家長陪讀,家校聯合對學生進行教育。

  4、違學校制度,破壞公共財物,造成嚴重後果,除賠償外,給與警告處分;經常打架、罵街且屢教不改者,給與警告處分。

  5、不接受教師的正確教育,對教師採取粗暴蠻橫的態度,甚至有漫罵或報復行為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6、小學生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去網咖,一旦違者記過一次。

  7、在社會上有違法行為,被機關受審處理的小學生,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8、同學之間發生矛盾不能正圈理,而動手打人或發生群毆,學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進教育不改造成一定後果,視情況和態度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箭、記過處分、視情節惡劣的送交機關處理。

  9、凡警告3次,嚴重警告2次,箭2次,記一次過者,改為試讀生,請家長陪讀,與學校攜手共同教育。

  10、上述細則作為衡量處分等級是參考在細則中沒有包括的情況而應當處分時,酌情給與相應的處分。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絡,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7

  1、學校出操集會鈴響後,各班須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隊。

  2、按學校規定次序依次由教師帶領到指定地點集中,過樓梯須慢行不統一踏步,班與班之間保持一定距離。

  3、排隊行進中集中注意力,不開小差,不講話,保持隊伍整齊。

  4、在樓梯和到操場梯步處實行值周教師定點安全維護,確保學生安全規範地進出樓梯和操場梯步。

  5、出操集會結束後,各班應按規定次序進教室。

  6、建立校內學生重大教育活動安全論證制度,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須報學校或教育局同意方準進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8

  1、一課前要預習新課的內容。課前準備好本節課所用的書本和學習用具,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不得在課上向同學亂借和無書上課。

  2、預備鈴響後,必須迅速,安靜地進教室就座。

  3、上課鈴響教師進入教室,要安靜、嚴肅、班長喊口令後,要整齊、迅速地起立問老師好,待老師還禮後,方能坐下。

  4、上課後進教室要喊報告,經老師許可後,方能進教室。

  5、課上用心聽老師講課,不隨意交談、不做小動作、不看與本節課無關的書籍努力掌握老師講授的內容。

  6、教師講完後,可以積極舉手發問和發表意見,但不得有取笑老師的行為,回答問題要起立,經老師許可後方可坐下。

  7、上課時要開動腦筋。獨立思考,要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8、在課堂上要專心致志,姿勢端正,不得趴在課桌上。

  9、下課鈴響後,老師宣佈下課,學生必須起立,向老師致意,待老師還禮後,方可離開教室。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9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故意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物品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學生主管部門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專案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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