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城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區(以下簡稱市建成區)範圍內設立車輛清洗站(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是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市規劃局審查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新建、擴建、改建方案,負責會同市工商局對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條 在市建成區內選址建設車輛清洗站(場),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市規劃局辦理相關規劃手續,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經市環保局依法審批後,方可進行建設。

  第五條 嚴禁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建設車輛清洗站(場)和開展車輛清洗服務,嚴禁任意排放清洗機動車輛所產生的汙水、汙泥、油汙等汙物。

  第六條 車輛清洗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興建隔油池、沉澱池、排水溝等配套設施,防止汙物汙染環境。

  第七條 新建車輛清洗站(場),應向市規劃局申請規劃定點。

  從事車輛清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提出申請,並提交該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檔案等有關資料。未經市環保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稽核透過,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車輛清洗站(場)須按規定標明營業範圍及名稱等內容,做到文明清洗,講究衛生。

  第九條 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責令改正,並依法處罰:

  (一)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進行車輛清洗服務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排放汙水、汙泥、油汙等汙物的;

  (三)侵佔、拆毀、損壞及其他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

  第十條 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市環保局提出整改意見;對不具備車輛清洗條件、擅自佔道清洗車輛、擅自排汙汙染路面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對車輛清洗站(場)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廣大市民或單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投訴。

  第十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對不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機動車駕駛員指局內在職的機動車駕駛員、聘用駕駛員和因工作需要暫時在駕駛崗位上的非專職駕駛員。

  第三條局人秘股負責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局效能辦配合監督檢查。

  第二章機動車的使用、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局內所有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車輛由各用車單位具體負責管理,在局辦公車輛不足情況下,局人秘股有權統一排程。各單位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使用、維護、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車輛執行外出審批登記制度。因工作需要出縣的車輛到局人秘股登記,由局分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報局人秘股備案。禁止未經局長批准的車輛私自出縣區。

  第六條未經領導批准,禁止私自用車。

  第七條車輛的保養應堅持“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堅持例保、預檢預修制度,消除故障隱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車輛的執行質量;車輛要及時清洗,保持內外乾淨。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執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排程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排程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排程核實後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後,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排程員的統一排程,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後,應向公營車隊彙報車輛執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並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後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執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執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執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彙報,車隊接到彙報後,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執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執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籤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執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排程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執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排程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排程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後或應及時交回,並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排程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執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並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並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排程室的統一排程,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執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並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並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並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排程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後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4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範、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並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排程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排程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排程;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排程和管理;日常排程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排程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排程,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核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稽核同意後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稽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後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稽核並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核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核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准後,進行考核;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核定並簽字後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核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並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鑑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後下達指標,進行考核;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核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5

  一、辦事處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原則上保證辦事處領導工作用。雙休日及節日用車需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

  二、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車輛安排,需用車的站所和工作人員原則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臨時急事也需及時向辦公室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三、車輛的小修,原則上由駕駛員自檢自修,需要送修理廠修理時,由駕駛員報送修車計劃,由辦公室指定維修地點,修理費報主管領導批准。不在指定的地點維修或擅自更換部件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擔負。

  四、汽車在外執行任務,發生臨時性故障時,需要修理,由駕駛員掌握,儘量減少費用。

  五、加強油料管理,做到節約用油。

  六、駕駛員需服從辦公室的管理,應認真學習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確保行車安全。

  七、加強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打掃,勤檢查。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燈光及警示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時刻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八、禁止酒後駕車和疲勞駕車,發生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情況時,要主動向單位報告,不準駕駛車輛。

  九、上班時間,駕駛員要在單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辦公室請假,不得隨意脫崗。無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歸位。

  十、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私自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否則將視情節按機關各項事務管理制度處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6

  一、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 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 行政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並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 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排程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2。1 公務車輛使用管理

  公務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准,行政部備案。

  2。2 公務車輛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對審批透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記入並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資料。

  2。2。4 公務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後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准。

  2。2。6 公務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行政部稽核,稽核無誤後存檔。

  公司公務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 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備件庫、售後部均配有營運貨車,且車輛數量較多,應設專人管理,旨在保證車輛安全運營的同時,最大化的配置車輛運營。

  2。3。2 各部門車輛出車、送貨應由車輛管理人員統一排程,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排程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3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4 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並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5 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車輛管理人員統一儲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安排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2。3。8 車輛管理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9 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安排表》時,在規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管理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准後方可。

  2。3。10 車輛管理人員應對出車車輛進行登記,填制《車輛送貨登記表》,當車輛返回時,應及時填寫返回公里數,並由駕駛員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1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2。3。12 部門間車輛呼叫應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三、 車輛用油管理

  1、 職責

  1。1 行政部經理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2 運營部門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車輛用油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管理。

  1。3 各部門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車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准,並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 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 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於月底資料統計。

  2。6 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月底按順序貼上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

  2。7 駕駛員在油卡充值前,應統一根據車輛管理人員的口令,在某一統一的時間點記錄本月車輛用油的實際資料,其中:

  a。月初餘額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餘額。

  b。本月充值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額。

  c。月末餘額為油卡最後一次加油後的金額。

  d。本月用油=月初餘額+本月充值—月末餘額+備用卡加油金額+現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數為上次記錄資料時的車輛公里數。

  l。中止公里數為本次記錄資料時的車輛公里數。

  j。中止公里時油箱所剩油量為本次記錄資料時油箱的油量金額化。

  2。8 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計表》上報財務稽核。

  2。9 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並在小票背面註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計表》一齊上報財務稽核。

  2。10 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計表》中的現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 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保證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稽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稽核。

  3。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稽核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並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 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後一週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 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 職責

  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的維修。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專案進行稽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儲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

  2。2。 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專案標準見《保養標準表》。

  2。2。2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執行里程數填寫執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後,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2。2。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____部門經理檢查__—審批(需要財務經理及部經理審批須審批)__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專案、金額)透過報帳中心借款__—對審批後的專案進維修__—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專案,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__—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__—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____會計人員對維修專案進行稽核______透過報帳中心沖銷借款。

  2。3。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3。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彙報,請示處理方案。

  2。3。3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鑑定、稽核。

  2。3。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__—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__—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__—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____—車輛管理人員鑑定、稽核____部門經理簽字____走報帳中心報銷。

  2。4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 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後,可用其它發票衝抵報銷。

  1。2 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生,如有發生,應詳細瞭解罰款原因,屬於駕駛員出於個人利益而發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稽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 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鑑於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絡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鑑定,出具鑑定報告。

  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儘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傳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衝賬手續。

  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衝賬,否則不予辦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7

  1、根據xxx風電場及《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xxx風電場專案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專案部的生產經營正常穩定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xxx風電場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車輛交通安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車輛交通安全職責,經常進行車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3、專案部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組織落實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專案部員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專案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管車輛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專案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受水電x局安全管理部的領導和管理,對專案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車輛的統一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負責監督專案部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開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和對本區域內事故多發部位、多發點段的整治。

  6、專案部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受專案部裝置物資部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和編制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編制機動車輛的大、中修計劃,並督促落實;監督、指導機動車輛使用,搞好機動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定期組織技術檢驗和效能試驗,保證技術性能滿足安全執行指標;負責對從事機動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進行監督管理,並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及取證工作;嚴格執行機動車輛改造、更新、報廢制度;參加車輛交通安全專項安全檢查和監督整改落實;參加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專案部駕駛員上崗資格的認定,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並負責審查、建檔和監督管理;負責對擬錄用的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資格審查,並定期對機動車駕駛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定期組織身體健康檢查和技術培訓、考核,不適宜人員應及時調崗。

  8、專案部安全部門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職責,負責制定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專案部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和檢測制度;對車輛和駕駛人員應定人、定員、定崗,非生產需要和領導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車輛;合理安排駕駛員出車頻率,防止疲勞駕駛。

  9、專職駕駛員必須經分局人力資源部和專案部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駕車。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堅持車輛保養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良好車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做到行車“三勤三檢”;嚴禁私自開車,嚴禁違法酒後駕車,嚴禁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輛,嚴禁無證開車,嚴禁將車輛交於無關人員駕駛。

  10、在場內臨時修建的施工道路上,應設定明顯危險標誌及必要的安全設施,以保障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可靠性。

  11、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的完好狀態進行管理,建立車輛狀態管理臺帳,做到專人負責。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車輛執行過程中的狀態進行檢查,做到專項檢查與定期檢查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及時解決和修理車輛存在的問題,確保車輛始終保持在完好技術狀態,嚴禁車輛帶故障、帶缺陷執行,建立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並做好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12、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車輛效能規定,合理安排正確使用車輛。

  13、專案部的施工人員上下班的交通車輛,應使用客車,並保證車輛完好狀態,做到每班檢查,定期專項檢查,在一時無法解決客車的情況下,採用平板貨車臨時替代客車,要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並經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嚴禁超載、超速執行,嚴禁在無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執行,確保車輛執行安全。

  14、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專案部在需要租用車輛時,應打報告到分局裝置物資部審批,同意後方可租用車輛。租用、出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車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合同報分局裝置物資部一份存檔,報分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部備案。

  15、專案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必須是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為駕駛員崗位,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考評合格備案的駕駛員。專案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駕駛員,如專案部需要使用駕駛員,應與分局人力資源部聯絡,並經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准備案後方可聘用;未經分局人力資源部確認、未經工程質安管理部進行安全考核批准備案的,私自聘用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的,專案部領導承擔責任。

  16、專案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駕駛員,調配上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分局工程質安管理部上報名單備案,以便加強對駕駛員的動態管理。

  17、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嚴格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風電場,水電x局安裝分局和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教育駕駛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章守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謹慎駕駛、安全第一”的思想。

  18、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考核,並形成考核檔案,對不適宜安全駕駛的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19、車輛駕駛員應按所持證照規定的駕駛車輛範圍進行駕車,從事客車駕駛和臨時性使用平板車替代客車的駕駛人員,必須具備大客車駕駛執照,並滿足安全駕駛的`能力要求和相關規定的要求。

  20、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車時,應對駕駛人員精神狀況進行了解,合理安排,嚴禁疲勞駕駛和帶病駕駛,嚴禁駕駛帶故障車輛。

  21、未經專案部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在崗駕駛員不得將車交於他人員駕駛,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將承擔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22、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搶救傷員並打電話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保護好事故現場,嚴禁逃逸事故現場。立即上報水電x局安裝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進行事故處理或委託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3、交通事故發生後,造成車輛損壞的,必須經過保險公司定損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修復,同時,對車輛損壞的部位進行拍照,以便事後進行理賠。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員受傷,在事故處理時傷者必須提供治療終結的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

  25、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託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後,須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車輛定損書、保險公司現場勘察書、車輛損壞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員受傷,必須提供治療終結出院證明、發票、用藥處方等手續,如受傷較重的,還需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具備以上資料,由分局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27、對交通肇事駕駛員的處罰:

  (1)一年內發生兩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萬元以下),都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駕駛員,除進行經濟處罰外,並進行轉換工種。

  (2)由於酒後駕駛或嚴重違章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現場),除進行經濟處罰外,並進行轉換工種;同時負有刑事責任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3)在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部分)的60%、40%、30%、20%進行處罰,罰款金額在收到檔案15日內由事故單位墊付一次性上繳到分局財務部。

  (4)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且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以上責任的,一年內不得駕駛小車(含皮卡)。

  28、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對車輛交通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況應當做出記錄,作為檢查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發生車輛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

  29、發生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在正常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進行處理結案,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配合。在施工區域內的施工道路上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處理的情況下,由分局進行調查處理、結案,根據事故性質大小進行分級管理。

  30、不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處罰通則》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31、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車輛安全專項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檢查內容包括車輛使用管理情況和場內道路安全狀況。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8

  (一).使用範圍。

  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絡業務、聯差迎送;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離退休中高層人員健康用車或員工因私用車;定期開車;其他緊急和非凡用車。

  (二).車輛使用程式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用車須填寫用車記錄單,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或行政部長批准後,由派車排程統一安排方可使用。

  駕駛員按派車記錄上報批准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用車畢,加強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

  在影響公務情況下,酌情滿足員工因私用車要求,但因私且車應嚴格審批。

  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儘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車輛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裡程和耗油量,經行政和財務部門聯審後方可報銷。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主管,不得帶病出車。

  公司車輛既有按部門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計劃使用時,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愉快服從指揮、排程。

  公司實行用車收費制度。各部門用車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部門成本效益考核範圍;因私用車的費用則在其工資中列支扣除。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認呆地點,一般不答應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和行政部領導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駕駛員治理

  除公司答應的非凡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發生交能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進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後工作。

  交通事故、違章責任在我方之罰款和修理費用,原則上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如遇

  非凡情況,經各級領導特批,可報銷費用的----。

  如何管理公司車輛

  安裝GPS車載定位監控系統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

  車子在外難管理,司機謊報塞車,謊報車壞了需要修理,謊報油費,謊報過路過橋費……

  實現車輛及貨物精確定位、實時監控、智慧報警、高效排程,讓一切盡在掌控不再是物流企業管理者們的奢望。

  車輛實時定位:實時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資訊;

  車輛偵蹤定位:偵蹤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資訊;

  行駛路線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線路,如車輛偏離行駛線路,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行駛區域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區域,如車輛超越規定區域,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歷史軌跡回放:按時間段查詢車輛行駛狀態,包括車輛資訊回傳時間、車輛屬性資訊、該車當時的位置、速度、狀態、方向、行駛路線等資訊;

  行駛資料記錄及統計:系統自動記錄並儲存車輛行駛路線、報警資訊、行駛里程等資料,並會自動生成相應的統計報表;車輛遠端控制:系統可對車輛實施遙控斷油斷電、監聽及遠端開關車門;

  公司內的車輛和司機,大家是如何管理

  1)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指定加油地點,核算下油耗,是否有異常.

  2)司機是隨時待命,具體需要分清楚是小車司機還是送貨司機。

  3)車輛的維修保養也是由指定的4S店或者指定的維修站處理。一般費用都是明碼標價的,部門人工費用會有一些折扣。主要看您找的維修站是如何談的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後在門衛處核籤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絡,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後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於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後,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後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0

  1目的

  為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範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下屬各醫院及籌備處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職責部門

  3、1醫院車輛管理機構為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車輛排程、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2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3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為“車管部門”。

  4要求

  4、1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身體健康、40週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素質好,為人忠厚;

  4、1、5無煙、酒、賭嗜好;

  4、1、6入職時須籤勞動協議和擔保協議書。

  4、2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2禁止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用車不使用專職駕駛員而擅自駕車的行為;

  4、2、3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因公用車,必須由部門(科室)負責人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2、4駕駛員憑《公務用車申請單》的有關專案內容履行職責。超路線、超專案、超時間時,用車人必須及時報告並事後在審批手續上補充說明;

  4、2、5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駕駛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原則及程式

  5、1用車原則

  5、1、1工作車輛根據領導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內的公務情況,安排使用。當工作時間內無公務外出,醫院因重要公務急需用車,而沒有其他車輛可調配時,由車管部門負責人向工作車輛專用人報告後調配使用;

  5、1、2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3醫院領導因公外出或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用車優先。多位領導同時提出用車時,原則上按職級從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因公外出沒有公務車使用而必須搭乘計程車時,需經車管部門主管許可後方可報銷交通費用;

  5、1、5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5、2用車程式

  5、2、1各部門工作時間及其它時間因公務用車,應提前兩小時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報車管部門後,統一由車管部門負責人調配出車;

  5、2、2駕駛員按照批准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專案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6車輛管理

  6、1車管部門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

  6、2堅持對每日用車情況的管理,掌握車輛的里程、油耗、維修、整潔保養等事項;

  6、3堅持對定點停放車輛,定點加油、維修的檢查、監督、管理,發現異常予以糾正或處理;

  6、4堅持日常教育、督促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

  6、5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總經理核准;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執行董事(或呈報董事長)核准;

  6、6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馬上報告車管部門負責人及上級主管,車管部門應積極辦理有關事故事宜。

  7罰責

  7、1不用駕駛員而擅自駕駛車輛,無論因公因私,無論任何職級,每發現(發生)一次,對當事人扣款100元;若發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費用扣罰當事人;若駕駛員同車同行而讓他人駕駛的,駕駛員亦按本條規定處罰;

  7、2未辦理出車手續而出車的,扣罰駕駛員100元/次;駕駛員擅自把車鑰匙交他人駕駛的,

  按責任條款7、1處理;

  7、3非公務和非工作時間的私事用車,非經有權批准人同意而出車的,扣罰當事人100元/次。給與車輛鑰匙者與當事人承擔連帶責任;

  7、4酒後駕車或違章違規駕車,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駕駛員)1000元/次;發生交通事故由當事人(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7、5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扣罰駕駛員20元/次;車輛保養不善的,按造成損害程度由駕駛員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6對違反本規定第7條責任條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項,將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在醫院或集團範圍內給予處罰通報。發生交通事故時,同時解聘駕駛員。

  7、7以上責任扣款,在當月薪酬中兌現,舉報人按扣款100%獎勵(對舉報人予以保密)。

  醫院相關人員出現違反本規定未執行或難於執行處罰時,由總部人事行政部與財務部監督並強制執行。

  7、8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排程,並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餘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併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准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並於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稽核批准後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後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彙報並請求批示。事後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絡。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並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菸。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2

  為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引數及所執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範圍內辦理。

  4、車輛使用費用的管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後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後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並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1、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一排程,統一派車。

  2、派車本著“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3、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衛星監管系統,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動後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4、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5、未經申請批准出現非常規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後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用車事後說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後,視為常規用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6、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後,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並向派車人彙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用車。

  7、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為違規用車。

  8、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凡被發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並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

  2、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4)酒後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餘,未按規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6)有其他違反車輛管理規定的。

  3、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4、駕駛員一年中未發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於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麵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一、麵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鑑於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並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麵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並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後,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麵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麵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後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後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麵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後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籤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稽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麵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麵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麵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4

  一,車輛選購管理制度

  1,選購車輛時應根據當地運輸市場狀況和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論證,重點考察車輛的適應性,可靠性,經濟性,環保性及維修方便性,選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車輛發展規則,滿足實際需求的車輛。

  2,選購的車輛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要求。

  3,選購車輛時,優先選擇交通部對社會發布的推薦車型。

  二,車輛技術檔案管理和定期報告制度

  1,出廠新車投入使用前,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營運客車等級核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3,妥善保管車輛技術檔案。相關內容的記載及時,完整準確。

  4,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總程修理,整車修理情況,每季度向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告一次,車輛事故情況每月報告一次。

  5,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時,完整移交車輛技術檔案。

  三,車輛維護制度

  1,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

  2,日常維護是以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為作業中心內容的車輛維護作業。

  3,一級維護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作等安全部件的車輛維護作業。

  4,二級維護是除進行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使用容易面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動機工作狀況和排氣汙染控制裝置等的車輛維護作業。

  5,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二級維護按期執行。維護作業專案符合(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或原廠使用說明書的規定:無漏項或減項作業,符合技術要求。

  6,車輛二級維護應在道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有整車維修能力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車輛維護作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護作業時應在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

  7,車輛維護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

  8,日常維護是在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進行。一級維護是車輛每執行2—3千千米進行一次。二級維護是車輛每執行1.4-1.7萬千米進行一次。

  9,對不便於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二級維護的車輛,按下列間隔時間進行二級維護:客車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車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不超過4個月: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等其他道路運輸車輛不超過5個月進口及特種車輛按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無出常說明書的,按上述行駛間隔里程或時間進行。

  10,車輛維護實行合同制,承、託修雙方應簽訂維修合同,實行二級維護竣工檢測、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期制度。

  11,道路運輸車輛經封存後啟封使用時,進行必要的維護。封存3個月以上啟封使用時進行二級維護。

  四,車輛檢測制度

  1,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應到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委託,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等標準規定規定的檢測站進行。

  2,到具備條件的A級監測站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檢測。

  3,車輛二級維護、總成修理等進行竣工檢驗時,到具備條件的A級或B級監測站進行檢測。

  4,車輛檢測結果報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五,車輛定期例行檢查制度

  1,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例行檢查(簡稱“例檢”),掌握車輛技術狀況變化情況,及時消除故障隱患。

  2,“例檢”一般應5-8天、或車輛進行1-1.5千千米進行一次,檢查內容以日常維護內容為主,重點對有關安全部位進行檢查。

  3,例檢”由企業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執行。

  六、車輛換季維護制度

  1、車輛進行換機維護工作。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冬季應採取預熱、保溫、防凍、防滑措施;夏季應採取降溫、防爆、放氣組等措施

  2、換季維護結合二級維護進行,換用冬、夏季潤滑油(脂),檢查、調整油、電路等。

  七、車輛報廢更新制度

  1、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原則,節能降耗、保護環境,按照國家車輛報廢更新規定、標準,及時報廢更新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技術水平的先進性。

  2、車輛經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效能低劣,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應予以報廢、更新。報廢更新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八、車輛出入庫(站)檢驗制度

  1、出入庫檢驗員負責對出入庫車輛進行檢驗,對合格車輛簽發合格證,合格證由檢驗員簽發並署名,誰簽發誰負責。

  2、對車輛出入庫檢驗中發現的故障,及時安排維修,做好維修記錄。維修竣工重新檢驗合格後,簽發合格證。

  九、節能管理制度

  1、加強節能管理、統計等工作,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節能降耗培訓,建立節能降耗機制,定期開展節能比武等活動,提高駕駛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3、實行定車型定線路油耗考核獎勵機制,提高駕駛人員節油的自覺性。

  4、積極選用和推廣節能新技術、新裝置、新裝備,提高節能技術水平。

  5、選用和推廣乙醇汽油、液化汽體、電動汽車等替代能源車輛或發動機。

  十、輪胎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強輪胎管理。及時總結推廣減少輪胎消耗、降低成本、保護環境以及確保行車安全的先進經驗。

  2、健全輪胎入庫、領用、核發、報廢管理制度。在用輪胎(含周輪胎)有專人管理,建有輪胎卡片,定車使用,及時記錄換裝日期、實行行駛里程等。

  3、車輛二級維護時採用迴圈換位或交叉換位法進行輪胎換位。採用專用工具拆裝輪胎,按工藝要求和技術條件進行檢查和維護。同一軸上配裝統一規定、尺寸、花紋、成色、簾線層數的輪胎。

  4、各類輪胎按標準氣壓充氣,並經常保持。衝入的空氣不得含有水分和油液等雜質。

  5、定期檢查車輛的前輪定位、輪轂軸承鬆緊度、左右軸距、輪胎與翼板間的距離和車身地板間的距離,以及胎面的磨損成度和胎體的技術狀況、輪輞情況等,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6、組織有關人員對早期損壞的輪胎進行分析研究,查出原因,分清責任及時採取措施。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5

  1、總則

  1、1為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於廠區範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汙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杆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範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衝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效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效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於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後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鬆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定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執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效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鬆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定喇叭,其效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區域性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鏽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鬆動。前後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後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並有防護裝置,防止由於振動、衝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定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執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檔案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排程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排程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後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製。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3、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殊情況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排程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排程部、安全部限期整改,並予以複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後必須向排程部申請檢驗,合格後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排程部、安全部可視情節輕重,並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通報、停駕、停駛、罰款的處罰。

  5、2對在檢查工作中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檢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查處。

  6、附則

  6、1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監督實施。

  6、2用車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

  6、3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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