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醫院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輸血科負責臨床用血協調,建立血液庫存動態預警,血液庫存量應達到醫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應急用血庫存,保證臨床用血安全。
2、臨床科室履行輸血前告知和臨床輸血審批制,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臨床輸血申請單》,同一患者一天申請備血量少於800毫升由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提出申請,上級醫師核准簽發;申請800-1600毫升的,由上級醫師稽核,科室主任核准簽發;申請量超過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簽發後,報醫務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輸血申請應連同受血者血樣於預定輸血日期前送至輸血科備血。
3、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成分輸血,科學合理用血。輸血前臨床醫師能夠結合患者臨床症狀和實驗結果評估輸血指徵;按要求檢測乙肝兩對半、丙肝抗體、梅毒抗體、艾滋病抗體、ALT、ABO、RhD血型、血常規,不規則抗體篩選檢查;輸血後及時評價患者實驗指標的變化。
4、嚴格執行血液輸注前雙人核查核對制度,在規定時限內輸注,不得自行貯血,輸注過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藥物。
5、臨床醫護人員應密切監測輸血過程臨床症狀和生命體徵變化;輸血過程中先慢後快;能正確識別、處理輸血不良反應;能及時回報輸血不良反應調查處理表交輸血科儲存。
6、輸血後24小時內應詳實、準確記錄輸血病程記錄,內容至少包括:輸血指徵、輸血目的,輸血方式,異體輸血品種、ABO、RhD血型和劑量,自體輸血量,輸血起止時間,輸注過程觀察,有無輸血反應,輸血反應處理與轉歸,輸血
療效評估;術中輸血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術後病程記錄中出血量及輸血量一致,輸血量與發血量一致;輸血護理記錄至少包括異體輸血的獻血碼、品種、ABO、RhD血型、劑量,自體輸血量,輸血起止時間,輸注過程及有無輸血反應,輸血反應處理與轉歸等。輸血完畢,及時儲存交叉配血報告單、輸血記錄單等於病歷中。
7、不斷提高醫療技術,實施血液保護措施,對符合自體輸血適應症患者,經治醫師應積極動員患者自體輸血。
8、醫院使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血站提供的血液、醫療機構之間不自行調劑血液。除自體輸血外,無非法採集血液;科研用血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