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品管理制度

學校物品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物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為了確保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私有財產的安全,防止學校財產流失,進一步規範物品出入管理秩序,切實做好門衛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攜帶教育教學裝置、基建材料、實訓裝置器材等公物出門,須持後勤處和保衛處共同開具的物品外出單,方可出門。安保人員須收回物品外出單預留備查。同時安保人員有權查驗,對可疑、手續不全物品有權扣留待查。各類公物夜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出門。

  二、師生攜帶電腦或其它私物出門,請自覺接受安保人員核實和登記後方可外出(學生須憑藉班主任籤條認可)。

  三、部門或個人有處理廢棄物需要出門,必須要有主管部門領導和保衛處的簽字認可,再憑藉“物品出入單”方可出校門。

  四、校園內食堂、超市及各類營業場所的物品進出校區時,請相關負責人主動提前到保衛處辦理相關證明,在進出校園時向安保人員出示,在安保人員核實登記後方可進出。

  五、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準將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帶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置。如因工作需要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須事先持有關證件到保衛處登記,並由相關部門到校門口接洽確認後,由專人負責,方可進入。

  六、處理的廢棄物、汙染物等有害物品,應預先告知保衛處,並由後勤處協同相關部門安排專人回收並在指定地點統一銷燬處理。

  七、所有出入物品,須按安保人員指定的路線搬運,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秩序。

  八、校園“物品出入單”由學校保衛處統一印製,發放各處室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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