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工作制度(科室)
搶救工作制度(科室)
搶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時,有效,對於病人來說就等同於多了一條生命,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於搶救工作制度(科室),供大家參考。
搶救工作制度(科室)
(一) 各科室的搶救工作由有臨床工作經驗和技術 水平的醫師和護士承擔,各科室的搶救工作由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遇重大搶救應立即報醫務處、護理部,並上報院領導,根據病情提出搶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糾紛要報告有關部門。
(二) 急救器材、藥品齊備完好,做到“四定”(定種類、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無”(無過期、無變質、無失效)、“二及時”(及時檢查、及時補充)、“一專”(專人管理)。搶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證應急使用。
(三) 各級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搶救技術和搶救用藥,熟悉各種搶救儀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四) 參加搶救人員應全力以赴、分工明確、緊密配合、聽從指揮,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時、準確執行醫囑,用藥、處置正確無誤。
(五) 若遇病人病情發生變化,在通知醫生的同時,護理人員應根據病情及時測量生命體徵,實施給氧、吸痰、建立靜脈通路、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 對危重病人應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方可搬動,搶救過程中嚴密觀察病情變化,根據病情實施特別護理,及時評價護理計劃的完成情況。
(七) 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用藥種類要進行詳細交接。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複述核對無誤後方可執行,搶救結束後醫生應及時據實補寫醫囑。藥品空安瓿須經二人核對後方可棄去。
(八) 對病情變化、搶救經過、各種用藥等記錄應準確、及時、完整,因搶救病人未能及時書寫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註明。
(九) 搶救工作進行同時,要通知病人家屬並做好安撫工作。如家屬不在,應及時與病人家屬聯絡或通知有關部門。
(十) 搶救完畢,及時清理用物,補充藥品、器材,進行終末消毒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