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查對制度與急危重患者搶救及報告制度參考範文

醫院查對制度與急危重患者搶救及報告制度參考範文

  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是保證醫療安全,防止事故差錯一項重要制度。為提高醫療技術工作質量。確保病人安全,防止醫療事故、差錯的發生,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查對制度。

  1.嚴格三查七對

  三查: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後查。

  七對: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用法、時間。

  2.轉抄和執行醫囑,要下班核對上班,每週護士長總核對一次,查對者簽字記錄。

  3.搶救病人時口頭醫囑,需要經雙方核實無誤後,方可執行。

  4.醫囑不清楚或未簽名,不註明時間、劑量、用法時,應問清楚及補上後,方可執行。

  5.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籤、有效期和批號,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6.給藥、輸液、輸血前要詢問有無過敏史,多種藥物合用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7.輸血前要經兩人查對並登記,確定無誤後方可輸入,並注意觀察輸血過程,輸血結束後,保留瓶(袋)24小時,以備必要時核對。

  8.無菌手術操作前,須查對用物滅菌日期及物品質量。

  9.手術病人術前要查對姓名、年齡、床號、診斷、手術部位、麻醉方式及術前用藥。

  急危重患者搶救及報告制度

  1.凡疑難手術、新技術、特殊技術、重大疑難病例、重大合併症的.搶救,包括急診搶救手術、心血管急性合併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種原因引起的心臟驟停、昏迷等搶救,特殊治療,包括特殊化療方案,尤其非常規、有創、特殊治療及檢查,各主管醫師必須報告科主任,按醫院規定的制度及時報告醫療管理部門和分管院領導。

  2.上述診治活動需要外請專家協助時,經科主任同意後,上報醫療管理部門和分管院領導,並負責組織安排專家會診討論。

  3.對於搶救過程中需要人員或醫療資源調配,由科主任提出,上報醫療管理部門或分管院領導協調搶救事宜。

  4.科室應當指派專人向有關部門提供搶救情況彙報,書寫搶救記錄以備檢查。凡是上報醫療管理部門的治療搶救意見及過程要實事求是,如實報告病例情況。

  5.上述所有醫療活動,必須嚴格按照醫院有關醫療管理程式,逐級負責,責任到人,嚴格紀律。

  6.如未履行醫院有關規定,造成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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