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通用2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和縣教育局慈教發(20xx)7號《關於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的意見》的檔案要求,結合江埡中學食堂財務管理方案為規範財務行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訂食堂財務管理細則。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
1、校長負責食堂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實行一支筆簽字制度,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衛生負領導責任。
2、總務主任直接負責食堂財務管理工作,把好學校財務支出的制度關,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食堂會計負責食堂財務審計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賬目。
4、食堂管理員負責食堂工勤人員的管理,食堂食品衛生的管理,食堂財產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財務監督的權利。
5、出納負責學校的現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負責管理現金和支票。
6、採購員負責採購學校所需各種教學用品及食堂的食品。嚴把食堂食品衛生第一道關,嚴格控制三無產品進入學校。爛變質食品進入校園。
7、保管員負責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臺帳,並在實物進入庫臺帳上簽名,做到帳物相符。
三、具體管理細則
1、收入管理。
嚴格按照張家界市物價局,張家界市財政局,張家界市教育局,張家費(20xx)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檔案要求,向自願開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且按月足額收取入賬。記帳時以班為單位編制伙食費收入彙總表,由班主任核實簽字後入帳,學校牧場商店的收入上交總部行政帳統一管理,彌補公用經費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學校食堂不以盈利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計算,一月231元。保證學生吃的好,吃的飽,吃的有營養,每期結餘資金上繳行政帳用於發放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虛列發票套取現金。
3、賬物管理
食堂建立總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實物賬和實物進入庫臺帳。由總務主任每月實施檢查督促。並向中學總部上交當月的食堂財務報表。
4、實物管理。
食堂保管員應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臺帳,凡購進物品必須先入庫再出庫,凡實物進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實物出入庫記錄,實物入庫,交貨人、保管員要在入庫單上簽名,食物出庫,炊事員,保管員要在出庫單上簽名。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會計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現金,支票管理。
學校食堂實行“收支兩條線”食堂經費建立銀行賬戶,伙食收入全部繳存銀行,所有收入一律透過銀行辦理結算,嚴禁坐收坐支,嚴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納應妥善管理庫存現金和支票,防失、防盜措施要嚴密。庫存現金不超過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透過銀行支付各項支出票據必須合規、合法,手續齊全。1000元以下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保管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出納取款必須憑取款憑條上校長、總務主任、中學總部財務公章方可取款。
6、監督管理。
每月由學校年級組選派思想好,責任心強的教職工代表組成清賬小組,對學校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學期結束由學校理財小組成員對全期食堂收支情況進行總結並做出清賬總結。
7、學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1、學習並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各項規定。
2、健全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工作責職。
3、加強對師生的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不買、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衛生管理人員應主動參加各類業務學習,並定期對食樸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規常識的培訓和教育,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都做到持證上崗。
5、加強對食品的採購、貯藏、加工、銷售過程的監督和檢查,由主管領導或衛生管理員每天進行過程的抽查並做好記錄。
6、做好對食樸業人員的每天晨檢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方可上崗。
7、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8、食品供應場所及時清掃,定期掃除,確保每天整潔、乾淨。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食堂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食堂經費的使用,根據《會計法》和學校食堂財務工作要求,特制定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質,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克己奉公,廉潔自律,自覺管理使用好食堂經費。
2、食堂購菜必須嚴格執行定點、定員及驗收制度,所有購菜憑證均必須有供貨人、經手人、驗收人及審批人簽字方為有效。
3、必須嚴格執行食堂物資採購的經手、驗收及審批制度,有關人員必須填寫好物資的進、出倉清單,並依此建立、登記好物資進、出倉的有關帳冊,定期盤存,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
4、食堂出納應認真稽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要加強現金及原始憑證的整理與管理,現金及時上解銀行,及時做好日記帳的登記,做到日結月清,並定期與銀行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款相符。
5、食堂會計應認真稽核原始憑證,依稽核後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並進行其他帳務處理,妥善整理、儲存會計檔案,並及時饋食堂的收支情況等有關會計資訊。
6、對違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的行為,將按《會計法》等有關條款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6、學校食堂財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財務管理,規範中小學、幼兒園、高中、職業技術學校食堂會計核算,根據《關於全區中小學學生食堂停止執行綜合毛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桂教財基〔20xx〕52號)等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縣中小學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按照規定設定食堂總賬、日記賬、明細賬,實行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並接受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中小學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為師生提供伙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學生自願入夥伙食費收入、教職工伙食費收入、代辦伙食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補助、營養改善計劃資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經營服務為依據,不得將學校的小賣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務收入記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轉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第五條:向學生收取的伙食費,月末按實際發生的伙食費確認食堂收入,實行按期(月或學期)結算,多退少補。
第六條:在食堂就餐的教職工伙食費,應與學生同菜同價,據實結算,確保學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在銀行開設的專戶。學校食堂在銀行未開設專戶的,收取的伙食費作為往來款項存入學校的基本戶。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條:食堂成本分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裝置折舊成本”和“管理費用”。“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製品、水產品、蛋奶、調料、燃料、水電費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應在學校行政事業費列支的內容和其他與食堂經費無直接關係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支出、各項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險等;學校教師等非食堂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員經費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裝置折舊成本”包括食堂專用的各種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裝置、交通工具等,根據不同裝置折舊年限,按月計提折舊,但不包括各類財政性資金投入的學生食堂裝置折舊。“管理費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員日常辦公用品費、差旅費、郵電費、培訓費、裝置維修費等。
第九條:以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為學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糧食、食油、蔬菜、肉(豆)製品、水產品、蛋奶、調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電費、人工成本及管理費用的支出。營養餐人工工資由縣財政撥款支付人工費;燃料、水電費、管理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列支;營養餐使用的裝置不計提折舊。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按規定簽章或簽字,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員、食堂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簽字後報學校領導籤批,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採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嚴格控制學生食堂伙食成本。學生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核算,並嚴格規範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資採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宗物品採購要實行定點採購,學校組織採購小組以招標形式確定供應商。肉、米、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食品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採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採購,採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和固定人員採購。每次採購結束時要做好採購記錄備查。
第十四條:購進的物資要經與採購物資不相關聯的人員辦理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五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臺賬,每天結出餘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映盈餘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六條:建立資訊饋渠道。設立校長信箱(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師生可以對原料採購、伙食質量及食堂安全等問題進行舉報。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家長代表座談會,主動徵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學期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佈和饋,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校長、食堂管理小組(夥管會)要經常瞭解市場供求資訊,掌握監督、處理問題的主動權。
第十七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一)原材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衛生要求仍採用的。
(二)價格明顯高於批發市場,甚至高於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傻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四)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映強烈的。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務,必須以學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1、食堂物資採購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2、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實行總務處定點採購,採購點由學校行政綜合比較確定。
3、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複核人員在採購單據簽字認可後,方可登記入賬。
4、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採購人員每天應根據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採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後方可採購。
5、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食堂存貨按進庫時間可分為:進廚存貨和進庫存貨。進廚存貨指購進後直接進入廚房用於加工的原材料及輔料。
三、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淨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相關規定,每學年末由校務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五、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食堂財務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
二、嚴格區分核算主體,由財政經費保障人員,實施裝置等方面的費用,不得在食堂專賬中列支。
三、教職工在食堂就餐與學生同價同菜,如實充飯卡,不得侵佔學生利益。
四、學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費,應開具合法票據,現金及時上交財政專戶,不得挪用。嚴禁私設小金庫。食堂各項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據,按規定辦理相應報銷手續。
五、食堂的收支結餘實施按月結算,對結餘款要專項用於改善學生伙食,嚴禁用於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津補貼的支出。
六、學校食堂實行財務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教師的監督,財務人員每月向校長及相關領導報送當月收支情況,每學期至少一次將食堂收支情況向師生和家長公開。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採購應堅持“原料採購索票索證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採購,且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
三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建立臺賬。
四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學校收入主要來源於學生和教師的就餐收入。
二學校食堂原則上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於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相應可支配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儲存。
四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行政一般不予補助。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裝置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學校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糧食、菜金、調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稽核,審批同意後,方可按規定辦理裝置採購手續,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4、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學校校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執行。
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餐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學校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採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採購採購驗收後由驗收人及食堂負責人簽字並付款。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範,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
五、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餘是指學校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原則。副營收支的收益應當單映。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盈虧善按每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每學年末由校工會及膳管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七、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八、本辦法由學校財務室,總務科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食堂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學校開辦的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潤的原則,由學校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二、人員、賬目設定
學校食堂應設會計、出納、管理員、採購員、保管員、充值員,原則上在本單位正式職工中根據需要擇優安排。會計、出納可由學校財務人員兼任,管理員可由學校總務主任兼任。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形成相互約束,相互監督的機制。
學校可在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基礎上,開設學校食堂銀行專用結算賬戶。設立總賬、實物明細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採用借貸法複式記賬。
三、學校食堂物品採購與管理
一食堂物品採購應堅持“勤進快銷,以銷定進,以進促銷”原則。所購物品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安全衛生。
二建立物品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品必須實行雙人採購,採購人員要定期輪換,規模較大的學校可實行團體採購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須及時結算,不得惡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債務糾紛。
三建立物品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品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數量、價格、質量須經採購人員、保管員和審批人員共同在統一印製的“學校食堂物品入庫單”上分別簽字後方可登記入賬。
四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保管員要對進庫存貨清查盤點,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表、賬賬、賬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調整。
四、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飯菜的價格,必須以伙食支出的成本為依據來確定。
二用ic卡系統售飯的食堂,預收賬款和售飯視窗回款要憑計算機打印出的資料為入賬依據。
三食堂向學生收取伙食費,實行定額預收制度的,要按月結算
四對規模較大的`學校,食堂服務部原則上要和食堂統一管理,統一經營,學生刷卡消費。所得收入要單獨核算,記入副營收入。
五學校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等所產生的收入,一律記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轉移儲存。
六學校食堂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於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七學校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一般不予補助。食堂要保證本身日常開支及小型維修購置,大型裝置購置或大額支出可從學校經費賬中列支。
五、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
⑴原、輔材料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員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人員工資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學校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的水、電、氣、煤、燃料及小型維修購置等支出,水電費用原則上不得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
2、副營支出。指食堂開展其他經營活動而發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務部)。副營支出要與副營收入相匹配,並單獨計算盈虧。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審批程式。
1、學校食堂所有開支票據要有三人以上簽字,大額開支要有學校校長簽字。
2、領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須填寫“學校食堂物品出庫單”,經食堂管理員、保管員和領用人員簽字後作為伙食支出,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執行過程中的日常開支,如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招待費等支出,經辦人、管理員簽字稽核後列入夥食支出。
4、學校食堂內部人員工資要公平合理,領款手續齊全。學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職工獎金、補貼等與食堂業務不相關的各種費用。
5、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審批,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賬手續。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財會人員在登記入賬時,要在原始憑單前編制記賬憑單,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2、學校食堂要真實反映財務收支和盈虧狀況,按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盈虧表”,於次月5日前報學校領導。同時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對盈餘部分實行向特困學生補助或向學生消費卡平均返還餐費等方法,保證收支平衡。
3、食堂財務的憑單、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要統一規範,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4、區教育局勤辦負責全區學校食堂財務情況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進行抽查。學校對食堂經營業務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虧情況要實時檢查監督。
5、本辦法適用於全區所有寄宿制中小學、幼兒園。
6、本辦法的解釋權在樊城區教育局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7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執行教育局計財科有關財務的規定與精神
二、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三、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四、配合局結算中心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總務主任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五、協助總務主任,會同結算中心人員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的決算工作,做好學校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六、經費使用必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需寫申購單,由總務主任或校長審批同意方可購買。
七、票據報銷必須由本人、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購物發票要經過倉庫保管員的驗收及簽名,再由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
八、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及沒有聯籤的票據,會計人員有權拒收。
九、要做好收費的公示工作。
十、堅持做好資金對帳工作。
十一、認真做好學生學雜費的核算工作。結算正確,決不能向學生多收一分錢,並及時做好日清月結工作。
十二、要做好財務報表,做到正確無誤,及時送上級主管部門。
十三、學校固定資產會計總帳,必須同各部門的資產帳相符,要經常對帳及調整。
十四、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財務憑證、財務帳簿、財務報表和其它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和謊報。
十五留用現金、不得超過有關規定,超過現金應立即解存到銀行。
十六、學校要建立嚴密的內部財務監督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8
一、財務管理原則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6、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稽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帳,不設帳外帳,不設小金庫。
7、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影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二、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會計人員經費預算,報學校領導稽核,有計劃地執行。
2、各種費用必須憑證報銷,出納人員應嚴格稽核原始憑證,拒絕受理不合法不規範的原始憑證。
3、合法規範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人審批簽章後付款。
4、學校法人代表,要堅持按規定審批,對給予報銷的原始憑證簽字。
三、學校收費制度
1、學期結束時,學校及時做好學生代辦費的結算、清退工
作,並且將使用情況出具用款清單發給學生家長,實行多退少不補的原則。退費需學生或學生家長簽收。
2、學校發生的專案收費時,附有一式二份的繳款學生名單,一份附在記帳憑證上,一份學校儲存。
四、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採購制度
1、學校採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事務同志辦理。
2、採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並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採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4、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准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清查制度
1、財產清查是加強單位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必須建立財產清查制度。
2、財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庫存物品每月盤點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年盤點一次。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
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盤點,並與登記冊核對、
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清理:現金及有價證券應每月由單位領
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六、帳務處理程式制度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後一致。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切實保證帳帳、帳實、帳表相符。
3、帳簿設定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必須填好帳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帳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帳憑證應當及時傳遞,記帳必須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後,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七、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會計工作交接若干規定。
2、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齊移交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3、移交人員應及時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移交人員在編制移交清冊時應列明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同時還應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會計軟體資料磁碟(磁碟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移交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資料進行操作確認。
6、單位撤消時,會計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會計清理工作,單位合併,分立,會計工作交接也應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續進行。
八、委派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認真建立和執行財務會計制度,保障教育經費的安全、有效。
2、忠守職責、廉潔奉公,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會計法》,對會計報表和帳務的正確性、及時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按程式規範做好票據的銷號工作,負責所有會計資料的裝訂歸檔、保管和監管工作。協助財產保管員做好財產帳冊的設定和登記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濠江區教育系統單位財務內控制度》、《濠江區教育系統會計工作職責》和《濠江區教育系統出納工作職責》以及其他有關財經法規與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辦學特點,制定本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厲行節約,杜絕奢侈浪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金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財務組織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管理體制
第一條:校長對本校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第二條:本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稅務、物價等部門的領導、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第二節校長對財會工作的領導職責
第一條:貫徹黨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檔案精神,遵守各項財會法規和財經紀律。
第二條:對財會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定期進行專業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理財水平。
第三條:領導財會人員建立健全本校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學校財務行為,對學校重點經濟活動制定財務控制和監督辦法。
第四條: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學校班子集體決定,對學校的重大經濟事項作出決策,審閱學校各類報表,對財務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三節會計工作職責
第一條:貫徹執行《會計法》、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財務部門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第二條:負責工會財務、帳目等會計檔案的監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條:做好工會年度經費的預算、決算工作。
第四條: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稽核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第五條: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做好清帳、記帳、報帳工作,全面、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會計資料,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會計資訊。
第四節出納員工作職責
第一條:在主管校長和主管主任的領導下,從事學校資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條:認真學習,應具有較高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應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育人意識、主人翁意識和合作意識。堅持原則,顧全大局,愛崗敬業。
第三條:認真學習、掌握並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及學校的財務工作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第四條:根據有關制度規定,及時認真做好經費、存款及其它各項費用的現金和轉賬的收付工作。對違犯政策、紀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權並應堅決予以抵制。
第五條:在辦理各項收付工作時,要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差錯。如有差錯,及時彙報查明原因,並根據會計制度予以糾正。
第六條:根據每天發生的收付憑證,分別現金和轉賬,及時按科目記好現金收付賬,銀行存款賬,核對現金庫存和銀行存款金額。做好現金收付日結單,月終做好結賬工作。
第七條: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保留賬外公款。
第八條:認真管好各項單據憑證,印章和鑰匙,嚴守各項數字機密。
第三章基礎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處理程式
第一條:所有財務處理必須按照規定的步驟和方法進行。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中小學財務制度》及財政局規定設定和使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管理的實際需要設定明細科目和輔助賬。
第二條:辦理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按規定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經辦人應及時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效,內容是否齊全,印章是否完整、齊全和清晰,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物品申購單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及財務負責人是否同意報銷等。出納會計要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條:財務處理程式是:
(1)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4)月末,將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各類明細分類賬的餘額與總分類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同時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第二節財務監督制度
第一條:財務監督的依據:
(1)國家的方針、政策。
(2)國家的財經法律、法規、各類財政、財務制度和其他財經制度。
(3)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4)學校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及內部各種經濟、業務計劃等。
第二條:財務監督的物件:本單位資金活動情況。財務監督的內容:
(1)預算編制的真實性、科學性、合理性,預算執行的進度與計劃是否適應、是否及時合理地調整。
(2)各種收入的計劃性、合規性是否有增加的潛力、是否及時入賬、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
(3)各種開支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按計劃與預算開支、是否履行稽核和批報手續。
(4)貨幣資金、往來款項、存貨、固定資產、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存貨、固定資產的領用、購建盤點情況。
(5)負債的規模,各種應繳款項有無及時、足額解繳,債務是否及時結清,債務是否在可控範圍內。
(6)國有資產是否流失,專用基金是否專款專用,結餘資金的分配情況。
(7)有無亂髮獎金福利、揮霍浪費、xx盜竊等問題。
(8)其他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第三條:財務監督工作由校長室、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職。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小組成員由教代會推選。對本單位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條:財務監督人員有權監管學校財經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權監管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有權監管資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實性和財務資料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對於監管檢查出的問題及違法違紀行為,監督人員有權提出處理意見,並有權向單位領導人反映。
第三節內部牽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必須實行內部牽制。內部牽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或部門參與的各種會計處理程式規定和實物控制措施。每項經濟業務處理,都要使下級受上級的監督,上級受下級的制約,促進上下級均忠於職守。
第二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賬、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種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賬、審批和財務保管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物保管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審批出入庫手續的人員不得擔任採購員和保管員的工作;資產核算與資產保管崗位分離;物資採購與物資保管、物資核算崗位分離;報賬人員與內審人員崗位分離。
第三條: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人員要與執行崗位相分離,並對執行情況和執行結果進行監督。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辦理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分工辦理。經辦人員之間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相互監督。重大經濟事項必須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節財務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收支審批分為稽核和批報。稽核由財務室負責人負責;批報由學校校長擔任,實行“一支筆”批報。稽核和批報兩項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條:學校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後,經辦人首先要辦理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等簽名手續,然後把和經濟業務相關的所有憑證如物品申購單、入庫單、工程決算書、購物清單等原始資料附在原始憑證後報稽核人稽核,最後由學校校長批報。
第三條:學校重大購置、維修和活動費用需報校長室集體研究討論決定,並報請教育局批准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稽核和批報人員應嚴格執行各類收支審批手續,財會人員嚴格把關。稽核和批報人員對違反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收支承擔責任,財會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節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第一條:原始記錄的基本內容包括:
1、原始記錄名稱;
2、填制日期;
3、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姓名;
4、原始記錄編號;
5、經濟業務內容;
6、數量、單價和金額或其他計量單位;
7、經辦證明、驗收和審批人的簽章等。
第二條:原始記錄的格式按財政部門具體管理和核算的要求執行。各種原始記錄要由業務部門和總務部門進行認真稽核,重點是真實性、準確性、規範性和合法性。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制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填寫的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反映的經濟業務符合實際情況。
2、各種內容要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齊全,不得遺漏,並由有關人員簽字蓋章;經辦人員必須認真審查,簽字蓋章,做到手續齊備。
3、文字簡明扼要,數字清楚,易於辨認,阿拉伯數字要逐個寫清楚,不得連寫,在金額數字前面應填寫人民幣符號,屬於套寫的憑證一定要寫透。
4、各種憑證必須連續編號,以便檢查。在發生錯誤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並將作廢單據全部儲存備查,不得撕毀。
5、不得塗改、刮擦、挖補,填寫錯誤需要更正時,應加蓋經辦人印章。
6、原始記錄要及時填寫,按規定程式進行傳遞。
7、原始記錄記載後按財務管理規定科學儲存,不得遺失。
第六節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庫存現金的存放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當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調整庫存現金限額需由總務處提出申請,報主管校長批准後,由開戶銀行核定。
第二條:收取大額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三條:不得保留賬外公款,不得用轉賬憑證、編造用途或利用賬戶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更不得將學校的現金收入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第四條:從銀行支取現金,出納員應在支票上寫明用途,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銀行,不得將當天收取的現金直接用於支付,即“坐支”現金;不得用不符合規定的“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五條:出納人員每天必須按照現金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日終了,將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和日記賬上的結存數核對,保證賬實相符,如有差錯,即時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資金。收入包括財政撥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收入管理的要求:
1、必須按規定的渠道、標準取得收入,不得違反規定透過非正常渠道組織收入。
2、各項收入應按規定管理,對撥入經費要按國家預算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對行政性收費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執行,實行財政專戶管理,接受財政監督。
3、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納入財務處核算,不得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各項收入要統籌考慮,綜合安排,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4、根據收入類別,合理設定明細賬,並及時、準確地記賬,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準確性度。
第三條: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1、學校收取的資金,統一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再根據財政部門的核定,從財政專戶撥回。
2、調整收費標準和範圍,必須按規定程式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3、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和範圍收取費用,憑《收費許可證》亮證收費,並實行收費公示制,嚴禁亂收費。
第四條:其他收入納入學校預算統籌安排使用,作為財政撥款的補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不得違法取得。按照預算管理要求,對其他收入如實填報,不得瞞報、不報或虛報。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支出是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第二條:支出管理的任務是:維護本校的正常運轉;保證學校基本工作任務的完成;節約使用各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支出管理的要求是: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適度從緊、實行保障與控制並重的原則;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管理制度,增強支出管理的科學性,積極採取措施,強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四條:完善和執行重大支出專案的審批程式。對金額較大或專項支出專案的立項、審批等決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審批制度,嚴格審批程式。要嚴格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基本建設投資、固定資產管理、大宗物資採購的規定執行。學校的重大支出應由校長辦公會集體討論決定,並列入學校預算和財務計劃予以實施,防止造成無計劃開支和損失浪費。對需要報有關部門批准的,要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條: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不得自行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用於職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事、勞動、財政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個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經有權部門批准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包括用於個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執行。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條:支出管理要重點保證人員經費和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開支,對批准的人員經費支出和維持學校基本運轉的公用經費支出要予以落實。在執行過程中,努力保證國家規定所必需的人員經費支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經費支出。
第七條:堅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採取有效措施,對薄弱環節加強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絕花錢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的行為。尤其是要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專案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分別制定管理辦法,從嚴控制這些支出的過快增長。必要時可根據情況適當運用經濟手段來管理與個人利益有關的支出。
第八條:專項資金要專項審批,對於其支出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定期報送使用情況,同時建立專項資金包乾負責制,落實到人。專項工程完工後,要進行專項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損失浪費、資金積壓等情況,專項資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實施,學校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各項經濟活動。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學校上級財務單位監督執行。
第三條:本制度與上級新出臺的政策和規定不相符的,則按新政策和規定執行。
第四條:本制度視國家有關財務制度更新和實際執行情況而定期修訂。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5月26日縣教育局組織鄉鎮中小學校長、報帳員、會計在利辛高階中學參加《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談談自己的體會。
一、修改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的目的
為什麼要對現行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進行修訂。現行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是由財政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聯合釋出,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實施15年來,對於規範中小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公共財政體制的日趨完善,國家對教育投入的不斷增加,中小學校財務管理面臨新的形勢和任務。為此,財政部、教育部根據新頒佈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要求,對中小學校財務制度進行了修訂。
二、新的財務制度有什麼特點。
新制度按照“保持原有制度體系框架、適應財政管理改革要求、突出中小學校行業特徵、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原則,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完善:一是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全面規範學校收支行為。中小學校應將各項收支全面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二是突出財政優先保障地位,強化義務教育經費管理。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對外投資,不得舉債,其辦學經費由國家財政保障。三是加強績效管理,細化財務監督。中小學校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資訊披露制度,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四是明確校長負責制,突出校長在財務工作中的管理責任。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中小學校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實行“集中記賬、分校核算”的,不改變學校財務管理權。五是針對中小學校財務管理中的一些共性問題,如食堂管理、教學點預算編制、基建工程核算、經營活動、資產管理等進行制度規範。
這次培訓後,我們要把《制度》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
1、加強宣傳培訓工作,中心學校制訂了新《制度宣傳實施方案》利用廣播、牆報、宣傳櫥窗等多種形式的宣傳。還要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培訓,學校要對全體教師進行培訓,確保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完善制度、夯實基礎。
各學校要真對新的制度對學校的財務和管理進行更新,結合本地中小學管理體制,辦學情況和財務活動特點,有針對性進行修訂完善可操作性強的財務管理體系,加強財務隊伍建設,透過培訓等方式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水平。
3、層層落實責任。
貫徹落實好制度,關鍵在責任落實,進行一研究和梳理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學校財務制度修訂或補充工作,確保“校校有制度,層層抓落實”。
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多學習新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加深對中小學財務制度的加深理解,更深層次的把握,讓各位校長在管理和使用財政撥付的資金更加合理規範,發揮資金的效益最大化。明確了校長負責制,但是我們要清楚的看到有權利就有風險,所以新中小學校財務制度更明確具體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使用公用經費可以幹什麼,不能幹什麼等相關規定,同時依據國家的這一制度,更好的研究並制定學校財務相關制度,科學規範財務管理活動,提高辦學效益,降低管理風險,促進我鎮中小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後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係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裝置、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臺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牆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後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牆;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後勤處聯絡,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後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透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並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裝置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准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核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一、預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學校制訂出第二年財務開支預算,每年春期開學和秋期開學,再視其情況,具體修訂預算表。
2、除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寫處書面報告交中心學校校長,在中心學校校長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內開支。
3、每年的開支,不得超出當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開支經費。計劃外的開支,未經校長中心校批准,不予以報銷。
二、統一審批制度
1、審批許可權
(1)、開支200元以內,由校長審批;
(2)、開支200元以上,原則上需經教代會表決透過,由校長負責審批。
2、審批程式
(1)所有專案資金開支,先由經辦人簽字,再由證明人簽字,最後由校長簽字報銷。
(2)對不合理的開支和未經審批的開支,報賬員不得付款,報賬員不能入帳,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教職工不得無理糾纏報賬員。
三、各類費用報銷制度
1、會議費、活動費及招待費的管理
(1)學校舉行大型活動確需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教代會研究同意並決定後,校長批准後方能開支。
(2)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並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帳,並簽字(寫明事由、就餐人數)。費用由報賬員每月支付一次,並帶回附件,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後。先斬後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3)上級的各項收費,報銷發票時,要出具上級徵收費的檔案或通知。
2、差旅費的管理
(1)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物件和人數(去城內辦事應提前報告學校以便統籌安排)後,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差旅費、住宿費、車船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出差六安車費報20元∕來回1趟。每天生活費20元。
2、培訓、學習、考察、參觀需集體生活、住宿、坐車、培訓費按發票報銷。
四、財務原則:
1、賬目日清月結,期末整理公佈。
2、壓低、緊扣支出,民主理財。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財務工作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證,為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根據《會計法》和《全體人員規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製如下規定:
1、為了認真執行財務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在學校校長統一領導下,由一位副校長直接分管財務工作。
2、對財務工作,實行收費公示制、財務公開制,收支兩條線,並接受執法部門的檢查、監督。
3、管好國家下撥的經費,根據撥款擬定各項預算,準確地掌握經費運用、週轉、變化,做到計劃開支,滿足教學,達到收支平衡,辦好決算。
4、透過勤工儉學等形式多渠道自籌辦學經費努力改變校園面貌,及教學環境更新教學裝置,改善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5、財務人員必須執行主管領導“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帳目有憑有據,報帳時應先由財務按照規定進行核實後,由主管領導簽字生效結帳。
6、建立健全嚴密的財務傳遞制度,做到手續完備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使財務工作逐步達到正規化、規範化、科學化。
7、嚴格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做好各項財務工作充分運用會計資料經濟效果,提供真實資料,預測經濟形勢,當好學校參謀。
8、有計劃地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素質。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並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彙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專案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並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範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為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准許可權: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後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裝置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後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並交於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並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於範-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範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鑑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並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範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並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准許可權規定,報校長審批後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複核、及時列印、妥然貼上,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於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透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衝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透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資訊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檔名稱,並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資料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裝置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裝置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裝置要專管專用,財產裝置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後,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鑑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築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裝置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鑑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後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鑑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並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範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檔案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範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專案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佈,餘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資訊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許可權審批後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鑑,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專案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19
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政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政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彙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詢,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後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學校食堂財務管理制度 篇20
一、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部門統一管理。
2.財務人員的工作許可權、職責及獎罰,必須按《會計法》執行。
二、收費管理
1.學校的收費必須合規合法,嚴格執行“一費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推行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一律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收費票據,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3.學生的課本資料,必須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範圍徵訂,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定訂購的資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查處。
三、現金管理
1.每學期開學初,學校總務應及時將收的費用如數上繳,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不執行規定造成損失者,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2.學校的資金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運轉的,一律不準外借或挪作他用,否則,必將嚴肅處理。
3.任何人不能以學校的名義替社會上的集體或個人擔保,向銀行或私人貸款,以免引起糾紛。
四、收支管理
1.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要做好每學期的經費收支預算。
2.學校的收費和專項收費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
3.學校上繳的費用,應按數依期向上級教育部門上繳。
4.重大財務收支應集體決策,並要把決策的內容同原始憑證一起裝訂保管。
五、帳務的管理
1.學校的財務人員應按國家規定的記帳方法日清月結,做到帳單相符,帳表相符,帳帳相符。
2.報銷的票據必須合規合法,學校的各項開支要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不合規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不能我行我素使用不合法票據,票據的裝訂要整齊劃一。
3.帳務核算必須堅持民主公開的原則,參加核算的人員必須人人簽名,以示負責。
4.財務人員調離,必須做好資料交接手續,移交、接收、監交應多方參與。
六、財務監督
1.學校每學期帳務在校務公開欄裡張貼,自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
2.學校的帳目,須接受並服從財政、教育、審計、紀檢、監察、物價等部門的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