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1

  1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3化驗室工作職責

  3.1執行質檢科規定,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3.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4化驗室環境要求

  4.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4.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4.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4化驗室工作臺人員每日早上九點記錄化驗室環境條件,填寫《化驗室環境條件記錄》,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5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5.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5.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5.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5.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6檢驗工作程式

  6.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質檢科或質檢科指定的檢驗員負責抽樣,樣品數量、外觀及代表性要符合標準中相應要求,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6.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6.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6.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6.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並由授權人員批准。

  6.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儲存期限不少於三個月。

  6.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2

  化驗室管理制度為確保化驗室各項檢測工作有序、規範的開展,確保符合質量體系的。要求,促進檢測質量不斷改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驗室是進行檢測的重要場所,嚴禁存放私人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物品,不做與檢測和科研實驗無關的事情。

  2、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按規定穿著整潔的實驗服,除化驗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化驗室。

  3、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熟練掌握相關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實驗分析方法,嚴格按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和分析方法開展檢測工作。

  4、嚴禁實驗室人員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實驗室內開展實驗工作、私自收費或減免應收費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5、在化驗室進行的各項檢測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物化檢測所的《程式檔案》規範執行,實驗過程必須有詳盡的記錄,包括儀器裝置的使用記錄、實驗原始記錄、標準溶液的配製標定記錄、工作曲線的繪製記錄、環境條件的監控記錄等。

  6、化驗室工作人員應做好化驗室的內務工作,確保化驗室的乾淨整潔,儀器裝置、實驗器具及試劑藥品應擺放整齊,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內務工作安排表。

  7、在化驗室進行各項檢測工作應注意安全作業,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8、化驗室工作人員應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化驗員應在《化驗員崗位職責》範圍內開展各項檢測工作。

  9、化驗室內的各類儀器裝置應按照操作規程規範操作,大型儀器裝置的操作必須經培訓考核、授權後方可進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經授權的儀器裝置或將儀器裝置改做其它用處,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0、對於化驗室內檢測需要的共用的實驗器具、裝置設施、玻璃器皿等應儘快應用盡快處理並及時清理騰讓,嚴禁拖延佔用造成化驗室檢測效率低下。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3

  一、認真學習糧油檢化驗制度,嚴格按照《檢化驗人員崗位責任制》對出入庫的糧油進行檢驗。

  二、化驗室裝置、儀器要經常檢查、清潔和維護,擺放整齊,選擇合適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儀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時維護和校準,並做好記錄,對精密儀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要有記錄,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

  四、化驗裝置儀器要嚴格管理,不準外借,經領導同意外借的,交回時要認真檢查,即使校正校正後方能使用。

  五、儀器發生故障應採取措施維修,不能自己維修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的照價賠償。

  六、玻璃儀器使用時要輕拿輕放,掌握一般的洗滌、乾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達90%以上,無辜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化驗室所用的試劑、溶液,都要標明名稱、濃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確使用。

  八、化驗室各種記錄、單據必須正確書寫,對所出具的化驗結果,要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工整,有真實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記記錄都要有編號、頁數、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書寫,更改時在資料上畫線標明,不準隨意撕、隨意扔,按時整理、裝訂化驗單據,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否則按糧庫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根據糧情、品質檢驗制度認真對儲存的糧食進行常規檢驗,扦送的樣品,按照檢驗程式對原始樣品保留不少於3天,根據情況再做處理。

  十、再整個化驗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查實後,按造成損失的金額給予處罰。

  十一、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化驗室私自與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與化驗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本制度的,除另有處罰的外,均按糧庫有關制度處理。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4

  1、化驗室環境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井然有序。

  2、嚴禁個人物品存在,嚴禁室內飲食、吸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3、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拜訪,妥善保管,遠離熱源、人源。

  4、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無菌室配備專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離開無菌室、化驗室需更衣。

  5、從事化驗的人員須經過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經驗資格。

  6、定期對化驗員進行技能、能力的培訓,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化驗工作。

  7、利用外部送檢的方法,對化驗員的個人檢測行動進行校準。

  8、化驗員工作應科學、嚴謹、客觀、公正,嚴格遵守操作標準及要求。

  9、使用的介質、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均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在開封或配置時應註明日期。

  11、分裝容器或配置的試劑,應在每個分裝容器上標識廢棄日期,所有的介質,配置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容器都應有標籤。

  12、實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定期由國家計量所進行鑑定校準,其他非法定計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由化驗員校準,嚴禁使用非鑑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須經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13、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法進行更正,更改處應簽名或簽章。

  14、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

  15、化驗室應有可以馬上找到的檢驗操作標準規程。

  16、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5

  1、化驗室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裝置的使用條件。

  使用範圍:適用於實驗室管理。

  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化驗室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保持良好通風;嚴禁在化驗室內吸菸、飲食、飲水、喧譁、打鬧、娛樂;所有儀器、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便於使用,不得隨意改動;實驗室內試劑應有規範的標籤,按試劑要求的條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檢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裝置操作規程;下班前應斷水、斷電、斷氣,做好安全檢查。

  2、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取樣工作。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部門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取樣工作。

  責任者:質檢人員。

  主要內容:取樣原則:要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取樣時間: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車間、倉庫的通知後,要及時取樣。取樣方法:固體原料、輔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液體原料、輔料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後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於被抽物料的總件數。每批產品總件≤10時,每件都需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樣後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並貼上標籤,寫明品名、批號等資訊。取樣完畢,在每件被取樣的包裝上貼上標誌(已取樣)。取樣完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取樣日期、取樣人、備註等。半成品、成品在車間或成品庫中按批隨機取樣,取樣量由產量決定。取樣人員取樣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樣品汙染。取樣工具或容器,在取樣完畢後,應清洗乾淨,晾乾,妥善儲存,防止汙染。

  3、樣品檢驗分析判定製度

  目的: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檢驗員、成品倉庫保管員、質監人員。

  主要內容: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質檢員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填寫抽樣記錄,及時送至化驗室;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某種外界干擾(如停電等),必須立即中斷檢測,故障排除後,重新檢測;檢測原始記錄儲存2年以後,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燬;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是單位的技術秘密,不得洩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檢一次,結果通知品管部。檢驗合格的原料,結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庫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寫“不合格原料通知單”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氣的安全。

  4、檢品複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目的:建立檢品複檢制度,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適用範圍:適用於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複檢。

  責任人:檢驗員、質檢員、複核人、檢驗負責人。

  主要內容:樣品經檢驗不合格,或檢測平行樣結果不平行、須複檢或重做;複檢前要首先核對試劑、試液是否有異常,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之內,儀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人員操作是否正確,時間(加熱、恆溫、滅菌)限制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進行復檢,複檢結果有效;複檢合格並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應再安排另一位檢驗員檢驗,如結果合格,才可判定為合格;若出現不合格,應報告質檢負責人,指定第二人複檢,如複檢結果與第一次一致,則報不合格;若第二人複檢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須報告質檢負責人,重新取樣複檢,批准後由質檢員重新取樣,檢驗員與複檢員一起復檢,若合格,判定為合格;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對於原料,如供貨方提出異議,並拿出“合格證明”,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後,雙方重新取樣一同檢驗,以後一次結果作為最終判定。如雙方檢驗結果不一致,可送權威部門仲裁檢驗。

  5、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目的: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範,結論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

  責任人:校核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後,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並簽名的記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校核人根據檢驗專案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由:檢驗專案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後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屬於校核內容範疇的專案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6、飼料標籤簽發制度

  要點:產品經檢驗(不一定經過檢測)合格才可允許出廠。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籤的數量。檢驗員要在飼料標籤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或有檢驗員標記的印記,這樣的標籤才是合格的標籤。

  7、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目的:提高產品質量,使產品具有追溯性,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核查。

  適用範圍:適用成品、原料、輔料、內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等。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質檢員、檢驗員、樣品保管員。

  主要內容:樣品保管員負責留樣樣品管理工作,應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瞭解樣品的性質和貯存方法;質檢員將所抽樣品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內容有:樣品的名稱、規格、來源、生產日期(或批號)、取樣數量、取樣基數、取樣人、取樣日期、樣品保質期等;送至化驗室後,樣品保管員對所抽樣品進行唯一性編號,並進一步簽字確認,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檢驗完畢後,由樣品保管員統一分類存放於留樣室,防止生蟲、黴壞或丟失;樣品儲存期為保質期過後三個月;超過儲存期限樣品,按規定由品管部負責人簽字後統一處理,並做好記錄;留樣室的樣品為單位的技術機密,未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樣室應有溫溼度表,樣品保管員每天檢查留樣的溫、溼度情況並記錄,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樣品外,通常為常溫狀態下儲存。

  8、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目的:確保化學試劑安全、合理存放,利於管理和使用。

  適用範圍:化學試劑的存放與管理。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人員。

  主要內容:貯存環境:化學試劑應存放在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室內應陰涼避光,防止太陽光直射,使室溫偏高造成試劑揮發、變質、失效等。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器材完備。盛放化學試劑的櫥櫃應防塵、耐腐蝕、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學性質相牴觸的化學物品,嚴禁在同一櫃記憶體放。毒品及危險品應單獨存放。配製好的各種化學試劑均應封口,貼好標籤,合理擺放。劇毒試劑應雙人雙鎖專櫃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由檢驗負責人批准。

  9、儀器裝置檢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儀器裝置,使儀器正常執行,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儀器裝置。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裝置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檔案內容包括: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引數、管理人、使用人、說明書、裝置清單、安裝位置、維修保養記錄等。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專案、測試樣品、使用後儀器狀態、備註等。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保養、檢查,並做好記錄。

  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溫度、適度、是否避光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效能,才能進行操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為保證測試資料準確可靠,每臺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對儀器進行拆卸。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存入儀器檔案。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後,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檯面整理乾淨後方可離去。

  10、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玻璃儀器。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玻璃儀器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後按要求清洗、晾乾,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1、檢驗記錄管理和儲存制度

  目的:規範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

  適用範圍:檢驗記錄。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損角。有檢驗資料、計算公式。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字跡清楚,色調一致。書寫正確,無塗改。錯誤處用橫線劃去,並在改正處簽章。有判定依據,由檢驗結論,無漏項。質量檢驗記錄過樣品儲存期一個月後,交品管部負責人妥善儲存,並做好相應記錄。檢驗記錄應儲存至樣品有效期滿後一年,無有效期的應儲存三年,經品管負責人批准方可銷燬,並做記錄。

  12、化驗員崗位職責

  (1)對自己所做的檢驗工作質量負責;

  (2)嚴格按標準或檢驗技術規範進行各項檢驗工作,確保資料準確、可靠、及時;

  (3)按照要求全面檢測原料和成品相應指標;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通知檢驗負責人;

  (5)對初檢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複檢,保證檢測結果準確;

  (6)負責所用試劑及標準溶液的配製及標定,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儀器裝置的使用記錄,並定期保養,儀器由故障及時彙報負責人;

  (8)認真填寫檢驗原是記錄,資料處理及時準確,並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檢驗負責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時清洗,保持檢驗室乾淨衛生;

  13、檢驗室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負責檢驗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廠長報告工作情況;

  (2)負責全室人員的工作安排,時刻檢查、督促檢驗工作;

  (3)及時收集新的檢驗標準方法,隨時解決檢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稽核檢驗記錄,簽收檢驗報告單;

  (6)每月編寫原料、成品檢驗彙總表;

  (7)負責提出所需儀器裝置、化學試劑的計劃。

化驗室規章制度通用6篇6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開啟空調進行恆溫,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菸。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與礦方人員接觸,不準洩露化驗資料,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礦方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