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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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膠類、瓜皮果殼蛋殼、建築垃圾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4、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部室設定不同種類的垃圾箱(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池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村垃圾填埋場。
4、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學校集中統一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5、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6、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德育處、少隊部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學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並追求有關責任。
4、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班級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2
一、各單位的職責
部門一:環保部
職責:
1、對各車間清運物料現場檢視並進行審批
2、監督檢查各清運車間對制度的遵守情況並進行考核
3、監督檢查接收車間對制度的遵守情況並進行考核
4、接到硫磺申請後對垃圾進行外運、外賣;
許可權:1、審批權2、考核權3、考核權4、負責
部門二:接收車間
職責:
1、對各車間清運物料進行審批
2、接收各車間的垃圾並其清運過程進行監督
3、負責整理各車間清運單據,並每季度向環保科報送
4、對清運車間不遵守制度的情形向環保科提出處罰建議
5、根據現場情況向環保科提出外賣外運申請
許可權:1、審批權2、監督權3、負責4、建議權5、建議權
部門三:清運車間
職責:
1、負責將規定類別的垃圾分類後按時間規定運抵現場並根據擺放要求自行卸車
2、對接收車間的接收工作進行監督
許可權:
1、負責
2、監督權
二、清運物件
公司現在可接收的垃圾分為兩大類:一類為車間無法使用但具備一定經濟價值的物品;另一類為大宗的油泥和鐵鏽。細分為以下12類
①保溫岩棉:只准有岩棉、矽酸鋁毯、玻璃絲布,岩棉一律入池,由清運車間人為推平,不得灑落地面;
②廢舊保溫鐵皮:保溫拆下來的鏽蝕鐵皮,鋁皮不得摻雜在內
③廢舊保溫鋁皮:保溫查下來的變形鋁皮,鐵皮不得摻雜在內
④助劑編織袋:編織袋內不得有助劑、汙油以及其他雜物,編織袋統一裝入一個編織袋或捆綁壓實後清運
⑤木質包裝:不得有除木頭之外的其他雜物(如紙箱、石棉板等),裝置木包裝按面拆分且確認無鐵構件後清運
⑥廢舊膠管:僅回收廢舊膠管,塑膠類不得摻雜在內。
⑦廢舊塑膠:除桶類之外的零散塑膠製品且經環保科驗收確認,如無法使用的電纜皮、塑膠部件等
⑧廢舊儀表線、電纜線:需環保科確認無法進行使用,並由分管總監簽字
⑨金屬部件(長度和直徑≤50cm)廢舊金屬纏繞墊片:分為碳鋼類和不鏽鋼類,其中纏繞墊為不鏽鋼類
⑩已確認無法再利用的門、窗:木製類、鐵製門窗拆散後放於所對應回收站內,其他材質現場按類放置
注劑桶及油漆桶:確保無油、無注劑及其他雜物,根據桶的大小、材質進行放置,且要直立放置。
⑿油泥及鐵鏽按危險廢物處置,申請環保科按危險廢物流程處置。
三、放置標準
所有垃圾都是由內向外進行放置,裡面放置高度與垛牆齊高後在向外擺放;一個空間內放置兩種垃圾的中間留有1。5米的距離;各類垃圾的放置位置見附圖;
四、清運流程
週三清運車間聯絡環保部現場確認並審批;週四清運車間在14點—17點(隨公司時間進行相應調整)到接收車間登記和審批,接收車間18點前根據簽單情況,把清運車間分為上午和下午兩個批次,並透過OA傳送到各車間;週五清運車間根據接收車間的時間要求進行清運
五、處罰規定
1、有以下情況的每次罰款1000元
①夜間私自存放的
②現場隨意無組織放置,且不聽接收車間勸告的
③清運物中夾帶衛生清理垃圾等無價值垃圾的
2、有以下情況的每次罰款500元;
①不經過接收車間,在無接收車間人員監護情況下進行存放的
②存放後不處理現場衛生的
③不符合分類規定,如相互之間有夾帶的;不符合存放規定的,如裡面未放滿就向外面放;需要進行深埋未進行深埋或埋深不夠的
④外來施工隊清退車間垃圾,清退車間人員不到場的
⑤清退垃圾的數量與種類與簽單不符的
⑥不按規定時間進行簽單或清退垃圾的(有主管總監特批的書面申請除外)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3
1.臨床科室醫務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有關配套檔案的規定執行醫療廢物管理。
2.護士長和科主任負責本科室醫務人員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知識的培訓、指導、監督和管理。
3.護士長和科主任要加強對本科醫療廢物的管理,防止發生醫療廢物洩漏、丟失、買賣事件。
4.在進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中,醫務人員要加強自我防護、防止職業暴露。
5.臨床科室要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防護措施。
6.醫療廢物不得與生活垃圾混放,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和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在標籤上註明。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顏色為黃色,生活垃圾包裝袋為黑色。
7.盛裝醫療廢物前,應對醫療廢物包裝袋(箱)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袋(箱)外表有警示標識。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採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進行封口,確保封口的緊密、嚴實,然後在每個包裝袋(箱)上貼上警示標識。不同類別醫療廢物的中文標籤,填寫中文標籤的內容、科室、日期、醫療廢物類別。
9.包裝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汙染時,應當對被汙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袋。
10.隔離的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用雙層包裝物,並及時密封。
11.圖譜的醫療廢物暫時存放點有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文字說明。
12.每天醫療廢物交接完畢後,科室人員對醫療廢物暫存地進行清潔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與醫療廢物專職接受人員履行醫療廢物資質、登記、並簽名。醫療廢物登記本等資料儲存3年。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生活垃圾分類活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以及相關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為生活垃圾的廢棄物。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第四條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方針和城鄉統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市統籌、屬地負責。
第五條 市、區人民政府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相應的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協調解決重大事項。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工作,配合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社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六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管理。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職責做好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
第七條 社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動員、組織社群內單位和個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活動,調處矛盾糾紛。
鼓勵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活動。
第八條 建立價格激勵機制,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排放多付費、少排放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引導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投放。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舉報和投訴。
第十條 支援社會資金投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置、迴圈利用以及相關科技研發。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十一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改革、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明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佈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編制環境衛生專業規劃,應當徵求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
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組織制定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計劃,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涉及設施建設的,應當與所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銜接。
第十二條 納入本市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用地,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三條 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和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
第十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規劃、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標準。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納入建設專案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指標。建設專案許可審查時,應當就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配套建設徵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五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應當按照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應當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用地平面圖並標明用地面積、位置和功能,並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與建設專案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建設工程總投資。
新建住宅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位置、功能等內容,並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條 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設施。
第十七條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有關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採取密閉、滲瀝液處理、防臭、防滲、防塵、防噪聲等汙染防控措施。
建設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確定環境保護措施。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報批前,建設單位應當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並公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設定應當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的要求,容器表面應當具有符合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誌》規定的標誌,便於識別和投放。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或者改變其用途。確需拆除、遷移、改建或者改變其用途的,應當經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准,並按照規定先行重建、補建或者提供替代設施,同時採取措施防止環境汙染。
第三章 分類投放
第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拋灑、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類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廚垃圾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廢舊傢俱等大件廢棄物品按照規定單獨堆放;
(五)國家、省和本市有關生活垃圾分類的其他規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向社會公佈,並適時修訂。
第二十條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制度。
責任人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城市居住區,實行物業服務的,物業服務單位為責任人;單位自管的,自管單位為責任人。農村居住區,村民委員會為責任人;
(二)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的辦公管理區域,本單位為責任人;
(三)公共建築,所有權人為責任人;所有權人委託管理的,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
(五)集貿市場、商場、展覽展銷、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單位為責任人;
(六)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站、軌道交通車站、碼頭港口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範圍,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八)公園、風景名勝區、旅遊景點,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下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
按照前款規定不能確定責任人的,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第二十一條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履行下列義務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責任範圍內開展相關知識宣傳,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
(三)設定並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潔;出現破舊、汙損或者數量不足的,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四)明確不同種類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
(五)將生活垃圾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
(六)及時制止翻揀、混合已分類生活垃圾的行為;
(七)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二條 責任人應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和運輸等情況,定期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彙總資料並錄入生活垃圾管理資訊系統。
第二十三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生活垃圾減量化實施計劃,推行清潔生產技術和綠色認證制度,鼓勵商品減量化包裝、餐飲適當消費、淨菜上市和潔淨農副產品進城,對垃圾減量行為給予獎勵,推動垃圾減量。
相關行業協會應當督促企業執行減量化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引導企業就推行垃圾減量向社會公開作出承諾。
第四章 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四條 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收集,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時收集。具體時間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運輸,禁止將已分類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運輸。
可回收物運輸至資源回收中心或者經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再生資源回收單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制標準,運輸至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貯存點。
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運輸至符合規定的處置場所。
第二十六條 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收集、運輸服務單位,並與中標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服務區域、經營期限、服務標準、運送場所、違約責任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區人民政府可以建立農村地區生活垃圾收集和運輸專門隊伍,或者透過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委託具備專業技術條件的單位,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運輸。
第二十八條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根據生活垃圾收集量、分類方法、作業時間等,配備壓縮式收集裝置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員;
(二)按時、分類收集生活垃圾並分類運輸至規定的轉運站或者處置場所,不得混裝混運、隨意傾倒、丟棄、遺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類的生活垃圾;
(三)經過轉運站轉運的,密閉存放,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四)收集、運輸車輛、船舶保持密閉、完好和整潔;
(五)清理作業場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和周邊環境乾淨整潔;
(六)建立管理臺賬,記錄生活垃圾來源、種類、數量、去向等,並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應急方案,報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八)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五章 分類處置和迴圈利用
第二十九條 分類收集和運輸的生活垃圾應當分類處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資源化水平,促進迴圈利用。
可回收物應當進行分揀,由再生資源利用企業進行利用處置,促進再生產品直接進入商品流通領域。
餐廚垃圾等可降解有機物應當透過生物處理技術處置,開發工業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資源化利用產品。
有害垃圾實行強制性回收,應當交由經核准的有害垃圾處置單位加以利用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置。
其他垃圾應當分揀、拆卸,並進行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進行衛生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十條 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應當負責回收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因技術或者經濟條件不適合利用的,由生產企業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置。
第三十一條 鼓勵、支援農民採用生物堆肥等技術對廚餘垃圾進行就地生態處理和漚肥還田;採用腐爛還田、作飼料、制沼氣、製作纖維板等方式資源化利用秸稈。
農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灰土,應當選擇遠離水源和居住地的適宜地點用於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條 本市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實行許可。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以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確定處置服務單位,並與中標單位簽訂處置作業服務協議,明確處置生活垃圾的來源、服務期限、服務標準等內容,作為生活垃圾處置服務許可證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技術評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處置技術應當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論證;未進行技術論證或者論證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條 生活垃圾處置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處理生活垃圾,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規定配置處置設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二)建立處置臺賬,記錄每日生活垃圾的運輸單位、種類、數量,並按照規定報送資料、報表等;
(三)按照規定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汙水、廢氣、廢渣、粉塵等,定期進行水、氣、噪聲、土壤等環境影響監測,防止周邊環境汙染;
(四)制定應急方案,應對設施故障、事故等突發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設線上監測系統,並將資料傳送至生活垃圾管理資訊系統;
(六)國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規定。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綜合考核制度,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區人民政府考核指標,並定期公佈結果。
第三十六條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服務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企業的從業條件、作業實施、履行協議、臺賬和資料報送,以及分類收集和處置的設施運營狀況和處置效果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納入企業信用檔案,作為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和處置作業服務企業招標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 本市實行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制度。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聘請生活垃圾處置社會監督員,參與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社會監督員中應當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周邊居民代表。
社會監督員有權監督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執行,進入相關場所,瞭解汙染防控措施的實施和相關安全管理規範的遵守情況,查閱環境監測資料。處置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協助。
第三十八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應急處置系統;
(二)建立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等行為的檢查和指導,定期公佈監督檢查結果;
(三)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生活垃圾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協調配合機制;
(四)設立生活垃圾分類諮詢指導電話,牽頭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普及活動;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資訊系統,收集、彙總、分析相關資訊,定期公佈生活垃圾產生量、處置情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目錄;
(六)建立並公佈舉報投訴渠道,依法處理違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行為;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九條 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扶持相關企業發展,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等重大專案的立項審批工作;
(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環境衛生專業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預留和控制相應的設施用地;
(三)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用地保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和移交;
(五)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與執行資金投入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收費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六)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處理費徵收政策,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價格成本監測工作;
(七)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和迴圈使用;
(八)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環境影響評價,監管汙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處置;
(九)公安機關負責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利用生活垃圾加工的油脂等危害環境與人身健康的犯罪行為;
(十)文廣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的公益宣傳,引導媒體普及生活垃圾分類常識;
(十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學校課程和課外讀物,指導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和實踐等活動。
第四十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聯動配合。
第四十一條 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在約定服務期內,不得擅自停業、歇業。確需停業、歇業的,應當提前6個月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因突發性事件等原因,生活垃圾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服務企業無法正常作業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生活垃圾。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責任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將生活垃圾交由無資質的單位收集、運輸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未履行分類投放責任人其他義務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人員和生活垃圾收集裝置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二)未按時分類收集和運輸生活垃圾的;
(三)未密閉存放轉運站,或者存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
(四)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臺賬,或者未按照規定管理臺賬的;
(五)未制定應急方案的。
第四十六條 生活垃圾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制定應急方案或者未建設線上監測系統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 違法本辦法規定,未經批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或者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3萬元罰款。
第四十八條 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翫忽職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後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廢紙類、塑膠類、玻璃類、金屬類、織物類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包括廢充電電池、廢扣式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容器)、廢油漆(容器)、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廢舊電器以及電子產品等;
(三)餐廚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飲垃圾、廚餘垃圾和集貿市場有機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製作過程廢棄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廚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廢舊傢俱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雜、汙染、難分類的塑膠類、玻璃類、紙類、布類、木類、金屬類等生活垃圾。
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5
垃圾並不是一無是處的廢物,“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長的資源”,它應該是可迴圈利用的自然資源。垃圾分類要抓好過程的管理,這樣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才能見到實效,才能持之以恆。為此,我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垃圾分類制度,加強管理,把資源的回收利用和環境保潔做細做好。
一、目標:
(一)引導師生關注環境保護問題,知道一些環保法規、環保知識、增強環保意識,養成保護環境的習慣,掌握基本的環境科學知識。
(二)培養師生對環境負責任的精神,樹立熱愛大自然和保護地球家園的高尚情操。
(三)使師生從自己做起,從小事做起,從關心校園環境做起,積極參與保護環境的行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將環境意識和行動貫穿於學校的管理、教育、教學和校園建設。培養可持續發展人。環境保護教育是讓少年兒童從小懂得保護好人類生存的環境,讓社會可持續發展。
(五)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教育機制,以學校為中心,帶動全社會環保意識發展,使環保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六)結合建立“節約型學校”工作,綠化、美化、淨化校園,加強學校環保硬體建設。
二、校園垃圾的分類:
(一)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
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恆
(二)垃圾分類的具體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膠類、瓜皮果殼、建築垃圾和其它清掃垃圾等)。
(七)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一)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兩種垃圾箱,一種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種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按有關要求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不同種類的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二)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箱內。
(四)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食堂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證照齊全的專業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處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集中統一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處理。
四、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一)政教處、團委要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識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二)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 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三)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處理,焚燒垃圾,輕者批評教育,重者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相關處理,並追求有關責任。
(四)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6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膠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膠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埋處理變廢為寶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7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迴圈利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xx〕2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領會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為統領,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的實際行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切實增強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強化國民教育基礎性作用,著力提高全體學生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為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建設美麗中國作出積極貢獻。
(二)實施範圍。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有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在《實施方案》規定強制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城市和區域,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按照當地政府出臺的實施辦法,根據屬地規定的生活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規範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做好與社會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資源化利用和終端處置等環節的銜接。在其他城市和區域,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實施計劃,穩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三)主要目標。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透過多種形式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教育工作,規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和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的管理體系。到2020年底,各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要達到100%。
二、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要任務
(一)規範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各學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單獨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原則,建立完善校內生活垃圾分類臺賬制度,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去向等資訊,並與收運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要加強與當地收運體系、回收體系的協調溝通,在做好校內分類投放收集貯存的基礎上,積極協調和督促收運單位根據約定及時收取相應垃圾,特別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產日清”。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學校探索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工作。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態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教育的生態文明教育長效機制。要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水平和成長規律,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融入教材,並與課堂教學內容有機結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態文明實踐學生社團或志願者團隊,充分調動廣大青少年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顯著的生活垃圾分類綜合實踐活動。要廣泛採取講故事、做遊戲、知識競賽等活動形式,利用掛圖、黑板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站等宣傳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在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教材、進課堂的基礎上,每校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以生態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類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著力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保護意識,使學生從小養成勤儉節約、垃圾減量、低碳環保的行為習慣,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群、引領整個社會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科學研究。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大科研經費投入,積極支援生活垃圾分類科研專案立項。高等學校要充分發揮在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傳統優勢,大力開展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研究,推動廚餘垃圾處理等技術創新,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提高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和生活垃圾資源化率,力爭為社會提供可借鑑、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實用技術。
(四)進一步做好實驗室廢棄物等其他垃圾處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加強教學和實驗垃圾,特別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類處理。要嚴格區分教學和實驗中產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對普通垃圾,學校要秉承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儘可能做到垃圾資源化;對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實驗室危險廢物,要堅守安全紅線、專人管理、重點監控、定時巡查,建立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廢物產生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處置等資訊。要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的源頭分類,設立臨時貯存場所,規範實驗室廢物分類收集、運送、貯存、交接及處置的相關要求。嚴格規範實驗室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設施)管理,並在醒目位置設立危險廢物標識,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汙染。各學校應當將實驗室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建立交接登記制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校內產生的醫療垃圾、建築垃圾等其他垃圾分類處理工作,參照行業規定執行。
三、合力共建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協作機制
(一)切實履行學校主體責任。各學校是開展校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的責任主體,要制訂完善有關工作制度,明確內部管理崗位和職責,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加大校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經費到位,不斷完善校內設施裝置更新;要建立校內規劃部門、學工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團委、後勤部門等多方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協同配合工作機制,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合力。
(二)切實加強教育主管部門指導管理。各地教育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在文明校園等建立活動中,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列為考核指標;要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積極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要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的制度標準和工作要求,加強對學校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考核。
(三)切實推進多部門溝通協作配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加強行業監管和溝通協作,積極形成投放合理、處置規範、監管有力、宣傳到位的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各地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環保、機關事務管理等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對學校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援和經費保障,對校內設施裝置配套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幫助,及時協調解決學校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工作的指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環衛)等部門要支援本地區學校做好銜接工作,適應和滿足學校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需求。各地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積極報道學校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8
一、幼兒園垃圾分為四大類:
垃圾分類和管理的原則:人人有責,加強管理,重在實效,持之以恆。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紙,廢舊傢俱,廢舊織物)。
2、廚餘垃圾(指:易腐爛的含有機制的生活垃圾:剩飯剩菜、菜葉、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舊光燈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汙染的紙巾,一次性快餐盒,菸頭等)。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幼兒園操場設定四大類垃圾箱,全園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膠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膠;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小區的大垃圾桶裡,由小區物業統一處理。
4、廚餘垃圾:剩飯剩菜等由簽訂協議的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運。由廚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登記臺帳。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後投放至小區的大分類箱裡,由物業統一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參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學校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費,節約開支,學校建立節水型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特制定如下師生用水節水管理制度:
一、全體師生員工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水設施和裝置,做到及時關閉水龍頭,避免造成浪費。愛護供水設施,發現供水設施損壞應及時報告總務處,以便安排有關人員及時維修,確保供水正常。
二、各辦公室均應建立值日製度。負責值日的教師,下班前做到關門窗、關電源、關飲水機。負責值班教師要檢查辦公室的“三關”情況,發現違反規定者做好記錄由學校處理,後勤總務處要隨時對全校水設施裝置巡查並及時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護。
三、用水時儘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及時維修破損的供水管道和龍頭開關。杜絕“跑、冒、滴、漏”和“長流水、水白流”等現象。
四、計劃用好自來水、純淨水。食堂用水保證食堂內部洗、蒸、煮及餐具消毒;保潔用水在保證質量和效果的情況下厲行節約。
五、校園綠化用水,水泵抽灌,嚴禁用自來水灌溉。
六、經常學校用水使用情況,防止水管及龍頭漏水,造成水資源浪費。
七、各班打掃衛生時要求學生節約用水,做到一水多用,先抹後拖。凡用水後不關龍頭,學校將通報批評。
八、學校經常開展節約用水宣傳與教育工作,利用會議、班會、講座、板報、網路及張貼宣傳畫等形式進行宣傳。
九、總務處對各用水耗水裝置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發現滲漏點並修理。發現人為因素導致水資源浪費時,應及時進行制止。
十、對節約用水提出合理方案和有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對在節水工作中有重大過失,造成學校經濟損失者進行處罰。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學校校園設施節能執行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落實我校節能減排工作,規範和指導有序開展節能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能源,是指學校使用的水、電、煤常規能源。凡使用學校能源的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都必須遵守此規定。
第三條 學校開展節能工作堅持依法節能、合理用能和師生共同參與的原則。學校加強對節能工作的領導,制定科學合理、適應學校發展的節能計劃,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努力將學校建設成為節能型校園。
第二章 節能管理組織
第四條 學校成立的節能工作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管理全校的節能工作。學校節能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總務處負責人、年級組長和後勤水電工組成。全校教職員工必須履行節能義務,有權檢舉浪費能源的行為,學校對在節能管理、節能技術推廣方面有顯著成績的老師和學生予以獎勵。
第五條 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學校節能領導小組在組長組織下,領導學校的節能工作,實施學校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務,統籌、綜合、協調、管理學校的各項節能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組織制定節能管理細則、節能目標和各種有關管理標準、制度並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計劃及年度節能計劃。
5、組織審定學校年度各類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指標。
6、審定學校的重大節能成果和重大獎懲事宜。
7、檢查學校的各項節能工作。
8、組織召開節能工作例會,進行節能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
第六條 學校節能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後勤處,以下簡稱“節能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校節能工作,負責節能技術改造,對全校水、電、煤及相關的能源使用進行宏觀調控,對全校日常節能工作進行指導,研究解決節能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第七條 節能辦公室為學校節能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學校節約能源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部門,在學校節能領導小組、主管能源領導下,負責做好學校節能任務的綜合和協調管理,督促、檢查學校的各項節能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學校節能領導小組的決定,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3、具體開展學校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測試和能量審計。
4、具體組織編制學校節能規劃、節能技改計劃和年度節能計劃並彙總入全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中。
5、參與審查學校的改建、擴建和新建工程設計,確保工程設計內容具有明確和正確的節能評估,合理選用節能工藝、裝置和材料,並協助工程管理部門,抓好節能工程竣工驗收和效果鑑定工作。
6、組織廣大師生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
7、負責對學校各科室用能進行計量監督、統計監督和能源節約的巡迴檢查。
8、按月、季、年彙總各單位能源消耗報表並做好能耗分析,編寫節能簡報,節能工作總結和各種能源報表,建立節能管理技術檔案。
9、根據學校節能獎懲制度,稽核校內各單位節能獎懲的依據,提出節能獎懲方案,報節能領導小組後實施。
10、協助學校宣教部門,組織節能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師生的節能意識。
第三章 節能目標責任制度
第八條 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中確定的節能目標計劃,為本責任制定落實和完成的目標。
第九條 各有關科室的負責人為本部門節能管理工作的最終責任人。
第十條 學校逐步推行水電計量管理機制,進行節能目標責任制的管理。
第十一條 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節能管理機構,配備節能管理人員,明確崗位責任,將節能目標納入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予以實施,嚴格執行和完成學校下達的節能目標任務。
第四章 節能指標分解
第十二條 學校參照上級和本地區的用能、用水定額標準和實際能耗統計結果,制定合理的校園用能、用水定額及節能指標。
第十三條 各科室負責將學校下達的節能目標做進一步分解,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到位,明確責任,逐級考核,保證完成。
第五章 節能措施基本要求
第十四條 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倡導以下節能措施。各科室可在此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採取更多樣、更廣泛的節能措施;
1、學校用電實行“計劃用電,節約用電,安全用電”的原則。對違反用電原則的應予以制止和糾正。
2、學校用水按照年度水指標進行使用,並貫徹執行“節流與開源”的節水原則。
3、整個校園的用水用電,逐步納入計量管理。新建和改造的建築物,必須安裝水電計量裝置,加強目標管理。
4、公共區域衛生間使用節水延時閥水龍頭。
5、教室照明使用節能燈。
6、夜間燈使用節能燈或聲、光控燈。
7、校區綠化、衝廁節約用水。
8、實施室內溫度節能設定,夏季室內不低於26℃,冬季不高於20℃。
第六章 節能監督與考核
第十五條 節能辦公室負責對各科室的節能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內部的節能監督、考核工作。
第十六條 根據學校目前的管理體制,節能辦公室對學校進行節能監督考核。
第十七條 因水電超指標的辦公室,及時予以警示。
第十八條 學校每年召開一次節能表彰大會,對有效節能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節能指標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第十九條 學校能源用以滿足教育教學、辦公為主,非學校辦學、生活用能學校不予解決。
第二十條 學校領導要重視節能宣傳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種形式強調搞好節能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強調提倡搞好節能工作是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一項重要內容;強調做好節能工作目的是更好地保證學校教學、生活的正常進行。
第二十一條 認真搞好節能宣傳教育,做好每年9份月新生入學後的節能教育;評選“綠色班級”及環保小衛士並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條 在學生中開展節能宣傳教育,設立學生義務節能宣傳員崗位,辦好節能宣傳網站。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逐步對非節約能源的裝置、設施、器具進行改造、更新。同時對改造後使用情況及經濟效益進行評估。節能技術改造計劃須按項作出可行性報告(包括措施的針對性、先進性、質量、節能效益等),上報校節能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第七章 能耗的統計和公示
第二十四條 能耗統計和抄表計量每月一次同時進行(寒暑假兩個月一次)。但實驗室和有關單位要對大功率用電裝置做好用電臺帳記錄和統計。
第二十五條 每個季度負責對全校水電計量資料進行一次彙總統計,於每季度結束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報節能辦公室進行公示。
第二十六條 在完成水電計量、統計工作的同時,還要負責水電計量報表、資料資料和統計臺帳等檔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章 專項節能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共教學辦公區的節能工作,納入學校專項節能管理。進行專項節能目標、專項能耗經費等重點監控和管理。其節能目標和能耗經費按上年水電實際消耗量為基數進行核定。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總務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生效。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11
“節能減排學校行動”是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節能減排不僅是為了實際的開源節流,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的環境意識、行為習慣,從而培養出對社會、經濟、環境和發展負責任的公民。透過在我校廣泛開展節能減排系列活動,宣傳環保節約的理念,培養我校學生節能減排意識,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園節能減排公益活動,發揮其在環境保護事業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我校“節能減排學校”的建設,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特制定學校節能減排管理制度。
(一)宣傳教育
1、加強對全校師生的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培養良好的節能習慣,共同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從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著眼,厲行節約,努力打造一個資源節約型學校。
2、公共部位張貼各種節能降耗指示標識 。
3、 班主任和財產老師要加強對各班管理員的培訓和教育,督促他們管好教室的電器裝置和帶領全班學生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節能降耗行動之中。
(二)用電管理
1、減少照明裝置電耗,教室內全部採用節能燈具,按需求開啟照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白晝燈。樓梯、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要降低瓦數。
2、嚴格執行空調執行規定,夏季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高於20攝氏度,無人時不開空調,開空調時關閉門窗。
3、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飲水機等辦公裝置設定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及時關閉,以減少待機消耗。下班前關閉電源開關(包括飲水機)。
4、優先採用環保型、節能型電器和裝置,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裝置。積極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型新產品、新技術。
5、禁止使用移動式取暖裝置。
(三)用水管理
1、加強用水裝置日常維護管理,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長流水現象。做到隨手關閉水籠頭。
2、辦公室人員每天要根據需要裝灌適量開水,合理使用瓶裝礦泉水。
3、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澆灌花木。
4、節假日、雙休日和晚間,值班人員要勤於巡邏,發現滲水、流水等現象及時聯絡維修人員處理。
5、冬季要及時做好水管道的防冬工作。
(四)辦公用品管理
1、加強辦公經費和辦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嚴格依據需要配備辦公用品,嚴格配備標準,儘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裝置,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2、各組室、教研組、拓展課、各類校際活動等所需辦公用品按學校《物品請購、審批、驗收、領用及報銷制度》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3、領用、借用物品,做好登記籤領手續。損壞公物按價賠償。
4、合理控制教學和辦公用紙,要在合乎公文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雙面。
5、倡導無紙化辦公。
(五)用車管理
1、公務用車嚴格按照公車的出車制度使用車輛,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
2、在集體活動中合乘公務用車,非緊急情況下外出儘量乘坐公交車,距離較近時不使用車輛,校辦公室嚴格把握出車制度。
3、車輛實行統一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定點加油和定期保養,科學核定單車油耗定額, 努力降低油耗,減少車輛維修費用支出。
4、科學、規範駕駛,減少車輛部件非正常損耗。
5、禁止私用公車和無正當理由出借公車。
學校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篇12
一、節能工作領導小組
園長:XX
工會主席:XX
後勤組全體成員
教研組及各班教師
二、節能節材管理制度
節能工作是關係到人類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一件大事,對於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更應引起每一位國民的高度重視。近年來我們注意到,隨著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我們的水、電、氣等各種資源、能源消費需求與供給的矛盾日趨突出,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作為浙江省的一所示範型幼兒園,應當積極爭做節能工作的排頭兵和促進者。因此,為了建立節約型校園,我園制定和落實了節能、節材措施。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1、為切實抓好節能工作,成立幼兒園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園長負全責,後勤具體負責,年級組長和班級老師分頭抓的管理操作網路。
2、節能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園節能管理制度、指標的制定和落實工作,負責園日常水電使用管理檢查工作、園節能改造措施的實施工作等。
3、確立園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做到了分層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持之以恆,使我園能夠創造性地開展節能工作,並且在改革實踐工作中形成一套經驗做法,確保節能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展。
(二)宣傳到位,措施落實
強化教師、幼兒的節約意識,增強厲行節約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監督各種浪費現象和問題,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自覺養成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的節約習慣。
1、宣傳發動,營造積極的氛圍十分重要。透過幼兒園網站、廣播、家園聯絡窗等多種渠道,宣傳建設節約型校園的重要意義和必要性,營造人人崇尚節約的氛圍。
2、變廢為寶。全園教師、幼兒、家長一起收集各種廢舊物品,用來佈置幼兒園環境、製作教玩具、充實活動區材料等。
3、開展“我是節約小天使”實踐活動。倡議幼兒不吃零食,節約一分錢、一滴水、一張紙、一根油畫棒。評選節約小天使。並用孩子們喜聞樂見的形式面向家長、面向社會進行節能宣傳。堅持從點滴做起,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氛圍,進一步促進我園健康協調發展。
(三)後勤管理
1、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根據本園實際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用紙等,努力做到檢查落實到位。
2、制定了《基建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等,明確各類人員崗位職責。維修人員緊緊圍繞“保障、節約堵漏、技改、及時、周到、熱情、高效、低耗”的要求,使“供、用、計、收、修”一體化,管理規範化、科學化,確保水路、電路、氣路等路路暢通,維修及時,節能無阻。維修人員每天上班後首先必須對幼兒園巡視一遍,以便主動、及時地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接到報修單後,必須及時解決問題,不能解決的須立即向總務主任彙報,從而從制度層面杜絕了因裝置損壞而造成的各種能源浪費現象。
3、提出了“校園是我家,節能靠大家”的響亮口號,要求教職工重點做到“三隨手”,即隨手關電燈、隨手關流水、隨手撿雜物;要求教職工重點做到“四節約”,即空呼叫電節約、食堂用氣節約、生活用水節約、教學用紙節約。做到節約水電有規定,保護綠化有檢查。
4、作為一所示範型幼兒園,我園的教職工用紙量巨大,為節約用紙,我園作了嚴格規定:對於可列印可不列印的文字材料儘量不受理;可正反印的決不能單面印;每學期對用紙情況進行認真核算,增強教師節約用紙意識。
5、在所有用水、用電處都貼上“請節約用水”、“請節約用電”、“水——生命之源”、“當世界還剩下一滴時,那滴水就是你的眼淚”等標語,提醒使用者注意節約;在校園各個綠化地帶插上各種小小提示牌,時刻教育小朋友們愛護一草一木,保護綠色環境資源。
6、幼兒園創設可利用和不可利用的垃圾箱,合理管理垃圾。
7、幼兒園燈管換成節能燈和感應燈。
(四)落實行動,從身邊做起。
1、節約用水。
珍惜水資源,洗涮不用“長流水”,合理迴圈使用自來水;愛護節水設施,關緊水龍頭。自覺做到愛水、惜水、節水,嚴格做到人走水斷流;隨身帶走未飲用完的瓶裝礦泉水,減少浪費。
2、節約用電。
儘量多采用自然光;人走燈滅,離室關電,避免“白晝燈”、“長明燈”;使用完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飲水機等裝置後,及時斷電,減少待機損耗。
3、節約用紙。
辦公用紙儘量雙面使用,提高利用率;提倡網路辦公,減少宣傳用紙的數量,採用網路、廣播等形式進行宣傳;提倡使用電子郵件進行書信來往,推行無紙化辦公;各類材料的草稿、列印清樣、影印紙和信封要再利用;儘量少用一次性紙杯、筷子,提倡自帶水杯。
4、節約辦公用品。
合理採購,減少開支,並儘量重複使用;愛護辦公裝置,提倡修舊利廢,對易耗物品實行以舊換新,提倡使用鋼筆書寫,減少圓珠筆或一次性簽字筆的使用量。
5、節約糧食
不挑食、不隨便丟棄剩菜剩飯,倡導餐桌文明之風,不追求奢華。
6、合理使用空調
春秋正常天氣下不開空調;冬夏季開空調時要關閉門窗,提倡下班前半小時關閉空調,每天少開一小時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時開機空耗。
7、廢棄物品不亂扔,易拉罐、空瓶等再利用,變廢為寶。
8、培養幼兒環保的意識,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養成良好的習慣。利用兒歌等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三、財產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上級檔案,規範物品的審批、採購制度。建立固定資產及財產分類帳。
2、勤儉持園,堅持園內“購物申請”制度,充分發揮有限資金的作用。
3、保管人員每學期對園內所有資產進行清理、歸放,做好記錄。
4、科學管理物品,做好物品的調配,定期整理儲藏室,發揮各類物品的最大使用效率。配合園內開展的各項活動,及時提供所需材料。
5、保管人員與安全檢查小組配合,定期對大型玩教具、生活用品等裝置檢查維修,確保安全。
6、財產保管只有保管和使用權,沒有處置和外借權。
7、低值易耗品必須有購入物品明細帳,由保管人員定期制訂購物計劃由主管領導審批後購入並按規定手續入帳,清點結算,做到帳物相符。
四、室外器材管理制度
1、定期請專人負責檢查戶外大型活動器具。
2、定期整理和檢修體育用品房器材,保證體育器械的安全性。
3、定期對食堂煤氣用具、煤氣管、電器裝置進行全面的檢查修理。
4、定期檢查各班級和走廊、大廳及辦公場所的傢俱、門、窗、室內照明線路、電器裝置等,發現問題立即維修。
5、弱電系統及其它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記載、維修和保養,延長裝置的使用期限。
6、經常巡視園內的大環境、小環境,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園內新增設施、裝置要加強督促、管理。
五、節能、節材措施
節約是一種美德,節約是一種智慧,節約更應該成為一種習慣和風氣。建設節約型社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共同行動,找回失去的節約意識,從節約一滴水,節約一度電,節約一張紙,節約一粒米開始,持之以恆,制定節能、節材制度如下,使節能意識落實到行動中去。
(一)用電管理
1、提倡每天少開1小時空調,節假日或少數人加班時不開空調;嚴格執行空調執行規定,夏季環境溫度低於28℃、冬季環境溫度高於1℃時停止使用空調。辦公場所夏季空調溫度設定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高於20攝氏度,無人時不開空調,開空調時關閉門窗。
2、減少照明裝置電耗,辦公場所內自然光度足夠時不再開燈,按需求開啟照明燈,做到人走燈滅,杜絕長明燈、白晝燈。樓梯、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降低瓦數。
3、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等辦公裝置設定為不使用時自動進入低能耗休眠狀態,長時間不使用時要及時關閉,以減少待機消耗。下班前關閉電源開關(包括飲水機)。
4、優先採用環保型、節能型電器和裝置,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裝置。積極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型新產品、新技術。
5、禁止使用移動式採暖裝置。
(二)用水管理
1、加強用水裝置日常維護管理,教職工做生活中的有心人,發現破損及時上報,嚴禁跑冒滴漏,杜絕長流水現象,做到隨手關閉水籠頭。
2、教育幼兒根據實際需要裝灌適量開水飲用,避免浪費。
3、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裝礦泉水澆灌花木。
(三)辦公用品管理
1、加強辦公經費和辦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嚴格依據需要配備辦公用品,嚴格配備標準,儘量選擇能耗小、環保、質優、價廉的辦公裝置,不購買高檔辦公用品。
2、檔案、材料的起草、修改和傳閱儘量在電子媒介上進行,減少紙質檔案印發和使用傳真的頻率,加快推進無紙化辦公。
3、檔案及有關資料要嚴格核定印發的份數,儘量避免多印。提倡雙面印刷。
4、提倡使用鋼筆書寫,減少圓珠筆或一次性簽字筆的使用數量;一次性簽字筆儘量做到換芯不換殼。
5、儘量減少電話的通話時間,儘量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以節約電話費。
6、筆記本要雙面記錄,禁止單面記錄。
7、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節約使用各種生活用品:如肥皂、衛生紙、餐巾紙等等,杜絕浪費。
8、在日常活動中引導幼兒保護好幼兒園的各種設施、裝置,延長它們的使用壽命。
9、節約糧食。食堂員工要強化節約意識,在食品製作過程中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儘量避免剩飯剩菜,珍惜糧食。
做好“節能減排工作”,不但能節約資源,環保效益巨大,而且能幫助幼兒從小樹立節能環保意識,養成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為習慣,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全園師生積極行動起來,從幼兒園實際出發,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為建設節約型社會貢獻自己的一片力量。
六、節能獎罰制度
1、嚴格執行節能制度,發現違反制度的一次扣10元,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者,
一次扣20元。
2、一學期沒有違反節能制度者,一次性獎勵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