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保安規章制度
酒吧保安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吧保安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吧保安規章制度1
一、服裝款式與配置:
保安服配置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蓋帽1頂(含帽徽)、腰帶和領帶各1條,肩章1對,臂章一副,皮鞋一雙(自備)
二、服裝的使用管理:
1、保安人員正式入職起,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發放保安服裝。
2、保安服裝的使用期限為2年。保安人員應對服裝應愛護並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損,應按折舊交納折舊費。因救災、搶險、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損,可視破損程度進行更換。
三、服裝的製作與尺寸設定標準:
保安人員服裝製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號為製作標準,除特別情況外,一般不進行量身訂做。
四、保安人員服裝摺舊費計算:
1、保安人員入職後,不收取服裝押金,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因工作表現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的',應扣減服裝摺舊費用。【保安人員入職服務不足6個月(含)的,離職時扣回全部服裝費的100%;服務滿6個月,不滿24個月的,按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超過24個月的,按新發的標標準和繼續服務月數計算減扣服裝摺舊費用】。
2、保安服裝自發放之日起計算,保安遞交離職書時,連同保安服一齊遞交到人事行政部。服裝摺舊費用由人事行政部在員工離職的結算工資中扣除。
五、服裝價格參考標準
1、冬裝:125元/套,普通藍襯衣30元/件。
2、夏裝:85元/套。
3、棉襖大衣:85元/件。
4、佩飾:大蓋帽(含帽徽)35元/頂、腰帶12元/條,肩章8元/對,臂章10元/對。
注:以上價格標準如有變動,按程式報請批准後實施。
酒吧保安規章制度2
一、總則
1、保安人員全面負責服務中心的值勤巡邏、門衛等保安服務任務。
2、對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當地公安、消防等部門,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3、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防範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中心辦公室工作人員,並協助予以處理。
4、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援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5、保安人員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許可權;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在崗期內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6、不準留宿外來人員,非因公外來人員晚22:00之前必須離開服務中心。
二、具體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夜間由1名保安負責服務中心的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服務標準著保安制服,按規定配戴保安標誌。
4、嚴格按照時間交接班,值班期間不準脫崗、空崗、串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禁止在中心飲酒、吸菸、賭博。
5、值班期間,認真接聽值班電話,並做好記錄,遇有重大問題,及時通知服務中心領導。
6、遵守服務中心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對廳內及工作間內的辦公裝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
三、班長職責
1、負責在每月1號上報保安人員值班表。
2、負責廳內的照明、空調及門窗的定點開關(早晨上班前半小時開啟,晚上下班後即關掉)。
3、節假日期間如遇下雨、下雪應及時組織清掃,保持大門口環境清潔衛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職責
1、負責更換中心所有的飲水機水筒。
2、在服務中心一樓值勤的保安人員負責接收當天的報紙及信件並送交辦公室。
五、考核評定:
1、考核內容:工作情況、遵守中心管理規則情況、履行職責情況。
2、每月考核一次,出現一次違紀情況扣5分,考評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為不達標,如有進廳辦事人員及廳內工作人員投訴者,由保安公司調換保安員。
酒吧保安規章制度3
為促進工作效率,維護工作秩序,提升部門形象,切實加強保安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保安工作實行白班和夜班工作制度。
(二)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勤務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調班、調崗。
(三)堅守崗位,履職盡責,做好值班執勤記錄。
二、崗位職責
(一)擔任門衛保安任務時:外來人員登記姓名、單位或住址、來訪事由或被訪人員後(特殊情況報單位主管部門或領導批准後進入),電話聯絡被訪問科室或被訪問物件,確定真實性後將來訪物件引領到相關科室。
(二)擔任巡邏執勤任務時:熟悉單位水、電、氣、消防、監控等設施和重點目標的位置、數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守護目標的構築物,建築物,生產、辦公設施及周邊情況;對上述兩項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單位主管部門處理;
三、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值班、執勤時間,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曠工。
(二)上班前和上班時嚴禁飲酒。
(三)上班時不得睡覺打盹,不準看書報、上網、聊天、不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宜,不準打牌娛樂,嚴禁賭博。
(四)上班時不得會客,不得留宿任何來人。
(五)不得動用和使用派駐單位的車輛、物資、物品、裝置、設施。
四、請假制度
請假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休假,違反請假規定和程式的,一律視為曠工。發現曠工1次扣減工資100元,曠工3次自動解除勞動合同。
(一)事假。請假人應自行商請替班人員後,提前一天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請假事由、請假天數、替班人員姓名,假期一次不得超過3天。勞動合同期限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累計假期不得超過5天。
(二)病假。請假前應提供區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並提出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病因、病情、治療醫院、請假時限,且假期不得超過醫療證明所載時間。
酒吧保安規章制度4
第一條為了規範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汙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誌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保安辭、離職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誌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離職時服裝摺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摺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
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摺舊費。
第十條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