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通用5篇)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和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七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四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五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六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三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2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並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資訊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諮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範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稽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範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於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3

  1、組織領導集團公司的財務、成本、投融資、預算、會計核算及監督、財務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2、主持建立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工作程式,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式

  3、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擬訂或規劃資金籌措和資本運作方案

  4、組織擬定公司年度預算大綱及財務預算,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5、稽核融資計劃,報上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6、組織編制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和會計報表等

  7、負責組織實施內部審計並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8、參與集團重大投融資決策,最佳化資本結構和資本配置;

  9、負責上市主體在資本市場的重要活動及專案,如投融資、兼併、收購等;

  10、負責上市主體的市值管理,建立和維護好投資者關係。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4

  1、參與制訂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根據總體發展戰略制訂財務戰略;

  2、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戰略,並主持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對重大投資專案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財務報表的審查;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4、負責公司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聯絡,尋找融資資本,全面規劃融資專案;

  5、輔助總經理制定投、融資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並向總經理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

  6、協助總經理進行投資業務管理,最佳化專案結構,提高投資回報率,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7、負責組織完成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重組、併購、信託等投資事宜;

  8、負責進行專案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

  9、負責投資方案和投資報告的稽核;

  10、負責拓展並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係。

  公司財務的規章制度5

  1、根據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負責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資訊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事宜;

  5、精確監控和預測公司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並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併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援,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7、負責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

  8、負責本部門的員工隊伍建設及日常/培訓/考核;

  9、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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