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勵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獎勵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

  隨著公司的不斷髮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穫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為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為,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資訊;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核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為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灶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灶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式使用爐灶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裝置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裝置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許可權

  第3條(責任與許可權)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透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為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採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採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為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裝置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併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並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後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後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誌、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菸區內吸菸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為考核員工的依據。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3

  一、獎勵制度

  第一條 為促進企業員工積極向上的氛圍,激勵企業員工不斷提高自己,表彰和獎勵優秀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獎勵物件 公司在冊全體員工

  第三條 獎勵條件和程式

  (一)勤工獎: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當給予勤工獎

  (a)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b)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c)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d)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性作用的。

  (e)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捨己為人,事蹟突出的。

  (f)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秀的員工。獎勵程式:

  1、由其直接上級提出,並寫出申請報告;

  2、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實;

  3、由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稽核;

  4、由總經理批准。

  獎勵標準:

  勤工獎名額按季度每個部門設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績效考核為優秀、分數最高的員工獲得。勤工獎每季度評審一次,與季度績效考核同步進行。

  獲得勤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二)年終評獎

  每年度年終,評定出部分年度優秀員工獎,進行公開表彰和獎勵,年度優秀員工由四個季度考核累計分數最高的前三名員工獲得。獲得年度優秀員工獎的員工,其基本工資先晉升一個檔次再晉升一個級別。

  (三)行政獎勵

  (1)獎勵辦法: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

  (2)獎勵標準:嘉獎三次等於記一小功,記小功三次等於記一大功,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

  記小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一級;記大功一次,基本工資晉升兩級;記大功三次,給予職務晉升,其基本工資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再定檔定級。

  (3)獎勵程式:獎勵由主管領導依據事實提出申請報告,所屬管理中心副總經理根據上報資料經查實後簽署意見,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副總經理複核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後,交人事部存檔,人事部將批准報告傳遞一份給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

  (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①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

  ②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創造優良成績者。

  ③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績顯著者。

  ④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⑤為保護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成本有顯著成效者。

  ⑦其它為公司經營與發展作出貢獻的行為。

  二、問 責 制

  第一條 問責原則:為進一步增強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劃分,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責任與職權相適應,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把履責和問責結合起來,做到有功有績必獎,失職瀆職必究、必罰,以此樹立良性的責任導向。透過問責,真正建立起較為科學、完備的崗責體系,把公司強化執行力建設工作落到實處,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促進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第二條 問責範圍

  公司所有決策、管理和生產活動。

  第三條 問責物件 公司全體在冊員工。

  第四條問責措施

  一、管理問責措施: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2、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試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一次以上的;

  3、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2次以上;

  4、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2次以上的;

  6、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兩次以上的;

  7、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85分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1人以上;

  11、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2次以上的;

  12、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一次以上的。

  13、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二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准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兩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機酒後駕駛一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二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五次以上;

  6、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三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三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三次以上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三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一次以上的‘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75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二人以上;

  15、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三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二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大意,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三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亂,未經批准就蓋章或審批手續不到位就蓋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危及用車人員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機酒後駕駛二次以上的;

  3、司機無故擅離崗位,或不按車隊長派遣的時間出車和回車,或出車遲到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4、司機在出車前未例行檢查車況,導致車輛不能按時出車和正常使用,影響用車人辦事五次以上的;

  5、司機在駕車時無特殊情況接聽電話達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況下接聽電話時間超過兩分鐘達八次以上;

  6、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既不在第一時間通知車輛管理員,又不說明原因達五次以上的;

  7、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達五次以上的;

  8、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達五次以上,嚴重威脅司乘人員人生安全的;

  9、檔案管理員未按規定整理各類檔案資料,導致檔案資料管理混亂,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出檔案資料的五次以上;

  10、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資料資料遺失三次以上,或者遺失重要資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未按公司規定配合財務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點和每月進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點,導致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混亂的`,賬物以及存放地點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造成資產遺失數額較小三次以上,或者遺失較大數額資產一次以上;

  13、職工食堂管理混亂,當月員工用餐滿意度調查低於60分的;

  14、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達三人以上;

  15、炊事員製作飯菜不注意衛生,被發現飯菜中有不衛生雜物五次以上的;

  16、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不公正或弄虛作假行為三次以上的。

  17、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文字性錯誤五處以上或圖片錯誤三次以上的;

  18、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小損失或糾紛。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一)、企業管理中心

  1、司機違章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給車輛和司乘人員造成損害的;

  2、司機酒後駕駛三次以上或醉酒駕駛的;

  3、司機在出車過程中或回車後,未按規定停車,使車輛持續處於危險境地造成車輛重大損失的;

  4、小車班班長在明知司機身體不適、飲酒、嚴重疲勞的情況下仍安排司機出車發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員人生傷害或車輛損害的;

  6、檔案管理員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保密資料遺失的;

  7、固定資產管理負責人粗心大意,遺失重大資產或者違規處理公司電腦、裝置給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資料或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資料外傳等重大影響和損害的;

  8、職工食堂管理混亂不衛生,發生員工集體食物中毒等嚴重食品衛生事件的;

  10、招聘負責人對應聘人員資料和證件審查不嚴,導致持虛假證的不符合要求人員進入公司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11、績效考核負責人和專員在績效考核過程中,發現有串通被考核部門和被考核人員弄虛作假的;

  12、內刊編輯工作粗心,導致當期內刊出現嚴重原則和方向性錯誤,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的。

  13、違規使用印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或糾紛。

  三、一般性問責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一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遊戲的一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

  7、不注重儀表易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會議遲到2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一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及時聯絡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業務單位吃請;

  12、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當月績效考核不能評為優良以上等級:

  1、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規定請、銷假者達三次以上

  3、一個月內無故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曠工一天以上;

  4、上班時間內發現打牌賭博、玩遊戲三次以上;

  5、工作態度差,上班時間到其他部門串崗影響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的,造成較小損失的;

  7、不注重儀表儀容和話語文明影響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會議遲到三次以上或者無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責任心差,發生問題相互推諉責任二次以上;

  10、通訊工具不通暢,無法及時聯絡導致不能及時安排工作達二次以上;

  11、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下;

  12、因翫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3000元以上損失的;

  13、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漏公司一般性商業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不能評為合格以上等級:

  1、上級包庇下屬在辦公秩序方面或績效考核過程中舞弊,或弄虛作假的;

  2、因翫忽職守、督導不力或業務疏忽導致5000元以上損失的;

  3、通訊工具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絡,不能及時安排工作影響公司利益較大的;

  4、故意洩漏公司商業秘密的;

  5、損壞或遺失公司重大物品、裝置的;

  6、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500元以上的;

  7、瞞報、遲報一般突發事件的;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五次以上者,或者無故曠工累計達兩天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

  2、屢次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

  3、洩露公司商業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較大損失;

  4、煽動他人不服從管理規定或怠工;

  5、以權謀私、利用職權侵佔公司財物或收受業務單位財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給公司造成較壞影響和一定損失;

  6、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

  7、擅離職守,致使公司蒙受損失;

  8、一個季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績效考核不合格超過4次;

  9、瞞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

  10、未經公司同意,在其他單位兼職損害公司利益;

  11、通訊不通暢導致無法聯絡,影響公司重大利益;

  12、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10次以上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

  13、因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以上問責事由中,發生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嚴重後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決策失誤的,本中心或者專案指揮部所有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問責程式

  1、員工違紀後,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制度,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中心;

  2、人力資源中心稽核後,報公司董事會研究後決定;

  3、董事會決定具體處罰意見後,由總經辦下發執行;

  4、處罰記入員工檔案,並予公告。

  第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董事會,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稽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稽核,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洩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檔案;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洩漏技術、營業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翫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汙、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洩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範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後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並以申覆後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核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5

  一、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分管部門正常工作未進行指導、監督造成無序工作後果,一次罰款50元—200元。

  二、主管生產領導因管理不善,影響生產任務完成,罰管理不善者500元;造成重大問題報董事會研究處理。

  三、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對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反映直接影響公司的消防、安全、生產、質量、聲譽等各類突出事件的問題,不及時組織指揮解決或解決不了又不上報研究解決方法屬工作瀆職,造成後果根據損失部分罰款20%以上。

  四、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及副主任,經公司領導檢查對照職責確認,對本單位工作不履行職責,工作消極瀆職,完不成日常工作和公司佈置的中心工作的;不服從總經理、副總經理分管的工作安排一次性罰款50元,當月發生二次以上取消職務補貼,責成書寫檢查;對員工反映危害公司安全和危害經濟損失的行為隱患不勸阻,不制止,不彙報,不組織,不服從指揮解決的各類突出事件,造成後果的根據損失大小給予10%以上處罰。

  五、專職質檢員、統計員在生產過程中精心工作檢出或發現批質量事故並未出廠前整改完善者一次獎勵100—1000元,如不負責瀆職者罰款100—1000元,二次以上調離工作崗位。

  六、全年完成任務好的除年終獎金外,無事故的各層管理者在中心工作突出,安全預防突出,生產質量突發事故處理及時,未造成損失,維護公司名譽可獎勵200—2000元。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6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鼓勵先進,懲罰"三違",公司制定獎罰條款如下:

  一、獎勵:

  1、凡創雙標、單標的專案,都必須是目標管理內工程專案,其建築面積在2500M2以上,建築結構層次不限。

  2、確定創標專案,發包與承包雙方必須簽訂創標獎罰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創標專案確定後,分級上報主管部門,有分級主管部門分期到現場驗收考核,一般分基礎設施初建階段、主體工程驗收階段、拆架子前期階段,有施工單位向分級主管部門報告聯絡驗收考核。

  4、獎貼金兌現,憑主管驗收部門發證為依據(檔案)由總公司年終表彰大會上兌現,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分期預付合同規定的部分金額。

  5、在市級以上大檢查中被通報表揚的工程專案,獎勵2000元。

  6、獎貼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確定的金額極大部份是補貼施工單位增設現場設施的,也可以從獎額中抽出一部分獎給施工現場有關管理人員,以鼓勵大家創標的積極性,獎額有專案承包者自行決定。

  7、獎貼金由公司負責兌現,公司、辦事處預付。

  8、對創標的施工單位,在今後業務分配上建議從優。

  9、公司組織質安大檢查中的獎罰,由檢查組臨時決定。

  10、合同創標,經主管部門驗評不達標的工程專案,按合同規定處罰條款處罰,有發包方負責收取,此款全部上交總公司,年終清交匯算時結清,同時對承包者將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二、處罰:

  1、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地其專案經理給予行政上降級及在一年內給予少分業務或不給業務的處分,情節惡劣清退,經濟處罰依據籤具的《工程專案承包合同》和籤具的工程管理目標責任承諾的有關條款處理。

  2、在省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10000元,在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者罰現金5000元,在總公司例行的大檢查中按《標準》打分不滿75分者罰,缺一分罰100元。

  3、安全職能部門出具的整改單,必須按規定日期整改好,然後回執報出具部門複查驗收,若不送回執又不如整改者處50元—200元的罰款(獎罰款由安全部門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財務科負責辦理)。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7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並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託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閒逛、吃零食、幹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閒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鍊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後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譁、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衛生。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製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8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許可權及程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懲: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執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範圍

  1、行為規範類:適用於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於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執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遊度假、考察獎勵。經濟處罰:罰款等。

  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9

  為加強公司新產品開發、技術工藝改進和產品銷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奠定技術基礎並提高技術研發進度,縮短技術研發成果轉變週期,形成以產品帶動銷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創新獎勵制度。

  一、基本原則、評定範圍及內容

  1、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重視結果、講究高效的原則,以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嚴謹性和公正性。

  2、促進公司產品的研發以及工藝創新,滿足市場對新產品的需求, 豐富公司系列產品同時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可逐年獲得總收益的相應提成。

  3、對公司產品質量、技術工藝、裝置工具、管理和營銷模式、新市場開拓取得突破性進展,銷售業績的提升做出重大貢獻的技術專案成果可申請年度科技創新獎。

  4、鼓勵公司員工利用現有平臺和技術資料,開展發明創造並申請技術專利,對公司發展起到推動作用併產生經濟效益的,可申請技術發明和年度創新成果獎勵。

  5、研究開發出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直接用於企業的生產過程後,明顯提高了生產效率和產品的質量,為企業創造了直接經濟效益的。

  6、對引進的新產品或新技術進行吸收並加以開發創新,設計出在技術上有明顯改進或創新的新產品或新工藝,提升企業年度銷售額的。

  7、公司產品部及市場人員應積極參與創新活動,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創意產品資訊及建議,產品部彙總後於每月5日前組織討論。各位員工提交的文案備檔留存,作為年底“科技創新獎”評選參考。

  二、專利技術發明和科技創新成果的專項獎勵

  1、為鼓勵廣大員工積極申請專利,凡申請專利並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受理的,在受理當年,由公司給予職務發明人一定金額的獎勵。

  2、專利申請統計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間取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核發紙質專利證書的。

  3、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的,授權當年12月31日前由專利權人給予發明專利職務發明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0

  目的

  本制度根據員工薪資獎勵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制定員工工資的有關事項。

  工資原則

  員工薪資福利獎勵,依據社會水準,行業水平,物價指數變化,本人執行所擔任工作的能力、經驗、年齡以及公司發展階段等因素確定。

  適用物件

  辦公室及旗艦店員工;綜合管理部搬運、商務部配貨及搬運、原材料庫管部搬運等不適用本制度,另行制定與工作量掛勾的計件制;工廠人員、質檢部質檢員按工廠的薪資方案執行。

  一、薪資構成

  工資包括基準內工資、基準外工資(或臨時工資、兼職工資)、獎金/提成、獎懲、補發補釦、應發工資、公積金/保險、計稅工資、其他扣除金等組成。

  1、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津貼(交通/誤餐/工具補貼)

  2、基準外工資:加班費+缺勤工資

  1)週六值班:公司執行五天工作制,週六實行值班制併發放值班費60元/天/人,試用期員工按其試用期工資比例同等折算;週日加班可申請調休;節假日加班另行規定。

  2)缺勤時的處理(含病、事假):按個人缺勤天數從本人月工資中(含獎金)扣除。

  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 =(基本工資+福利津貼+獎金+崗位津貼)* 缺勤N日/當月應出勤天數

  3、臨時工資:按臨時編制的員工,則視其工作表現,報總經理審批。

  4、兼職工資:由於階段性工作或偶發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員以(在職或實習生)短期內完成,視出勤情況或任務的難易度決定,報總經理審批。

  5、獎金/提成:根據各崗位與公司業績的關係,將直接與業績掛勾的崗位定為主動性崗位,如傢俱/櫥櫃業務部/商用傢俱部/外銷部/大店營業部中的業務員、導購員和設計師等;其他為從動性崗位。

  1)主動性崗位實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資定級參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據各上一年度銷售資料結合下一年度銷售指標統一制定,月提成金額實行績效考核後隨當月基本工資發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則隨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發放,具體事項各相關部門另文公佈。

  2)從動性崗位實行年薪到月制+年終獎,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崗位技能、工作經驗、態度等綜合表現按崗確定基本工資及獎金的定級(參照表一),獎金部分當月考核後當月發放。年終獎由公司根據全年的銷售目標和利潤目標達成情況確定發放基準(X月薪),並經年終考評後發放。

  6、行政獎懲: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組長、線長以上級別的幹部均有部門行政獎罰權,最低獎懲為通報表楊和通報批評,涉及金額50—500元不等(以50元為一級遞增),獎懲決定由各主管公示後人事部執行並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截止到當月25日,超出時間自動結轉至下月)。行政獎懲是上一級主管對員工在工作中的執行情況、工作差錯等綜合表現的及時衡量和評判的有效手段,獎懲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應考慮被獎懲員工的工資水平、事件的性質、初犯或屢犯等方面)。

  7、工齡獎 工齡獎與基本工資調級不同,員工工齡的計算指標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職年限,沒有本崗位任職的規定,且適用於所有在職員工(工廠除外)。具體標準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發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發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發放,工齡將應隨員工工資每月發放。

  8、補發補釦:因員工工資核算錯誤需在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其他應補發補釦項。

  9、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補貼+獎金+工齡獎+加班費+缺勤工資+補發補釦+獎懲(以上工資的構成均為含稅工資)

  10、公積金/保險:按國家規定個人應承擔部分統一由公司從個人當月工資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規定各項從每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1)個人工資所得稅;

  2)小靈通話費個人承擔部分;

  3)與公司借款應清還部分;

  4)員工離職時未能與公司交接完畢,並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應扣部分;

  5)員工在職時公司已提前繳納的相關費用(如檔案、戶籍、保險等)。

  二、上述標準中基本工資定級及調整方法

  1)適用物件 參與提成制及年薪到月制的員工

  2)基本工資的定級及調整

  三、從動性崗位獎金級別定級及調整方法

  1)獎金定級 依據社會薪資水平,同行薪資水平,同時參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崗位薪資水平,由部門主管/根據員工的技能和產出的高低,工作經驗、態度及效率等綜合因素定級,人事部有建議權和否決權,各分管總監/總經理/董事長有審批權和否決權,部門主管和總監的定級也順次由其上一級確定。

  2)獎金的調整 為確保年薪的相對穩定性和嚴肅性,每年年初第一個月為集中調整期,其他時間調整必須有充分的理由,並報上一級批准;試用期員工可以有兩次調整(其中一次為轉正定級)。

  注: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在試用期內無獎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員工,各部門主管可酌情處理,但獎金部分需參與月度考核。

  3)獎金的考核 參與年薪到月制的員工月獎需按照該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嚴格執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暫實行三項考核制,考核內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級制定填表並報人事部備案,每月17日將考核結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計算獎金。

  四、工資的償還與處理

  1、 虛假、誤算等超領時,必須在發現後立即償還。

  2、 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公司可在一個月內向員工行使追索權。

  五、離職時的工資

  1、 工資計算期間被解職的員工:當然解職者工資結算至公司決定之日起(嚴重違紀)。

  2、 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員工在公司服務每滿一年以上的,另補貼一個月基本工資,不滿一年超過半年按半年計算,不滿半年不計算。

  3、 合同到期不再與其續簽者,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工資結算至離職辦理日。

  4、 申請離職的員工:工資結算至批准之日,申請日至批准日之間,未能堅持工作者,以曠工處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須與其簽定《競業限制合同條款》,公司按合同條款執行應履行的義務。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展現企業文化精神,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對公司的認同感,同時也為了保障企業發展的中堅力量,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及原則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公司服務滿五年及以上的員工。本方案實行有價值工齡原則,即擁有以上工齡的員工至少在工齡期內不能給公司帶來負面價值,無洩漏公司重要機密等重大責任過失才能享受此項福利。

  三、具體內容

  1、工齡獎勵年限劃分

  共分5年、XX年、15年和20年四個檔次。

  2、獎勵辦法

  (1)工齡5年員工

  1)凡在公司服務滿五年的員工,由公司頒發一定價值的老員工成就獎紀念品和享受5000元人民幣的旅遊基金,以及從第六年開始至第九年每年增加1天年休假,並享受加薪和療養福利待遇;

  2)旅遊基金使用要求:員工滿5週年後下一年一月開始享有旅遊基金,享受起始日開始旅遊基金申請有效期2年,過期作廢;

  3)年休假自員工入職第六年開始至第九年,分別享受6天、7天、8天、9天年休假;

  4)工資福利:工齡滿五年第二個月始崗位工資增加5%,並享受由公司組織的老員工帶薪休假療養活動。

  (2)工齡XX年員工

  1)凡在公司服務滿十年的員工,由公司頒發一定價值的老員工成就獎紀念品和享受10000元人民幣的旅遊基金,及年休假計每繼續增加一年工齡則增加1天年休假待遇,並享受加薪和療養福利待遇;

  2)旅遊基金使用要求:員工滿XX年後下一年1月開始享有旅遊基金,起始日開始旅遊基金申請有效期2年,過期作廢;

  3)年休假計算方法:自員工入職第XX年開始至第XX年,分別享受10天、11天、12天、13天、14天年休假;

  4)工資福利:工齡滿十年第二個月崗位工資增加5%,並享受由公司組織的老員工帶薪休假療養活動。

  (3)工齡15年員工

  1)凡在公司服務滿十五年的員工,由公司頒發一定價值的老員工成就獎紀念品和享受15000元人民幣的旅遊基金,並享受加薪和療養福利待遇;

  2)旅遊基金使用要求:員工滿15週年下一年1月開始享有旅遊基金,起始日開始旅遊基金申請有效期2年,過期作廢;

  3)年休假自員工入職計滿第十五年開始至在本公司退休每年可享受15天的年休假。

  4)工資福利:工齡滿十五年第二個月崗位工資增加百分之5,並享受由公司組織的老員工帶薪休假療養活動。

  (4)工齡20年員工

  1)凡在公司服務滿二十年的員工,由公司頒發一定價值的老員工成就獎紀念品和享受XX0元人民幣的旅遊基金,並享受加薪和療養福利待遇;

  2)旅遊基金使用要求:員工滿20週年下一年一月開始享有旅遊基金,起始日開始

  旅遊基金申請有效期2年,過期作廢;

  3)工資福利:工齡滿二十年第二個月開始崗位工資增加百分之5,並享受由公司組織的老員工帶薪休假療養活動。

  (5)獎勵流程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啟動老員工獎勵措施計劃,由人事行政中心統計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符合要求的老員工名單(離職員工除外),報mdc批准後公佈;

  2)同時進行老員工成就獎紀念品的採購,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負責申請採購,並於公司年會上頒發給老員工;

  3)旅遊基金申請由符合要求的員工於申請有效期內自行提交申請,人事行政部稽核,mdc主席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在老員工獎勵基金中打款給申請人員。

  四、獎勵基金

  公司設立專項獎勵基金用於老用工獎勵。

  1、獎勵基金來源

  a提取老員工獎勵基金;b、公司股東的捐贈;c、公司內部罰沒款;d、其他來源。

  2、獎勵基金使用

  獎勵基金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獎勵基金主管部門

  公司設立老員工獎勵基金專款,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主管。

  五、補充說明

  1、由人事行政部於每年第四季度統計符合要求的在職老員工,經mdc稽核同意並經mdc主席批准後方可執行。

  2、此辦法起計點為員工入職日。

  3、此辦法所規定的員工享受相關獎勵均以員工在職期間為有效,即在獲得獎勵時員工必須在職;如果員工符合相關獎勵要求,但在年度統計節點即12月31(含)日前已經離職,則相應獲獎權利自動喪失,如,某員工20XX年1月1日已滿5年工齡,但其在20XX年12月31日離職,則其自動喪失相應獲獎權利。另外對於在公司工作到退休的老員工,相應獎勵不受影響,即只要退休前以滿足老員工獎勵要求,但在年度統計截止日前已退休的,仍可享受相關獎勵。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2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併為公司所採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看房DJ和管家當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獎勵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獎勵現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專案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於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遊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後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並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准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准後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准後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徵得直屬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准,簽字後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後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後,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後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後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並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型別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範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於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3、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

  透過全員的銷售,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增強全員的銷售意識,加強整體的銷售配合與協調,形成濃厚的全員銷售氛圍,密切員工與酒店的凝聚力。

  二、政策:

  所有的全員營銷業績有標準可以遵循,維護員工的權益。

  三、程式:

  1、由財務部每月統一收發銷售業績卡,收卡的同時必須發放下月銷售業績卡,銷售業績卡員工本人保管。

  2、有效預訂:

  ① 員工接受預訂:

  A、員工接到客人在本部門消費的電話預訂或口頭預訂後,由接受員工向本部門預訂臺預訂,預訂臺做好客戶資訊的登記記錄;

  B、員工接到客人在其他部門消費的電話預訂或口頭預訂後,接受員工向相關部門預訂臺預訂,預訂臺做好客戶資訊的登記記錄;

  C、客人在營業現場,即時的首次預訂消費,不作為員工的預訂業績。

  ②酒店總檯人員、酒店預訂員接受預訂:

  A、酒店總檯人員、酒店預訂員確認關係的客戶,與員工同樣享受營銷獎勵。確認關係須提前申請,經所在部門經理確認後視為有效預訂。

  B、客人直接打如預訂臺座機的各類預訂,一律不作為預訂業績。

  3、二次推銷預訂:

  ①客人在本部門消費以後,經員工的二次推銷,到其他部門進行再消費的,由推銷員工直接向其他部門預訂臺預訂或直接引領客人到消費部門,由消費部門記錄該員工營銷業績,二次消費的預訂,可不記客戶檔案的資訊;

  ②在營業當時,客人到有關部門的二次消費,無論有否預訂,由其他部門的員工帶客人到消費部門的,均作為有效預訂,引領員工可記錄營銷業績;

  ③本部門員工在營業當時,現場接待客人的二次消費不作為員工的營銷業績。

  (三)簽字確認

  1、餐廳:

  ①預訂者接到預訂的當天,到預訂處由預訂員在預訂單上填寫日期、包廂號或桌號,並在預訂單上簽字確認。

  ②預訂接待部每日由預訂員根據預訂情況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包廂號、單位名稱、客戶姓名、聯絡電話、預訂人姓名分別於12時(中午預訂)、18時(晚餐預訂)交餐廳收銀臺確認。

  ③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並簽字確認。“餐廳預訂單”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稽核。

  ④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包廂號和桌號後交客務部,由收款管理員根據“餐廳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2、棋牌娛樂:

  ①娛樂部預訂員每日根據預訂情況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包廂號、單位名稱、客戶姓名、聯絡電話、預訂人姓名,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餐廳預訂單”註明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稽核。

  ②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包廂號後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娛樂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3、浴場部:

  ①浴場部內日由浴場大堂副理根據預訂情況填寫“浴場預訂單”註明手牌號(或棋牌室號)、單位名稱、客戶姓名、聯絡電話、預訂人姓名、預訂時間及客人的入場時間。

  ②收銀員在當天下班前到鞋臺根據“浴場預訂單”將本班內結帳的預訂在“浴場預訂單”上註明相應的消費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並簽字確認。“浴場預訂單”每日和報表一起上交財務稽核。

  ③員工在預定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手牌號(或棋牌室號)後交財務部,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浴場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4、客房部:

  ①客房部預訂員每日根據情況填寫“客房預訂單”註明房間號、單位名稱、客戶姓名、聯絡電話、預訂人姓名。

  ②收銀員在當天營業結束前填寫“客戶預訂單”註明銷售金額、折扣情況、付款方式,交部門大堂副理或前廳經理簽字確認。“客戶預訂單”每日和財務報表一起上交財務稽核。

  ③員工在預訂的消費結束後填具業績卡,註明消費日期、房間號後交客務部,由應收款管理員根據“客房預訂單”填寫獎勵金額並簽字確認。

  (四)消費券、浴券的購買

  1、員工推銷的消費券、浴票一律到總檯統一購買。

  2、購買結束後員工填寫業績卡,註明購買券類品種及金額交預訂員簽字確認。

  3、經過預訂員簽字認可的業績卡再經財務部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作為領用提成的依據。

  (五)稽核的發放

  每月26日各部門將員工業績卡交財務部稽核,逾期不交的不再記入提成。各部門的“預訂單”與每月26日統一上交財務部作為財務稽核的依據,財務彙總後交客務總監稽核簽字後於10日發放。(所有預訂必須是真實有效,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本人當月所有提成,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六)其他

  1、員工業績卡財務核算日截止到每月25日,每月26日之後的業績統一記入下月。

  2、業績卡確認簽字的時間統一規定於每日下午2—4點到應收款管理員處辦理。

  3、酒店大堂副理、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客務總監除外)全員營銷獎勵提成比例亦按全員獎勵標準執行。

  4、酒店客務總監提成比例按“管理人員工資獎金分配辦法”執行,客務部其他人員營銷提成比例按全員營銷獎勵標準執行。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戰略,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鼓勵員工積極推薦合適人才,同時為規範人才推薦流程,特制定公司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有限公司的全體正式員工(人力資源部員工除外)。

  三、人才推薦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擇優錄用的原則。

  2、堅持同等條件優先內部推薦的原則。

  3、被推薦人的必備條件:

  (1)滿足招聘崗位任職條件;

  (2)認同公司價值觀和公司文化;

  (3)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四、職責界定

  1、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負責本辦法在公司的組織、落實、跟蹤及推薦資料的登記、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對於極重要崗位,人力資源部有權對被推薦人進行背景調查。

  2、員工:根據推薦流程,積極向公司推薦符合任職條件的人才,推薦成功後,可向被推薦人提供適當的引導和幫助。原則上公司員工應迴避推薦本人的直接下屬,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定後執行。

  3、總經理和常務副總:負責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實施情況。

  五、推薦流程

  1、人力資源部每月5日前將需推薦的空缺崗位整理、提交至相關領導稽核,並定期在公司QQ群釋出《內部推薦崗位公告》,包括招聘崗位資訊、招聘週期、獎勵金額等。

  2、員工根據公佈的《內部推薦崗位公告》所列的崗位任職資格,來推薦候選人。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或文字形式將被推薦人簡歷、《內部推薦申請與審批》等資料發至人力資源部,並於推薦申請中註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及與被推薦人的真實關係。

  3、人力資源部嚴格按流程安排面試,面試後將結果反饋給推薦人,並於每月10日前向常務副總彙報上月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因特殊情形推薦本人直接下屬的公司員工,本人應在被推薦人的面試中迴避。)

  4、被推薦人經面試選拔合格,公司決定錄用的,人力資源部應在《員工花名冊》中註明該員工屬內部推薦,及與推薦人關係。

  六、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1、獎勵辦法:

  (1)根據崗位,設定不同的獎勵金額

  表1-1

  推薦類別

  獎勵金額

  職能部門或部門普通崗位人才

  3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或部門重要崗位人才

  500元

  中層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

  800元

  副總經理、或公司經理級人員

  1200元

  備註:

  1)對推薦人的獎勵分三次發放:被推薦人透過公司面試被錄用(發放10%);透過試用期考核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發放30%);被推薦人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發放60%)。

  2)若被推薦人進入公司滿一年後,表現優異,則公司將再次對推薦人進行獎勵,包括獎金獎勵(每年為表1-1中獎金額的50%)和榮譽獎勵。

  其中,表現優異需為年總業績在公司一線員工中排名在前十名內,或一年內月平均績效得分在93分及以上。

  (2)公司設立“前沿伯樂”獎,每年度根據年累計的內部推薦情況,推選出成功推薦(需入職滿一年以上)人數最多的員工,在公司年會上給予嘉獎。

  (3)凡積極參與併成功推薦人才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檔案中給予記錄,並作為該員工年度評優及考核的參考依據之一。

  2、推薦管理:

  (1)公司以下員工推薦外部人才,不列為獎勵範圍;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為直接上下級關係(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部門員工。

  (2)以下情況取消獎勵的發放並收回已發放獎勵: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有隱瞞和偽造;推薦人隱瞞已知的被推薦人的個人情況;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擅自聯絡用人部門,或向用人部門傳遞相關資訊;被推薦人試用期滿透過考核,卻不願轉正,並提出離職。推薦獎勵僅限於成功推薦外部人才,推薦公司內部員工不在本獎勵範圍內。推薦公司已離職員工重新入職成功的,可獎勵表1-1中金額的30%,本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獎勵。

  七、其他

  1、本辦法從頒佈之日實行。

  2、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獎勵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礦井基礎管理,進一步規範我礦的班組管理,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獎勵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班組。

  第三條 組織結構:煤礦成立以礦長為主任,其他副礦級領導為副主任,各副總、生產、黨政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班組建設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班組建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開展日常工作。

  第四條 班組建設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礦井基礎管理工作,實現礦井安全生產。

  二、礦班子負責修定完善班組建設管理的有關考核獎勵制度,使班組建設考核工作更具科學性、合理性、規範性、實用性,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促進礦井和諧發展。

  三、礦班子組織定期檢查指導班組建設管理情況,負責班組建設檢查、評比、考核、驗收工作。

  四、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上級關於班組建設的有關要求,每月對各區隊班組建設進行一次達標驗收,確定達標等級,進行獎罰考核。

  五、礦班子對班組建制的確定、班組長的選聘、班組管理制度及考核實施細則進行監督、稽核、批准執行。

  六、建立班組、班組長及後備班組長個人檔案,制定班組長培養計劃,逐步規範班組管理。

  第五條 班組安全獎勵機制組織:

  一、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責。

  二、人數多的班組可以設一名副班長,協助班長全面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個點必須指定一名組長負責,該點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六條 班組安全獎勵機制教育:

  一、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班組工作範圍,掌握本崗位、工種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員熟悉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正確操作機械裝置、工具。

  四、工作人員在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前,必須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與培訓,成績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班組長必須對所屬班組人員的理論知識、實際操作技能瞭如指掌,安排工作時,合理、正確使用人員,做到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六、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理論水平。

  第七條 班前會具體內容:

  一、班前會的各項工作必須以班組長為中心。

  二、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訓。

  三、學習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結合當班生產任務,詳細布置各項工作。

  五、根據工作環境狀況,佈置安全工作,人員分散作業時,小組必須明確安全負責人。

  六、認真做好班前會記錄。

  第八條 班組安全檢查專案及問題(隱患)整改:

  一、班組長必須組織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班前對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裝置安全設施等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交待人員處理後方可生產。各崗位人員在班前要對所管轄區域、所用裝置、使用工具進行檢查,電鉗工應對本班範圍內的裝置做重點檢查。班中要對作業過程中的動態工程質量、裝置的運轉狀況、安全保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班後應對所幹工程的安全、質量、文明生產等做全面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應當班處理完畢,且應在下班班前會上做重點強調。

  二、班組長在工作過程中應檢查班組人員勞動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使用,各崗位人員是否執行《規程》和《標準》,各崗位存在的問題是否得到徹底整改。

  三、現場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必須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並彙報區隊、安監排程,由區隊採取措施處理,區隊處理不了的,由礦協調解決。

  第九條 班組人員自保、互保、聯保要求:

  一、班組所有人員必須實行自保、互保、聯保責任,明確互保、聯保物件。

  二、作業中互保、聯保雙方要對對方人員的安全健康負責,做到四個互相,即:互相提醒,發現對方有不安全行為與不安全因素,可能發生意外情況時,要及時提醒糾正;互相照顧,工作中要根據工作任務、操作物件、合理分工,互相關心,互相照顧;互相監督,工作中要互相監督,看互保物件是否嚴格按《規程》、《標準》作業;互相保證,保證互保對子安全作業,不發生人身事故。

  第十條 班組交接班制度:

  一、為了確保生產正常、安全執行,各班組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時,必須由上一班班長向下一班班長交接,不得委託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時,必須交待本班安全及生產完成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對問題的處置措施,並對下一班工作重點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四、班組長必須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五、交接班記錄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以備檢查考核。

  第十一條 班組管理:

  一、各班組必須嚴格管理,增強班組凝聚力、執行力,積極建立本質安全型班組,並要有具體措施。

  二、各班組實行精細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標為中心,細化工序管理,控制影響工序質量的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環境等因素,推動各班組安全、文明生產。

  三、以規範職工行為為切入點,行走做到“倆人成排、三人成行”,集體行動統一化;接受任務做到,“安排清楚,責任明確”,工作安排命令化;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質量可靠”,環境衛生清新化。

  四、班前會要突出重點、方法新穎、效果明顯。

  五、現場安全實行確認制,工作前要進行安全確認、工作中要規範操作、工作後要現場講評。

  第十二條 班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組安全文化應從觀念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入手,總結提煉適合本班組的文化形式,做為指導班組管理的方法。

  二、班組安全文化就是要透過員工系統學習安全科學技術,班組利用各種形式宣傳安全科學理念、安全文化基礎知識、安全生產急救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經驗介紹等,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技能。

  三、班組安全文化還要結合會議精神、安全活動日、班前會、技能比武等活動,提高班組安全文化的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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