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規章制度(通用12篇)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高等學校規章制度(通用12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1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範教師的教學行為,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校《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與獎勵方案》,內容如下:
一、備課
1、熟悉課程標準和教學內容。要認真學習新的課程標準,鑽研任教學科的教材,明確本學科的教學任務,編排體系與結構,在瞭解本學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鑽研本學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個小學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準確把握各單元之間的前後聯絡,明確教材特點以及重點、難點。本項主要檢查年級組的教科研活動記錄。
2、認真制訂學科教學計劃。教學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教材分析、教學總要求、分單元或型別教學要求和重難點。教學進度要明確各周次的教學內容,複習、考試的時間安排等。
3、備課要講究實用性,要建立“以學定教”的教學理念,體現出教師的引導和學生學習的過程。備課要以個人鑽研為主、集體備課為輔,平行班級應建立備課小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討、交流備課體會,教學進度和測試要求。各科教師均要以學校的備課要求提前一週準備教案,認真研讀教材、參考教案或者備課手冊,杜絕無教案上課。
二、上課
1、嚴格按課表上課,不得隨意調課,課務調整應經過教導處批准。
2、遵守課堂教學常規,提前準備好需用的教具,預備鈴時應進課堂,上課時不擅離課堂,無特殊原因不坐著上課,不做與本課無關的事,學生做作業時應巡迴指導。按時完成教學任務,不得拖堂,以免影響學生休息和下一課的教學活動。不嘲諷、訓斥學生,不責令學生退出課堂,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上課要以學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為主要方式組織教學,適時地運用現代技術手段,提高課堂教學的質量。教師要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使全體學生都能夠主動、有效地投入到學習活動中;教師能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引導學生開展有效學習,體現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課堂上,教師要面向全體學生,尊重學生個性,允許不同的學生從不同角度認識問題,用不同方式表達想法,用不同的知識與方法解決問題,尤其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切實幫助,耐心解答學生疑問,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獲得成功體驗,在學習過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業
1、學生方面
⑴作業質量:視學生的書寫習慣、字跡、格式和正確率。
⑵作業數量:檢查時根據各學科的具體情況給分。
2、教師方面
⑴作業內容與形式:精心設計,內容與形式要切合教學與學生的知識水平,作業量輕重適度,避免機械性、重複性的抄寫。
⑵批改格式:以區教研室《學生作業書寫與批改規範》規範批改的格式、批改符號和綜合等第的評價。
⑶批改態度:批改要及時、認真、細緻,對學生作業中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評講。
四、輔導
1、輔導內容及形式: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輔導指培優、提中和輔差;其它學科的輔導指興趣小組的輔導情況,要有資料反映。
2、輔導效果:學生的作業、作品及知識質量調研和競賽成績的進步情況。
五、成績考查
1、單元綜合性練習可以在每單元教學結束後進行,單元練習後教者應認真及時批改,做好情況分析、等第記載,並及時對學生進行評講。
2、學期期中和結束對學生的考查由學校統一安排。每位教師均應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認真組織,精心實施,做好學生成績的分析與評定,深刻總結教學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課外活動
根據教學內容,每單元要組織一次綜合性學習或實踐活動(有備課設計、有資料反映)。
考核與獎勵辦法:
以上“六認真”是關於教學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師法》、《中小學教師日常行為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所明確規定的,所以也是剛性的。學校將根據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的情況,視教師工作的崗位與工作的質與量,評定一、二、三等獎。對違反“六認真”規定,造成家長群體來訪或引起社會不良反響者取消全部獎勵,學校還將視其態度與改觀效果綜合評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2
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建立優美生活環境,形成良好校風,經學校研究決定舉行文明寢室評比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核專案及評分標準:
1、地面清潔(10分)
2、日常用品清潔擺放整齊(10分)
3、室內整體及床上用品擺放整齊(30分)
4、門窗、牆壁、天花板清潔(10分)
5、室內私接電源(10分)
6、儲物箱擺放(10分)
7、寢室的玻璃框內容是否完整(10分)
8、寢室內是否有異味(10分)、
二、考核辦法及表彰
由班主任老師帶領學生值日干部對寢室進行檢查評分,以此為依據計算各寢室得分。各評選出男女文明寢室各4個,在本月量化評比中加2分,混合寢室每班加2分。評出較差的寢室,全體開除寢室!本週內發放獎品,通報被處分寢室。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3
為規範學校管理,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 獎懲制度
1、日常積分
每學期每位教師交50元做為獎勵基金,其中考勤佔40%,日常積分佔60%。考勤每月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每月總獎金/當月教師總積分)X當月個人總積分。日常積分每學期一總結、一兌現,獎金計算辦法為:(總獎金/教師總積分)X個人總積分。
2、教學成績
(1)教學成績每學期上學區紅榜一等獎、二等獎、三等者,學校分別獎金50、30、20元。分別積20、15、10分。學校期中、期末實行縣教研室(或同等水平)的測試卷進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按及格率進行積分,(百分制)及格率達到40%積50分,4l~50%每增加5個百分點加5分,51~60%每增加3個百分點加3分,61~70%每增加2個百分點加2分,71~80%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增加1分,及格率80%以上者積100分.
(2)以第一次月考及格率為基數,按上升的幅度進行排隊,每增加1個百分點積1分,保持在80%(含80%)以上者每一次加10分。
(3)每個教師教學成績總積分=各科積分和/科數。
按總分排隊進行獎勵前1/3受獎,分成三等,一等獎3人(科),每人(科)獎金100元;二等獎4人(科),每人(科)獎金70元;三等獎6人(科),每人(科)獎金50元。
3、班主任積分獎勵
從一二年級四個班;三、四、五三個班;六、七、八三個班中;各選出一名進行獎勵。
4、畢業班獎勵同學區。
完成學區分配指標,獎教師人均100元每多一名良好生加獎全體教師100元;若完成學區分配指標80%(含80%)不獎不罰;若完成良好生低於學區分配指標80%則罰任科教師人均100元,每降低10個百分點加罰100元。每出現一名單科狀元,獎該任科教師200元,學生初招總分在全鄉前10名中有一名,獎任科教師人均50元,加一名加50元,前10---20名獎任科教師人均20元,同時獎該生50元。
5、幼兒園
(1)、在學區幼兒活動中只要獲獎,獎勵100元。
(2)、幼兒園入園率達到90%以上,鞏固率達到85%以上,兩項完成給一個優秀指標。
二、業務制度
1、考勤
(1) 學校堅持公開點名制度,請假者必須自己寫出請假條,註明調課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勤,請假l~2天由校長審批,3天由學區校長審批,3天以上由局人士股審批。
(2)每天按10分計算,每週一總結,每請假5分扣一個積分,每遲到2次扣一個積分,曠勤一晌,本週積分為零,每多曠一晌倒扣一分,早退按曠勤處理。全勤積3分。
(3)時間界定,每次點名結束後再來者為遲到,遲到未消號者視為曠勤。
(4)臨時點名或教師開會包括全體師生會因私事請假者扣1分。
(5)法定假期除外。婚、喪假為7天(含星期天),蓋房假:主房為5天,陪房為3天,超過天數,按請假對待。
2、備課
兩週檢查一次,交本時間、次數、備課質量,每項積1分,共3分。
(1)首頁寫出教學計劃,有教材分析、學生分析、教學方法措施、進度安排等。
(2) 課時教案書寫要認真規範,步驟齊全、詳細實用,作到“四備、八有”做到超1~2周。
(3)科目齊全、內容詳實,不抄襲、不後補、不用舊教案,否則積分為0。
(4)每次檢查要按時交,節數足,每推遲一晌或少一節備課扣一分,直到本週積分為0。不交不備者通報批評。
(5)積極參與教研教改,利用新教法教學。只要在學區檢查中通報表揚一次加2分,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並做出書面檢查。
(6)每檢查一次教案,分為一、二、三等分別積3、2、1分。
3、上課
(1) 上課嚴格按照《中小學教師行為規範》執教,學校認真執行《邯鄲市中小教學常規管理意見》。
(2)教師要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小預備後,站在教室門口候課,上課鈴一響進入教室,授課要有教案、教具,凡上課不按課程表上課、無教案、講備不一者,每次扣1分,空堂者每次扣3分,並通報批評,空堂3次本學期業務積分為0,並向全體教師做出書面檢查。本年度不平優,評模。
(3)課堂教學,教師要認真分析教材,做到目的明確,重點突出,難點處理得當,不能有知識性錯誤,板書規範,否則扣一分。
(4)講課要體現“三為主”原則,體現師生互動,嚴禁滿堂灌,要面向全體,因材施教,實現“三維目標”。
(5)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睡覺,隨意外出,否則扣上課教師1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能將學生趕出室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發現一次扣1分。
(6)上課期間,被上級領導查出一次不規範行為(如坐著上課、穿拖鞋、抽菸、打手機等)扣3分。
(7) 體育課,室外課學生不準在教室,學生亂跑無教師視為空堂。
(8) 嚴禁上課期間帶小孩,發現一次扣1分,通報批評,(住校教師找保姆除外)。
4、教研活動
(1) 實行“說”“講”“評”活動,每次活動授課教師要寫出教案,採用新法教學,以學生的自主學習,自主發展,自我完善為目標,注重知識的形成過程,落實“三維目標”,採用新的評價機制,每次授課教師積2分,參與教師要有評課記錄,評出自己的見解(優缺點、推廣經驗、改進措施等)每次積1分。
(2)聽評課記錄兩週檢查一次,每次檢查積3分,要求有聽課時間、詳細記錄、評課意見、授教師簽名等,每少一項扣1分。
(3)參加縣鄉舉行的授課竟賽獲獎者加2分。
(4)有發表論文、實驗課題、優質課、優秀教案等,鄉級積2分,縣級積3分,縣級以上積5分。
5、作業
(1)作業每兩週檢查一次,全批全改,不打大對號,不讓學生代改,不錯改,不漏改,有記錄,每次檢查作業次數和本數,按質量積分,主科每少批兩次、副科每少批一次扣1分,每科作業每少5本扣一分。
(2)作業批改記錄,要寫出學生作業中的共性優、缺點及糾正措施,努力方向等,每檢查一次分別積3、2、1分。
(3)在學區檢查中受表揚者加2分,受批評者扣1分並寫出檢查。
三、班級積分
(一)、學生出勤
1、每次開學後核定各班人數,每週不定期檢查各班人數;實到人數/應到人數×100%,100%積3分,90%以上積2分,80%以上積1分。低於80%不積分。
2、對於學生人數變動情況,每月更改一次人數,中途不更改。
(二)、學生行為
1、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
2、學生在上課期間私自不進班者,每人次扣該班1分。
3、學生損壞公物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4、學生打架鬥毆者,除將該生行為記入個人成長記錄袋外,每人次扣該班1分。
5、損壞公物、打架鬥毆超過三次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學校給予記過處分,並做為畢業鑑定的依據。
6、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大做好人好事者,視其具體情況給予該班特殊積分(不超過3分),通報表揚。
(三)、控輟保學
1、每學期對各班核實、驗定人數,學生轉出轉入必須履行轉學手續。
2、對輟學率在5%以內的班進行獎勵,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均優先晉級、評模。
3、對輟率在5%~10%以內的班,不獎不罰。
4、對輟學率在10%以上的班進行處罰,所在班的班主任及任課不得晉級、評模,並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安全教育
1、班主任定期召開安全教育會,寫好安全教案,作好記錄。教師對學生積極進行安全教育,積極上交有關安全材料。
2、樹立“安全第一意識”,牢記安全不能肯定一切,但能否定一切,確保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對發生安全事故的班扣該班2分,並對該班的任課教師進行處罰。
(五)、衛生
每次檢查積10分
A、打掃不及時扣1分,預備前為準。
B、有衛生死角扣1分
C、有丟堆扣1分
D、地面有雜物視情況扣3、2、1分
E、界限上有雜物相關班級各扣1分
F、不打掃不積分
G、衛生區內牆壁無亂寫亂畫,視情況分別扣2、1分
對於向衛生區內隨意亂扔果皮,紙屑,包裝袋等雜物,一經發現扣除該生所在班級3分
(六)、班內佈置
1、地面、窗臺、玻璃及牆面乾淨各項積1分
2、標語、兩表一冊、好人好事本、手抄報及黑板報整潔乾淨,內容恰當,各項積1分
3、門窗玻璃無破損,離校鎖好門關好窗各項積1分
4、桌凳及勞動工具擺放整齊各項積1分
5、標語整齊無塵土;教室內外無亂寫亂畫現象。
(七)、課間操
1、無班主任跟班或老師扣2分/次,遲到扣1分/次(以學生開始跑步為準)
2、無故不做操,做操不認真扣1分
3、做到快、靜、齊,缺一項扣1分
4、人數不齊扣1分
(八)、學生集會
每次積6分,站隊不迅速扣1分,不安靜扣1分,不整齊扣1分,不認真聽會扣1分,人數不齊扣1分,無班主任扣1分。
四、後勤制度
(一)、門崗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上課期間大門上鎖,隨意開門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2、做好出入人員登記工作,校外人員私自進校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3、上課期間,學生私自外出一次,扣當日值班人員各1分。
4、因值班人員失職造成學校財產丟失的,經學校核實,當日值班人員照價賠償並寫出書面檢查。
5、因值班人員工作失誤,影響學校工作,扣當日值班人員10元,通報批評。
6、嚴禁零食進入校門,一經發現立即禁止。
(二)、財物管理制度
1、借用學校公物先寫借條後取物,按時歸還,若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因公者視其情節酌情處理。
2、教師宿舍財物定期檢查登記,妥善保管,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3、學校財物定期公開公示。
4、嚴禁私自亂架電線,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4
為了豐富同學們的文體活動,也為了使大家擁有一個健康的體魄,充分展示出大學生應有的朝氣,特規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證人數;如有曠操,按班級的人數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證佇列整齊,如有不整齊的扣除班級量化分。
3、在我院舉行的各種學生文體活動中,各系都應積極參加,配合文體部開展工作。
4、在我院召開各種學生大型會議或者晚會時,各系都應配合文體部的工作,在整隊入場過程中,如發現有不配合者,將視情節嚴重給予扣分及全院通報批評處理。
5、掌握學校體育教學方針,協助學校進行體育教學工作。
6、與學校體育教育持聯絡,配合學校體育工作,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促進體育工作的進行和同時提高。
7、透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宣傳體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同學們的體育群眾性體育運動的發展,動員同學們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8、協助學校管理體育場地和設施的管理和使用,透過體育活動發現和培養體育積極分子,加強體育管理,幫助體育骨幹解決學習生活和體育活動等各方面的困難。
9、加強與兄弟院校和體育活動的交流,積極加強與兄弟院校的體育競賽,促進校際交流。
10、指導體育工作的開展。
11、本實施辦法有關條文由學生會勞衛部負責解釋。
12、各系學生會可根據本實施辦法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5
為規範學生心理檔案的管理與使用,為學生提供科學專業的服務,進一步促進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每年秋季對入校新生進行心理普測,並依據測評結果(包括量表統計分析結果、解釋、建議等內容)建立檔案。作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學生心理檔案包括心理健康狀況普查材料、諮詢記錄、跟蹤反饋材料等。
二、心理檔案應由專人管理,專櫃儲存。
三、管理人員要恪盡職守,嚴格按要求,保證及時歸檔、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檔案管理員嚴禁擅自攜帶和向無關人員談論學生心理檔案內容。
五、原則上只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人、學校心理輔導教師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調閱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但不得外借出檔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內調閱。
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員以外的教職工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查閱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並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後方能查閱。對所查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如有洩密或由此產生不良後果,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七、查閱使用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嚴格登記。
八、除補充學生心理檔案內容外,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在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上進行文字撰寫。
九、學生本人進行心理諮詢時,心理健康教育人員有責任、義務對檔案內容及檔案反映的情況給與科學、準確、如實的解釋,不允許誇大其辭,或使用極端性語言。
十、心理健康檔案不借出不復制,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或複製的,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領導簽字。
十一、學生心理檔案一般不作診斷證明。
十二、學生心理檔案原則上保留至學生畢業,特殊學生心理檔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教師保管,學生畢業時交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封存。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6
一、體育保管室規章制度
1、堅守崗位,牢固樹立為教學服務和師生服務的思想,做到滿腔熱血,有求必應。
2、愛護公共財產,注意室內衛生,做到體育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3、完整借還手續,上體育課前,必須有體育老師或體育委員按規定借取體育器材,教師簽名,當面點清品種數目。
4、體育課後,須及時歸還體育器材。
5、非正常損壞器材,須按實際價格或損壞程度賠償。
二、體育器材、場地管理制度
1、體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於上課借還。
2、保管先要樹立一切為教學、訓練服務的觀點,做到按制度辦事,堅持崗位,熱情周到。
3、體育課外活動,借出器材必須填寫借物單,按時歸還,凡遺失損壞必須賠償。
4、外單位借器材,須經校主管領導、體育組負責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嚴禁一切車輛在運動場內行駛,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雜物。
6、場地每週清掃一次,每年維修、保養一次。
7、體育器材每學年清理一次,自然損耗要登記造冊,並經學校、教研組長審批銷帳。
三、體育器材賠償制度
1、體育設施是國家財產,全體師生必須珍惜愛護。
2、學生有意損壞器材,按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損壞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賠償。
3、器材丟失,任課教師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除加強教育外,按實際情況處理,通報全校。
4、器材每學年清理一次,自然損耗或報廢的要登記造冊並須報教研組及領導審批後銷帳。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7
日常規範
一、愛崗敬業
1、自尊自重自愛,師德高尚,教書育人。
2、加強工作責任感,一絲不苟地做好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培優輔差、教學總結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規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調整教學活動。
3、原則上不兼職,如有必要告知學校。絕不允許參與有償家教。不能個人開各種型別的培訓班。不準自作主張徵訂資料。
4、守時守信,工作不拖拉。要嚴守學校作息時間,上課、開會、集會、外出集體活動、約見同事、家長等不遲到,下課不拖堂。
5、認真對待所有工作。特別如上課、演說、談話等務須提前作充足準備並有文字資料。上課期間不得接聽電話,無特殊情況不得坐著講課。嚴守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離校外出,需向主管領導請假。(請假方式參照學校考勤制度。)
二、愛校如家
1、熱愛學校,發揚主人翁意識,提倡奉獻精神,樹立全域性觀念,服從分工。
2、各辦公室要建立值日製度,每天保持辦公地點和工作場所幹淨、整潔、優雅,辦公室無人時要關窗關門關電源,貴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發揚勤儉節約作風,不浪費水電資源,夏季辦公室內兩人以上才開空調,各任課老師要經常檢查自己管轄的場室是否及時關電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損壞。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時間處理私事,(包括學歷進修);不因私人問題影響工作,不將個人情緒帶入課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請回避);上班時間儘量不帶子女進入辦公室。公物不帶出學校。
三、個人修養
1、心平氣和,勿大聲喧譁,忌高談闊論。營造安寧的教學氛圍,不過於爭強好勝。反對浮誇,提倡儒雅之風。
2、注重儀表形象,衣著整潔大方,言行優雅,忌舉止粗俗。維護學校利益與聲譽,不做有損於學校利益的事,不說有損於學校利益的話。休閒時間娛樂有度,不參與不良活動。
一、下級服從上級,忌陽奉陰違。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下級對上級負責,不可越級指揮。同事之間平等友善相處,遇事先協商,有異議可向上一級主管申請調解;對上級有異議可當面或書面商議,商議無果可再向上一級彙報。禁止陽奉陰違,反對打小報告。
二、無論職級,人格平等,誠相見,禮相待。
學校從校長到清潔工,人格一律平等,以禮相待。教師之間互相幫助、同心協力,在同事因突發事件不能到校上課學校又未來得及安排代課的.情況下主動代課或代班主任,事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嚴禁以大欺小、嚴禁以權謀私。
三、襟懷坦蕩,勿拉幫派,包容異議。
同事之間,坦蕩交往,不在校內搞各種形式的同學、同鄉等聚會。對持不同意見者寬懷以待,協調相處。遇事多理解、禮讓,如有意見與級科組長溝通,保持為人師表的理性,爭取做到問題不出組。不允許當眾爭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在校內當眾爭吵、有粗暴言行者扣當月績效工資)
四、真誠直率,勿阿諛,勿奉承,勿鄙視。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人前人後不抱怨,做到:做好事、存好心、說好話、保持好心態。言談真誠直率,有問題當時當面解決,不背後損人。不挖苦嘲弄,不發牢騷不講怪話,不阿諛奉承。上級對下級要任人唯賢、用人為公,不得接受下級宴請和饋贈。不隨意承諾,嚴守承諾。
與學生相處
一、平等友愛,勿強壓,勿呵斥。
建立平等友愛的朋友式的師生關係,教職員工要尊重學生,對學生以禮相待,不得因師長關係以大壓小,不準呵斥學生。
二、愛護學生,服務細心周到。
樹立為學生服務的觀念。愛護學生,關心學生身心健康,設身處地為學生著想,細心周到為學生服務。
三、尊重學生,勿體罰,勿精神傷害。
管理學生講求民主法制,不以傳統師道尊嚴的觀念要求學生。無論何時何地,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對學生進行精神傷害。
(關於體罰和變相體罰的處分:一次家長投訴,經調查核實,扣當月績效工資,全校公開批評;同一學期兩次家長投訴,經調查核實,情節嚴重者,自動解聘。)
四、率先垂範,以身作則。
要求學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五、嚴守承諾,勿欺瞞哄騙。
對學生講事實,講道理,寬嚴相濟。答應學生的事情,切實做到。
與家長相處
一、尊重家長,禮貌周到,無論其職級高低。
與學生家長溝通,語言得體、行為嚴謹,符合教師身份。無論家長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視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視,不因職低而輕慢。
二、友善相處,主動聯絡,協商教育問題。
與家長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關係,經常主動家訪及電訪,用好校訊通,熱情接待家長來訪。及時地藝術地反映學生問題,與家長協商教育策略。
(關於家訪問題:每學年至少家訪十人次,電訪全體學生。)
三、倘有異議,協商解決,忌直面衝突。
與家長有異議時,策略地與家長相處,可與其他老師配合及時化解矛盾。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髮生直面衝突,無論誰是誰非。
(關於與家長髮生嚴重衝突的處理問題:主錯方在家長,但教師態度衝動,扣當月績效工資;主錯方在教師,扣當月績效工資,向家長當面道歉,全校公開批評。)
四、勿利用家長為個人謀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將家長作為個人社會關係,不得利用家長權力為個人謀取私利和方便。(無論主動和被動)
五、勿收受家長饋贈,勿與家長私訂協議。
任何時候,不得收受家長饋贈;儘量不接受家長宴請;不與家長私立任何協議,如有償家教、學生生活照顧等。
(收受和變相收受家長饋贈的問題:如屬家長主動,學校一經發現,校會批評;如屬教師暗示或索要,學校一經發現,自動解聘。)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8
學生升國旗制度
一、升旗時間:每週一早進行(節日另定)。
二、參加人員:全體老師,全體學生,除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三、旗手:每班4名,每週按條件選舉一次旗手。
四、升旗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國旗,熱愛集體。
2、遵守校規、校紀,品學優良。
3、工作認真負責。
4、會唱國歌,有一定的樂感。
五、在週一升旗過程中,除了按國旗法規定的程式外,還要有該班的班級特色展示,旗手事蹟等的一些介紹。升旗完畢後將所有材料一併存檔。
六、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時準備,按時升旗。
2、下午放學後降旗,降旗後將旗送回辦公室。早晨預備前升旗。
學校人事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崗位聘任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建立幹部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職稱能高能低、收入能升能降的新的用人和分配機制。目的是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活力。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更好地為現代化建設服務。
三、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注重實績原則;高效精幹的原則。
四、行政機構和編制:
1、學校設校長1名,根據學校規模設副校長1名。
2、內設機構及職數:學校內設機構一般為一處一室,即教導處、依法治校辦公室。各處室可配負責人1——2名。
3、教職工編制:教職工編制標準按教育部檔案和省教育廳檔案規定執行。
五、校長負責制:
1、校長的產生和任期
校長實行任命制或聘任制。
2、校長的職責
(1)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全面工作負責。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課程計劃,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按學校章程自主管理學校,努力提高辦學水平。
(4)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評估。
(5)主持學校行政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各方面工作,做出決策形成決議。
(6)抓好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維護教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7)擬定學校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具體的規章並貫徹落實。
(8)合理配置和正確使用學校的各種資源,充分發揮人財物和資訊的作用。
3、校長的權利
(1)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工作。
(2)校長對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的制定、規章制度的建立、教育教學改革等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總是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具有最後決定權。
(3)管理、指揮學校的教育教學及各項行政工作。
(4)提名副校長候選人和中層幹部人選、聘任教職工、政策規定範圍內對師生獎勵與處分。
(5)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經費。
(6)享受校長職務津貼。
4、校長的監督
(1)校長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監督。
(2)校長必須接受學校黨組織的監督。幹部的任免、規劃的制定或變更、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經費預算等重要事項的決策,應事先提請黨組織集體研究。學校黨組織要積極支援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3)校長必須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關係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等必須提交教代會討論。教代會應支援和維護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4)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校長的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學校教代會要定期對校長的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和評議情況均應記入校長任期考核檔案。對於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職或解聘;基本合格者,實行誡勉。誡勉期限為半年。被免職和落聘的,不再享受校級幹部待遇。
(5)校長任期屆滿或離任要接受審計。
六、教職工聘任制:
1、聘任原則: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教職工聘任,應遵循以下原則:公開公平、平等競爭、雙向選擇、擇優聘任。
2、聘任範圍:一般為本校在職在崗的教職工,新調進的教職工和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
3、聘任形式:聘任、試聘、低職高聘、高職低聘。
4、教職工可以拒聘或辭職。辭職人員應在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向校長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輸有關辭職手續。未經批准而擅離職守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落聘、拒聘或辭職人員到其它學校應聘,須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6、聘任步驟
(1)組織教職工學習,進行思想動員。
(2)學校根據工作需要,設定工作崗位,並提出任職條件和目標責任,提交教代會討論。
(3)制定公佈聘任方案。
(4)教職工填寫應聘意向書。
(5)學校考核聘任,公佈結果。
(6)校長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頒發聘書。
在聘任中,待有關條件基本成熟,學校對中層以上幹部要安排部分崗位,實行競爭上崗。
7、聘任期限:一般為1——3年。
8、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者;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工作造成損失者;
(5)師德低下,體罰、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或後果者;
(6)有濫辦班、濫收費、濫編印資料行為,經教育不改者;
(7)嚴重違反工作紀委或學校規章制度者;
(8)經雙方約定者。
9、落聘與高職低聘人員之和不得超過在職教職工總數的5%。
10、對未聘人員的安置
對未聘、拒聘、解聘人員應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則予以安置:
(1)立足於本校自行安排。學校對未聘人員,進行兩次推薦安排,若兩次推薦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崗人員處理。
(2)學校對未聘人員可安排參加培訓,學習(包括轉崗培訓),也可安排從事其他工作和創辦經濟實體,鼓勵自謀職業。
(3)參加培訓學習的人員,培訓合格者,可重新競爭上崗。
(4)未聘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在學校學習提高,或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連續曠工期15天以上或累計30天者,予以辭退。
11、學校要關心年老多病教職工。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原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處理。
教師管理制度
一、要求教師要愛崗敬業,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二、要求教師要認真學習理論鑽研業務,提高自己。
三、要求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教案,上好每一節課。
四、空課和空閒時間不得聚一起聊天或做其它不正當的活動。
五、要求教師運用多種方法對學生加強管理。
六、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七、要求教師要端正勞動態度,要按時到校,按時離校,認真履行銷假手續。
八、教師值班(不管是白班或夜班)要高度重視,不得翫忽職守。注意儀表、儀容。講究禮節,說話文明。
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在學校黨小組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
2、教代會要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工個人三者關係,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調學校內部關係,支援和監督行政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而開展工作。
3、教代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4、教代會的代表以學科組、行政部門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代表名額約佔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會應有教師、職工、工人、領導幹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時,可特約臨時工、退休教師及學生家長列席會議)。教師代表不少於代表總數的60%。如代表因故離校,由所在部門(組)的教工補選代表。
6、在一般情況下,教代會每兩年一屆,每學期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7、教代會會議期間,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提名,經黨支部審查同意,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一般為5—9人,其中教師應占多數。
8、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和群眾迫切關心的問題,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大會主席團稽核後,提請大會透過。每次大會應突出重點,切實解決一些問題。教代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9、教代會行使以下幾項職權:
(1)討論學校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討論學校崗位責任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
(3)討論工資調整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
(4)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幹部。
(5)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並請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10、教代會要關心和支援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關心支援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11、教代會委託學校工作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要負責做好教代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9
一、總則
為樹立培訓機構良好的辦學形象,營造一個團結、有序、嚴謹、實幹、高效的工作團隊,創造更好的業績,特制定以下有關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培訓機構的每位員工。
二、員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規定
1、具備規定學歷,有較高文化素養,具有愛崗敬業、一絲不苟、積極進取精神,能夠與他人團結合作為培訓機構聘任員工的基本條件。
2、培訓機構實行試用期制(一般為一至三個月),試用期發試用工資。試用期結束後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分管校長在<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上籤署意見。
3、在試用期內表現突出的,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試用員工轉正協議書>,分管校長簽字批准後,可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員工。
4、試用期內培訓機構、員工雙方均可隨時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5、聘用期間培訓機構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崗位。培訓機構按國家規定為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根據政府規定培訓機構狀況發放員工福利。
(二)解聘規定
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辭退員工:
1)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通緝者;
2)違備培訓機構各項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3)給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
4)培訓機構實行末尾淘汰制中不能勝任工作者;
5)培訓機構予以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6)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者;培訓機構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富餘的員工。培訓機構與員工發生勞務糾紛,且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應向所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考勤請假制度
1、培訓機構正常工作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員工每週工作44小時,每週5、5個工作日培訓機構實行輪休制。
2、培訓機構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制度。培訓機構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培訓機構每年可安排5天的帶薪休假待遇。
3、培訓機構員工不得擅自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幣處罰(重大交通事故,惡劣天氣除外),遲到1小時者扣發當日工資。月遲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警告處分;年累計遲到十次以上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2)、早退:未經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時罰款5元,超半小時按曠工半日處理。
(3)、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處罰;無故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請假應經過審批。
(1)、兩天以內的病假、事假,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長批准;
(2)、請假應提前半天向部門主管請示,並將休假期間內與自己有關的工作向有關人員交代清楚,並留下聯絡方式;
(3)、根培訓機構的特點無特殊情況,概不準假。確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應於上班後30分鐘內培訓機構取得聯絡,透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如本部門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長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5、培訓機構實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時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1、5倍,節假日加班薪金為正常薪金的兩倍。
6、員工加班後不應影響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後的第二個工作日應當準時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應由其部門主管批准,否則按曠工一次處理。
7、員工考勤統計以簽到簿為準。如員工填寫簽到簿與實際情況不符,每發現一次培訓機構將予以警告處分。警告處分累計達三次者培訓機構予以解聘;
8、考勤記錄統計結果將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
9、每月15日為發薪日,新員工的薪金以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發薪。
四、工作制度
培訓機構為現代化私營企業,以優良的作風為標尺,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紀律嚴格的特點。
1、當日的工作,絕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間內嚴禁閒聊、睡覺、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時間看報紙。
3、在工作場所嚴禁喧譁、嬉笑打鬧。
4、在工作期間內,應處處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動承擔公共事務。
5、接到諮詢電話,要耐心介紹並記錄,如自己不能處理,應馬上找其他人接待。對於客戶遺留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回覆。培訓機構任何工作,均與每位員工有關,不能以任何藉口相互推諉,應以主人身份主動去做。員工儘量熟悉各項業務,成為多面手;在工作上應相互協助,杜絕有人沒事幹,有事沒人乾的事情發生。
6、因公會客可到休閒區或適當的辦公室,私人朋友應在休閒區接待;各部門若有重要客戶來訪應事先通知課程(培訓)顧問,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7、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得利用計算機執行工作範圍以外的程式,嚴禁將計算機用於電腦遊戲。
8、保證自己辦公桌及其周圍環境的清潔。所有辦公物品、書籍等屬培訓機構的財產,要仔細保管,用後放回原處。每位員工都應注意節約各種能源。
10、教學場所禁止吸菸,吸菸者應到吸菸區。
11、下班離培訓機構前,要關好門窗,檢查並關閉各種電器開關。
12、全職員工在本職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或從事與培訓機構存在同業競爭的工作。
13、工作期間不能隨意外出。如需外出辦事,應向部門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14、員工要不斷學習,不斷完善自我,要有開拓進取的精神。
15、員工須服從領導,做到令行禁止。
16、電話及傳真管理制度:
(1)工作期間控制撥打私人電話,如遇緊急事情談話不得超過3分鐘。
(2)接聽電話要使用禮貌用語,接到電話時馬上要說"您好,一多寶貝培訓機構!"
(3)任何長途應向部門主管申請後撥打;
(4)收發傳真需交由製作部主管登記,以便查詢。
(5)打電話時,應先問好,報培訓機構名稱,簡潔、清楚地說明情況,重要之處重複強調,並記錄談話內容和結果,以便向部門主管彙報。
(6)會計每月核對電話清單,私人長途電話及非公事超時電話(例如聲控臺等),核實後在當事人的當月薪金中扣除。
17、工作日誌管理制度:
(1)員工每天必須認真填寫工作日誌,記錄當日的工作及第二天工作計劃。
(2)工作日誌作為考核員工工作業績依據之一。
(3)員工每天上午10:00之前主動將工作日誌交予部門主管,並於每月25日交予校長檢查考核。
18、郵件管理制度:
(1)非急需的國內證明材料使用掛號信。
(2)特急的證明材料及證件使用特快專遞。
(3)發件人在郵單背面註明寄發材料的詳細內容(如系重複發件註明原因)。
(4)前臺負責接收郵件,做詳細記錄後(註明接收時間、發件人、材料內容等)及時交給收件人。
五、禮儀制度
1、工作期間,要注意儀容、儀態、做到整潔、穩重。以飽滿自信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有客戶來諮詢或辦理有關事情,應主動、親切、詳細地介培訓機構的有關事宜。無論客戶是否註冊以及註冊之前之後,都要熱情服務,奉寶寶為上帝,如遇自身不懂之處應立刻請教,不可隨意答疑。
3、客戶培訓機構有種種疑義時,嚴禁員工爭辯,應先耐心的聽清客戶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再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予以詳細解釋和答覆,嚴禁與客戶爭吵。
4、早晨上班要互相問好,共同整理辦公室,下班時互相道別。
5、員工交往相處,態度要誠懇、熱情、形成融洽和諧、團結互助的人際氛圍,即使工作繁忙也要避免冷落和不耐煩的表現。
6、交談時,要儘量避免相互干擾,使用或移動各種物品時要輕拿輕放。
7、員工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培訓機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一經採納併產生顯著效益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8、對樹培訓機構良好形象,受到客戶好評者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9、在特殊情況下寧肯個人受到委屈而一心維培訓機構形象和利益者培訓機構給予獎勵。
10、與客戶發生爭吵培訓機構形象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者培訓機構當即予以解聘。
11、工作期間未經校長允許,私下培訓機構任何物品違歸當人情送禮,一經發現,按該物品的10倍金額從工資中扣回。
12、培訓機構工作之便,做有培訓機構利益或擅自培訓機構名義私下收取金錢禮物者,一概辭退,必要時依法起訴。
13、人為損壞辦公裝置和辦公用品,除照價賠償外,處以適當罰款。
六、衛生制度
為了保培訓機構形象並使每一位員工能夠在一個整潔的環境下心情愉悅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培訓機構值日實行輪換制,每週安排一名員工為"值日人員",其他員工為"非值日人員",值日人員與非值日人員每週輪換一次。具體分工如下:
一)、值日人員
1、大廳、及洗手間的地面必須每天清掃、擦拭,各個教室地面須保持清潔。
2、大廳內微波爐、消毒櫃、相框、鏡框、門框及擺書處需要每天擦拭。
3、各個教室的門、窗臺、桌子、椅子、鞋架需要每天擦拭。
4、及時清理垃圾,更新垃圾袋。
5、負責每天向飲水機中注水。
二)、非值日人員
1、每次課前需對各個教室及家長休息室徹底清理,包括地毯、暖氣罩、飲水機、垃圾桶、教室內的教具、桌椅、窗臺和樓梯扶手等。
2、每次課後用清洗劑徹底清潔各個教室並消毒。
三)、注意事項
1、每天最早到培訓機構的員工需將各個教室窗戶開啟,保持通風。
2、不常用的工具需放在水池下方的櫃內,並擺放整齊。
3、拖布、抹布每次用後須清洗,並置於室外晾乾後再收回,以免潮溼。
4、所有員工工作服裝必須每天清洗。
5、值日人員所有清理工作須在每天8:00a。m。之前完成;非值日人員所有清理工作須在每次課前1小時完成。
6、與工作無關的書籍、物品及其它雜物須隨時整理、收好;個人物品須個人收好;企業檔案及相關事物須整理並規範其正確位置。
7、每天最後離培訓機構的員工須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最後的檢查工作。
四)、檢查與評定
由校長不定期抽查各部門分擔區的日常清掃狀況;定期檢查每月的大掃除狀況,對不符和要求之處,除返工外,要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連續出現問題者將處以適當罰款。
七、培訓機構秘密安全制度
培訓機構秘密是培訓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賴以立足、生存及正常運營的基本條件,保密是每一位員工的重要行為準則,培訓機構所有員工均有義務保護培訓機構秘密,並制止他人竊取、洩露或者散發培訓機構的企業秘密,培訓機構不鼓勵員工擁有與自己職責無關的好奇心或者任何不恰當的探聽舉動。培訓機構秘密包括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和員工個人隱私三方面。
1、培訓機構技術秘密包括:培訓機構特有的各方面的訣竅、知識、經驗;未公開的教學內容;培訓機構獨特的運作方式;
2、培訓機構商業秘密包括:合作伙伴或客戶要求培訓機構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培訓機構的業務計劃、規劃、方案、意向等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部分;培訓機構的資產負債、預算決算、資金排程等財務方面的秘密;合作伙伴或者寶寶的地址、電話,培訓機構與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業秘密;
3、員工個人隱私包括:
(1)員工的薪金收入、持股份額;培訓機構實行員工個人經濟收入保密制度,員工本人不得公開自己的經濟收入,也不得詢問他人的經濟收入)。
2、員工日常生活中屬於個人隱私的部分;培訓機構秘密的載體及傳播媒介包括:
(1)各種光、磁記錄儲存載體、包括各光碟、磁碟、磁帶等;
(2)各類以書面形式存在的載體包括報告、檔案、檔案、註冊登記表、保證書、備忘錄、通訊錄、會議紀要、草稿紙等。
3、員工不得秘密竊取、夾帶上述載體或用通訊工具向外界傳培訓機構秘密。
如發生洩密情況,除將當事人辭退外,還要追究其培訓機構造成的經濟損失。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本社是晉中學院師範分院數學系學生組織;
2,本社在數學系戴學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東等老師們的指導下,由學生自己組織開展活動;
3,本社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黨的宣傳法規,一切活動在基本原則下進行;
4,本社在團結我係學生文學愛好者的同時與其他社團共同學習進步,提高自身素質;
5,本社團全體社員團結友愛,不得搞有損於本社團形象和榮譽活動,有重大違紀者做出退出社團處理,並報社團指導中心備案;
第二章權利
6,凡我社成員有選擇與被選擇權;
7,社團有權參加本社組織的一切活動;
8,社員在任務與內容不清楚、有疑難的情況下有主動要求負責人在宣佈的權利;
9,社員有權監督指出社團負責人的錯誤;
第三章義務
10,本社團成員必須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勤奮學習,全面發展;
11,社團成員要按時按量完成社團交給的各項任務;
12,本社成員要積極收集相關資料;
13,本社成員必須要做到熱愛祖國,談吐舉止文明,尊敬師長,樂於助人,關心集體,維護社團公共利益;
14,本社團成員兩次無故不到,多次找不正當理由請假者,本社有權勸其退出;
15,本社成員由於一些特殊原因須退出本社團,必須寫申請書,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員不得互相打鬧,產生矛盾及時化解;
17,本社成員不得借社團活動而曠課;
18,本社成員不得違反社團一切規章制度;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11
為了進一步提高培訓班的授課質量,完善培訓班的管理體系,加強中心與各培訓班之間的資訊互通,現將培訓班管理體制規定如下:
培訓班開課制度:
一、各培訓班必須在中心統一的申報時間內申報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訓班必須要透過中心稽核透過的才能予以開班,否則不予以認證;
三、校團委予以各培訓班老師課時費的支援(考證類培訓班除外),其他費用由相關學院自行解決;
四、中心統一招生結束後,各培訓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由開班;
五、各培訓班必須及時地向中心反饋培訓班資訊;
六、各培訓班必須嚴格組織考核,合格者方能順利結業;
七、各培訓班上課內容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與培訓班指導老師協商決定;
八、培訓班負責人對其他培訓班的觀摩與交流由各培訓班負責人自行商討決定;
日常制度:
一、學員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爭當先進,責任感強,尊敬師長,樂於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不斷提高,遵紀守法,不鋪張浪費,無不文明行為;
二、勤奮學習,刻苦鑽研,目標明確,不浪費時間,學習重積累,不突擊,不投機,不斷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三、學員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關心集體,維護榮譽;
四、學員應自覺遵守校紀校規,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保持校園清潔衛生;
五、愛護教學裝置,無故損壞要賠償;
六、關閉個人通訊工具,如有特殊情況應置於"振動"檔;
七、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八、不遲到早退,不隨便進出課堂,教室內不接打電話;
九、學員專心聽講,認真記錄;
管理制度:
一、每個學員(包括旁聽生)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假條需向學員本人所在學院輔導員處請),曠課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並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未請假),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並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透過最後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一式兩份,一份電子版,一份手寫版);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後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後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高等學校規章制度12
一、總則
1、文明學校建立的深入開展,有力促進學校以教學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為使建立活動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保證建立工作健康順利地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建立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程式管理,形成“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的建立新格局。
二、組織領導制度
1、成立文明建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校長親自抓、分管副校長靠上抓、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
2、建立健全文明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年度工作細化、量化,層層分解,簽訂責任書,落實到辦公室和個人,形成嚴格監管、嚴格考核、嚴格獎懲的管理機制。
3、建立健全文明校園建設各項制度和規範,把文明校園建立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執行軌道,各項制度要落實到位。
4、建立文明校園建立財政保障機制,落實專項經費和各種教育活動陣地建設的投入,確保文明校園建立健康發展。
三、分工負責制度
1、建立文明校園建立責任制和分工負責制,明確分工、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獎懲。
2、主要負責人總攬文明建立的全域性工作,搞好總體決策、組織、指揮、落實工作;班子成員和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文明校園建立工作,並對主要的活動任務掛靠包乾,負責落實。
四、會議制度
1、每月召開一次文明學校建立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文明學校建立工作,及時總結情況,研究決策,制定措施,促進工作有效開展。
2、每學期召開一次文明校園建立工作動員大會,對文明學校建立的任務措施進行全面部署,動員廣大教職員工和在校學生以飽滿的熱情積極投入到學校文明建立工作中。
五、檢查督導制度
1、每月對文明校園建立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重要工作活動及時檢查、抽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2、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包靠重點活動,對文明校園建立進行督導督查督辦。
3、學校政教處負責組織學生會幹部在日常學習中對文明建立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將相關資訊及時向文明學校建立領導小組進行反饋。
六、獎懲激勵制度
按年度文明學校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比結果,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按學校有關檔案給予獎勵。對於考核評比不達標的部門或個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