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遵守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通用12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家遵守規章制度(通用12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1

  為加強宿舍管理,強化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識,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給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整潔、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規定如下:

  1、防火。嚴禁任何人夜間在宿舍點蠟看書學習,嚴禁在宿舍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引火物品進入宿舍,消滅火源,堅決遏制火災發生。

  2、防觸電。嚴禁任何人在宿舍亂拉、私拉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損壞各配電設施。自然損壞,及時找電工修理,嚴禁觸控帶電破損開關,擦燈管等。

  3、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棍棒、大小刀具、鐵器及運動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啞鈴等),宿管會隨時清理沒收運動器材,學生放假帶回家中。

  4、嚴禁從宿舍二樓沿一樓護攔、雨遮下樓,嚴禁擦二樓以上外面玻璃,

  嚴禁將半身伸出樓外探望、晾曬衣物。

  5、禁止在樓內、宿舍、樓道、樓梯追逐打鬧,擁擠玩球,嚴禁從樓上扔東西,風天遠離樓玻璃窗下。

  6、不持證明,上課期間不得回宿舍或滯留宿舍,不準帶外人、生人進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歸宿。女生樓,男生莫入,男生樓,女生禁入。夜間找人,概不會晤,特殊情況必須有書面假條,證人,並登記註冊。

  7、放假、上課,離開宿舍必須關窗鎖門,宿舍內嚴禁放錢及貴重物品,避免丟失。

  8、帶到宿舍的食物必須乾淨、新鮮,嚴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食用後餐具剩物必須及時刷淨、清理。

  9、嚴禁在宿舍傳看淫穢書報刊、聽不健康歌曲,嚴禁酗酒、賭博。

  10、嚴禁在宿舍打架鬥毆、動用武力、器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自覺遵紀守法。

  以上規定,公佈之日起執行,違反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依據學校紀律,嚴肅處理。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3

  一、單位對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放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安全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安全設施,切斷設施電源的;

  8、違章使用電氣設施和其他機械、壓力容器設施的;

  9、違章進行電氣安裝的;

  10、防盜、防爆、防搶設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和負責人,並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實到具體部門和人員。安全隱患未消除前,當事部門要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如不能確保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業、停工整改。

  四、安全隱患整改完畢,隱患部門或者人員應將其整改情況和結果報送上一級安全主管部門和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五、對安全隱患不予重視,遲遲不改或抵制不整改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對造成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4

  1、在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必須明確該專案的危險點、危險源及其預控措施。

  2、安全技術措施需要的裝置、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應列入採購計劃。

  3、安全技術措施範圍,包括以改善勞動條件(指影響人身安全和健康及裝置安全的),預防各種傷亡事故,以及機械裝置使用中的安全、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確保行車安全等各項措施。

  4、施工現場及生產場所的.一切作業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在作業前向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分項工程要由施工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環境的安全交底。

  5、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性施工和多工種交叉作業等施工專案,必須嚴肅認真執行經批准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不完善的專案嚴禁作業。

  6、大型裝置的安裝與拆除和其他危險作業,必須嚴肅認真執行經批准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後再作業。

  7、對於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在首次應用時其安裝、拆除及應用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與設計、製造部門或主要設計與加工人員共同編制,並經審批後方可施工。

  8、施工作業中因任務變更或原安全技術措施不當,對繼續施工有影響的,應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或補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批准後向施工人員交底方可繼續施工。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5

  1、每一位銷售人員只能接待一名顧客或同一撥顧客,如再來顧客,要讓其他人員接待,或告知顧客店內有規定,讓他稍等。

  2、每一銷售人員只有權利最多拿出兩部手機展示介紹,顧客再要求拿出手機,須告知顧客店內有規定,須收回一部(確認是真機並放入櫃檯),再拿出一部。

  3、對每一名顧客(或同一撥顧客),本組最多隻能拿出兩部手機,顧客要求再拿出手機時,須先收回一部手機(確認是真機並放入櫃檯),再拿第二部手機,並向顧客解釋店內規定,請顧客理解。

  4、拿出的手機不能離開銷售人員的視線,以防被調包或丟失。

  5、在成交後給顧客辦理手續時,須將櫃檯所有拿出手機收回,才能給顧客辦理手續,在此過程中顧客要再看其他手機,再只可拿出一部手機遞給顧客,手機不能離開銷售人員的視線,顧客看完後立即收回,不準放在櫃檯上。

  6、要及時提醒顧客不要把手機掉在地上,顧客帶有小孩時,如小孩拿走手機,要中斷銷售,立即把手機收回,再繼續給顧客介紹。

  7、銷售人員只能並排面向櫃檯坐,不能側身坐,要保證所有櫃檯在你的視線內。

  8、同組成員對本組櫃檯所有手機丟失負有同等責任。

  9、本組只有最後一人在櫃檯時,最後一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上廁所、親友來訪等)而離開櫃檯,嚴禁將櫃檯交付其他組人照看。

  10、不允許用櫃檯內手機到配件組給顧客配皮套。

  11、銷售人員在接待顧客的過程中,如需調換銷售人員,必須將櫃檯上所放手機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13、領機出庫需當面檢查,出庫後出現缺損,責任自負、

  12、本規定即日開始嚴格執行,發現任何一條違規罰款10元。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6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證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單位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

  四、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五、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六、食品操作人員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範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八、製作冷盤應達到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冷盤專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飲具,並貯存在專用保潔櫃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

  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或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7

  一、儲存管理:

  1、所有油漆入庫存放前必須進行以下標識:產品名稱、類別、進類日期、有效保質期;

  2、根據油漆的種類、性質分類存放,標識清楚以防止誤發誤用;

  3、存放場所應保持陰涼、通風,防爆排風機應必須24小時保持工作;遠離火種、熱源;

  4、油漆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期品質變化,包括破損、滲漏等,應及時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防護措施。

  二、領用管理:

  1、儘量減少油漆的庫存積壓,嚴格控制存量;領用時必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以防過期失效;

  2、車間因生產需要領用油漆時,應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填寫《領用單》;

  3、每次油漆的入庫、領用應做到帳、卡、物、證相一致。

  三、安全防範:

  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所管油漆的性質,掌握各油漆的物質安全特性;

  2、油漆倉庫區域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合理配置滅火裝置;

  3、電器安裝應能充分滿足消防用電的要求,內部的輸配電線路、燈具、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符合安全要求;

  4、油漆庫房區域內應配備防火、防洩漏的幹沙或其他不燃燒的吸附性材料。

  四、日常監督管理:

  1、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化學品使用及存放情況作檢查,每週在《化學品日常管理檢查表》上記錄使用及存放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按照有關規定程式處理;

  2、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對倉庫儲存環境如溫度、溼度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倉庫溫溼度記錄表》,溫度控制在5-35C度範圍,溫度控制在45-85%範圍。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8

  為確保交通安全,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特制定交通安全制度。

  一、學校職責。

  1、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制定上學、放學校門口教師值班制度,維護校門口學生上學、放學時的交通安全。

  2、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交通安全知識作為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

  3、學校組織大型外出活動時,要組織人員維護交通安全,較大路口要與交警聯絡,讓交警幫助維護交通安全。

  二、學生行路要求。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3. 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三、學生乘車要求。

  1、乘坐公共汽車、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撥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不準乘坐“三無”車輛、農用車輛和超載車輛等。

  5、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9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學校有義務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為此特制定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訊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園內騎車。

  2、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人行道、車道和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透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透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撥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計程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10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訊號及交通標誌,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腳踏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訊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准。經批准後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並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絡,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11

  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貫性、連續性,要動員學校的每一位師生都來參加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是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動員全體教職員工,將責任落實到人,齊抓共管,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2、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學校要以各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增強全體師生安全第一的意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素質。 加強對學生的常規訓練,努力提高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學校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要採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訊號。

  4、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12歲以下的學生不準騎腳踏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對乘車的學生的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後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頭、手或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

  5、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學校要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路隊,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學校、班級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及時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絡,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馬上了解原因,採取對策。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要規定校內的施工車輛不

  能在師生上學或放學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園內行駛;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

  大家遵守規章制度12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週轉任務,防止由於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剷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幹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幹馬路指公司北門直

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餘為廠區支幹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幹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幹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幹、支幹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透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幹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幹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後,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幹道、支幹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開啟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並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幹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幹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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