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通用16篇)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通用1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通用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並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等垃圾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並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6、嚴格遵守實驗操作安全規則,腐蝕性藥品、有毒藥品要小心使用。

  7、實驗完畢後按要求把實驗物品分類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乾淨後放回原處,關閉電源,經老師檢查驗收後,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實驗室。

  8、根據實驗記錄,認真填寫實驗報告。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2

  1、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不準大聲喧譁、不得吃零食、不得亂扔紙屑、果殼、皮核等,保持室內清潔。

  2、學生上實驗課,須先預習實驗內容,弄懂實驗目的、原理和現象。

  3、實驗課上,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和所用儀器、藥品的效能,弄清實驗步驟。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實驗,不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亂做其它實驗。注意節約使用藥品。

  4、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並整理好放回原處。如有損壞和缺少要報告教師,等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

  5、實驗過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儀器、藥品等損壞或者說愛護公物造成的儀器、藥品等損壞、丟失,當事人要照價賠償,或酌情處理。

  6、學生在實驗中,如因玻璃器皿質量問題引起破損者,不要求賠償,報告教師更換即可。

  7、每班做完實驗,一定要打掃實驗室,經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並關好水、電、門、窗。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3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熱愛實驗與儀器管理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面向教學,面向師生。

  二、實驗必須在任課教師指導下進行,對所做實驗必須向學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項,講清實驗要領、裝置效能和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工作人員與任課教師密切配合,提前一週準備好課堂演示和實驗分組實驗。

  四、學生實驗要分好實驗小組,固定座位,由實驗小組長收發實驗器材,組織本組實驗。

  五、要愛護國家財產,教師未講之前嚴禁隨便動用儀器、藥品和工具。實驗過程中,一切實驗裝置不得無故損壞。危險劇毒藥品嚴加控制,計量使用,不得私自帶出室外。

  六、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

  七、保持實驗室整潔,做完實驗將儀器、藥品放回規定地方,並認真進行清掃。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4

  一、顯微鏡是精密貴重儀器。使用時必須輕拿輕放,一手握鏡臂,一手託鏡座,切記一隻手斜提,以免目鏡和反光鏡等零件脫落。鏡頭如有灰塵,不能用手指亂抹,只能用拭鏡紙擦拭。

  二、動植物標本模型,只能用眼觀察,不許隨便動手亂摸,以防損壞變形。

  三、凡實驗用的藥品試劑不準混合,不準撕毀標籤,實驗過程中不飲食,以免發生差錯或意外事故。實驗結束必須洗手。

  四、實驗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許在人體上比試,只能在實驗材料上按操作規程進行,用完擦洗乾淨,裝入盒內。

  五、使用甲醛、乙醚、水銀等有毒藥品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的發生。

  六、實驗結束後,組長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5

  一、實驗教師在主管校長和教務主任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二、樹立為教學第一線服務的思想,面向教學,面向師生。

  三、熟悉各項實驗內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實驗的方法步驟。接教學進度提前一週準備好課堂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

  四、做到四懂:懂所作實驗的操作規程;懂儀器效能用途和正確操作方法;懂藥品試劑的含量和配製;懂器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五、具有獨立上實驗課的能力,協助任課教師指導課外小組活動。

  六、嚴格執行學校關於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認真編制儀器,藥品採購計劃,及時送交各項報表和填寫實驗室日誌。

  七、認真鑽研業務,不斷更新和提高業務技能並要學習推廣先進技術,改進實驗教學和管理工作。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6

  1、瞭解實驗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電的閥門,熟悉各種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搬動安全用具。

  2、電器裝置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使用電器時,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水、電、氣等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

  3、實驗進行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也不準將外來人員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所有藥品不得攜出室外。

  4、絕對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吸菸,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完畢,必須洗淨雙手。

  5、實驗室中的水、電、煤氣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開關。點燃的火柴用後要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6、對實驗室中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化學學院危險品管理辦法》執行,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和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事故。

  7、實驗室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電弧光等強光的直接照射及配製化學藥品時發生爆炸而傷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氣體;檢查氣味時面部應遠離容器,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檢查。

  9、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並對有害氣體進行吸收處理後,再進行排放。

  10、在用金屬汞做實驗時,不要在實驗室內給汞加熱,不得將汞灑落,一旦灑落必須儘可能收集起來,並用硫磺粉覆蓋在灑落的地方,使之變成不揮發的硫化汞。

  11、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二人同時在場。取用時應登記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嚴格按照《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執行。

  12、實驗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產生易燃氣體實驗時,嚴禁用明火加熱。

  14、實驗中產生的廢液,須經處理後方可排放。

  15、做高壓、真空及壓縮氣體實驗時要採用耐壓容器,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16、實驗室使用的壓縮氣體鋼瓶應保持在最小數量上,必須固定好,以免碰倒發生危險。決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曬及高溫房間使用。

  17、易燃氣體鋼瓶,嚴禁與助燃氣體鋼瓶混放。

  18、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水閥、拉下電閘,注意隨手鎖好門、窗,做好安全與防盜工作。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7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櫃存放,櫃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並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採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後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8

  1、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2、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3、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4、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5、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6、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7、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定警示標誌,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8、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9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並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裝置,且相關儀器裝置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範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託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裝置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範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澱後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週期對儀器裝置進行計量檢定,確保資料準確,儀器裝置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並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誌,填好儀器裝置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儲存,建立各種細緻完備的臺帳,便於使用檢視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資料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資料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0

  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後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1

  一、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開放儀器室和實驗室。

  二、參與制訂實驗教學計劃,及時準備實驗,指導學生實驗。

  三、科學保管儀器裝置,定期維護保養,保持儀器室實驗室清潔。

  四、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所需物品的請購、領取工作。

  五、登記教學儀器總分類賬和明細賬,及時做好新儀器驗收登記、破損儀器核銷工作。

  六、嚴格執行實驗室、儀器室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實驗教學計劃執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七、積極組織、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及時向有關人員介紹新增儀器裝置。

  八、保管好實驗室資料檔案,及時準確地完成統計報表等各種表冊登記。

  九、切實做好實驗室的安全工作。

  十、離開實驗員崗位時,做好移交工作。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2

  實驗教學是整個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驗室是師生進行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專門場所。為有效管理實驗室,儀器室,更好地服務於教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人員更換須上報主管部門,並辦理移交手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二、專用實驗室不得進行與實驗無關活動,儀器裝置不得挪作他用。學校應及時補充,添置儀器裝置,適應教學需要。

  三、實驗室應建立儀器總分類賬和明細賬,準確及時反映儀器增減結存情況。

  四、儀器裝置應按學科分室保管,存放儀器在符合科學性原則

  前提下,做到取用方便、陳列美觀。針對不同儀器特點,採取防塵、防震、防壓、防磁、防曬等措施。

  五、經常維護、定期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形變等工作。保持儀器良好狀態,減少損耗。

  六、儀器裝置的領用、借用一律透過管理人員,並辦理以下手續:本校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用畢及時歸還;外單位借用,須填寫借用登記表,並經主管領導批准,按時歸還。儀器收回時,管理人員應當面檢查儀器完好情況。

  七、儀器操作應嚴格遵守使用說明,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原因,區別情況分別予以報損或賠償。

  八、建立和健全儀器裝置,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儲存好儀器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九、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開展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險品必須專櫃存放、嚴格取用制度,確保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十、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積極開展課外科技活動,充分發揮儀器裝置使用效益。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3

  一、實驗前必須預習課文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二、進入實驗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內良好秩序。

  三、實驗開始時,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弄清本實驗所用儀器使用方法,所用試劑性質。

  四、實驗時,聽從教師和實驗員的指導、認真操作,仔細觀察,積極思考,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五、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現意外事故,及時報告老師。

  六、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七、培養良好實驗習慣,實驗用品要擺放整齊。各種廢物都應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隨便亂丟,實驗完畢應洗淨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淨桌面。

  八、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老師審閱。

  九、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及時報告教師,填寫《儀器破損記錄單》。

  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一、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並交實驗室。

  二、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週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三、管理人員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效能良好,並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效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後簽字領走。

  四、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並由管理人員複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五、學生分組實驗後,由任課教師、學生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並由管理人員複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失,按規定處理。

  六、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4

  一、教學儀器是國家財產,管理人員要根據各種儀器的特點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保養,並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鏽、防黴、防凍、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對有關儀器定期採取開機、通電、充電等措施,確保儀器效能完好,並做好記錄。

  二、管理人員要在教師借領儀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檢修,保證儀器效能完好,教師歸還儀器後,再進行一次檢修,把維修好的儀器放回原處,並認真填寫維修記錄。

  三、對精密貴重儀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效能,不能擅自拆修,對自己不能維修的儀器可送專業部門維修。

  四、學生分組實驗時,管理人員要根據具體認真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隨堂及時維修有故障情況儀器,確保實驗順利進行。實驗完成後對每組儀器進行檢修。

  實驗室安全操作守則

  一、實驗前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後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後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謹防觸電,不用溼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後應立即把連線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並不斷攪拌,切無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將管口向著自己或他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後必須仔細把手洗淨。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5

  一、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二、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三、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四、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五、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建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六、使用易燃物質,一定要遠離火源,使用電源一定要先檢查電路。對有毒藥品要嚴防誤入口內或接觸傷口,用後不能隨便亂倒。

  七、做電學實驗時,所用電工工具,一定要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做有毒和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

  八、濃酸、濃鹼具有強腐蝕性,使用時要注意,切勿使其濺到衣服和皮膚上,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近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燒傷。

  九、對有毒品及貴重藥品,應加強管理,專櫃加鎖保管,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果剩餘如數歸還。

  十、對易燃、易爆及受光易分解、揮發的物品等,應避光置放於陰暗處。

  十一、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路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用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

  十三、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十四、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實驗室基本規章制度 篇16

  為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變電所維修室安裝檢查,不得私自隨意拉接。

  2、專線專用,杜絕超負荷用電。

  3、使用烘箱、電路等高熱電器要有專人看守。溫箱需經長時間試用檢查,確定確實恆溫後方可過夜使用。

  4、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

  5、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格,或找變電所更換。

  6、經常檢查電路、插頭、插座,發現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

  二、防火防爆

  1、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

  2、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必須加熱處理者,應有專人監護。

  3、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後的20分鐘內,不得檢修和撞擊,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並保證人人會用。

  三、防水防盜

  1、水槽內不許存放任何雜物,隨時關閉水門。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必須留人監護。

  2、自來水、暖氣有洩漏,要及時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領用時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

  4、貴重小型儀器裝置均應加鎖保管,房門安裝雙鎖。

  5、下班離室前,必須檢查水、電、鎖。

  四、防汙染

  1、有害有毒氣體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時應到有毒氣櫃的地方處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裝物和廢棄物,應交裝置科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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