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圖書館章程

城市圖書館章程

  城市圖書館章程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xx市圖書館的履職行為,確保社會公益目標的實現,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xx市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實施意見》(安辦發[xxxx]33號)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xx市圖書館。

  第三條 本單位住所是:xxx區興安西路xxx號。

  第四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是:財政全額撥款。

  第五條 本單位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用於承擔民事責任的開辦資金為人民幣536萬元。

  第六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xx市文化文物廣電局。

  第七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第二章 宗旨和業務範圍

  第八條 xx市圖書館的宗旨是系統收集、儲存、組織和利用文獻資訊,傳播知識、傳承文明、傳播先進文化、促進社會教育,保障公民基本閱讀權利,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

  第九條 xx市圖書館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各類載體文獻的採編與儲藏管理;

  (二)文獻資料借閱;

  (三)資訊參考服務;

  (四)舉辦各類讀者文化活動;

  (五)本地區圖書館服務網路建設;

  (六)開發和傳承地方文化;

  (七)推廣閱讀,促進文明;

  (八)知識培訓與社會教育。

  第三章 舉辦單位的權利

  第十條 舉辦單位的權利:

  (一)提出xx市圖書館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二)組建xx市圖書館第一屆理事會;

  (三)向xx市圖書館理事會委派相關理事;

  (四)審議館長人選,聘任副館長人選;

  (五)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六)監督xx市圖書館執行;

  (七)稽核xx市圖書館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政法律法規規定的舉辦單位權利。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理事會及理事

  第十一條 xx市圖書館設立理事會作為決策機構,向舉辦單位負責並報告工作。理事會每屆任期為3年。

  第十二條 理事會由9名理事組成,其來源與名額、產生方式為:

  (一)市委宣傳部、市文化文物廣電局分別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和舉辦單位,各委派理事1名;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作為法人治理結構建設牽頭指導單位,委派理事1名;

  (二)xx市圖書館2名:確定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當然理事,從職工代表中推選1名理事;

  (三)向社會公開招募理事4名,其中:1名為人大代表、1名為政協委員,1名為文化界代表(含公共文化服務物件)、1名為工商企業界代表。

  第十三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修改xx市圖書館章程;

  (二)審議xx市圖書館業務發展規劃;

  (三)審議xx市圖書館文獻採購規劃;

  (四)審議大宗專案採購和工程招標事項;

  (五)審議xx市圖書館內部管理制度;

  (六)審議xx市圖書館財務預決算;

  (七)決定xx市圖書館重大業務活動計劃;

  (八)推薦提名xx市圖書館行政負責人,聘任一般管理人員;

  (九)聽取和審議管理層的工作報告;

  (十)監督管理層執行理事會決議,對管理層主要負責人年度工作提出考評意見;

  (十一)負責組建下屆理事會。

  第十四條 理事享有以下權利:

  (一)理事會議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理事會議及其他活動的建議權;

  (三)對xx市圖書館事務的知情權與建議權;

  (四)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理事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要求參加理事會議及相關活動;

  (二)熟悉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圖書館章程;

  (三)遵守理事會決議,認真履行職責,科學決策;

  (四)徵詢民意,廣泛採納各方意見;

  (五)理事會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第十六條 理事每屆任期與理事會每屆任期相同。理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每屆應保持20%以上更新率。理事空缺時,應及時按原產生方式及程式填補空缺;理事推選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換理事的,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按理事原產生方式及程式予以更換。理事可以在任期內提出辭職,辭職應向理事會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理事資格方可終止。

  理事不得因理事資格另外領取薪酬。理事因履行理事職責產生的交通、通訊等費用,可按有關規定列支。

  第十七條 理事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以上不參加理事會議的,理事會有權取消其理事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理事資格:

  (一)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因本人身體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理事職責的;

  (三)以本理事會理事身份從事與圖書館建設無關的活動的;

  (四)法律法規和xx市圖書館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節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第十八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各一名,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 理事長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督促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各理事履職行為;

  (四)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副理事長職權:

  (一)協助理事長辦理日常工作;

  (二)受理事長委託主持相關會議;

  (三)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一條 秘書長職權:

  (一)負責秘書處日常工作;

  (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屆期內理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行使職權時,可委託副理事長行使職權。

  第三節理事會會議議事規則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是理事會運作的主要方式,理事會每年召開3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也可由1/3以上的理事提議召開。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確定會議議題;

  (二)提前五個工作日,將會議議題及相關材料提供給應到會理事;

  (三)召開理事會會議並就有關議題進行討論;

  (四)表決並形成決議;

  (五)根據會議有關情況,形成真實、完整的理事會會議記錄,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方面傳達、報告或者披露。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會議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位理事享有一票表決權。一般事項須經全部理事的半數以上透過,審議本單位的章程、業務發展規劃、財務預決算以及提名或聘任本單位管理層人員等重大事項須經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透過。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在表決中投贊成票的理事承擔相應責任,不贊成的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形成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場形成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會議記錄應當作為重要檔案妥善儲存,以作為日後明確理事責任的重要依據。

  理事會會議記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人數、列席人數;

  (二)召開會議的日期、地點;

  (三)會議主要議題及議程;

  (四)各位理事的發言要點;

  (五)提交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

  (六)理事會認為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下設辦公室,設在xx市圖書館內,由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辦公。

  第四節理事會制度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執行工作報告制度。理事會負責向市文化文物廣電局報告工作,一般以書面形式報告。圖書館提交理事會審議後的年度工作報告及理事會對圖書館績效考評情況與結果,原則上每年12月中下旬或次年1月上旬報告一次;若牽涉圖書館建設發展規劃、重大建設專案、突出問題等應及時報告。

  第三十條 理事會執行資訊公開制度。xx市圖書館在理事會領導下組織實施xx市圖書館的資訊公開工作。主要透過xx市圖書館網站、資訊欄、圖書館LED顯示器、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開xx市圖書館名稱、性質、職能、宗旨與服務範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便民服務及投訴舉報電話、講座展覽活動預告等資訊。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執行決策失誤追究制度。理事會進行決策時,應遵守《章程》規定的程式。理事如果出現未履行保密義務洩露需保密資訊的、掌握重要情況但故意隱瞞等情況的,透過理事會批評、單位通報等方式予以追究責任。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執行績效評價制度。理事會應遵循科學性、規範性、公開性、真實性原則,於每年十二月底或次年一月初,透過實地檢查、查看臺賬、聽取彙報等方式對xx市圖書館管理層工作進行績效評價。

  第五節管理結構

  第三十三條 xx市圖書館管理層由行政負責人及其他管理人員組成,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管理層實行館長負責制,在理事會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負責xx市圖書館日常執行管理;

  (三)負責財務與資產管理;

  (四)負責xx市圖書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五)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六)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四條 xx市圖書館行政負責人為館長、副館長。產生方式為:館長由理事會推選提名,報市文廣局同意後按程式提請市委宣傳部任命;副館長由理事會推選,報市文廣局聘任。其他管理人員由館長提名,由理事會通過後聘任。

  第三十五條 館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負責xx市圖書館業務工作;

  (二)管理xx市圖書館的日常事務;

  (三)負責xx市圖書館的人事、財務、資產等管理;

  (四)按照理事會決議主持開展工作;

  (五)提名xx市圖書館行政負責人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員;

  (六)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副館長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協助配合館長管理各項工作。

  第三十六條 xx市圖書館的擬任法定代表人經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後,取得xx市圖書館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七條 xx市圖書館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八條 xx市圖書館的經費使用應符合xx市圖書館的宗旨和業務範圍。

  第三十九條 xx市圖書館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條 xx市圖書館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一條 xx市圖書館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二條 xx市圖書館接受的捐贈、資助,必須按照捐贈人、資助人的約定使用,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使用捐贈、資助的情況,應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以適當方式向捐贈者、資助者公佈。

  第四十三條 xx市圖書館的人事、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理事會換屆和法定代表人、行政負責人離任前,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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