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吉他社社團章程

大學生吉他社社團章程

  吉他社一般是由廣大吉他愛好者自發組建的以娛樂為主的學生群眾組織,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大學生吉他社社團章程,供大家閱讀參考。

  大學生吉他社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協會的管理,充分發揮協會的育人工作,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結合協會自身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xx學院軟體學院吉他協會是在院領導的領導下,由廣大吉他愛好者自發組建的以娛樂為主的學生群眾組織。應各學生部門的需要,為其準備所需節目等。本協會還自覺接受學院各級領導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以傳授吉他知識為主,以活躍校園吉他文化,發揚積極向上努力拼搏的精神為宗旨。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本協會理事會包括會長1名,副會長1—2名,幹事若干名,理事若干名等。

  第五條 理事團主要由大二幹事組成,協助主要負責人處理會內事務。

  第六條 幹事是由本協會的會員透過競選,並根據平時表現和對會內的貢獻,由會內理事團評選產生。

  第七條 凡在吉他協會註冊的幹事成員。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權利

  1、參加社團活動權;

  2、對社團的工作有討論權;

  3、對吉他協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檢舉和監督的權利;

  4、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享有評先評優待遇。

  (二)義務

  1、遵守吉他協會章程及其決議;

  2、維護吉他協會集體榮譽,支援各項活動,不得做有損於吉他協會利益及其形象的行為;

  3、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完成吉他協會交給的任務,在學生社團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併為吉他協會發展諫言獻策。

  第三章 關於會員

  第八條 凡是喜歡吉他的在校學生,擁護本協會的章程,均可報名參加本協會。

  第九條 會員履行的義務:

  (1)有服從協會章程及協會內相關制度,維護協會榮譽的義務;

  (2)本協會的成員必須品行端正,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服從協會安排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語和活動損害本協會的榮譽和形象;

  (3)有積極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義務;

  (4)維護會員團結,共同學習進步,為協會爭光的義務;

  (5)有交納本年度會費的義務(會費是10元)。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1) 在協會可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有對協會提出批評,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 有參加協會各種活動,有接受本協會培訓,輔導的權利;

  (4) 有入會自願,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十一條 協會的紀律是協會成員進行活動的`準則,是協會不斷提高的保證,

  也是協會不斷走向規範和健康的基礎。

  關於協會的紀律規定如下:

  1、協會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的會員制度,不可隨意缺席,有事必須請假。

  2、無故缺席協會舉辦的活動累計三次者,視為自行退會。

  3、在學校受到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不得擔當或競選本協會幹部。

  4、申請退會的會員,會費將不予退還。

  第四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管理和執行

  本制度由社團財務負責人進行管理及執行,受社團聯合會監督。吉他協會的財務賬目應設立專門記錄本,由社團財務負責人定期檢查。社團財務設兩名專員對財務的賬目、財產分開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經費來源和組成

  各社團的自籌經費包括:

  (一) 會員費由各社團須嚴格按照學院社團只能收取10元會費的要求。

  (二) 社會贊助 社團在爭取校外資源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規校紀及其相關規定。本協會將事先向xx學院軟體學院社團聯合會提供資助方的詳細書面資訊(如贊助協議書),並報院團委書記批准。協會取得的社會資助,及時向xx學院軟體學院社團聯合會備案,提供資助協議和所獲得的資助情況;原則上由本協會自行支配,對於取得的資助的剩餘部分,應當轉為本協會長期發展的基金;

  (三) 學院所撥經費 本協會進行大規模基本建設、組織重要活動以及完成學院有關部門安排的任務,可以申請學院撥款,學院可提供全部或部分活動經費;

  第十四條 本協會在招收新的會員時,統一收取的會員費用分為兩部分。其中一部分由本協會自行決定,為本社團開展活動使用;另一部分為社團聯合會風險抵押金,金額為各協會所繳會費的20%(四捨五入)。其中15%為xx學院社團聯合會管理資金,5%為本聯合分會位管理資金。

  第十五條 活動經費申報手續

  (一) 屬於本協會內部活動,由於自身經費中開支,數額較大或特殊情況,需報社團聯合會社團理事單位備案後方可經上報學院申請報銷。

  (二) 本協會在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動,協會將提前二十天向社團聯合會上交詳細活動策劃及經費預算。活動審批後,社團聯合會應按實際情況審批,靈活運用活動經費。活動結束後,本協會將提交活動總結及經費結算表,經社團聯合會稽核後,由社團聯合會按原定的審批上報學院報銷。

  第十六條 財務報銷要求

  (一) 活動計劃與活動經費預算須經過本協會負責人簽名後方可生效;

  (二) 正規發票方可報銷;

  (三) 每張發票背後須註明用途及兩個經手人,審批人簽名;

  (四) 本協會必須安排一名財務負責人與社團聯合會保持聯絡;

  (五) 上交活動總結及經費結算表後,經嚴格審查後方可按審定數額報銷。

  第十七條 本協會自成立起即成立經費收支賬目,並由專門人員負責。

  第十八條 吉他協會的經費用途

  (一) 協會開展的各種活動開支;

  (二) 協會內部的組織管理開支及有關總結表彰活動開支;

  (三) 其他正常的經費支出。

  第十九條 協會財務人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 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並有相應的原始憑證;

  (二) 每次協會活動後,向社團聯合會上交經費結算,定期向協會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三) 在協會主要幹部換屆時,負責作好財務交接工作。

  第二十條 協會所上交備案的財務清單必須包括

  (一) 上繳多少會費;

  (二) 活動開支;

  (三) 日常管理開支;

  (四) 外聯資金;

  (五) 剩餘經費等。

  第五章 主要活動

  1、每週由專業老師對學員進行培訓;

  2、不定期舉行會員大會和各大小活動;

  3、在校內以文娛為主豐富同學們的校園生活;

  4、參加各種公益活動、聯誼、音樂方面的比賽等;

  5、每學年組織一場巡禮月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6、在上學期舉行一次全校性的樂器比賽。

  第六章 附則

  1、在會會員如果技術允許且自願的情況下將對其重點培訓讓其組建樂隊,帶領其在校內外參加各種有益的公益表演。

  2、協會活動時間定於每週(五)晚7:30,活動室在文科樓6樓。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3、本章程解釋權屬xx學院軟體工程學院—吉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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