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章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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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章程範本
第一章 總則
《xxxxx》主管單位為黑龍江省教育廳,主辦單位為東北石油大學,編輯出版單位為《xxxxx》編輯部。
《xxxxx》遵循百家爭鳴和百花齊放的方針,及時報道東北石油大學及全國石油、石化工業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傳播最新科技資訊,交流最新學術思想,促進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為我國的石油、石化工業高新技術的.發展服務,為我國現代化建設服務。
《xxxxx》以刊載油氣地質與勘探、石油與天然氣工程、油田化學工程、石油機械工程為主,以及經濟管理、建築科學、計算機與自動化工程、基礎科學及其他方面的具有較高理論及應用價值的學術論文。
《xxxxx》是以石油、石化專業為主的綜合性學術期刊,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和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擴充套件版);是“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技論文統計與分析”和“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CAJCED)”統計源期刊;是美國《石油文摘》(PA)、美國《化學文摘》(CA)、俄羅斯《文摘雜誌》(РЖ)、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資料庫》(JST)、中國《石油文摘》、中國《化學文摘》、中國《化學化工文摘》、中國《古生物文摘》和“中國科學文摘資料庫”、“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精品資料庫”、“中國核心期刊(遴選)資料庫”、“中國科學技術期刊(CSTA)資料庫(英文版)”、“CCBD—CD中國化學文摘資料庫(光碟版)”、“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等檢索期刊及資料庫源期刊。《大慶石油學院學報》已加入“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萬方資料—數字化期刊網”和“清華大學(光碟版)”等期刊網。
第二章 崗位職責
一、主編職責
l.全面負責學報的行政領導、思想教育及業務管理。
2.制訂辦刊宗旨,確定年度報道要點,把握刊物的學術水平和政治方向。
3.負責每期稿件的終審,對疑難稿件有權裁減。
4.審定內部管理方案及對外行文。
5.完成主管部門、主辦單位和編委會安排的任務。
二、 編輯部主任職責
1.配合主編完成編輯部工作。
2.制訂編輯部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並付諸實施和監督。
3.制定稿酬和審稿酬。
4.負責出勤考核及外出培訓學習安排。
5.對編輯、編務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組織撰寫年終總結和各項年檢及評刊。
7.參與組稿、審稿及編輯工作,完成主編分配的任務。
三、編輯職責
1.負責分管欄目的選稿和組稿,並對所負責欄目稿件進行初審。
2.認真閱讀審稿專家意見,根據採稿要求進行編輯加工,使稿件達到“齊、清、定”的要求。
3.輪流擔任責任編輯,負責協調和督促所負責期次編輯加工進度。
4.定稿後負責所編期次的編碼、編目及組織校對等。
5.及時完成編輯加工及校對,以保證期刊按時出版。
6.參加業務學習和培訓,加強與作者和讀者聯絡。
四、編務職責
1.負責來信來訪、稿件收發登記、稿件返修登記及發放稿件錄用通知書等。
2.負責編輯部有關公文傳遞、文書檔案和稿件歸類存檔等。
3.負責稿酬和審稿酬等發放。
4.負責期刊對外交換和上繳樣本,承辦年檢及評刊。
5.負責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6.及時給作者寄發樣刊。
7.負責有關檔案、會議記錄、稿件及審稿意見等重要文件資料保管。
8.負責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及發放。
9.負責排版、製圖等工作.
第三章 編輯人員守則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編輯出版規定和保密制度,防止洩密事件和政治性錯誤。
2.遵守審稿保密制度和編輯道德規範,公正、客觀地對待不同學派和不同學術觀點。
3.實事求是,謙虛謹慎,尊重和愛護作者。
4.秉公辦事,以質取捨,做到質量面前人人平等。
5.為維護編輯部權益,對重大決策、送審稿情況和內部資訊等不得外洩。
第四章 編輯工作程式
一、審稿程式
1.登記:編輯部收到稿件後由編務及時登記,登記內容包括作者姓名、題目、編號、收稿日期、聯絡人,以及其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等,填寫審稿單並分發責任編輯初審,在7個工作日內發出收稿回執。
2.初審:責任編輯根據稿件質量及欄目要求提出初審意見(15個工作日內),可供選用稿件經編務送外審專家複審。
3.複審:編務將送審稿件填好審稿單,按相關學科分送各編委或外審專家審稿,需交叉送審者按交叉送審原則辦理;對於有爭議的稿件應送2名以上外審專家審閱(60個工作日內)。送審材料包括稿件或電子稿件、審稿單或電子審稿單各1份。審稿編委或外審專家必須在收到送審材料後60個工作日內審畢,填寫審稿單並交回或寄回編輯部。對於未按時審畢的審稿編委或外審專家,編輯部應及時發出催審通知。
4.終審:對經複審後的稿件由主編(副主編)做最後審定,可用稿件將擇期刊發。
二、選編定稿
1.各期內容擬定後,編輯在可用稿件中,根據自己所負責欄目選稿。
2.除重點選題稿和加急稿外,選編稿件應按作者投稿時間的先後次序確定。
3.編輯加工要嚴把文字關、編輯技術關,力求準確、簡潔、通順和規範。
4.發排稿必須符合科技文體要求,按欄目分類整理,並編目和編碼。
5.定稿後由副主編對發排稿進一步稽核,並經主編簽字發排。
三、稿件處理
1.編輯部收到稿件後必須於90個工作日內發出是否錄用通知。對於需要修改的稿件,退修單在收到稿件後90個工作日內發出,作者在收到退修單後7個工作日內修回稿件。對於無須修改即可安排發表的稿件,在收到稿件後60個工作日內發出稿件錄用通知單。
2.為尊重作者,慎重對待稿件,凡審後不予錄用的稿件,均需專職副主編稽核後方可存檔或退還作者。
3.擬用稿件在登記簿上註明後通知作者。
4.退修稿件應綜合專家學術意見和編輯部編輯意見後退還作者修改。
5.凡一次修改未達到要求者可再次退改,如需再審者按程式送審,並在稿件處理卡上註明修回日期和再審日期。
6.不用稿件和已用稿件均應歸類存檔,並在稿件登記簿上註明,以便查詢。
7.編輯部對於各種作者及讀者信函必須在收到信函後1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四、出版發行
1.責任編輯提前30個工作日將稿件交排版編輯錄入排版。
2.校樣發出後,責任編輯統一安排校對工作,一至三校由各欄目編輯再現,四校交叉校,五校由責任編輯校對;專職副主編負責編輯出版進度、編校質量和工作量的考核。
3.付印前須經主編或主編授權的副主編或編輯部主任簽字後方可出片付印。
4.期刊出版後,按郵局訂數和日期及時送郵局發行部門。
5.期刊出版後,編輯部需在7個工作日內交換雜誌、上繳樣本雜誌、寄贈作者及編委樣刊。
五、評刊
出刊後由常務副主編不定期組織編輯部全體人員進行評刊。評刊以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提高編輯業務水平、提高期刊質量為目的,辦法為先自查,後互查,總結並提出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