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公司章程範本

裝飾公司章程範本

  關於章程怎麼寫呢?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裝飾公司章程範本,歡迎大家閱讀。

  裝飾公司章程範本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製定。

  第二條 本公司依法登記註冊,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承諾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 公司名稱:華夏鴻業裝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及方式

  第五條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六條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姓名(自然人獨資)

  第七條 本公司的股東:馬應珍

  第六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第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時間: 50以貨幣出資萬元,出資時間:

  第七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九條 本公司下設股東、執行董事、監事、經理。 第十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做出決定時,應當採取書面形 式,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任免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批准監事的報告;

  6、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式;

  7、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決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

  9、決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5、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公司下設經理一人。經理由股東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條 公司經理向股東負責,並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十六條 公司下設監事一人。由股東委派產生,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經股東重新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議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二十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第二十一條 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散:

  l、章程規定經營期限屆滿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的。

  4、破產。

  第二十二條 清算辦法,本公司終止時,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舌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繳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三條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制定清算萬案,並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製作清算報昔、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營業期限為10年,從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後如繼續經營,須經股東會決定,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存檔一份,股東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印章):

  年 月 日

  裝飾公司章程範本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企業體制,規範公司行為準則,使公司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好機制中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公司中文名稱為-------建築裝飾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本公司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公司是經廈門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其行為受國家法律約束,其經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本公司是以其實有資本向債權人負責。

  第六條:本公司宗旨是:使企業穩步迅速發展,使全體職工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為廈門經濟建設,為全社會的繁榮、美化環境和人類的進步事業而盡企業責任。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七條:經營範圍。主營:建築室內、外裝飾工程的設計和施工;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金屬門窗加工、製作、安裝;照明工程。兼營:建築材料批零兼營;電腦噴繪、影印打字。

  第八條:本公司經營方針:依法經營、平等競爭、走科工貿管理企業道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權

  第九條:公司實行經理責任制,設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若干名,助理總經理一名。總經理由主管單位任命,經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為法人代表,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對總經理負責,負責分管部門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委託助理總經理以上職務人員代理行駛職權。

  第十條:公司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開發經營部、質監與安全科、技術科、勞工科、工程設計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其具體職責範圍由公司制訂,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設定變更內部經營管理科室部。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行駛以下職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場狀況,決定或報請審查批准企業各項計劃;

  2、決定企業機構設定任免中層領導幹部;

  3、提出工資調整方案、獎金分配方案和重要規章制度以及福利基金使用方法和其他有關職

  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提請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4、依法獎懲職工,對有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對違法亂紀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5、定期向主官部門彙報公司的經營業務情況。

  第四章 勞動人事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在政府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並全權實行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規定簽訂勞動人事合同。

  第十三條:公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不合格員工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辭退,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可作下崗處理。

  第五章 財務管理制度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條:本公司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頒佈《會計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公司會計制度採用公曆年制。自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條:本公司的一切憑證帳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有關規定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八條:本公司執行國家有關稅收制度,依法向政府交納稅收和一切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營業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虧損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3、提取法定公積金10%

  4、經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後公司可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二十條:本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前不得分配利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的法定公積金只得用於下列各項用途:

  1、增加註冊資本;

  2、國家另有規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法定公益金用於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和獎勵。

  第六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的僱傭、解僱、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勞動法》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所需職工可由勞動部門推薦或經批准公開招收,一律透過考核,擇優錄用。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遵循政府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協助公司安排併合理

  第七章 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

  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他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資利益;協助公司安排併合理使用福利。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努力完成公司各項經濟任務。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按月以公司職工實行工資總額的百分比撥繳工會費,公司工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訂的《工會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八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在總經理主持下召開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後,報職工代表審議透過方可修改章程。

  第九章 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條: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於終止並清算:

  1、因出現特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受到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2、經營失誤導致嚴重虧損或破產;

  3、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終止時的清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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